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

时间:2021-05-19 08:02:39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员工劳动合同模板汇总8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员工劳动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员工劳动合同模板汇总8篇

员工劳动合同 篇1

  劳务派遣人员

  劳 动 合 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即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劳务派遣单位(甲方)依法向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动者(乙方)与 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认真阅读劳动合

  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三、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甲方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劳动者均应本人签字和盖章。

  四、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要

  填写的。请打上“/”,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

  由甲方代为保管。

  七、本合同自二OO八年五月一日起启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方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者基本情况

  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现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省(市)市(地) 县(市、区)街道(乡镇)

  二、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用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为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生效,于年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应当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

  容告知乙方。

  第六条 用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是:

  第七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

  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八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是:

  。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由甲方报市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实行。

  第十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经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用工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甲方和用工单位保证乙方每周休息一天。

  第十一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保证乙方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享受各种法定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或者委托用工单位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用工单位对连续使用乙方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乙方享有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第十三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员工劳动合同 篇2

  用人单位(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甲方):十堰市xxxxx

  职工(乙方):张三

  劳动合同政策法规咨询电话:12333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xxxxxxx有限公司姓名:张三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李四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xxxxxx

  通讯地址:xxxxxx通讯地址:同上

  联系人:xxx电话:020—xxxxx联系电话:1xxxxxx

员工劳动合同 篇3

  用人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码:

  劳动者姓名(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文明生产,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张家港市建设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试行办法》的精神,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一、劳动纪律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一、合同期限合同自月日起至月以完成项目(任务)为期限,该项目(任务)完成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从事工作(工种),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约定为:每月元。或每工元。

  (二)工资支付形式:

  (三)工资支付时间: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法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五、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七、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4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派遣员工登记表)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人才派遣员工,乙方已经了解并同意甲方与本合同首次的用工单位合作协议的合作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 依照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人才派遣的有关的规定,本合同期限自签署日起两年有效,首次用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工作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2、 如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有义务另行将乙方派遣到类似岗位就职,如乙方未被甲方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就职,须按时在甲指定地点进行政治学习、上岗培训等业务学习,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工作地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数发给乙方,直至乙方被派遣工作或本合同终止为止。

  3、 如乙方拒绝上岗培训、学习或执行其他派遣义务,甲方可依据员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有关规定,确定乙方拒绝派遣或学习的行为,脱离了甲方管理,属于单方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甲方应同意乙方的协商解除行为,本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甲乙双方均无任何经济承担责任。

  第二条 工作岗位内容、地点、工作职责:

  1、乙方具体工作岗位的岗位标准、内容和地点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在岗位合同中确定,该合同与本合同同等有效,对于合同期内是否符合录用要求,用工单位岗位协议的制度和标准,具有参照依据。

  2、甲方或用工单位可根据经营需要,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和工作表现,依据有关员工的规章制度,有权调整乙方工作的岗位、内容、地点,乙方有义务接受管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实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用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和报酬的支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加班费、绩效奖金和其他相关福利由用工单位承担。

  3、乙方享有中国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

  第四条 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用工单位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2、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防护用品。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经双方约定,乙方作为派遣员工,每月基本工资为工作地的政府公布的最低数确定;乙方其他薪酬、福利和社保、公积金等基数,可参照实际用工单位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计划实行,甲方可根据需要代理。

  2、 甲方每月通过开户银行汇入乙方银行卡的基本工资和为用工单位代发的相关加班费和津贴一并发放,该银行凭据可替代乙方签收凭证。

  第六条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综合保险金)。基数参照第五条第一款。

  2、 乙方因患病或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医疗期。

  第七条 劳动纪律及奖惩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乙方,甲方、用工单位可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 当乙方用工单位发生任何付款违约等情况时,甲方有召回乙方的权利,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劳动管理。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一)在用工单位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依法建立的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采取欺骗手法而获得本合同的签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乙方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如原派遣合同终止,或中途解除,或用工单位项目结束等原因,而发生变化,致使乙方岗位缺失,导致本合同已无法履行。

  3、乙方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须承担因此给用工单位造成的损失赔偿。

  4、如甲方或用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无须提前而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甲方或用工单位采取欺骗手法,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甲方或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或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或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拒绝甲方的派遣行为,或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经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三方协商一致的,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须对乙方进行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用工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不得辞退乙方,但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除外;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规定的。

  第九条 协商约定条款

  1、关于保守用人公司商业秘密的约定

  (一)乙方从事的工作中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资料都属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二)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离开甲方后,乙方不得利用用工单位商业信息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用工单位出资培训的,如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已工作日期,赔偿用工单位所有或部分培训费用

  3、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4、在乙方被录用前所提交的员工登记材料均为乙方真实情况,乙方承担材料真伪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损害赔偿责任

  1.甲、乙和用工单位三方任何一方在法定追诉期间,有证据证明给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如从事用工单位高级管理或从事商业秘密工作的,在约定服务期内违反第九条第1款之规定解除本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用工单位未提供保密补偿金除外。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1、甲方乙方和用工单位三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使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2、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

  (一)三方须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有争议的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不服仲裁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三方协商一致认可。

  第十三条 当合同条款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

  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成功赴用工单位工作,并乙方用工单位向甲方足额付款到帐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5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 甲方应当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应告知乙方以下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1、

  2、

  3、

  第十条 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十一条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 条中明确。

  第十七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工作日井下津贴为 元。

  第二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六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八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一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四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 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 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多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无异议,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

  2、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____试用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3、 以完成________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______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部________ 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需服从甲方的安排。

  2、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加班补助

  1、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即:

  a.享受固定底薪。

  b.享受加班补助。

  c.享受多劳多得的计件提成制度。

  2、 乙方每周可享受带薪假一天。

  3、 双方约定加班每小时补助叁元整(¥3元正)。

  4、法定节假日工作享受:A.假日红包 B.双方约定法定节假日可调休或补休 C.如享受红包后不再享受调休或补休

  5、乙方每月享受带薪休假的天数为实际出勤天数除以六所得。

  6、乙方享受婚假3天。

  7、乙方享受直系亲属丧假3天。

  8、乙方享受产假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支付方式为:

  1、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正,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2、 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

  3、 甲方承诺每月____日发放其他补助奖金及计件提成。

  4、 甲方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物价增长水平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双方协商的工资增长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5、 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为乙方提供年终红利分配,分配比例: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2、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3、如乙方每月出勤天数不足20个工作日,乙方需承担甲方承担社保部分的50%;如不足15个工作日,乙方全额承担所有社保费用。

  4、乙方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六、培训及培训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每月2次内部提升培训。

  2、甲方为乙方提供每年度1次的外聘讲师,做员工的提升培训。

  3、乙方每月从工资中缴纳¥200元正(贰佰元整)给甲方作为培训基本费用。

  4、若乙方为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培训费用缴纳标准为每月¥300元正(叁佰元整)。

  5、甲方在双方约定工作期满后2个月内,合同延续的或乙方在工作方面无过错,(包括正常离职)并完整完成工作交接,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所缴培训费用。

  6、若乙方中途违约终止合同,如所缴培训费不能冲抵甲方为其支付培训费用,根据《培训管理条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补缴。

  七、职业道德事项

  1、因甲方所从事行业为以艺术照影像数据呈现为目的的摄影行业故存在管理难度,乙方需加强树立自身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2、任何以拷贝、复制、外传、私下与客户交易等以盈利或非正当传播为目的的手段均视为违法盗窃行为。

  3、乙方以任何形式盗窃甲方影像数据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皆保留追究乙方赔偿的权利。

  4、乙方以任何形式盗窃甲方的影像数据,乙方对甲方的最低赔偿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八、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连续无故旷工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确认,在乙方履行工作职责时必然会接触到甲方的商业机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件,前述事项均属于甲方的财产和权利,乙方负有当然的保密义务。

  2、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职责和义务,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机密。

  3、乙方在任职期间,因履行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和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完成的发明创造、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著作权等,其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随时解除本合同;

  A、工作期间,不能完成甲方安排工作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时造成的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A、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B、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有下列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A、劳动合同期满的;

  B、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C、甲方决定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的;

  D、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E、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A、因行业特殊性,在每年旺季(5—10月份)中,乙方若提出离职,需提前1—3个月提出,以便甲方培养和储备人才。

  B、若乙方为部门主管职位及以上(含主管)提出离职,需提前2—6个月提出,以便甲方培养和储备人才。

  8、 在最后工作日前,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并配合所在部门及其他部门办理所有的工作交接手续。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六十日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十二、其他

  1、 甲方企业已有的和将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不得涂改。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合同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7

  甲方(名称:

  乙方)姓名:

  性别: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月年月________年月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缝叶鸟专卖店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员工聘用合同

  2、劳动报酬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元,全勤奖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试用期为基本工资)。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e86。c

  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具有下列情形的,甲方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安排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犯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的义务

  1、自觉保护甲方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2、乙方在职期间,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和赔偿金。

  七、合同到期应提前一个月续签,续签________年底薪另加100元,以此类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8

  【HR法宝】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王岩新疆中兴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摘要:亲,关于签订劳动合同,你要知道这些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虽然认定劳动关系并非以劳动合同为唯一的依据,但是劳动合同是劳动争议中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证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订立的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里的“用工”指的是用人单位实际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监督、管理下提供劳动。而通常所说的“用工之日”也就是我们在用人单位开始上班的那一天。

  注意,有一个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例外,就是在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如保洁小时工、家政清洁工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仅订立口头协议,而无需签订劳动合同。

  【订立的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前,也可以是与用工之日同时签订,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支付二倍工资,补签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的次日至补定合同的前1日,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且补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假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6个月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请求多支付5个月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以此类推,劳动者最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多11个月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

  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这里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说,若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没有约定期限,劳动合同往往在劳动者退休后才可以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合同较固定期限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2、行政处罚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有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各地的劳动法规,还规定了此种情况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则规定,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提出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不签订的,用人单位必须拒绝使用该劳动者,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那用人单位已经超过一个月的用工期限要求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签订的呢?对此,《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劳动者承担责任,但是这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因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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