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合同

时间:2021-09-11 09:31:17 保证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保证金合同汇编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证金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保证金合同汇编6篇

保证金合同 篇1

  甲方: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求租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

  第二条 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无设备) 店里所有设备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借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使用权。

  第三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20xx年___ 月___ 日起至20xx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一年,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通)

  第四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第五条 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天然气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7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租房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维修)

  第六条 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甲方紧急需要出卖房屋,具体解决办法可以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第八条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九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 电话

  求租方: 电话

  年 月 日

保证金合同 篇2

  质权人(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出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珠中小担保(20 )融委字号的《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应在贷款出账前将人民币万元(¥万元)的保证金存入甲方账户。

  甲方帐号如下: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乙方所交保证金,甲方应在相应贷款解保并确定乙方无续贷意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质权的实现

  一、乙方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中划收相应款项。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甲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金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借用甲方资质进行建设工程投标退还保证金时达成协议如下:

  1、为了保证甲方在投标期间的顺利投标,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保证金数额的要求,提前将保证金汇给已方。

  2、乙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用自己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所指定的账户内,汇款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发给甲方财务,进行入账。然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完成下一步工作。(如招标文件规定在指定银行换取发票)。

  3、在开标之后,乙方应在招标中心退还保证金到账后,立即通知甲方并予以退还该项保证金。

  (1)若甲方未能中标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未中标人基本账户;

  (2)若甲方中标后,(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与招标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保证金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丹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199号7幢923室(上海裕安经济小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参与乙方为投资“360奇虎私有化”项目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保证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保证金协议条款如下:

  1. 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小写),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达乙方账户的数额为准。乙方在收到款项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据。

  户 名: 上海安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001357819000009666

  开户行: 工商银行上海市环球金融中心支行

  甲方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开户行办理甲方代理人陆秀军个人的预留印鉴,以确保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目的为明确甲方参与该项目之诚意并锁定相应的投资份额。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止。

  (1)甲乙双方如约签署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则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可以部分抵缴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奇虎360私有化专项基金项目的出资额。

  (2)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参与芒果文创(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至甲方账户。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保证其签字或盖章符合法律、法规或章程等规定或授权。

  7.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保证金合同 篇5

  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下称乙方)

  保证人: (下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xx洗x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 的xx洗x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对甲方所有的xx休闲中心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休闲中心,并保证合法经营。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缴纳方式

  乙方承包洗x中心经营的承包金为______元/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xx洗x中心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xx洗x中心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3、乙方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证照的年检相关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xx洗x中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以洗x中心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

  9、乙方对于洗x中心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于因消防设施不达标而引起的灾难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元,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张退还。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八、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九、 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金合同 篇6

  一、案情简介:

  20xx年2月,小李受聘到北京某汽车运输公司任货车司机一职,月工资为35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该公司并没有给小李发放工资,该公司称,要把小李在试用期的工资暂时扣押,待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发给小李,小李认为这样不合理,并向本律师咨询

  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风险

  在实践中,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如果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新《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措施。 因此,新法实施后,企业在招工时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的,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民事赔偿。

  本案中,小李可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暂扣的工资;协商不成,小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和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关键。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以后的劳动用工埋下隐患。本文将通过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四大法律风险,以期为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消除隐患提供建议,从而为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劳动纠纷打下基础。

  不按照法定形式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不按法定形式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明确权利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只有以书面的形式固化,企业的主张才能被予以支持和认定,发生争议时企业也才能更容易举证,使纠纷能够顺利解决。在实践中,企业一定要避免陷入这种误区,即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规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即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其实不然,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

  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很难因此免除相应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企业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接受处罚。

  另外,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还面临着补偿金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论何时将其辞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及严重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解除条款,及时辞退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员工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按法定时间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外,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就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应在新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要特别提醒企业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规避法律风险,还会增加法律风险。具体而言,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第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的风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规

  定了更为严格的制约措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1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风险。劳动合同维护的是劳资双方的利益,也是对双方的法律约束。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对企业更加不利。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受约束,随时可以走人,这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高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形成企业文化都是致命的,对企业成长与发展更是不利。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尤其需要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企业通过劳动合同(包括专项协议)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约束比较有效,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的,也只有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或者签订专项的培训协议,才可以预防和控制劳动者提前离职,防止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三,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企业一定不要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外,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也早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同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企业还要注意防止被认定为变相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比如,试用期内扣发工资,待转正后再补发的行为,就很容易被认定为以扣发工资的形式变相收取保证金。

  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企业将得不偿失。《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绝不可以收取押金、扣押证件,否则不但会面临行政罚款、赔偿劳动者损失等法律风险,还将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企业来说都很重要。如果劳动合同不合法合理,其导致的风险就是劳动合同的效力风险,即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可以被撤销。因此,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首先要防范其效力风险。

  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具体来说,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体不适格。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员工是否有相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比如,一般情况下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年满16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岁。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不具备相应的签约资格,就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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