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时间:2022-02-27 08:37:14 集体合同 我要投稿

集体合同范本(合集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集体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集体合同范本(合集15篇)

集体合同范本1

  ___________县(市、区)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________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承包林地情况发包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树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___________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_______

  第二条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1、林地承包价格为______元/亩·年,承包______年合计______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承包方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_______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____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_____‰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林业工作站、______、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鉴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集体合同范本2

  甲方:(区域或行业名称)乙方: (工会) 协商代表企业名称: 涉及企业户数: 户 涉及职工人数: 人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工会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 工会(或行业工会)与(协商代表企业)等 (区域或行业名称)企业代表共同协商签订。就员工劳动权益及企业生产发展等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双方依法享受各自的权利,并严格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三条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合法的原则、保持稳定和谐的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及利益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签订,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后生效,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及员工个人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五条 企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员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地开展工作。企业在决定有关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董事会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事项,工会代表有权利列席会议,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企业应充分听取工会意见。企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应依本合同为基础,并征求工会意见或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者的管理权威,教育员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七条 员工依法通过职代会(员工代表会)或工会组织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员工应享有的民主权利;保障工会和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八条 企业支持工会按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组织,及时足额拨付工会经费,并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九条 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兼顾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利益,依法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依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向员工发放各项津贴、补贴。

  第十条 企业实行计时、计件等工资制度。企业工资标准、分配方式及其变更,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但须听取工会意见,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工会每年初根据上一年度生产经营和效益状况、企业人工成本的状况,重庆市工资增长指导线,参考同行业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资增幅要求与企业协商。

  第十二条 员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15日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最低工资不低于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期间有关待遇,依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工治疗期间的有关待遇,按照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和《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渝府发?20xx?47号)执行。

  第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六条 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探亲假、哺乳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因职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职工赔偿经济损失。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职工当月工资的20%,剩余部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八条 企业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得四十小时。特殊工种和岗位因和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九条 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员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每年的设备检修、生产工艺需要,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及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要紧急处理、及时检修,必须加班加点的,可由企业决定不受本合同第十九条限制,员工应服从安排。

  第二十一条 企业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婚丧假、探亲假、哺乳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做好特殊工种和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 对从事业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健康检查。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企业加强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会有权参加伤死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员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在每年夏季采取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工会均有责任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二十九条 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提取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条 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国家的规定,提取福利费用,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支出。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用方案和有关集体福利事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 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六章 女员工的特殊保护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对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做好女员工经、孕、产、哺“四期”安全卫生保护工作。

  第三十四条 女员工因怀孕、生育、哺乳,在规定的休假期间给本人相应的工资或津贴,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女员工怀孕后按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检查费用和生育(含人工流产)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第三十五条 哺乳期的女员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满,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应及时予以安排工作岗位。

  第三十六条 企业为女员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第三十七条 企业坚持男女员工平等的原则,凡适合女员工的岗位优先安排女员工。

  第三十八条 女员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对侵害女员工劳动保护权益的责任人员,企业应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给予被侵害女员工经济赔偿。

  第七章 职业技能培训

集体合同范本3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四至,总面积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三,乙方将此土地用于兴建住宅。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元人民币/平方米(亩),共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土地补偿款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的违约金。

  九,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双方确认在国土局签订合同或协议只供参考,具体生效内容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公章)

  乙方:

  二0xx年月日

集体合同范本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的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产已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甲方出售的上述房产基本情况为(1)混凝土基础结构办公室三层,总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2)星棚结构5个:生产车间、宿舍总面积5200平方米。甲、乙双方拟订交易上述房产的全部,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

  上述房产若有设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则该账户房产的转移而转移给乙方,如没设立该账户的,则所设立责任随房产的转移而转移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 元整( 1470000元),按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360元计算,星棚结构每平方米255元计算。甲方已于签订合同当日收到乙方以现金形式给付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元整( 1470000元)。

  三、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决定中途不卖或逾期10天仍未交付房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赔偿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违约金给乙方。

  六、办理上述房产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甲方缴纳。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十、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集体合同范本5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两栋,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为六年,甲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且冻结预交押金。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抵押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个月的。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租金另行商定。

  第三条:租金支付

  租金以两栋为整体计算,前两年租金为33万元/年,第三年起每年上浮5%;合同签订时,乙方须预交一个季度的租金计82500元给甲方作为履约押金,同时支付首月租金27500元,往后须在每月到期前5天内一次性支付下月租金。履约押金在租赁期满办理退租手续后无息归还:税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宽带费、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房屋修缮及维护

  租赁期间,房屋由乙方进行装修和维护,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但其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同意且不能损坏、变更原房屋建筑结构;租赁期间,房屋设备及管线维护是乙方的义务,如出现问题,乙方须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和门窗好,以保障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支付完毕租金及相关费用后,乙方可拆除和搬走其购置的设施和用具,但不能拆除装修的非活动性物件,以保持原建筑物的完整性。

  第五条:租赁双方变更

  租赁期内,甲方出售房屋时,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甲方须将租赁合同一并转让予新的房产所有者,并协助乙方与新的房产所有者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新合同条款约定须与原合同一致,否则甲方须免收乙方半年租金;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与第三方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须协助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新合同条款约定须与原合同一致,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作为补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另按租金的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但相关政府部门委托代收的除外;

  3、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施工方案不合理而导致房屋结构变更、损坏的,经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乙方须向甲方赔偿损失并且承担相关费用;

  5、合同期满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6、租赁期内,双方如有非正常退租违约情况,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半年租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征收、拆迁或其他原因,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甲乙双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合同范本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拟将位于三亚市月川村新市场旁整体八层房屋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座落位置:

  位于三亚市月川村新市场旁,整体房屋为框架结构的现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700平方米,该整体八层房屋为甲方私人房屋,乙方已知晓八层楼房无房产证和土地证。(房屋结构图及水电安装图和电梯保修卡等复印件附后)。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捌年,自20xx年12月22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止,租期从乙方交清第壹年租金开始计算。

  三、租金支付方式及房屋的交付

  1、本房屋共八层,租金按每年叁拾捌万元整计算(此租金不包括乙方所生产的一切税费),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

  2、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时交押金伍万捌仟元人民币给甲方。在乙方未违约的前提下,合同期满押金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

  3、第四年至第八年的租金以38万为基数每年递增5%(即第四年涨5%,第五年涨10%,第六年涨15%,第七年涨20%,第八年涨25%),乙方于合同期内的每年11月22日交付房租。(先交房租,后使用房屋,如到指定交租日,未按时交租,乙方所有押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甲方经济损失赔偿费)

  4、甲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整体房屋的现状交付给乙方。

  5、乙方将房屋转租给他人,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生效,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原则上应同意乙方转租,但不能和本合同条款发生冲突。

  6、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整体房屋墙面另行制作其他楼宇等户外光该或擅自给其他方用于户外广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已收取的押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的损失。

  四、房屋租赁用途

  本整体八层楼房乙方承租后用于合法经营。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住房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不存在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瑕疵。如出现任何第三方主张本楼商铺及住房的权利,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资金,且支付投入的资金总和的50%作为违约金。

  2、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任意干涉乙方日常经营,并不得将本整体房屋以任意方式抵押、转让、承包给他人。

  3、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并赔偿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资金,并支付投入的资金总和的50%作为违约金。

  4、在承租期内,国家允许经营的行政审批所有手续和各种水电费用、税收费用等所有的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甲方不能收取任何中间费,水电费用乙方在按时交纳的前提下,水电部门故意拉闸、停水,甲方应及时协调解决)。

  5、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的话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担,如需交纳房屋出租税,甲方出示托管书,房屋出租税金由乙方负责。

  7、在租赁期间,所属人员房屋里的防火、防盗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乙方在装饰、装修施工期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顺利完成装修及其他拆除事宜,如遇有市综合执法局或其他政府部门干涉的,甲方应出面协助乙方妥善解决。

  9、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不得就该整体房屋所做的不可分割的装修、装饰或改建部分要求甲方补偿装饰、修改建部分的费用,甲方不做任何补偿;对未形成不可分割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10、对未经甲方同意装修、装饰或改建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11、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政府拆迁行为,甲方无条件将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并同意乙方自建的设施和自备的设备撤出。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股东刘培光同志一份,各份效力等同,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拥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再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合同范本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

  甲方自愿将本村土地承租给乙方使用。该土地位于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 _________,北至___ _____,南至______ _______,面积 亩。

  二、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乙方承包土地可作为种植、养殖或农产品深加工、建房等,可改变原有地貌,甲方不得干涉,但是不允许对外卖土。乙方为了有效使用该坑,拉土填坑、平整地面,在承包期内,由乙方承担费用。

  三、土地的承租期限

  该土地承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优先续租,租金另行协商。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该土地承租金共计 万元人民币,签定本合同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协助乙方协调甲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六、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得因此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本届村干部有义务告知下任村干部废坑对外承包的情况。

  七、该坑如涉及到政府征地,征地的补偿款归乙方,地

  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乙方填坑所投入的一切费用,在政府征用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填坑土方约 m及机械的费用按国家标准计算),未征收的部分按照此合同继续履行,被征收部分的承包费退还给乙方。

  八、如涉及商业拆迁,由乙方出面协商,乙方有权利决定是否同意,甲方无权干涉,因拆迁发生的补偿款归乙方,未占用的部分按照此合同继续履行。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在未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十、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另一方十倍的承包费及因签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体合同范本8

  甲方:xxxxx村民委员会

  乙方:xxx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

  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xxxxx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

  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年,自xx年月日始至xx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

  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x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公证处一份,xxx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部门:(盖章)

  年月日

集体合同范本9

  甲方( 职工方 ) 乙方( 企业方 )

  工会联合会

  涉及员工人数: 人 涉及企业数 : 家

  协商首席代表 : 协商首席代表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协商代表人数 : 协商代表人数 :

  代表产生方式 : 代表产生方式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青岛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辖区内签约的所有企业和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本合同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社区工会联合会组织选派,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企业一方的协商代表由上级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组织区域内的企业主经民主推选或授权委托等方式产生,首席代表由企业方代表民主推选产生。

  第二章 劳动报酬

  第三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制度。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以货币形式每月至少发放一次,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第四条 企业要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职工工资随着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应根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职工本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比上一年度增长 %。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企业有责任做好均衡生产,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加班加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六条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以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职工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未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第七条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或者行业制定的劳动定额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企业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 职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的权利。职工请事假的,企业可不予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

  第四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九条 企业应当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应定期组织进行专项体检。

  第十条 发生职工伤亡事故 , 或出现危及职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 , 企业应当及时处理 , 并在1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 补充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 企业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 , 逐步发展并改善职工的文娱设施、 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

  第十三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工亡丧葬和家属抚恤费,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执行。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以及死亡丧葬和家属抚恤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十四条 企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十五条 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 、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企业应当组织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章 职业培训

  第十六条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职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企业对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八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七条 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企业规章制度应依法制定,由职代会讨论通过,经企业公示后生效。

  第十八条 企业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在经过相应法定程序后,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职工,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及时与招用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职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本区域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章 集体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二条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签订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双方经协商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变更修改。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应当自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由协商代表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总工会各一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社区工会联合会(盖章) 工会主席签字: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区域内企业主签字盖章:

  用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用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用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集体合同范本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 (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代表企业全体职工与 ( 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 签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届_______次职代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三)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五)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五条 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工会主席依法承担该委员会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理。

  第三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和条件,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对职工组织有计划的培训。

  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职工转岗教育制度和台帐,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及其防护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种生产工伤事故案例教育;化学危险品应用等基础知识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十八条企业安排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由企业负担培训经费,并于培训前对职工培训后回企业服务的最低年限和未达此年限的赔偿责任等问题,与受训职工协商签约。

  第十九条 职工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会有权就职业培训有关问题与企业协商。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条 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职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工种和岗位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企业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十一条企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职工充分休息的权利。但由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按第二十六条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企业和工会双方于每年初根据本企业上一年经济效益、同行业同类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市场劳动力供求状况、居民生活物价指数等因素,召开会议,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量内,协商决定企业年工资水平以及年度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在岗职工工资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待岗职工生活费由企业自主确定(一般不低于当地失业金水平)

  第二十四条 本企业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条 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拟定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企业工资调整,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向职工代表大会作调整工资方案说明;

  (二)企业提出调整工资的方案;

  (三)将调整工资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调整工资方案经审议通过后,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企业职工工资的支付。

  (一)职工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耐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5、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100%;

  6、病假、事假、旷工的工资支付,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执行。

  7、医疗期的工资支付: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二十八条企业依法为全体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其直系供养亲属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条 因工伤残的职工,按照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患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七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三十三条企业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三十四条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品台帐,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的管理,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职工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企业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在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积极搞好在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每季对车间、班组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企业对直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每月发放有毒有害津贴,对特殊岗位提供保健补助食品。

  第三十六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报告工会。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每季定期检查、监督劳动保护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工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八章 女职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条 女职工与男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应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条 对女职工每两年 ( 或每一年 ) 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经费由行政方出资。

  第四十条 女职工在经期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等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延长其劳动时间。

  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假休息,休息期应发给其基本工资。

  女职工怀孕流产,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应给予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难产女职工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按照有关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可增加产假三十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影响其福利待遇和参加晋级、评奖。

  第四十一条女职工怀孕、分娩时所用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后,婴儿一周岁以前,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后满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应与女职工协商解决。

  女职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在哺乳期请长假,直至婴儿满一周岁,由单位发给基本生活费。(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二条 按月发放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用品和女职工卫生用品,经费由行政方解决。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组织职工外出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应考虑有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制定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五条 企业制定和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遵守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好的职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具体办法由企业自主确定。

  第四十七条企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规定的职工,可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依法追究赔偿责任、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按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前30日,企业和工会协商签定新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条企业和工会双方根据人数对等原则,联合成立集体合同履行监督检查小组。每年6月和12月对本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双方签约代表,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进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一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变更本合同的条件、理由和条件。

  (二)双方在7日内组织协商,达成一致后,就变更本合同有关问题形成书面协议。

  (三)将书面协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四)自审议通过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书面上报劳动行政部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登记、备案。

  (五)将经审查确认后生效的集体合同,在7日内公布实施。

  第五十二条 下列情况,企业和工会双方应主动协商变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业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的;

  (二)工会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法院判决,本合同必须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有关责任。

  (一)企业违反本合同规定,应依法承担经济责任及其他有关责任。

  (二)工会违反本合同给企业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失的,可按工会章程承担责任,应纠正违约行为,组织和教育职工,挽回损失和影响。

  (三)对违约直接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 企业和工会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对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二章 本合同争议处理

  第五十六条因本合同的内容、履行情况和不履行后果等问题发生争议,企业和工会双方应在7日内,召开协调会议,协商解决有关争议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十七条 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单个职工权益被侵犯的,工会可代表职工个人参加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十九条 在解决本合同纠纷之协商、仲裁、诉讼期间,企业和工会双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罢工、停产、闭厂等过激行动。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六十条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事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也未明文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原则,由企业和工会协商解决。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条件标准有新的规定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协商一方或双方首席代表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由企业和工会负责解释。解释有歧义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业和工会各执一份,审查登记的劳动行政部门存档一份,上级工会备案一份。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自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体合同范本11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_________,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租赁期限内,若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经依法批准征收该土地或土地所有者为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经依法批准收回该土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收取的多余租金应予以退回。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地块,按照规划批准的用途为_________用地。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提供给乙方。

  第七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以土地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地块的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同意采用以_________年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形式,每期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从第二期起,每期租金的增幅为上期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交付完首期土地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的时间为履行周期租赁时间的第一个月内。

  第十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应按每期缴纳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交给乙方使用,应按收缴租金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时,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1)(2)

  第十五条 乙方如需改变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后三十天内,交回土地他项权证,并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承租该土地使用权,须最迟在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该土地使用权被依法征收或收回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租金标准及其他条件后,双方补签或重新签订出租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有关土地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不承担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________市(县、区)签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二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的行为;由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与承租人签订。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图。

  三、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可作为签约文本,但监制、印制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到当地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该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租赁的条件。

集体合同范本12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 :_____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总人数: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性质:__________ 工会会员人数: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企业和全体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企业、工会以及全体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四条 企业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重视提高职工素质,不断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在企业效益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重视听取工会和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资、工作时间、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与工会协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

  第五条 工会尊重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管理及其他合法权利,教育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等活动,发动职工为企业发展出谋献策,团结职工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第六条 职工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职工、企业双方要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保守企业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七条 企业与工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就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它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签定劳动合同的形式确立劳动关系。企业与职工应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时签订劳动合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尊重双方各自的知情权,履行有关事项的法定告知义务。

  第十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与工会协商,听取工会意见后,对该文本进行修订、补充或自行制定合同文本。修订、补充后的合同文本或企业自行制定的合同文本应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合同文本内容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抵触。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 工会应当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依法订立与履行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时,企业代表或工会代表应当向职工解释劳动合同条款,讲解劳动合同知识。

  第十二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变更职工工种或工作岗位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同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

  第十四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违纪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处理违纪职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并可以依法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出诉讼。第十五条 企业按规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企业和职工因履行劳动合同或其他事项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企业和职工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规定处理。

  第三章 职工教育与培训

  第十六条 企业鼓励职工参加经济、政治、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学习。企业应建全职工教育和培训制度,按年度制定职工教育和培训计划;设立职能部门,负责职工的岗位、岗前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门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

  企业应向工会通报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 企业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鼓励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获得相应文凭的职工,企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经企业同意参加各类学校业余进修学习的职工,可获得有薪假参加相关考试。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九条 企业坚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企业应在听取工会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分配形式,并告知全体职工。

  第二十条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向职工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

  第二十一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在法定时间内给职工提供正常劳动任务的,职工在服从安排、坚守岗位的前提下,应获得不低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由企业和工会共同协商确定,且不能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 乙方:

集体合同范本13

  流出方: (以下简称甲方)

  流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甲方将本村有关农户委托流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地块)

  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水稻、小麦、蔬菜种植生产经营。

  二、流转年限

  流转年限自 20xx 年 10 月 30 日至 20xx年 10月29日止。

  三、有偿使用费标准

  承包土地流转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亩每年 380 元,乙方每年应交甲方流转总额为 元(人民币,下同)。(如镇有指导性意见参考指导性意见,无指导性意见按市场行情每年调价一次)

  四、相关补偿金

  甲方在相关地块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乙方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零 元(没有补偿时可填写为零元)。

  五、支付方式和时间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土地的有偿使用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年于 九 月 三十 日前付清。

  2、市以上农业综合补贴(含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归流出方农户享受。

  3、土地规模经营补贴归流出方农户享受。

  4、上级部门奖金按实际种植亩数给付乙方。

  5、秸秆全量还田的(未露天焚烧秸秆)得上级补贴按实际种植亩数给付。

  6、农业保险个人部分有乙方自己支付。

  六、相关事宜

  1、如遇国家征用及政府整体规划,甲方应办理相关终止协议手续,并与乙方协商补偿事宜。

  2、乙方在获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臵权,如变更经营(主营)项目时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经镇农经站审核备案。

  3、乙方必须按农业用地的有关要求,管好用好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地的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的地形、地貌,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流入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4、承包种植稻麦、蔬菜、果品等农作物的,要服从农技部门的技术指导,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种植稻、麦、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下年度在杨舍镇全镇范围内的土地承包资格:

  a、有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

  b、秸秆未能达到全量还田的。

  c、水稻机插秧比例低于90%的。

  七、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请镇农经站调解。

  2、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鉴证单位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合同范本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__________________集体合同条例》的规定,经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特点,与乙方协商确定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l、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_____________。

  2、企业内部工资标准:_____________。

  3、企业工资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收人应达到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减)_________元,同比增(减)____%。

  三、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

  l、企业内部各项奖金设置和发放:_____________。

  2、企业内部各项津贴的设置和发放:_____________。

  3、企业内部各项补贴的设置和发放:_____________。

  四、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方法

  l、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_____________。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加班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加班工资;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加班工资。

  3、按上述第二款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是另外增发的,不含支付给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甲、乙双方商定,企业每月至少给职工发放工资一次,并于每月_____日以货币形式予以支付,如遇休息日应提前进行发放。企业不得拖欠职工工资性收入;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给职工工资性收人。如工资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视为拖欠。无故拖欠,应按有关规定,给劳动者本人工资______%的经济补偿。

  六、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因公(工)负伤人员的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支付。

  七、职工保险福利待遇

  l、甲、乙双方商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按以下办法为职工办理各类补充社会保险:_____________。

  2、其他保险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商定,本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本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是按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元确定。

  九、双方认为需要协商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对本合同未予明确的其它事项,双方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予明确的,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协议的,双方可协商修改协议,但一般每年一次。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内容。

  十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终止、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三、本合同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十五、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集体合同范本15

  本合同由xx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xx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就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和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培训、女职工特殊保护等问题,经过充分的集体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由企业与工会签订,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第二条 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制订和修改涉及职工劳动权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征求工会同意。

  第三条 双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是:尊重职工的劳动,

  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发挥职工的生产、管理积极性,科学地规范企业与职工整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条 企业必须支持职工依法参加民主管理,尊重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权利,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应支持企业正确行使职权,教育和培养职工热爱、关心企业,树立敬业爱岗的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 双方依据合同原则和内容,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共同保证企业方针目标实现,真正做到经营者与职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企业的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应以企业年度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准。

  第六条 工会应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活动,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劳动竞赛和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七条 企业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依法足额计提、按时拨交工会经费。

  第二章 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有权择优招(聘)用职工,并分别与被录用职工平等协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实行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的招工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及时向工会通报。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违约责任,并应严格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除法律规定的条件外,企业与职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法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用工单位纠正。职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职工违约或受到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工会亦应做好工作。

  第十二条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一)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以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6个

  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除按以上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同时,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四)经济补偿金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第十三条 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实行上岗聘用制,并签订岗位合同。

  (一)岗位合同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凡在岗人员都应签订岗位合同,按管理权限范围分级进行;

  (二)职工应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考核、劳动组合,实行公开、平等竞争上岗;

  (三)因岗位定员限制或职工素质等原因未能签订岗位合同的人员、被解除岗位合同的人员为企业内待岗人员。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

  情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按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的 ,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时,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