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

时间:2021-05-04 08:55:2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终止劳动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模板锦集六篇

终止劳动合同 篇1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甲方同丙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丙方作为劳务派遣工被派遣到乙方处工作,由于 。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解除甲方与丙方之间存在的劳动合同;

  二、甲、乙方同意支付丙方工资薪酬和社会保险费用至 年 月 日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方同意支付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丙方同甲方存续劳动关系期间的经济补偿金、待通知金等共计: 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丙三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后,终止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丙方自愿放弃因上述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其他一切权利,并确认甲、乙、丙三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或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三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五、丙方承诺与甲、乙方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等事宜就此终结,丙方不向甲、乙方提出其它任何异议或要求。丙方不得以劳动合同的履行及解除为由,采用仲裁、起诉等方式主张权利;

  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不得反悔,违者将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丙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2

  编号: ______

  员工姓名 : 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的 年限期的劳动条约,现因劳动条约期满(大概由于 缘故起因),停止(打扫)劳动条约。 根据有关规定,切合(大概不切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称于本人 月人为 元人民币整。 甲方: (签

  停止、打扫劳动条约关照书范本

  编号: ______

  员工姓名 :

  年 月 日与甲方签订的 年限期的劳动条约,现因劳动条约期满(大概由于 缘故起因),停止(打扫)劳动条约。

  根据有关规定,切合(大概不切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称于本人 月变动劳动条约书一式三份,甲乙两边、赋闲职工机构各一份。

终止劳动合同 篇3

  鉴于你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依该合同约定,请你务必于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即应在 年 月 日前向公司行政办公室书面提交《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申请》,逾期未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你不同意续订,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自该合同到期日的第2日起5日内,你应与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所有工作、财物、物品交接手续,公司将在收到相关手续时支付工作报酬并出具解除关系证明。

  特此通知。

  受通知人收执签名(按指印):

  时间: 年 月 日

终止劳动合同 篇4

  同志;

  性别 ;

  出生年月:

  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于 年月招收为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并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现合同期满终止。

  失业保险从 年 月缴至 年月。

  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名: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

  到20xx年6月期满3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

  王远东(文利镇)

  李鸿辉(烟墩镇)

  陈天会(三隆镇)

  请相关镇人民政府与到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签好终止合同证明

  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xx年6月19日前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509601

终止劳动合同 篇5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省____市____县____区____街____号

  现住址____区____市____县____街____号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工作年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计年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岗位

  所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无固定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完成工作任务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终止劳动合同原因()劳动合同期满

  (1)劳动者起头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掉踪

  (3)佣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4)佣人单位被吊销业务执照、责令封闭、打消或者提前解散

  (5)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出经济赔偿环境个月,每个月标准:____元,合计:____元

  国有企业付出生活补助费环境个月,每个月标准:____元,合计:____元

  缴纳掉业保险费编号单位个人

  佣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此证明由佣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付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案,一份由佣人单位存留。

  2、佣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地点市或区、市、县掉业保险经办机构。

终止劳动合同 篇6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义务的规定。精彩内容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反映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扣押劳动者档案,对社会保险问题含糊其辞等。有的意见提出,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不辞而别,有的则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导致用人单位有关工作陷于混乱,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有的意见认为,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合同文本的缺失,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确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很难证明,案件难以处理,建议作出相应规定。本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在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

  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仅将失业保险条例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法律责任。在第八十八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不明确告知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劳动合同法作了专门规定。首先是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着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不能一走了之,还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即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之所以规定劳动者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主要是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了保持用人单位相关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不至于因为劳动者换人后有关工作前后衔接不上,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财产物品的返还、资料的交接等。

  四、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在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法律责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五、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

  实践中,发生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后的一些劳动争议,往往因为时过境迁,劳动合同文本灭失,导致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无从查证,法院难以判明事实,有时对劳动者极其不利。考虑到劳动合同文本是记载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文件,用人单位有保留相关档案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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