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

时间:2021-03-04 19:05:09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委托合同集合八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委托合同集合八篇

委托合同 篇1

  合同编号:甲 方:(企业名称)

  乙 方:(饲 养 户)

  鸡舍地址:

  为推广科学标准化养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饲养肉鸡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自愿以“公司+农户”的模式合作养鸡,甲方承担市场风险,乙方承担养殖风险。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建造标准鸡舍并配套相应的设备设施,乙方负责自筹鸡舍建造和配套设备设施的全部资金。

  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将鸡苗交由乙方饲养,并提供配套的饲料和除国家供应(如禽流感疫苗等)以外的药品疫苗,乙方在甲方的统一安排、管理和技术指导下养鸡,生产的肉鸡交付给甲方销售。

  3、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成绩支付相应的饲养酬金。

  二、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提供建造鸡舍和配套设备设施的平面规划布局及具体尺寸方案,并以此为建设要求指导和监督乙方的施工。

  2、向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质量标准的鸡苗、饲料、药品和疫苗,并协助乙方办好领用手续。在任何情况下,由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鸡苗、饲料、药品和疫苗、有关的包装物以及正在饲养过程中的中大鸡等财产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3、甲方的有关人员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入乙方的鸡舍,并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监督乙方饲养管理过程。

  4、甲方及时销售或转出乙方生产的鸡只和饲料袋以及剩余的饲料、药品疫苗等。

  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饲养酬金。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建 栋鸡舍(每栋规模为饲养 羽肉鸡)和配套设备设施,所有建设的资金由乙方自行解决,鸡舍建造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审批许可的,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对乙方建设鸡舍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任何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完成鸡舍建设和配套设备设施的安装、经甲方验收符合设计标准(包括水、电、路条件等)后,方能开始生产养殖,因鸡舍或其配套设备未达到甲方要求而

  导致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进鸡及不提供相关的饲料、药品等饲养材料,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等法律责任。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负责维护维修鸡舍建筑物、设备、饲养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使用年限过长而达不到甲方的养殖标准,乙方必须及时维修、更换,以符合甲方的养鸡条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维修更换,甲方有权不进鸡及不提供相关的饲料、药品等饲养材料,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等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生产计划进鸡,并做好进鸡前的准备工作。

  5、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肉鸡饲养管理手册》操作,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如特殊情况需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但乙方仍对此本合同负法律责任,且甲方认为乙方受委托人或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该工作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建议无条件处理。乙方违反此约定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付押金的30%,作为违约金收取,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7、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每天如实填写《肉鸡饲养记录表》并经甲方核实,不准虚填漏填,并保管好所有饲养操作中的相关单据,不准丢失、涂改、毁坏等。在甲方回收鸡只时交给甲方,若丢失、涂改或不齐全,甲方有权拒付饲养酬金。

  8、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鸡苗、饲料、药品和疫苗,并按甲方的要求做好记录。

  9、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饲料、鸡只、药品、疫苗、饲料袋,如有丢失或损坏,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按以下价格予以赔偿给甲方:饲料每袋150元、毛鸡每羽30元、饲料袋每条1.0元、药品、疫苗每瓶(包)160元,对于故意偷盗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10、乙方必须把代养的鸡只全部交给甲方,乙方无权出售或转移,也无权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正常出售、转移或其他方式处理。乙方的出栏鸡数应与饲养记录表所记录的数据相符,如出栏的数量与记录不符,乙方应按比实际多或少的数量每羽30元赔偿给甲方。对于死鸡的处理,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变卖。

  11、乙方保证在饲养区域方圆 500米内不得饲养其它任何畜禽、鱼类及其它动物,及时协调处理因他人在附近饲养其它畜禽动物而有可能产生的影响及疫病风险。

  12、如鸡舍内或鸡舍附近发生疫病,致使鸡只大量死亡,乙方必须从发现情况起十二小时内及时以书面或其它方式通知甲方。

  13、乙方承担饲养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责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饲养员费用、抓鸡人工费、接种疫苗费、装卸费、水电费、检疫费及出栏后空舍期的清洁费用等。责任包括管理责任、疾病死亡和事故损失及周围纠纷等。如因停电停水火灾盗窃等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赔偿。

  14、乙方应认真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环保费等各种税费,也可委托甲方代扣代缴。

  15、每批鸡出栏以后,乙方必须认真清理鸡舍的鸡粪,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需有甲方认可的单位或个人为乙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对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法律责任。

  四、鸡苗、饲料、药品疫苗的供应:

  1、鸡苗的供应:每栋每批进鸡苗 羽左右,每批饲养时间30至60天,整栋出栏后必须空栏15天以上,全进全出。在正常情况下,每年不低于五批。鸡苗由甲方运送至乙方,由乙方办好领用手续。

  2、饲料、药品疫苗的供应:根据生产需要由甲方运送至乙方,由乙方办好领用手续。

  3、鸡苗、饲料、药品疫苗的运费由甲方负责,上下车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鸡只的收回以及饲养酬金的支付:(由公司进行确定)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及市场行情提前通知乙方售鸡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售鸡安排,并应准备足够的人员负责抓鸡、装卸、搬运等,如人手不足,甲方有权按100元/人/次扣减乙方的饲养酬金。如造成甲方销售延误或未能实施销售计划,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乙方应按规定在抓鸡前4小时断料,保证抓鸡时鸡的嗉囔内无饲料,若有违反,将扣除所售鸡只总重量的10%计算饲养酬金。严禁在抓鸡前混喂泥沙等非食物性物质,若有违反,将扣除所售鸡只总重量的20%计算饲养酬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整栋鸡只出售完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理好饲料袋、鸡嘴和饲料标签,由甲方派人核查验收,数量差额部分或破损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说明原因。乙方须将《肉鸡饲养记录表》等所有相关单据在规定时间内交给甲方,甲方将剩余饲料、药品、饲料袋转走以后,乙方需提供有效票据,甲方于20天内为乙方办理结帐手续,支付饲养酬金。甲方支付乙方饲养酬金计算方法见《委托饲养酬金计算方法》,此文件因涉及甲方核心技术,经双方约定由乙方确认签字后留存甲方。

  六、其它约定:

  1、为了保证合同能正常履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按每栋鸡舍贰万元向甲方交纳抵押金。

  本合同履行中,在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扣除乙方抵押金的情况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抵押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所交纳的抵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如因市场、生产等特殊情况影响,甲方要求乙方将童子鸡和大鸡转养,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3、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与甲方有竞业行为,另乙方在停养或空栏期间,鸡舍

  及生产设施不能作为它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故停养,视为违约。

  七、合同解除:

  1、当乙方的养殖条件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而乙方又不能及时采取措施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无条件将鸡只、饲料、药品疫苗等转走,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鸡舍内的鸡只、饲料和药品疫苗等财产为甲方所有,发现乙方自盗、与他人合盗或擅自转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条件将鸡只、饲料、药品疫苗和饲料袋等转走,乙方应加倍赔偿甲方损失,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3、乙方的生产排污条件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加倍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养殖过程中违反防疫规定及甲方提出的饲养技术要求,私自混养或养殖成绩达不到甲方的技术指标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一方违反合同和协议的规定,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进行清算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解约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暂停饲养1-2批鸡或终止合同,方法如下: (以下指标由公司技术人员确定,)

  ①实际饲养FCR比标准FCR高0.001-0.099 还可接受;

  ②实际饲养FCR比标准FCR高0.100-0.140 不好;

  ③实际饲养FCR比标准FCR高0.141-0.199 暂时停养1批鸡或无条件停养;

  ④实际饲养FCR比标准FCR高出值>0.200暂时停养2批鸡或无条件停养;

  ⑤实际饲养FCR比标准FCR高出值>0.300无条件停养,超过标准的饲料按

  150元/包(40KG)进行赔偿。

  (二)依据饲养过程中鸡死亡率:

  ①死亡率 3.0-6.0

  ②死亡率 6.1-8.0

  ④死亡率 >10%

  ⑤死亡率 >12%

  暂停饲养1批鸡。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和国家政策等)或需要终止合作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可以终止本合同,但需要结清帐目,任何一方无需承担对方经济损失的赔偿。

  (一)依据标准FCR与实际饲养FCR的比较:(FCR=料肉比) 还可接受; 不好; 暂停饲养2批鸡或无条件停养; 无条件停养,并按市场价格对超出量进行赔偿。 ③死亡率 8.1-10.0 暂停饲养1批鸡;(三)如果在乙方周边5-10公里范围内出现疫情,鸡的平均死亡率超过8%时,

  九、争议处理: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必须认真履行。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须由甲方法人代表或甲方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乙方签字后本合同才能生效。如本合同期满而鸡只未能全部回收,本合同自动延续至鸡只完全回收之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合作无异议时可续签该合同。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与甲方业务人员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在未经甲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确认之前均系无效,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乙方: 代 理 人:身份证号码: 总 经 理:住址:

  签字日期: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补充条款:

  1、《肉鸡饲养管理手册》和《委托饲养酬金计算方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对《肉鸡饲养管理手册》和《委托饲养酬金计算方法》内容及文字表述均已清楚并无异议。

  3、乙方应出具合法票据,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当乙方承担。

  4、乙方应保证其有权从事本合同项下养殖行为的合法手续,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从事本协议项下的养殖行为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及相应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乙方建设的养殖场的用地和所需供电、供水、道路、排污、环保、沼气等,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保守甲乙双方合作的一切商业秘密,不得向他方泄露和传播有关甲

委托合同 篇2

  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 委托合同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在有些情况下,受托人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 委托合同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 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 篇3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单位(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将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委托合同 篇5

  地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电话:

  鉴于甲方的丈夫 因被***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有组织卖淫罪,案件将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担任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的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提供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律师担任被告人**的刑事辩护人。

  二、甲方应: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 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三、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审查起诉阶段和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壹万元和办案费伍仟元,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三条所列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相关人员的有关咨询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

  五、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三天,如甲方不按期全额付清上述费用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予退还。

  七、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

  八、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篇二: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一审阶段(自首都律师)

  刑事案件辩护委托合同 (一审阶段)

  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017 邮政编码:100031电话:010—66416519传真:010—66418608

  鉴于, 因涉嫌 被检察院指控,现案件已/或将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鉴于,甲方愿意聘请乙方律师为担任一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担任被告人一审阶段的辩护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律师担任第一审辩护人。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及办案费。

  (二)乙

  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3、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辩护费及办案费

  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辩护费元和办案费元, 共计人民币 元。

  辩护费包括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所规定乙方应完成的工作的费用及向相关人员的有关咨询费用。

  办案费是指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及乙方辅助人员的报酬。办案费采用包干方式。除非甲方同意,无论乙方的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第四条 支付时间

  辩护费及办案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定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第五条 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辩护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辩护费不退还。

  第六条 特殊规定

  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且甲方已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了辩护费、办案费后,乙方律师应及时向一审法院提交辩护手续,并会见被告人,委托的最终生效以被告人本人同意由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为准。

  如果被告人本人不同意乙方律师为其担任一审辩护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一审法院,并协商部分退还辩护费及剩余办案费,双方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判决、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及撤销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北京市鼎知律师事务所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委托合同 篇6

  青海省鹏程城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西宁佳铭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西宁经济术开发区立义医院室内装饰工程

  2.服务类别:对委托人提供的新增工程量图纸及工程量签证单进行结算、对量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xx年9月27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10月7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的x花园房地产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调查项目

  1、项目名称:x花园房地产项目市场调查。

  2、甲方委托乙方调查的内容等详见附件一:《x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

  二、项目工作组

  针对甲方所委托项目,乙方专门成立由上海x大学产业经济与区域经济学教授x、市场营销学教授x、旅游与酒店管理学博士x等相关专家组成的项目工作组(项目工作组成员的简历和名单等详见附件二),负责项目调查工作方案的制订、市场调查的组织协调、市场调查结果的分析、市场调查报告的编制以及提供相关建议。

  三、调查期限

  2、乙方应当按照《x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所列的时间计划完成阶段性调查和报告工作。

  四、甲方的协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应提前五日向甲方提交所需相关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向乙方提供,如甲方拒绝提供,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或延期向甲方提供市场调查服务。

  2、乙方独立调查有困难的,经甲方同意,可请甲方提供协助。

  五、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书面资料(但提供给乙方以前已经公开的除外)和乙方通过调查取得的全部资料及调查报告等(以下统称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3、保密措施:乙方在甲方未公开披露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利用上述商业秘密;对于一项完整的商业秘密,如果甲方仅公开披露部分内容,对未披露的部分乙方仍要承担保密义务。

  4、涉密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项目工作组成员及乙方其他全体员工。

  5、保密期限: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起至甲方向社会公众披露该信息时止,在此期间无论甲、乙双方合同关系是否存在,乙方都应无条件的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泄密责任:乙方承担因泄漏甲方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的十倍。

  六、成果提交与验收

  1、本次调查项目在本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调查成果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

  2、调查成果包括:社会经济环境背景资料调研报告、项目自身条件和特点实地调研报告、项目区位和附近交通状况调研报告、项目周边人口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周边地区商业环境调研报告、项目周边居民消费心理及需求调研报告、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者和业户调查报告、类似房地产项目调查报告和项目综合分析报告等。

  3、乙方提交调查报告后,甲方应按照《x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约定的项目和目的及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4、乙方所提交的调查报告经甲方验收后,其所有权利归甲方所有。

  七、咨询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项目咨询费人民币x万元,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协议签订时支付x万元,第二次在调查报告完成并交付甲方,且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剩余款项x万元。

  2、本合同咨询费包括咨询报酬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人工费、利润、税金等因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须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并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合同。如有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2、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咨询费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万元。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解除

  1、乙方逾期提供合格的调查报告超过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得以与其他单位合作等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其他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完全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咨询费,并按照本合同咨询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外,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对于甲方已付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等违约责任。

  十、其他

  1、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调查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调查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成果,归甲方所有。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和顾全大局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协议经过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4、本协议附件如下:

  附件一:x花园房地产项目调查纲要;

  附件二:项目工作组成员的简历和名单。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署日期:x年x月x日

委托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建设防城港市北港永久安置住宅区进行外窗三性及玻璃节能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如下,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 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xx);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

  3、“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xx]20号);

  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0X]26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桂建科[20xx]36号);

  6、设计要求。

  二、 检测内容、数量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 检测费用按桂建质检协字[20xx]第00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后执行。

  2、 检测费金额为:

  3、 检测费用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先支付检测费的60%,余款提交检测报告后一周内支付。

  三、 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检测所需的试样、设计图纸及计算书等技术资料。

  2、 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及按约定领取检测报告。

  四、 乙方责任

  1、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检测,按时提供真实、客观的检测报告。

  2、 在甲方送样且满足相应项目的检测条件后

  3、 乙方对检测报告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乙方检测报告的结论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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