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时间:2021-07-31 12:54:47 集体合同 我要投稿

集体合同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集体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集体合同10篇

集体合同 篇1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企业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本单位行政应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四条 单位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平等协商中,双方均不得采取过激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对方协商代表。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条 本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鉴证和社会保障登记等手续。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六条 本单位与职工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_____年。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与职工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______日内与劳动者办妥续订手续。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年,单位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八条 本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人水平。

  第十条 本单位于每月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和休息日,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一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二条 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工会与单位协商确定,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本单位提出增资要求,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三条 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________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 条本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每周休息 ___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___。因生产需要对____工种不能实施以上标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五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的职工,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

  第十六条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 本单位对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职工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规定由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视为其已提供正常劳动。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八条 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工会协助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办法,或由单位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条 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工会协助单位合理安排使用,工会应当协助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第二十二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第二十四条 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单位对____岗位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工会发现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

  第二十六条 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具体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应建议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单位应予以考虑。

  第二十七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照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二十八条 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__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__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二十九条 单位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应支持单位对危及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三十条 单位应与工会就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特殊保护进行平等协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级别以上的粉尘、有毒、高空、冷水、高温、低温等作业,以及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矿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业。

  第三十二条 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 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在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且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超过半年,各进行一次体检。

  第八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四条 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单位应按年度向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七条 工会应组织或协助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

  第九章 奖惩

  第三十八 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与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 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条 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四十一条 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记人本人档案。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单位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二条 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____%。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单位因破产、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本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据签订本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与工会各留存一份。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体合同 篇2

  集体劳动合同虽然是工会与企业签订的,但也有相应的订立程序。只有符合订立程序的集体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那么订立集体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一般而言,集体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各派代表若干人,推行工会和企业行政代表各一人为主席或组长和副主席或副组长。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提出集体合同的初步草案。

  (2)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4)登记备案: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发回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印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切实履行。

  (5)公布:集体合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以上就是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的程序。与一般劳动合同相比,集体劳动合同需要经过职工代表的协商,同时还需要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这也是集体劳动合同的独特之处。

集体合同 篇3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出租宗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乙方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抵押。

  第三条 本合同下的地块面积,宗地位于*****区内。其位置及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为5年,自20xx年日起至XX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用途以国土部门批准为准。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乙方需要在该地块上建造相关建筑设施,需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租金为每年每亩**000元,年租金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第七条 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交清本年度的租金。

  第八条 乙方如逾期不交或未全部付清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下的地块填土、平整及铺场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的前三年,即20xx年至20xx年,甲方优惠乙方租金每年1.5万元人民币,作为抵算乙方上述土地基础工作的费用。

  第十条 乙方在承租土地上的经济开发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重点建设,需要使用承租宗地土地的,甲乙双方都应服从。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依照规定交还《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本宗地具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宗地,须在距期满前60日内向甲方提出,并报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承租手续。

  第十四条 因执行本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件,与本合同同时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

  经办人:

集体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农村闲臵土地,发展农村经济,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土地的面积、位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详见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平方米(合 亩),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具体宗地位臵与四至范围如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附图所示。

  2.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出租宗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二条 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用途以国土部门批准为准。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3.如乙方需要在该地块上建造相关建筑设施,需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交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天内缴清 。

  2.乙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缴纳租金:

  (1)转账至甲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2)现金交付。双方约定以此种方式交付租金的,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据。

  第五条 土地的转租、抵押

  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分租或抵押。如需转租或分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相关手续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甲方应向申请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证明文件,需要乙方协助的,乙方应尽力协助。

  2.合同期满后 天内,乙方应配合尽快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条 地上物的处臵

  该地上所有农作物及秸秆或其他地上附着物均由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自行清除 。

  第八条 土地上新建建筑的处臵

  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于土地租赁期满后签订关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臵协议。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将该地块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及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租金;

  5.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在承租土地上的经营活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乙方因经营活动违法造成不良后果的 ,应承担相应责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将约定地块交付给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 日未能将约定地块交付给乙方使用,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合同自然解除。甲方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退回乙方未使用时间段的租金。

  6.如甲方重复租赁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本合同期满,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签订续租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除特别约定外,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 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超过日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并要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甲方不能按时交付约定地块给乙方使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租金的 ‰向乙方交纳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日不能按时交付土地给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4.因其中一方的原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或依约定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5.经甲方同意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

  1.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臵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 日内处臵完毕 。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日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 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国土资源局存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 篇5

  发包方: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1组

  承包方: 住所 :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1组

  按照万州区小周镇马道村1组社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愿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发包方提供的土地。为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位置

  本合同协议承包的土地为耕地和园地,共 块,面积 亩。其中:田 块,共 亩;土 块,共 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30年,从 1998年 07月01日起,至20xx年06月30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征用土地时,青苗补偿费归土地耕种者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其余部分归发包方所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使用。

  (二)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三)承包方流转承包地和因分户拆分承包地时,如果损害集体和其他社员的利益,发包方有权拒绝批准并制止实施。

  (四)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融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将承包地流转给第三方的,流转合同书应予注明发包方的本项权利。

  (五)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⑴ 承包方违约以致严重影响发包方和其他社员的经济利益的; ⑵ 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减少等理由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执行区、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国家征用承包地时,合理分配安置补偿费,帮助承包方获取青苗补偿。

  (五)集体建设占用承包地时,发包方要按承包方实际青苗损失给予合理赔偿。对发包方被占用的承包地,发包方要用其他土地补足。无法补足的,按现行土地租金水平和剩余承包年限折算成现金一次性给予补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有权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自行决定流转方式,取得流转收入。

  (三)承包方如果不愿意继续耕种承包地,可以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但要提前半年书面申请。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七、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的形式将承包地流转给本社农户,必须经发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流转合同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发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终止执行。 ⑴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⑵承包方全部农业人口迁入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取得承包地; ⑶承包方所有的农业人口死亡;

  ⑷国家征用全部承包地;

  ⑸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全部承包地;

  ⑹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发包方可以收回全部承包地的。

  九、国家建设和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征占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时,本承包合同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变更,对变化的合同标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十、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首先请求村(居)委会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须申请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证,从鉴证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包方和合同鉴证机构各执一份。

  发包方(印章):发包方负责人:

  承包方(农户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 xx 月 xx日

集体合同 篇6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乙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乙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将该村第 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土地租赁给甲方作为----收购、储存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甲方租赁的土地共计亩。

  三、租期为 年,自20 年 月 日始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经营的,此合同应继续履行,续延期限为 年,土地租赁价格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甲方先预付乙方一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冲抵合同生效后一年的租金,从第二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甲方所交租金用现金支付。

  六、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乙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甲方无关,由此影响了甲方的生产经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方租地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担,但需要乙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乙方应指定专人提供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甲方所承租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处理不当而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甲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建收购站过程中需经过乙方其相邻土地通行时,乙方应当指定专人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甲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乙方村民干涉,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十一、甲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地资源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甲方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乙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甲方经营活动;甲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十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村委会领导成员的更换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继任者仍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甲方从事秸秆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前期土地平整费用,甲方后续用电和用水收费事宜建议一并约定)

  十四、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设施由甲方自行处理。

  十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催款通知后30日内,仍未交纳租金,乙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甲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乙方指定 负责本合同履行事宜,乙方指定人员变更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原件)。

  甲方(盖章):-------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监督部门:(盖章)

集体合同 篇7

  【案情】

  20xx年10月黄屯村委会与连发铸造厂签订一份《厂房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黄屯村委会将其在本村辖区内的占地14亩的废旧村办铸造厂区租赁给连发铸造厂使用(合同所涉土地于20xx年取得了有关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租赁期限10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2日止,每年租金为2.5万元,租赁到期后,连发铸造厂在该租赁地上所新建厂房及大型设备折价变卖给黄屯村委会。20xx年10月,黄屯村新一届村委会以《厂房租赁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处《厂房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连发铸造厂限期拆除新建厂房。连发铸造厂则认为《厂房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要求黄屯村新一届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

  【争议】

  本案争议的焦点就是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租赁合同属集体建设土地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该租赁合同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租赁合同属集体建设土地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并未违法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属有效合同。因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立法本意是禁止农村集体农用土地的流转,目的在于防止农民所有的农用土地的不当流失,而不是禁止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本案中,租赁合同中所涉厂房的用地属农村建设用地,该租赁合同并未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要判断本案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是要厘清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流转是否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强制性规定。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我国对于农用地的保护是非常严格的,在土地管理法在第一条、第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分别作了规定。第二类是集体建设用地,是指经依法批准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包括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村民宅基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也可表述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第三类是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到底能否发生流转,虽然我国现有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对此却未从根本上进行否定。例如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第三款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国发(20xx)28号)第十条规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20xx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xx〕31号)第六项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等等。综合上述及相关法律、国务院行政规定的精神,笔者认为,我国并没有禁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合法流转,而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涵盖的范围不应包括原本就具有非农业建设性质和功能用途的集体建设用地,对此条文的理解应做限制性理解。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立法目的并非禁止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行为,而是为了防止在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出现以土地流转的形式将农用地非法变更为建设用地的现象,以贯彻维护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及耕地保护制度的立法目的。

  笔者认为,第一种意见忽略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分类体系,混淆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区别,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发生流转用于非农建设的观点有失偏颇。

  本案中,该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仅有利于盘活或发挥农村闲置地的功效为农村增收,而且符合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政策。因此,笔者认为,该租赁合同不但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还符合国家的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应认定为有效。

集体合同 篇8

  每一种劳动合同都有自己特别的规定,集体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因为集体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劳动合同,所以对集体劳动合同的规定也不能用对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定来衡量。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集体劳合同有哪些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集体劳动合同除了以上的特别规定外,同样适用一般劳动合同的规定。了解集体劳动合同的特殊规定,才能更好的把握集体劳动合同的情况,在订立时才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集体合同 篇9

  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方(承包方): 村 组 户 主:

  身份证号: 住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 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

  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集体合同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江苏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

  同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苏华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乙方)高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经集体协商可以达到一致意见的单项、多项或者所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一、劳动报酬

  包括工资分配方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增减幅度,工资收入水平,延长工作时间付酬标准,特殊情况下工资标准等。

  二、工作时间

  包括工时制度方式,加班计划和限制,特殊工种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的确定等。

  三、 休息休假

  包括月休息时间、调休息安排、年休假标准,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职工休息休假等。

  四、保险福利待遇

  包括依法参加的各项社会保险,企业补充保险的设立项目、资金来源以及享受的条件和标准、企业福利设施的修建、职工文化和体育活动经费的来源

  职工补贴和津贴标准,困难职工救济、职工疗养、休养等。

  五、劳动安全卫生

  包括安全卫生的目标、劳动保护的措施、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改善的具体标准和实施项目,定期健康检查以及对职工未成年的特殊保护。

  六、劳动合同管理

  包括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办法、经济裁员的条件和办法等。

  七、职业培训

  包括职工上岗前和工作后的培训,转岗培训、培训的周期和时间表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生效,予以公布。有效期五年,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九、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集体合同按签订集体合同程序进行。

  1、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2、集体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者企业生产工艺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无法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或全部无法履行的。

  4、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十、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劳动部门协商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可以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集体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认可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集体合同生效后,签约双方应当认真履行,企业每年至少一次向全体职工报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2、签订两年期以上集体合同的,可以每年就工资等不定因素方面的内容进行协商签订年度协议,作为集体合同相关内容的变更和补充。

  甲方代表: (签章) 乙方代表: (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见证监督方: (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10篇】相关文章:

1.集体合同

2.集体合同(1)

3.集体合同(2)

4.总集体合同

5.公司集体合同

6.企业集体合同模板

7.集体合同3篇

8.集体合同6篇

9.集体合同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