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1-11-25 16:13:16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合同范文汇编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合同范文汇编10篇

委托合同 篇1

  在我国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很多种,在这其中有一种合同我们叫做委托合同,一般我们的委托合同就例如我委托某某人帮我处理某某事情这样的形式,那么委托合同是如何签署的呢?委托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有哪些,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依照委托人的意志处置事务的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当事人条款

  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因此,在签订委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载明其基本情形的条款,不可简称或代称。

  委托处置的事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支付约定的报酬,报酬支付的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完成委托事项的质量要求

  即受托人处置委托事项应达到的委托人的要求,制定该条款是衡量和计算报酬的依据。

  完成委托事项的期限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的事项的时间规定,委托人应按时间约定要求受委托人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项,受委托人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如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不仅不能如数获得约定的报酬,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是双方依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履行的结果,是认定赔偿的依据。

  争议解决的方式

  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应该对于委托合同履行注意事项有哪些应该有一些的了解了吧,上述的文章中小编提及了很多应该注意的问题,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需要签署委托合同的大家可以采纳小编的意见进行撰写,但是在我国对于某一些的委托合同需要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在这个时候欢迎大家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委托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 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要:

  二、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⑴尺 寸: ⑵设计制作: ⑶纸 张: ⑷页 数: ⑸色 数: ⑹后道加工:

  ⑺数 量:

  单价: 总价:

  三、付款方式:

  开始制作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30%,小样确定后支付20%,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

  四、交货方式

  印刷加工:在确认打样稿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甲方公司北京地址,乙方承担运费,产品风险自交货时转移。

  五、印刷质量标准

  1、 乙方前期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签字样稿为准验收;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四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确认稿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每页不超过100元的改稿费用。

  3、 如为甲方提供的菲林,且打样稿与菲林不一致的情况,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

  4、 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0%,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2mm.

  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5、 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不得擅自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3、乙方为甲方杂志制作的平面设计,其著作权属于甲方。

  4、乙方应妥善保存杂志的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所有电子设计稿件、菲林交给甲方。

  八、合同其它条款

  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5%的短溢装。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 超装之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作其他客户印刷业务参考样本除外。如短装在5%之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二○ 年 月 日

  日期:

  二○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3

  委托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受委人:××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乙方:××律师事务所

  (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双方约定,服务项目或内容

  2、服务语言要求:

  3、针对本项目,乙方应提供下列文件或下列服务作为完成服务的标志:

  就该项目有关法律问题,应甲方之要求,乙方应提供下列咨询服务:;

  4、服务时限要求:

  收款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服务;

  收款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服务。

  但因甲方未及时提供有关材料或配合工作而导致未能按期完成服务时除外。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和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律师要定期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乙方联系人:

  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双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4、甲方指定下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人:

  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双方同意上述联系地址作为有效送达地址,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送达。

  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代理费

  双方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计件方式收取律师费。

  (二)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三)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正规发票。如甲方系单位客户,则乙方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的凭证,是否付款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

  第六条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壹、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贰、包干;

  叁、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了委托事项的准备工作,甲方取消委托事项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特别约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乙方律师依法尽职尽责提供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但对案件实际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委托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修、装饰的特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工程项目的装修、装饰设计解决方案等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 工程项目说明: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项目地点:

  3. 工程项目使用面积:

  4. 设计内容包括:

  二、 设计收费方式:

  1. 本委托设计合同设计费按/平米计取,设计费总额币大写 (设计费总额最终按实地测量面积结算)。

  2. 甲方于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支付设计费总额的万元。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确定后,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共计 万元,乙方进行整套图纸的绘制。整套图纸绘制完成交给甲方使用,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共计 万元,即支付完全部设计费用。

  三、 设计时间周期:

  1. 乙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后进行实地测量,并在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

  2. 甲方确定初步设计方案后,乙方应在天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

  四、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的原建筑有关图纸资料。

  2. 甲方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 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3. 甲方在接到乙方整套图纸绘制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天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五、 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实地测量及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的设计,并知道甲方进行沟通确定。

  2. 乙方在甲方签字确认初步设计方案(包含平面布置,天花布置图,水电布置图,效果图)后,应在约定的设计时间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并知道甲方进行沟通确定。

  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负责处理有关图纸内容存在的技术性问题,并配合甲方参加现场技术指导及阶段验收工作。

  六、 设计方案修改及版权:

  1. 乙方对甲方已签字确认的方案不再有修改的义务,若甲方有修改需求,可与乙方协商,并交纳相关的方案变更费用。方案变更及变更费用,以附件方式由双方签字生效。

  2. 本项目的设计版权为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进行保护,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相关技术参数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项目使用。如甲方将上述图纸另作其它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3. 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须对甲方身份背景,项目的.各项内容进行保密。

  七、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完成日期延误的,每延一天乙方须支付甲方设计费总额的 作为违约赔偿金。

  2. 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的,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按照设计费总额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甲方已付的设计费返还甲方。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委托终止时,甲方应以已付费用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有权不予退还。

  八、 纠纷解决方法:

  1. 双方出现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解决。

  1)、到乙方所在地区行业管理仲裁机构解决。

  2)、到乙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 其他

  1.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的商品名称、规格、产地、计量单位、代销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物品的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质量标准:

  四、包装规格: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七、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八、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

  1.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 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

  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二) 乙方

  1. 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 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 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 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造成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______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 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盖): 受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7

  定做方(甲方):

  承印方(乙方):

  以下称定做方为甲方,承印方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印刷品,并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一、加工承印印刷品的各项要求及价格明细

  二、交货时间,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三、付款方式:货到一次性付款

  四、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样品及要求制作,并以此为验收标准。甲方对印刷品的具体要求按确认稿,保证工期、显色清晰

  五、违约责任:任何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依法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六、双方应按照合同所定时间交货

  七、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刻生效,中途停约扣除所需费用。

  八、甲方应认真审该黑稿,如发现错漏字应及时提出更正;甲方在黑稿上没有审核出来错漏字,在彩稿出样后发现或更改全部方案,改版费由甲方负责。

  九、彩稿校对通过签字后方可印制,供货期因甲方校对拖延日期,交货期相应顺延。

  十、乙方负责为甲方省内发货,货款由甲方负责。

  十一、定做方所带有关资料明细:

  十二、附则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公章):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时间:

委托合同 篇8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八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四百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四百零一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四百零二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四百零三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四百零五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八条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九条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百一十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条 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第四百一十三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委托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了引导广大养鸡户科学饲养,提高养殖综合效益,我XX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健康养殖的引领者”,始终坚持“客户发展了,我们就发展了;客户成功了,我们也就成功了”的客户理念,现与XXXX养殖专业户XXXX就合作养殖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必须全部使用甲方的饲料产品,并帮助推广甲方饲料产品。

  2. 资金合作方式:由甲方全部投资,乙方负责管理,养殖所得利润按7.5:2.5分成(即甲方得75%,乙方得25%)。

  3. 养殖场设施购进能开正规发票的必须开正式发票,不能开的乙方负责记账。乙方必须建立养殖场详细明细账目,每月一清账,账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留档。

  4. 甲方有随时抽查监督的权力,如遇与实际不符合,或是乙方不按甲方的意见管理,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加倍赔偿。

  5. 乙方遇到问题不能自作主张,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解决。

  6. 凡在本养鸡中所开展的养殖新技术不可随便传人(如传:一则必须是使用甲方饲料的客户,二则提供有偿服务)。

  7. 乙方根据养殖场实际情况制定养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规章制度和奖罚制度,严格按照无公害标准化养殖场规章制度执行。

  8. 养殖场折旧与归属:一旦乙方不在本养殖场从事养殖工作,甲方有权出租给他人,并负责收租费。若最后无人从事养殖或租用,应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对养殖场进行折旧评估处理,并拆除地面上建筑物。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9. 本次合作乙方不承担任何风险,乙方主要负责管理工作,甲方需要每月从养殖场经营利润中先支付乙方管理费,每批鸡(5000只/批)每天20元,按月支付。

  10. 养殖场雇工安排:乙方有权根据养殖场养殖管理需要雇佣工人,负责养殖场的喂料、饮水、消毒、清粪、捡蛋、装箱及一切与养鸡有关的杂活。但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报告雇工考勤和工资支付实际情况。按照目前市场行情,青年鸡每千只雇工费8元,产蛋鸡每千只雇工费10元。

  11. 养殖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12. 乙方的管理职责:乙方负责养殖场管理工作,包括每批鸡的日常管理、疫病防治、购买养殖所需物品。每月乙方向甲方汇报当月养殖场管理状况、雇工使用情况、养殖场收支状况等实际状况。

  13. 甲方必须每月给足乙方所用资金,如果资金不到位,乙方有权处理养殖场固定财产。

  14. 养殖场防盗措施:每栋鸡舍都要安装防盗设备并喂上狗;若出现被盗情况可报警处理,乙方不负责赔偿损失。

  15. 养殖场雇佣工需要押一个月工资,凡是不按条例、制度执行者或偷盗者,其工资全部扣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加倍赔偿,严重时经公处理。

  1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xx代表:

  日期:xx

委托合同 篇10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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