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1-04-09 12:18:1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劳动合同合集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劳动合同合集7篇

劳动合同 篇1

  【过失性辞退】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适用此项条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对“兼职”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 篇2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自愿申请辞职/违反甲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试用不合格/无法提供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岗位从业资格证/身份证过期/)(或因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从次日起原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失效,甲乙双方均不再为对方承担或履行任何责任义务。

  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下午办理工作交接,并于交接完成后立即结清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需交出宿舍甲方财物,并结清乙方承担的相关住宿费用(如水电费、卫生费等),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其工资福利待遇时代扣。

  四、乙方移交工作需写出明细清单,移交后若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移交遗漏,虽双方已乙方也需协助甲方解决。

  五、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若在原劳动合同期间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双方均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解决。

  六、在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后一年内,双方须保证以下之一有效通讯方式能与之联系:

  甲方办公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手机): ____________乙方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将停交乙方社保,同时甲方将中止乙方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劳动合同 篇3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以完成等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预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工作任务完成经甲方验收后,则本合同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岗位(工种)以及工作地点。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三条 甲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乙方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守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岗位的职责范围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乙方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爱护生产工具和设备,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为乙方提供本职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

  第六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______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条 甲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甲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时支付不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为:____________。其中,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_。

  第十条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岗,在待岗期间,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生活费,其标准为: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视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的工作实绩,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属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甲方接受乙方对缴纳情况的查询。

  第十三条 乙方履行合同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患职业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四条 履行合同期间,甲乙双方若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在双方当事人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六条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

  第十七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八、其他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所定条款与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律法规不符的,甲乙双方均应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存乙方档案___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联系电话: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本合同于 20xx 年 9 月 1 日生效,本合同于 工作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2、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从而达到完成工作任务的,不视为加班、加点。

  3、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以上工资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调准而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自动调准到相应的最低工资。

  2、甲方每月 □上旬 □中旬 □下旬发放上月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七、规章制度

  乙方愿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甲方各项通知要求。同时,爱护甲方的财物,勤俭节约。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其他约定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存根20xx第 号

  兹有本单位职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码 ,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自 年 月 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证明一式两联,此联为单位联)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骑缝章)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重庆市劳动合同书。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工作,具体工作内容

  和要求是: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定为 元。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工资。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在探亲假、病假、婚丧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合同范本《重庆市劳动合同书》。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津、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

  5.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条(三)项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应当将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规定的到期时间: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一定的工作达到完成标准,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十、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分别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7

  对于有网友表示不好理解《劳动合同法》内的“劳动者”一词,并对公务员算不算与国家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存有疑义,“劳动者”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们都是劳动者,公务员是政府雇佣的劳动者。

  就《劳动合同法》而言,因为法律有适用范围,这个适用范围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求得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我们可以把公务员排除在外,实际上他们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约束,因为公务员行使的国家的劳动规范和合同,公务员不能算是《劳动合同法》里的劳动者,但是他是广义的劳动者。

  而对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新闻单位都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如果他们吃“财政饭”的,有行政编制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应该是作为公务员的管理,有另外一个系统,适用行政法的管理。如果不是受行政编制,是另外一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该用《劳动合同法》的规范来管理。

  所以现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际上有两种人,一种人就是依照《行政法》,就是作为公务员或者致力于公务员管理的,一种是作为普通的劳动者,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和约束的这一部分人,所以各个单位都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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