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借款合同

时间:2022-06-12 13:09:32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协议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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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借款合同

协议借款合同1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 9000万 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协议借款合同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 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 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议借款合同3

  合同编号:

  保证人名称: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债权人名称:交通银行

  分(支)行

  住所:

  行长: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确保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证人(以下称甲方)应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的请求,愿意为借款人所借款项向债权人(以下称乙方)提供保证。该主合同的借款金额和币种为(大写)_________,期限为______。经乙方审查,同意甲方作为借款人还款的保证人。甲乙双方遵照法律规定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整以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应付款项(以下称应付款项)作担保。

  第二条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15天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第三条 甲方保证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手续,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响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及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各类有关协议;

  3.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被认定无效;

  4.甲方机构的变更、撤销或财力的变化;

  5.主合同债务重组。

  第四条 甲方若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乙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 甲方同意今后乙方与借款人变更主合同除了变更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无故擅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整范围外)这四项条款,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响甲方的保证责任。

  主合同中与贷款金额、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后,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贷款金额和期限相应调整,贷款利率按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第六条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为止。

  第七条 在本合同的保证期间内,甲方有责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担保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未代借款人清偿到期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继续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有权向变更后的机构收取相当于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七条规定,作出不真实陈述或违约,乙方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并处以担保总额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随主合同同时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协议借款合同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作为《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的签署方,为保证借款协议的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入人民帀 元整(¥ )用于借款协议中乙方的部分出资,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按借款协议约定完成首笔出资人民帀 万元整后,其后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出资、在 万额度内由乙方向甲方借入,并在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签具本人亲笔签名的《借据》,乙方向甲方借入的实际金额及借款日期以《借据》为准。

  2、乙方向甲方借入的金额,自借入之日起第 个月开始计息,利率按___%/年计算,利息按月付清。

  3、因甲方未履行借款义务导致乙方未能正常履行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而导致的违约,所有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仅以其在借款协议中投资项目的股权作为抵押,对向甲方借入的款项承担有限责任,在因经营不善导致投资项目清算时,乙方所得将优先清偿甲方借款,不足部分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名):

  (盖章)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协议借款合同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则与甲方无关。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日起算,乙方应另行出具收条)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利息按月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的利息

协议借款合同6

  协议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浙政采办字[20xx]11号《关于做好20xx年第4季度、20xx年第1季度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的《中标供应商授权函》关于确定为本次计算机协议供货商之一的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标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中标货物

  中标货物的型号、规格、价格、优惠率及调整要求等均与《通知》中的规定保持一致。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

  舟山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为中标供应商在本地区确定的协议供货商之一,乙方代表中标供应商履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并承担责任。

  第三条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供货期限:自本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供货对象: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供货方式及限额标准

  采购单位在定点、协议的品牌和供货商范围内,直接与供货商联系,选择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并由供货商出具“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详见附表),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并在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供货。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借款合同补充协议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30万元(含)或数量超过30台(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借款合同补充协议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与甲方签署本协议前须交入5000元人民币/品牌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货款的支付

  在乙方完成借款合同补充协议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根据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采购单位凭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发票原件、验收单应及时到市级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支付结报手续,将货款支付供货商。

  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计算机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送报表。

  3、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4、其余条款及未尽事宜按《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书》和《通知》执行。

  5、若乙方被有效投诉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将被取消该品牌的协议供货资格。

  第八条协议生效及修改

  1、下列文件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中标供应商授权函》;

  (2)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3)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书;

  (4)协议供货产品一览表,协议供货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协议供货产品服务计划表;

  (5)《通知》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经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舟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一份。

  4、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附表:1、定点(协议)产品供货意向单

  2、计算机采购情况统计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议借款合同7

  借款人:证件名称及号码:

  贷款人:

  经借款人与贷款人友好协商,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的编号为___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贷款利率及罚息利率相关条款,达成如下变更协议:

  1、自__年__月_日起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由(上浮/下调)%调整(上浮/下调)%。该利率自_年__月__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依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及上述调整后的上浮/下调幅度,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调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前足额偿还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为。

  4、合同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此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贷款人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补充协议所指的基准利率按补充协议生效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

  5、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贷款人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即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后,如遇人民银行调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现贷款人能够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下浮比例,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书面同意,有权随时按人民银行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政策和贷款人的相关业务规定调整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浮动比例。

  利率风险特别提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后可能面临人民银行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或调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导致借款人利息负担加重的风险。

  本补充协议经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借款合同8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因乙方原用于抵押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双方就竣工的房地产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地产抵押,房屋产权证号:钦房权证城区字号,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栋单元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贷款金额为:元整。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二、双方约定已竣工房地产抵押期限为原期房抵押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还清借款本息注销止)

  三、本协议为原借款合同编号:〈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协议借款合同9

  借款协议

  合同编号:

  协议签订地: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因个人周转之需要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内容: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利率:无。

  四、担保方式:乙方将其名下的轿车一辆抵押与甲方,用作向甲方的借款担保,车辆具体信息为: ,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五、借款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偿还上述借款,如若违反,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应还款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以上述抵押车辆折抵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届时该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借款合同1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因其生意上需要资金周转,向乙方提出借款要求,现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借款用于做生意。

  第二条:借款期限、利率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甲方每个月的 4倍计算。

  第三条:借款偿还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本息,借款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到期利息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到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不受借款期限的约束。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本息到期后不付清到期的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则按约定的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直到甲方偿还清本金为止。

  第五条:担保人丙方的责任、义务

  丙方作为甲方的担保人,丙方有对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起督促、担保和承担起偿还本息的责任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清本金和利息的,丙方负起偿还本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责任。丙方并按约定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直到丙方偿还清本金为止。

  第六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逾期不清偿本息的,乙方为了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公证费、登记费、诉讼费以及乙方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务而支出的律师服务费用等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协商或诉讼期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立刻生效,三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年 月 日

  担保人: 年 月 日

协议借款合同11

  经__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协议借款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协议借款合同12

  贷款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通山县国税局旁莲花公寓项目(该项目系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周转需要,遂与甲方就借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出贷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___)利息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百分之三计算。

  二、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借款之日起算,但借款人可提前向甲方还贷。

  三、以上资金用途必须用于莲花公寓的项目开发,资金由甲方直接汇入项目财务部,由乙方出具借据。

  四、以上还款资金来源于莲花公寓项目开发资金,由乙方负责资金到位偿还,还款所含本息由项目列支。项目资金优先偿还上述借款。

  五、乙方同意以项目开发2号楼的门面作为抵押,待乙方偿还上述本息后,抵押自动解除。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项目部备案一份。合同自甲方向乙方支付 贷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号 _____年____月____号

协议借款合同13

  延期还款协议书

  签订地点:省 市

  借款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因 ,不能如期偿还 年 月日签订的 元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项下的借款,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 甲方根据原合同应向乙方借用的资金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应于年 月日到期。截止到年 月 日止,上述借款未还偿还金额 元(大写: 元整),现约定延期到 年 月日偿还。

  二、 借款利率与利息

  延期后的借款利率与利息,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

  1、 从延期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AA%确定(即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1.AA),为年利率 %。

  2、 从延期之日起计息,按月结息。

  3、 延期还款期届满时,当期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三、 延期后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以及有关事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共 2 页 第 1 页

  四、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五、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日期:

协议借款合同1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于 年 月 日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一年

  四、还款日期:

  五、还款方式: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甲方或者乙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由第三方进行调解;

  七、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借款合同15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或主要负责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电 话: 邮政编码: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 (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 (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 年 字第 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如下:

  币 种: 项 目:

  种 类:

  金 额(大写): (小写):

  用 途:

  利 率:

  期 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开立帐户。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帐户和存款帐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 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应按用款计划向乙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用款单” 个工作日内将贷款

  按额放出,转入甲方帐户,甲方用款计划如下:

  日 期 金 额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四条 还款资金来源。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五条 还款计划。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按额归还借款本息。

  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日 期 本 金 利 息

  1. 年 月 日 万元

  2. 年 月 日 万元

  3. 年 月 日 万元

  4. 年 月 日 万元

  第六条 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利率调整(或调整利率水平)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从调整之日起,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 贷款的监督、检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八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由取得委托人和乙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期、按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 的违约金。由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且违约数额不足弥补时,乙方应给予赔偿。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收取 %的罚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罚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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