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混乱何时休?(教师中心稿)

时间:2022-04-14 12:59:13 教育新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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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混乱何时休?(教师中心稿)

江夏一中学生社会实践创新调查报告

交通混乱何时休?(教师中心稿)

交通混乱何时休?

高二(15)班 田钟 指导教师  赵孝云

8月3日17时02分,在丰台蒲黄榆十字路口,一名交通协管员在维护交通秩序,纠正两人的违章行为时,被不服从管理的男子持刀扎死。行凶后,该男子与另一同行女子迅速逃离了犯罪现场。

此案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案件发生时,正值下午5时下班的高峰时期。车多、人多,面对犯罪嫌疑人挥舞的凶器,“不让老子过路,我扎死你”的狂妄叫嚣,为何没有人出面制止?当凶案发生后,行凶男子竟然能够在众目睽睽之下跑掉,为何就没有人振臂一呼将其拿下?难道我们对混乱的交通现状已经“麻木”了吗?难道我们的交通意识都被“淹没”了吗?

面对交通秩序的混乱,我们怎能熟视无睹?!

据调查,近几年来,我区中心城区的机动车数量一直处于高速增长期。这些车辆使我区的道路越来越不堪重负,一些路口、路段长期处于饱和或临近饱和状态。其次,城区交通违法现象增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外来人员和农村人口大量涌入,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不遵守信号灯指挥,占用机动车道行车;机动车超速超载、酒后驾驶、飙车、乱停乱放现象增多。第三,我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公交车步伐不快,城市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也都造成了交通的混乱。

伴随着市民要求“整治交通秩序”越来越大的呼声,我区于8月1日至3日进行了为期3天的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乱停乱放、无牌无照、逆向行驶、假牌假照、闯红灯、随意调头、随意揽客、禁线行驶、酒后驾车、超限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造成秩序混乱的行为;严厉查处乱搭乱盖、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行为;完善城区标线、标志、停车泊位等交通设施等。

治标知识表面,而真正治本才是关键。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交通秩序一而再、再而三地混乱呢?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症结主要之所在:

A. 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观念不强,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次数有上升趋势。

B. 车辆闯红灯、乱掉头、行人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占道行驶,车辆超速超载的现象十分普遍,限速、禁行、单行等标志如同虚设。

C. 车辆保有量与日俱增,交通管理的压力和难度也随之增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随之不断增高。车多人杂,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D. 市区缺少固定或临时的停车场、停车泊位。许多车辆无处可停、占道停车、无序停车情况严重。目前,我区各类车辆的停放随意性、机动行较大,基本上处于无秩序、无管理状态。车主想停哪儿就停哪儿,想怎么停就怎么停。

E. 管理体制不顺。职能部门交叉管理,责权利不明确。另外,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我区有多个部门与交通管理相关,但社区、居委会属地管理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虽然多次开展交通专项整治活动,但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F. 交通管理体制和模式落后,处罚制度不够严厉,少数交通执法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现象。个别交通执法人员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存在随意性,人情执法现象比较严重,对处罚名目、处罚金额的执行标准不一,随意变动。存在“没人说情多罚,熟人说情少罚,领导说情不罚”的情况,助长了违章者肆无忌惮的违章行为和侥幸心理。

在对红高粱酒店前的十字路口的交通情况进行调查时,笔者发现:短短20分钟内,有28人无视“斑马线”,横穿马路;相继有15两汽车“闯红灯”呼啸而过;随意停车、调头的汽车有11辆之多;无牌无照行驶的“黑车”也有4辆;肆意揽客、超速超载的车辆更是                    不计其数……

如此现状,我们不禁担忧:交通混乱何时休?常言道:法,治国之本也。交通混乱,既然是因违章违法而起,那我们为何不拿起法律武器,对症下药呢?

目前,我国现行的交通法律有3部,法规122件和交通规章1100多件。随着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发布实施,一个较为完善的交通法规体系框架已初步形成。交通行业的各个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交通事业逐步迈入良性循环、良性发展的法制轨道。

1.紧抓龙头法律    建立法规体系

交通行业社会性强,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主体多元化,需要用法律来调整的社会复杂关系。为此,交通部门应从几部龙头法律的制定入手,带动法规、规章起草的战略方针,从而建立起一个科学完善的交通法规体系。

2.整饬执法队伍     提高执法水平

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交通部门现有的法制机构,大都承担着立法、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或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指导交通企业法制建设等工作。机构的设立,为交通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利的组织保证。公路“三乱”是区领导和广大群众共同关心的问题,交通部门应从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入手,狠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从而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

近几年来,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重视并展开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逐步建立起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交通部相继下发了《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交通行政复议管理规定》、《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八项监督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事实规范确立了交通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机制,有利于纠正违法和不正当的行政行为,为“交通混乱”的整治描绘出了乐观的蓝图。

发展武汉,建设江夏。我们不能让交通混乱的问题来阻碍江夏的文明步伐,阻碍江夏的振兴大计。所以,我们必须彻底根除交通混乱。通过连日来的调查,笔者深有感触,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意识。

1.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管理措施和处罚标准,推行标准化管理。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尽快整理出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明确处罚标准,向市民公布,并提前一个月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这些规定深入人心。比如说,不系安全带的罚多少,闯红灯的罚多少,乱停车的又罚多少等等,并开设“曝光栏”、开辟“城市交通大家谈”等栏目,报纸上天天报,电视上天天播,营造人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创建平安江夏的浓厚气氛。

2. 建立交通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管理工作体制,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延伸到学校课堂里,并通过学生教育和影响家长。以机关、企业、村(居)委会为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道路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强化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每体的先导作用,在市电视台,电台设立专栏,以安全交通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社会为平台,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图板、挂图、宣传单、宣传车、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交警杯少儿书画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万人签名等活动,宣传交通安全法律发规,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达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

4. 制定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交通。

(二) 规范交通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1. 严格执行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执法,对屡屡肇事的司机从重从严处罚。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违章乱过马路,驾驶员闯红灯、酒后驾车、车辆不按规定行驶、停放、泊车等违章行为的处罚规定得很细、很严、很明确,罚金也很高。关键是要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管理,规范行为。

2. 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扰乱交通秩序、破坏交通环境的“始作俑者”,除了宣传教育外,还必须严处重罚。只有是当事人产生“处罚一次,终身难忘”的悔痛与警醒,才能以儆效尤,告戒众人。

(三) 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1. 明确相关只能部门、区镇、居委会的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问责制,把交通整治情况作为职能部门和区镇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对不能履行责任的,实事求是地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2. 交警部门应经常性地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活动,对违章的车辆和人员坚决打击和处罚,彻底杜绝交通混乱。

道路交通环境是否有序畅通,市民是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君不见,形形色色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给我们江夏区的道路带来了多少缺憾。它不仅直接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影响了城区的交通效率,扰乱了交通秩序,造成了交通拥挤,导致了交通事故;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江夏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到江夏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文明形象。

交通混乱何时休?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只是整治的手段,促使我们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才是真正的目的。“众人拾柴火焰高”。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主动配合交通整治工作,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才能共同创造出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打造“平安江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