员工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18 20:04:00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员工劳动合同范文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劳动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员工劳动合同范文六篇

员工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认真履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员工。合同期自200*年元月1日至200*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二、员工姓名、岗位、工资见花名表。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专业知识、安全、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合格后上岗。

  四、乙方要努力学习,积极工作,提高技术,遵守甲方劳动纪律,爱护设施、设备、用具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安全条件,及劳动保护用品。

  六、甲方执行提供零售业工作时间,加班时间及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甲方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额(工资标准见花名册),次月10日支付上月工资。

  八、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社全养老保险。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按国家和省市法规办理。

  十、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为15天。

  十一、有关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变更方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甲乙双方的其中一方发生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损失程度和责任予以经济赔偿。

  十三、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留存两份。

  甲方(盖章) 鉴证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人员:

  订立时间: 鉴证时间:

  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

  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3、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勿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4、一边倒合同不能签。

  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地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曲求全地在合同上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再说。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是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 篇2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用人单位(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甲方):十堰市xxxxx

  职工(乙方):张三

  劳动合同政策法规咨询电话:xx333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xxxxxxx有限公司姓名:张三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542588452522xx4548

  李四户籍地址:广东韶关

  经济类型:xxxxxx制造类幸福路2号308房

  通讯地址:xxxxxx通讯地址:同上

  一横路4号及6号

  联系人:王五电话:020-xxxxx联系电话:1xxxxxx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壹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20xx年03月01日起至20xx年02月28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贰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20xx年03月01日起至20xx年05月31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制造部。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公司工厂厂区为主。(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壹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壹)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xxxxx00元/月(---------元/周);

  2、计件工资:------------(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xx00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10日(或周---)。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试用期内提出离职未提前3天、转正后提出离职未提前30天的,甲方有权扣除不足天数之工资。如果造成损失的,另外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乙方未提前30天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社会保险无法及时停保而产生了社会保险费用的,则此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乙方保证提供的个人证件均为真实和有效的证件。经查实若乙方提供了虚假的证件,甲方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4.乙方在工作期间,如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负违约责任,不予计发经济补偿金,造成甲方及用工单位经济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甲方保留对乙方法律追究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九十条)

  5.培训费用的赔偿按照所签订的《xxxxxx有限公司职工培训合同》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和九十条)

  6、假期、加班等相关待遇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

  7、乙方发生工伤,所享受的工伤待遇,除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外,其他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甲方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8、乙方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遵照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若个人资料(如婚姻状况)等有变更,应在三天内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乙方确定本合同通讯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9、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可另行安排乙方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条件和待遇的工作岗位,因乙方不服从造成劳动合同不续签的,甲方无须支付乙方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

  10、工龄计算:以乙方入职本公司之日起核算。

  xx、乙方试用期间工作表现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试用期可以延长至第六个月。

  xx、员工在xxxxxx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应服从公司管理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不得以已签订本合同为由对抗乙方的主张,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张三

  法定代表人

员工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月)。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外,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劳动报酬或安排乙方补休,但乙方需办理书面加班手续。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按国家和盛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元。

  第九条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夜班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盛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乙方在试用期及转正后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餐;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夜班补贴,夜班补贴标准为每工作日元;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使用员工宿舍,水电费用及宿舍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通知和送达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

  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注:乙方已收到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二条 本合同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四、 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若乙方自动放弃公司缴纳保险,则甲方补贴乙方1000元。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七、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十八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

  2. 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的、乙方所在的店关闭;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八、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XX

  九、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十、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一、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二条 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 册、奖惩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

  第三十三条 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三十五条 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依法执行新的法律、法规。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乙 方: 性别: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员工劳动合同 篇5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职后拖欠工资问题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如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有三种情形,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三种情况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 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最后一个条件,有争议。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这种情形下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情形。

  (三)《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少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作是护身符,理解为可以一直被单位雇用。其实,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谢谢阅读!

员工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第四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五条 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第六条 乙方不能在未请假的前提下随意矿工,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矿工行为从每月基本工资中扣除。

  四、工资组成

  第七条 乙方转正标准工资为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 =本月应付工资,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

  第八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于次月15日前发放。

  第九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规定。

  五、社会保险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例和职业危害保护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双方若有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第十八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八、劳动纪律、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十二条 乙方必须承担本人所在岗位的责任,并且签署甲方岗位职责协议书,签订日起生效。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商的,可向当地人名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发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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