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4-04-24 07:02:3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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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在我县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教体系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根据州教育和体育局、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5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为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体局局长谭子好任组长,原教育局副局长向子权、县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姚本桂任副组长,各股室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安股,梅光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章长林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全县中小学校

  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从20xx年6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各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本地实际,迅速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下旬—7月)

  1.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5.监督指导。县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第三阶段:组织检查阶段(9月—12月)

  1.学校自查。各校要对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摸底,建立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要对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6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安股、教育督导室。

  2.专项督查。县教体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于9月1日至7日对全县各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后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州教体局、州人民政府督导室。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究问责并督促整改。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0月—11月,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采取明察和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

  按照乳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为精神,依据《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的具体内容,为更好地开展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组长:李振信

  副组长:段超、宋福、于荣梅

  成员:段会峰、于华丽、于娜、于卫芳、宫平、鲍占侨、李建勇、各班主任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教育20xx.4.10—20xx.4.28。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组织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同时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于4月14日前制定《海阳所镇中心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依据《方案》组织、实施一系列教育和自查工作,达到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目的。

  1.专题教育启动仪式。学校办公室负责在4月17日开展“校园欺凌治理”活动启动仪式。内容包括升旗仪式、政教主任主任宣读《方案》、学生国旗下发言《反对校园欺凌,争做和雅学生》和校长讲话四个内容。

  2.专题宣传学习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乳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通知》精神,了解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措施等。利用电子屏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显示我校专题教育活动主题--“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公布举报电话(初中6753364;小学6752364)时时警醒师生。

  3.主题班会教育。学校组织各班在4月17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伤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的'班会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认识到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同时适当开展品德和安全教育。

  4.法制教育。学校将由李校长协调(时间另定),邀请海阳所镇派出所、海阳所镇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士到校,在全校开展法制教育。

  5.承诺签名活动。学校将组织所有学生于4月20日进行“反对校园欺凌,争做和雅学生”签名承诺活动。

  6.心理健康主管教师李庆锁,根据《心理工作计划》,协同班主任,组织相关的心理健康教师适时适当地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团体辅导,并针对个别学生进行疏导教育(档案存档)。

  (二)完善制度。学校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由政教处负责,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检查校园一键报警线路,确保畅通;让学生知晓遇到欺凌伤害时,及时向学校汇报,必要时拨打110报警,及时制止校园欺凌伤害事件发生或将伤害降到最低。

  (四)及时处理。学校将强化责任意识,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伤害,必须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厉教育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并通知双方家长。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总结20xx.5.2—20xx.5.8。

  1.自查。学校校园欺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针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和总结,形成报告并上报。此项工作于20xx年5月5日前完成。

  2.总结。我校将按照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及时做好预防欺凌和暴力活动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学校安保科。

  总之,我校根据市教育局要求,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伤害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如若一旦发生将及时处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3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教督办函〔xx〕x号)要求,各地积极采取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有序扎实。为持续深入推进第二阶段工作,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为及时掌握各地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建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地要及时了解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从9月份至12月份,每月填写《9-12月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以电子版和传真两种形式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一)督查范围。全省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督查内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开展教育、完善制度、加强预防、及时处理、监督指导以及组织部署等情况。

  (三)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各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xx年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

  2.县级普查。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县域内所有中小学校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于9月3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市教育督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本级人民政府。

  3.市级复查。市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查组对所辖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抽取县(市、区)比例不低于1/3,每县(市、区)抽取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复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报告,连同所辖县(市、区)的'督查报告一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及本级人民政府。

  4.省级抽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各市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取市级单位不少于3个,每个市级单位抽取县(市、区)不少于2个,每县(市、区)抽查学校数量不少于6所。抽查结束后,于11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告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省政府。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1.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部署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为加强工作联系,请各市于9月12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手机、办公电话等)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请各市认真填写《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12日前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4

  为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严防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名单见附件)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办,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张峰担任(兼)。

  (一)明确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普通中小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財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生欺凌的防范,将其作为安全工作、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校园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本校的预防学生欺凌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救助制度,全面压实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心理指导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一是要通过思政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二是聘请法治副校长进行宣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利用黑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2.开展专题教育。各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会队会、主题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3.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各校园要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分析学生的家庭特点、成长过程、行为表现、情绪变化等,及早研判学生欺凌发生的可能性和概率,对有不良倾向的特殊群体学生建立完善“五档一册”,即:《学生家庭成长档案》《学生日常行为观察档案》《学生正向引导档案》《学生行为矫正档案》《学生整体发展档案》《学生“反欺凌”行为手册》,并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做好对教职工和家长的培训

  1.加强家庭教育的培训和引导。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家校钉钉群、致家长的.信等渠道和方式,引导家长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使家长增强对学生欺凌危害性的认知和重视,关注孩子的异常言行,不能忽视孩子个性中的偏狭、自私与冷酷,更不能纵容。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要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增强监护责任意识,提高防治能力。

  2.加强家校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家长座谈会,举行家长参观、接待活动,积极开展家访等工作,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增进双方管教和辅导学生的方式、理念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共同防止和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

  3.做好对教职工的培训。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安全管理干部专题培训,组织教职工学习预案、处理学生欺凌的政策、措施、方法等,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五)做好安全防范和巡查

  1.加强安全防范。各校园要完善安全巡查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特别是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易发场所如宿舍、校园角落、厕所及隐蔽场所的巡查。有住校生的要特别注意巡视、查铺。要及时收缴清理管制刀具等各种危险物品,坚决杜绝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学生放学或就寝后下班,避免因学生脱离成人监管实施欺凌和暴力。

  2.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关注校园周边闲杂人员,防范街角少年拐带、欺侮在校生,善于发现苗头性问题。发现闲杂人员在校园周边抽烟、无故逗留、穿奇装异服等情况时,提醒学生不与他们交往,做好安全防范,并向当地公安、社区等部门和单位通报,由公安部门、社区协助防范。

  3.建立健全学校保卫组织,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对同意入校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主动保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部门的联系。

  (六)拓宽学生欺凌排查渠道

  1.通过主题教育(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讲出自己实施、发现、遭受的欺凌和暴力行为。

  2.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无记名举报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调查的频次应每学期至少1次。

  3.通过教师日常与学生交流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教师通过学生的异常行为发现欺凌和暴力线索。

  4.通过在班级、宿舍设置学生安全员发现欺凌和暴力的线索。

  5.通过对校园内外的监控视频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

  6.通过培训家长,由家长发现欺凌和暴力行为,提供相应线索。

  7.通过学校公示栏及显著位置公布学校救助或欺凌治理电话号码,明确责任人,鼓励学生提前反映情况,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欺凌事件情况。

  8.通过查看、走访周边商户、学生反映等办法了解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七)规范欺凌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处置

  1.公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名称:沁源县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电话0355-7833086,接受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

  2.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l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3.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

  4.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5.及时上报信息。各校园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办结情况,严肃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做好舆论引导,坚决杜绝学生欺凌舆情信息的发生。

  6.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包片、股室包校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对学校预防学生欺凌工作进行追踪督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县教育督导室对各校预防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不够、组织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通报,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5

  按照三教文【20xx】87号文件要求,市一高领导高度重视,接到市教育局的通知后,学校马上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年级、各处室深入排查,做好预防工作,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成立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雷建卢校长为组长、李廷好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年级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谭广军任办公室主任。

  由政教处负责起草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各年级按照制度开展工作。

  1.要加强教育。要加强对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力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要利用国旗下讲话、法制教育会、班会、广播站、黑板报、手抄报等教育学生珍爱同学友谊,远离校园欺凌,明白校园欺凌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各任课教师要把防校园欺凌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去。

  2.要加强预防。要组织各级部、各班级对存在的'校园欺凌隐患的可能施暴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要有针对性的处理好。要加强学生在校时间的点名考勤工作,不让学生流入社会。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班主任要联系家长及时发现和疏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必要时可邀请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辅导班,使他们进一步认识校园欺凌将带来的法律后果。要加强大门口和学校院墙的管理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内,或学生私自外出。学校保安要加强对校园,特别是一些人员少到的地方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学校宿舍管理和值班人员要加强晚休时段的学生管理,防患于未然。

  3.要及时处置。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回报,并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重三防建设。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学校要对校园内的监控设施加强维护,并安排专人盯防。要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学校分别与全校师生签订学生在校活动安全责任书,明确校园欺凌责任界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是直接责任人,必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老师要付管理责任,对于出现校园欺凌的班级要在班级考核中予以体现。预防和整治校园欺凌人人有责,任何老师或学生发现校园欺凌都要及时制止、通知学校或报警,学校将给予鼓励和表扬。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6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转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苏教办[20xx]3号)精神,强化我校对校园欺凌的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净化校园风气,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如下方案: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本校全体学生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全体教职工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5月—7月

  1、开展教育。

  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题班会。

  组织学生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

  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与应急处置预案。

  4、加强预防。

  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处理。

  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xx年9月—12月

  我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xx年9月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市教育局。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严防此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疏漏发生意外。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7

  为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江苏等六省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的通知》,结合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校园欺凌总体表现:一个人或一群人对他人实施的肢体、言语或精神上的伤害和攻击。

  1、身体欺凌:

  (1)表现为打架,如打、踢、推、搡等行为对受害人进行人身攻击。

  (2)表现为敲诈勒索、抢夺物品等。

  2、言语欺凌:表现为威胁、戏弄、辱骂、奚落、嘲弄和起外号等。

  3、网络欺凌:

  (1)表现为将欺凌视频或受欺凌人的行为公布在网络上。

  (2)表现为在qq、微信、贴吧等网络媒体上辱骂、奚落其他同学,或将其他同学的.图片随意发布,造成学生心灵和精神上伤害。

  (一)全面排查(各班主任)

  1、全面排查班级中有无拉帮结派现象,排查班级中可能存在的各种违纪学生。

  2、全面排查班级中可能受到被欺凌的对象。

  (二)建立网络

  各班级、年级建立安全信息员,组织开展培训,让信息员及时报告学生中的问题倾向,以利于及时预防和处理。

  (三)加强管理

  1、进一步落实值日值周工作责职,及时到岗到位,加强晨读、课间和中午、傍晚等时段的管理。

  2、进一步落实任课教师工作责职,对课内、课前5分钟、课后5分种学生的行为进行有效管理。

  3、进一步落实保安工作责职,加强对于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进行巡视和管理。

  4、全体教职工对于发现可能存在校园欺凌行为能及时制止,并及时与学校进行联系。

  (四)专题教育

  1、组织一场法制教育:组织全校性法制专场报告,让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2、举行一次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对校园欺凌的危害进行宣传普及,大力倡导良好的人际关际。活动结束后,班主任把活动内容和图片发至年级组长,组长汇总打包发至德育处。

  3、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对学生开展一次针对性教育。

  4、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

  5、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引导中高年级学生参与,通过征文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反校园欺凌”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应充分重视,积极落实,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和“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孩子,共同给孩子营造安定而和谐的校园环境!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8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按照上级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校园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欺凌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惠济区香山小学防欺凌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刘红(校长)

  副组长:宫海涛(副校长)

  成员:赵永华(教学副校长)

  朱广明(总务主任)

  韩军华(教导主任)

  金波(会计)

  阎鑫(辅导员)及各年级班主任

  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校门口来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如来客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各班要加大对班级学生防欺凌安全保护意识的`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班级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学生中间的矛盾要及时化解。

  3.班要定期召开本班学生思想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行为规则及文明习惯教育,学校每学期聘请法制校长到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4.值周、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如有斗殴的矛盾苗头时,应及时职责,并向当事双方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反馈,由班主任及时化解。

  5.如果校园内已发生学生间的欺凌事件,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学校及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做好事件从处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欺凌,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报警。

  7.为防止小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8.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到场。

  9.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学校领导要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10.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冲突,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化解,做好双方调节工作,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进一步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4.如学生中已发生欺凌事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一旦校园发生学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家的欺凌事件,视事件的程度,进行逐渐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学校共同处理,告知家长,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并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学校。

  2.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严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市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七、职责分工

  1.门卫,严格门卫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2.教务处,加强对学校内部网络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散步对学生人身攻击等事件。

  3.总务处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技防、人防的投入。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9

  根据汉中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汉教发〔20xx〕79号)文件精神,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生欺凌事件预防工作,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工作原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部门协作、上下联动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确保全县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在本校内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不间断在线巡查学校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特殊时间、特殊人群、特殊区域集中开展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全面摸排,将排查出的问题梳理汇总,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3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并严格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履职尽责不到位现象,彻底消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教体局和教育督导室将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对学校开展预防欺凌机制体制建设情况、防治责任和任务落实情况、教育和培训开展情况、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长期)。各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力度。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和帮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导的基础上,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约束学生的不良行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职责,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把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作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做好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局面,并把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爱生命;要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进行专题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体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认识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要大力开展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的专题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提供理论支持。

  (四)规范学校日常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制度,并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和事后干预的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并加强管控,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各学校在节假日、课间休息及放学时段等教学管控空白期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及定时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园。

  (五)联合校园周边治理。各学校幼儿园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派出所、镇政府及党委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防范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时发现并遏制苗头性、倾向性,具有社会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进校园及周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实现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理。

  成立佛坪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安全股,由解树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并在佛坪县网站向社会公布校园防欺凌举报电话和联系人。

  佛坪县教育体育局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联系人:李天超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把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摆在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专题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负起抓落实的具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实抓细,确保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安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性动向要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并开展必要的教育和惩戒,做到研判准确,处理得当,坚决遏制责任人“看不见”“就这样”等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职渎职现象发生,确保本次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以查促改、查改并进。对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苗头性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导、问题解决为一体的方案,即要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切中要害,抓好落实。县教体局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过书面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责任人责任追究。

  县教体局将适时对各学校幼儿园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单位和学校,要严肃责任追究。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0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安函〔20xx〕40号)要求,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全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要通过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全面建立地区、县(市、区)、校三级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有效形成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坚持教育为先。各地各校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要加强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潜在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培训时机,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专题纳入培训内容,提高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的工作能力。

  (二)坚持预防为主。各地教育部门要对行政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各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瞄准可能导致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实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社交等各方面动态,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机制、预防机制、考评机制、问责机制,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三)坚持保护为要。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报告制度,增强全区教师、员工责任感、使命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要积极开展心理疏导、交流谈心、家庭走访等工作,指导帮助被欺凌、被侵害的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要强化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加强事件易发现场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四)坚持法治为基。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完善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方案、预案,并指导学校定期开展演练,确保辖区内发生学生欺凌或校园暴力事件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要依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区分情节轻微、情节较重、涉嫌违法犯罪3个层级,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摸底(20xx年3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校要进行全面细化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工作底数,建立问题清单“一本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

  针对摸排出的问题隐患,积极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

  (三)督导检查(20xx年7月底前完成)

  地区教育局将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做好迎接国家、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查的准备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充分认清加强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治理行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强化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各地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管辖范围内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不打折扣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带,做好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地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跟进督办落实整改。省教育厅将于4月至5月份开展防欺凌暴力和防溺水工作“回头看”,对上一年度年发生过欺凌暴力和学生溺水事件的县市区、学校开展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再提示、再通报,督促各地各校抓细抓实具体工作。

  (三)查漏补缺,及时总结。要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启示性、经验性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工作差距和薄弱环节,追溯问题深层次根源,汲取教训,集智攻关,推动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与防治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畅通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公共渠道,营造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良好氛围。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1

  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xxx关于开展20xx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开展教育。(少先队)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等。

  2.主题班会。(班主任)班级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少先队)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加强预防。(班主任)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工作,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排查建档。学校领导小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引导,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6.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已发生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件发生。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相关领导、班级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执行、有制度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2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查处通报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摸排工作死角,织牢联动网络,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地教育部门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对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要对近年来发生过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地教育部门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送教育部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地区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地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省市县各级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地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xx年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xx年6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地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20xx年7月底前完成。

  (一)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地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的重要举措、工作进展,深入总结本地治理情况和典型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曝光。要引导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引导,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地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3

  为推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进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指导意见》和《治理方案》规定的政策措施落细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下发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予以公布。

  (二)落实部门分工,做到齐抓共管

  【督导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指标体系当中,加强对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全程监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安监科】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基础教育科】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强对学习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法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对学生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预防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开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园文体活动,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积极健康的文体活动传递正能量,为学生提供放松减压形式和自我展现的舞台;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xx年修订)》,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职成教育科】督促指导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学生日常管理,结合学校特点,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职业学校学生之间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加强学校法治宣传和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伤害事故监护人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受理学生欺凌事件申诉和牵头相关部门启动复查程序,公布处理结果。

  【人事科】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工作能力;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党委办公室】将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纳入学校领导班子、校长、班子成员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配合开展其他调查处理校园欺凌工作。

  (三)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

  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

  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根据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规定,合法合理进行处置;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

  教育局相关部门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机关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

  (一)定期通报。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实时上报欺凌事件发生情况,教育局相关部门定期对发生的欺凌事件进行通报。

  (二)事件督办。教育局相关部门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对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有关人员严肃问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妥善核查、处置、整改。

  (三)专项督导。教育局相关部门于10月下旬对学校欺凌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评估总结。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照工作内容中的“六个落实”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于20xx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关部门提交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总结。教育局将于11月下旬综合舆情监测、定期通报、事件督办、实地督导等情况,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学生欺凌防治督导评估报告。

  (五)社会监督。教育局将在东丰县网站“教育领域信息”专栏,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主动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六)宣传引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4

  为了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暴力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特制定学校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应急预案。

  适用于发生在我校校园欺凌暴力伤害事件。

  1、学校成立校园欺凌暴力防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孙远臣

  副组长:周玉荣、曲林花、唐立娟

  下设四个小组:

  ①应变保护组

  组长:姜永财

  组员:孙传义、门卫

  ②人员救护组

  组长:周玉荣

  组员:各班主任老师

  ③疏散引导组

  组长:周福彬

  组员:各班主任、科任教师

  ④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组

  组长:唐立娟

  组员:苗鹏畅、那荣君

  2、各组职责

  ①应变保护组负责在公安部门介入之前与侵犯势力的周旋,紧急时的格斗等;

  ②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

  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

  ④通讯联络及沟通协调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和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

  1、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学生之间的矛盾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①各年级、班级要加强对师生进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②心理咨询室要结合学校班级实际,开展学生、老师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③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④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经常性地与派出所、联防队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一旦发生学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若有需要,则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1、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3、及时向师生及家长通报事件经过,稳定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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