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体合同

时间:2021-03-04 10:00:20 集体合同 我要投稿

企业集体合同汇编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集体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集体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 在企业中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是企业全体职工与企业就劳动条件、劳动报 酬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 企业的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可以对集体合同的签订给予指导。

  第七条 工会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联系,建立有关协商工作制度,保障集体合同履行。

  第二章 集体合同的签订和报送

  第八条 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六)工作内容;

  (七)劳动纪律;

  (八)合同期限;

  (九)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十)合同争议的处理;

  (十一)违反合同的责任;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职工一方或者企业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协商。

  第十条 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十一条 参加集体合同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为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第十二条 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工会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一方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产生,并应当有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举产生。

  第十三条 企业一方首席代表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确定。

  第十四条 参加集体合同协商的双方应当向对方提供协商所需要的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第十五条 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者职工出席。有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即获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未获通过,双方代表应当重新协商修改。

  第十六条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第十七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限为一至三年。

  第十八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企业应当在七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对该企业行使劳动管理权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十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的,签订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在十五日内对提出异议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作出进一步的说明,按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后,重新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集体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二十一条 集体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并应当建立相应监督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 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集体合同效力。

  第二十三条 职工一方参加协商的代表在集体合同期限内,除个人有严重过错或者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企业不得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

  (一)双方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

  (三)企业破产、停产、分立、兼并,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集体合同的一方就集体合同的履行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给予答复,并且在七日内双方进行协商。

  第二十六条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协商解决不成的,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二十七条 变更集体合同,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解除集体合同,企业应当自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期满前,双方应当提前三个月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

  第四章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组织企业主管部门、上级工会等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第三十条 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并应当向争议双方说明延期理由。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职工一方申请仲裁或者提出诉讼,应当征得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同意。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参照本条例执行。

企业集体合同 篇2

  本合同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 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 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 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 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 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企业集体合同 篇3

  本集体劳动合同(合同)由“_________公司”,一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法定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____(下称“公司”)与“_________公司工会”,一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工会,其办公地点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_________(下称“工会”,并与公司合称“双方”),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订。

  前言

  (一)根据_________和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合资合同(下称“合资合同”)和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公司应与工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以明确公司职工雇佣的条款和条件,并规定公司应与职工个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二)合同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为促进公司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正确处理公司与职工的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平等和友好协商签订。

  (三)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四)工会应协助公司搞好生产、经营和管理,协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项基金,教育职工认真履行个人劳动合同中载明的义务,配合公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公司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 定义

  (一)“雇员”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员,但不包括合资合同第46条所述少数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中方高级管理人员。

  (二)“主管人员”指任何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行使主管职能的任何雇员。

  第二条 职责

  (一)公司与员工的共同义务

  雇员应勤奋地履行其职责并努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公司应就雇员的劳动向其付酬,并促进雇员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员的文化生活。

  (二)雇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

  1.每个雇员的责任将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会和总经理随时代表公司予以确定。

  2.每个雇员必须按照其主管人员指示尽最大的努力认真执行任务,与主管人员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个人劳动合同以及公司颁布的工作规章的规定。

  3.所有雇员必须遵守以下各项:

  (1)小心操作交给他们的设备和工具;

  (2)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与其它雇员随便来往;

  (3)不向公司外人员或在履行职责时不需要了解有关情报的公司内人员披露有关公司业务或经营的情报,除非经公布的法律或法规强制要求公开这些情报;

  (4)受公司雇用期间,除经公司批准,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5)避免有损公司声望、名誉或业务的行为;

  (6)未经同意,不得为个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钱或财产。

  4.鼓励雇员提出改进公司经营的意见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工作环境、产品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见和方法,提出值得受奖励的意见或方法的雇员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金或奖励。 5.除经公司管理部门明确授权,雇员无权亦未被授权为公司或代表公司达成任何交易或订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为。

  (三)公司的具体职责

  1.公司将尊重雇员的人格和个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其安排与其能力相适应的任务。公司将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2.公司鼓励管理部门、主管人员和雇员之间的和睦关系,并适时颁发公司业务有秩序进行所必须的工作守则。

  3.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和与雇员个人签订的个人劳动合同所述发给雇员基本工资和提供补助。

  4.公司应按《合资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积极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室和办公设备。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包括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2%)拨交工会经费,该笔金额应作为公司开支。工会可以按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工会经费。

  5.公司将为雇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所、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状况相适应的福利待遇。

  (四)工会的具体职责

  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和物质利益;协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业务、科学和技术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条 雇用手续

  (一)公司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有关法律享有企业自主权,有权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职工。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二)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公司招聘雇员的标准和人数。

  (三)公司招聘计划和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三)公司雇员成为公司正式雇员前应合格完成六个月的试用期。

  (五)公司将与雇员签定个人劳动合同,个人劳动合同格式附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a。

  (六)职工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前,公司和工会应指导雇员明确个人劳动合同载明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

  (七)从_________转入_________的职工,其在_________的工龄应视为在_________的工龄。

  第四条 工作时间、节假日

  (一)工作时间

  1.公司董事会决定基本工作周,以适应全部生产能力。

  2.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3.公司可随时更改雇员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动雇员工作日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由于工作需要,经以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适用法律许可者除外。

  4.公司应严格控制雇员加班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情况。

  5.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为保障雇员健康,工会可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6.雇员必须按公司工作规章规定的程序报告每天出勤情况。任何雇员由于个人原因拟迟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遇有紧急情况不可能事先批准,雇员应尽快报告紧急情况的性质和未能提早报告的原因,但最迟应在复工时立即报告。 (二)节、假日

  雇员每年享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适当增加节、假日休息天数):元旦(一月一日)_________一天;国际劳动节 (五月一日)_________一天;国庆节(十月一日)_________二天;春节_________三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三)有薪假期

  1.受公司连续雇用满一年的职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对有贡献的的职工可适当增加休假天数。

  2.经公司批准,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四)特殊性质的事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病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婚假、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七)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家有丧事的雇员应立即报告其部门主管。

  (八)探亲假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办法执行;但是享受探亲假当年应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2.有资格依适用法规享受探亲假之雇员可由公司自行决定,并事先取得总经理批准后享用探亲假。

  第五条 工资、补助和各项基金

  (一)公司有权根据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决定雇员工资、奖金和各项补贴的分配制度,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虑消费、物价上涨的因素,应增加雇员工资。公司制订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二)董事会根据资格决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三)雇员有资格享受公司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补助。

  (四)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制订的方针,按雇员的工作表现和对生产的贡献以及公司的效益,决定是否发给奖金及奖金数额。

  (五)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对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费。对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费。对在节假日加班的雇员,公司按雇员小时工资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费。如果雇员因未在正常工作时间认真自觉履行其工作任务而需加班,公司不发给任何加班费。

  (六)公司应支付法律规定的任何其它金额,包括病假工资和节假日工资。

  (七)支付雇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任何其他付费应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个人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赋或费用,该税赋或费用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由有关雇员本人负担并由公司扣缴。

  (八)如果公司临时停产,停产期间公司应向雇员支付停产期工资,金额相当于雇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产超过一个公历月,公司应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预期的措施。

  (九)除第(五)款规定的费用外,公司将对下列费用负责:

  1.每一上班雇员的午餐费;

  2.每一雇员工作服的费用;

  3.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的雇员责任保险费用;

  4.按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奖励制度”,从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奖金和福利费用;

  5.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1.项,付给雇员的款项。

  (十)公司依照_________规定,按比例提取各项费用和基金;

  1.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七点五(7.5%)的中方职工医疗基金;

  2.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发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日常劳保福利费用(包括辞退补偿金);

  3.按月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职工养老储备金;

  4.按年提取相当于中方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1.5%)的中方职工日常教育经费;

  5.按中方职工人数,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_________市财政局交纳中方职工粮、油、燃料、副食、文教卫生和其他各项价格补贴费。公司评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后,除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医疗、福利费用和住房补贴以外,不再上缴国家对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

  6.根据《_________》,公司和职工个人每月应交存工资总额10%作为中方职工住房公积金。

  7.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

  (十一)公司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费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会通报使用情况。

  第六条 奖励、奖金和补助

  (一)公司对雇员的出色工作,长期、忠诚的服务,对公司有益的行动和建议,给予表扬和嘉奖或给予公司认为合适的奖励,这类奖励可以用奖金办法颁发。

  (二)对下述特别情况,将发给下述特别补助:

  1.雇员结婚:人民币_________元;

  2.雇员第一次生育:人民币_________元;

  3.雇员由于长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币_________元。

  4.雇员父母亡故: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发给雇员奖金:

  1.在达到生产目标、完成工作任务或增加生产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2.模范执行公司工作规章;

  3.生产、技术的创造发明或改进生产方法和技术;

  4.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或工作环境作出贡献;

  5.提出有用的建议,并因此防止意外发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损失。

  6.其他应予物质奖励的模范行为。

  奖金和其它奖励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给雇员本人。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一)公司应遵守适用于合资企业的关于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的法规,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雇员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雇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二)雇员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公司负担。身处有害环境的雇员可视情况增加体检次数。

  (三)雇员应遵守中国有关的安全法规,以及随时由公司颁布的安全规则。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五)如雇员因工业事故死亡或受伤,或严重职业中毒和发生其它引起伤害的职业事故,公司应按照国务院一九九一年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向公司的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及工会组织报告,并接受他们的调查和处理。

  (六)公司负责购买全体雇员的责任保险。

  (七)公司负责向职工提供劳保用品并制定劳保用品发放细则,此类细则应足以在任何气候和工作条件下对工人进行保护。

  (八)公司将执行政府有关合资职工的退休政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认为适当的退休养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条 处罚和解雇

  (一)解雇试用期内的雇员

  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二)因故解雇和其它处罚

  1.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员时,应提前三十天发给正式雇员和工会书面通知。公司对于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削减基本工资或停职等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以开除。

  2.上述批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员今后如何改进的情况。削减基本工资指公司要求雇员作出书面道歉,并对其第一次违章扣取其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计薪期间因违章削减工资金额不能超过该计薪期间所发工资额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职指雇员停薪停职,为期不超过七(7)天。

  (三)由于伤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1.公司制定公司有关病假的规定和制度;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对属于下列情况,公司不会按第八条(二)款规定解雇雇员:

  (1)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员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四)通知和备案

  公司解雇雇员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工会和被解雇雇员,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在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五)解雇费

  如果公司在集体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第八条(二)款和第八条(三)款1.解雇雇员或雇员个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予续约,被解雇的雇员可根据其受公司雇用时间,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一个月的公司平均工资,工作满十年的雇员自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领取一个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资。雇员由于长期生病和因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被解雇可酌情加发给雇员三至六个月实得工资。对开除的雇员不发给解雇费。

  (六)由于公司违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严重违反合同侵害雇员合法权益,雇员提出辞职时,公司需按规定支付解雇费。

  (七)工会代表

  对于公司雇员的解雇、辞退或惩罚,须征求工会意见,有关雇员或就有关问题向公司陈述其立场。工会如果认为不合理,有权提出反对。工会可以派代表与代表董事会的管理部门磋商,寻求解决的办法,但管理部门有作出终局决定的最终权利。如有争议按第十二条(二)款执行。

  (八)被解雇的雇员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员应立即向公司归还所有公司拥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权的文件、设备和其它财产。

  第九条 辞职

  (一)一般性辞职

  在第八条(二)款规定的前提下,要求辞职或退休的雇员在取得工会同意后,必须在建议的辞职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体说明有理由辞职的特别情况,对这类辞职的请求,公司不得无理拒绝。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二)受过特别培训雇员的辞职

  尽管有第八条(一)的规定,任何参加过公司出资培训的公司雇员,如在受训结束起五(5)年内从公司辞职,需向公司偿付培训费用,其金额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辞职雇员无权获得解雇费。

  第十条 保密、不竞争

  (一)雇员同意对获披露的有关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推销或财务资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将其披露给公司内外任何人士,亦不将其用以与公司进行竞争或用作雇员履行本合同规定职责和义务以外的其它用途。

  (二)公司与雇员个人劳动合同终止时,雇员应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图纸、蓝图、备忘录、客户名录、配方、财务报表或促销资料归还公司。

  第十一条 发明

  本合同有效期内,雇员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艺产品或配方方面的发明(“发明”),该等发明应是公司的专有财产,雇员应立即将其披露给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骤(包括签署文件),使公司拥有这些发明的产权和所有权。尽管有该规定,对雇员在工作时间外,在未使用或参考公司设施、机密资料或材料情况作出的任何发明而获得的全部专利,雇员应有权保留所有权。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一)监督检查

  为保障劳动合同的全面执行,公司和工会将根据人数对等原则组成劳动合同监督小组,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劳动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代表。双方亦可应一方要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协商有关公司和职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二)劳动纠纷

  公司内部出现的劳动纠纷应先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一方或双方都可请_________市劳动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同意,该方可向_____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临时性人员的聘用

  (一)临时性人员的定义,指聘用期不超过一年,公司临时聘用的人员。

  (二)聘用程序,公司聘用临时性人员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同意,由总经理决定后,签发聘书。

  (三)聘用临时性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需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讨论决定。

  (四)聘用临时性人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解释和执行本劳动合同时,双方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合资企业合同和其它有关条例。

  第十五条 生效和期限

  (一)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应立即将本合同报_________市劳动部门和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_____年。

  (三)本合同内容如与政府的规定有抵触,须按政府规定及时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构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双方书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参照政府有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双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日期签订本合同,特此证明。

  _________公司签署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工会签署人(签章):_________

企业集体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_________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_________业局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经双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的主体是_________电业局和该企业的全体职工。

  _________电业局(以下简称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该企业的全体职工由_________电业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三条 本合同草案应提交_________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自觉依据合同的原则和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和职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工作,企业在制定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提前征求工会意见,企业在研究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时工会主席和女职工代表应当参加或列席会议,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企业全体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工会有义务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 企业用工

  第五条 _________的企业用工制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为依据。

  第六条 企业应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标准文本由企业负责制作和提供,劳动合同标准文本的内容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在场。

  第七条 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企业在制定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根据劳社部发[XX]8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精神,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数和工作时间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即执行国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九条 工作时间具体按《_________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实施意见》执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内国家或有关部门对工作时间的规定进行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条 企业和工会要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与职工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会要主动协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员潜力,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保质保量的完成企业分配的.工作任务。企业行政积极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与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学习新科技、新技术,作合格的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如企业确因生产或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与职工及所在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 一次性加班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工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必须征得工会的同意。但在加班后应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企业执行政府法定种类节假日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企业所有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_________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效益工资可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而增减,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职工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企业集体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略)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学徒(熟练)期间的生活补贴为:________。乙方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________,乙方现工种工资为:________。

  2.甲方应按规定发给乙方工资性补贴。乙方的工资性补贴为其标准工资的____%。

  3.乙方的升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4.因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规定付加班费。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的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物价补贴等待遇,应当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应当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其为甲方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________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乙方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________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应当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具体标准为:_________。

  5.乙方的休假、探亲、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取暖和防暑降温补贴等,应当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满或属于第八条第2款第3项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_____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_____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乙方按照第八条第2款第3项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条第5项规定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自行离职的,甲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7.乙方标准工资的______%为乙方本人交纳的退休养老基金,由甲方按月代为扣缴。

  8.甲方按国家规定,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第七条 教育与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岗前培训。

  2.甲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工标准。

  3.乙方从事特种作业,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工标准。

  4.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元。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甲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除试用期内和因本条第2款第(3)项规定解除合同以外,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当征求甲方工会的意见。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6.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八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5)乙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将视为自动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约定情况除外: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______个月为限);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______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2.甲方可解除合同约定的情况:

  (1)乙方经批准出境定居的;

  (2)乙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

  (3)乙方有其他特殊情况。

  3.乙方在享受法定假期期间,以及_________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4.乙方除第八条第3款的规定以外,应征入伍的,以及______情况下,可以同甲方解除合同。

  5.乙方在合同期间享受住房的规定或补贴(住房公积金)为:_________。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因本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_________。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______。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鉴证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企业集体合同 篇6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经行政方代表和员工方代表集体谈判,取得一致协议,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有关员工劳动报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资制度:

  2、工资标准:

  3、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各类人员的工作岗位性质不同,工资分配形式的具体内容为:

  4、员工工资目标为:

  5、工资支付办法:

  6、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办法:

  7、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8、员工在停工学习、下岗放假、病假、事假期间以及工伤医疗期满后的工资支付办法为:

  9、新进、转岗员工、内退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为:

  10、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

  11、各项福利待遇及补充保险的办法和标准:

  12、员工工资不得随便克扣和无故拖欠发放,确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00元。

  13、由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按员工本人履行正常劳动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执行。由于员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不发经济补偿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间使用过培训教育费,则按5年服务年限平均,赔偿未到服务期期间的培训教育费。

  第二条 根据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经双方代表谈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定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3、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科学合理制定生产(工作)定额标准。

  4、根据对员工工作的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工资待遇。

  5、公司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故时,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可以调整员工工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方集体谈判代表有权参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员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员工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促进公司发展。

  4、公司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员工应积极配合,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5、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三条 除本合同外,双方认为需要谈判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它内容,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当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停产、转产、兼并、出现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变更解除后应于七日内将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五条 违约责任处理:

  1、由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给一方造成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因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约兑现情况,要定期向职代会和股东大会汇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条 双方因发行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集体谈判解决;集体谈判不能解决的,按集体争议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公司主管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上条款经集体谈判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名 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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