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10-14 08:45:52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集合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必备】买卖合同模板集合9篇

买卖合同 篇1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中国《合同法》除了在第129条规定了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以外,没有另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即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又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

  从传统大陆法系的规定来看,这1年的规定是与瑕疵担保的内容联系在一起的。如原来的《德国民法典》第477 条规定:解约或减价请求权,以及欠缺保证品质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除出卖人恶意不告知瑕疵外,对于动产,自交付之日起经6个月时效消灭,对于土地,自交付时起经1年时效消灭。这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瑕疵担保人,即出卖人的法律责任。由于原来中国违约责任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学理和相关立法都承认在买卖合同中有物的瑕疵担保,因此规定一个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是必要的。中国《合同法》将买卖合同中的归责原则确定为无过错责任,即只要产品有瑕疵,作为出卖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没有必要再将这类诉讼的诉讼时效确定为1年。这在继续承认瑕疵担保责任的国家也有相应的变化。

  德国在债法修改后,也是尽量将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强化,使其接近或者等同于债的不履行,并将其诉讼时效区别情况予以延长。在通常情形,瑕疵担保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买卖标的物交付后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在建筑物情形,消灭时效为5年;在特定的权利瑕疵情形,为30年(注:具体内容参见20xx年1月施行的《德国民法典》第438条规定。)。如果出卖人恶意隐瞒瑕疵,则适用3年普通消灭时效期间的规定,并且对消灭时效的起算适用主观定义的标准,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及债务人时起算。

  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2年,但是对于不同的合同类型,其诉讼时效还是有变化的。大家在查询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这个是不是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规定,以免给自己的权利带来损害。

买卖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数量: 金额:大写 ¥

  二、进场交货时间、地点

  1、进场交货时间:年

  2、交货地点:

  三、质量要求、材质配件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2、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应手续,乙方保证防盗门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防盗门安装完毕后,甲方根据本合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货到工地至安装完成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施工条件

  1、乙方负责防盗门安装且在到货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下二周内安装完毕,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保质保量。

  2、甲方提供使用电源,安装时甲方应提供各楼层建筑标高线,门框前后控制点,门框与砖墙间隙的水泥砂浆塞缝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门框内灌浆,门框灌浆所用水泥由甲方提供。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防盗门按甲方指定标高安装完毕后付款70%,余款待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货款的2%以日累计付违约金。

  2、乙方若因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产品保修期:产品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完后壹年。

  2、乙方负责免费按批调换经业主装修后的防盗门锁芯,但甲方应负责提供原装六把完整钥匙,如缺壹把钥匙乙方则不予调换。

  3、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所有商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如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若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4、同在双方履行完义务后自然终止。

  5、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日期:

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荒料的名称蓝宝 ,合格标准的规格荒料A料按1500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B料按1200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带色线、色差及处荒料的规格荒料按1100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

  第二条 石材荒料的数量与规格

  1、荒料的数量及规格按照乙方的入库单为准,合同签订起第一年甲方必须保证供荒料四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荒料给乙方,第二年必须保证七千立方米至一万立方米荒料给乙方。

  2、在乙方不能足够荒料生产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把荒料卖给第三方,乙方也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进货,如果发生类似情况,视为违约。

  3、荒料规格根据行业标准厚度必须达到600㎜规格,长度按最短位置300㎜进退,宽度按行业标准(正好800㎜按750毫米算)计算,甲方提供的荒料必须根据乙方需求的规格,进行开采供货。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预付十万元(人民币)荒料款给甲方,年终结算时与当月荒料款一起结算。荒料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实

  际测量检验共同确认的荒料立方数,按照合同的单价进行结算。结算时间每个月的月底结算。

  需 方: 供 方;

  电 话:

  签 订 日 期:

  电 话: 签 订 日 期:

买卖合同 篇4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 货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 件,甲方应于 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 仟 佰元,共人民币 万 仟 佰元,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约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买卖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二处山林,座落在黄沙累村三组。(小地名枫木山、过水冲水沟上)。经甲乙双方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共同协商,自愿买卖二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后乙方、土地权属方的管理、处置、收益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 买卖山林四界权属份额。第一处山林。小地名:枫木山。山界为:东至岚江河,南至岌下河,西至金字顶,北至岌下河(蒋汉阳屋南边岌)。此山面积为三十一亩。甲方土地权占十五点五亩,权属内所有杉松全部卖给乙方;尚仁里乡卿家巷村五组所占十五点五亩,被甲方租赁所造林杉林权属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权证复印附后为证)。第二处山林。小地名:过水冲水沟上(邓家屋后右边进家冲)。山界为:东至大岌龙玉青山,南至岌邓姓门口村公青山,西至邓姓家挑水吃水沟,北至漕卢宗豆山,此山面积为四十一亩,土地权属为尚仁里村八组。甲方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有造林分成合同,林权证复印件附后为证)。

  二、 买卖管理年限。上述二处山林的权属、管理、采伐期限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底终止,为期拾陆年。买卖期内四至界限内所有杉松均归乙方所有,采伐时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现象和合同期内山林所发生的天灾人祸,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 采伐时分成约定。按甲方与土地权属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规定分成。本合同期内有关采伐修山抚育、间伐所需要的费用乙方必须与土地权方协商按分成比例分担,甲方不负任何经费。

  四、 土地、分成纠纷责任。若甲方租凭土地造林时,与山林权属方没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时,土地权属方提出与本合同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权属另有其人)等,买卖期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与土地权属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但任何责任。

  五、 上述二处山林买卖价值。(甲方:刘吉生所占土地权属山林、租凭土地造林所占份额)总价值壹拾陆万贰千圆整(1620xx.00元)人民币卖给乙方。不含土地权属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额。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卿家巷村五组代表、尚仁里村八组代表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额一付清给甲。

  甲 方 代 表签章:

  乙 方 代 表签章:

  在 场 人签字: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旧机动车买卖交易。签订合同前,当事人请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并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旧机动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注:批量交易车辆请填写合同附件)

  车主名称:__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_.

  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

  车辆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车辆成交价格及交验车

  车辆成交价格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买方负责、□卖方负责、□___________

  买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自验收、审验无误起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价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价款后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在______日内协助买方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注:双方约定分期付款的,可就付款时间及车辆交付等问题在第六条中约定。)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证明、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应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约定支付车价款。

  4.卖方收取车价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___________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每日按未交车价款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卖方未按约定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价款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提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部门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章)______ 卖方(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乙方(买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宠物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宠物名称:品种:

  性别:价格:

  血统:

  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保证以上宠物信息的真实性,如有虚假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宠物的健康情况、生活习性、饮食习惯等,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宠物的售后咨询和饲养指导;

  3、若非宠物健康原因,乙方在买到宠物后的五天内请求退还的,乙方需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宠物在出售后的十五天内出现传染性疾病如“犬瘟热”等传染性问题,甲方承担全部治疗费用或为乙方更换同等价格的宠物。

  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宠物交接后,尽饲养人的养护义务,对购买宠物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义务,因饲养不当而导致宠物生病或死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在十五日保障期内,发现甲方承诺的疾病的,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保留正规宠物医院出示的证明及相关票据。

  第三条、价格、定金及宠物交付方式

  价格 :定金: 宠物交付方式: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需□ 按乙方要求退还全部购买宠物费用;□ 免费为乙方更换一只同品质宠物。

  2、甲方按约定为乙方办理宠物相关证书,并交付给乙方,乙方拒绝付款,需向甲方承担该宠物费用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3、乙方确定购买该宠物先预付定金 ,若乙方事后反悔,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其他

  1、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协商约定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

买卖合同 篇8

  合同号:____

  日 期:____

  买方: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电报:_____ 电传: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

  单价:____

  总价:____

  总金额: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

  6.装运港口:____

  7.卸货港口:____

  8.保 险: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小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公司。

  11.装运:

  (1)F.O.B.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公司____

  (电报: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

  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

  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

  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

  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18.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19.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盖章)

买卖合同 篇9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坐落在合肥市【区】【路】号幢室(车库等部位:),权属证号为:,类型:,用途:,结构:。

  (二)建筑面积平方米(含【】【】面积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元。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元。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合肥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日后,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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