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

时间:2021-04-20 09:32:30 保证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保证合同范文六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证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保证合同范文六篇

保证合同 篇1

  委托方(全称):_________

  治理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委托方与治理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居污染治理工程效果保证合同》

  一、内容和范围

  1.治理项目为:_________。

  2.治理前的超标情况:_________。

  3.委托方提供室内空气初检的正式报告,治理方据此提出治理方案、治理产品并负责施工。

  4.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_________

  5.治理前的室内装修、陈设详情:_________

  6.达标要求:保障本治理工程完工后,室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后附的条款说明第2款)。

  7.委托方保证治理验收时,本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的物件与初检时的名称、数量相同。

  8.治理效果检测验收时间:由双方协定为在治理完工之后_________天,以保证治理工程的长期效果。

  9.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陕西省室内空气监督检测站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10.验收监督:双方检测监督人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1.本次检测的委托方为_________方。

  委托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治理方的检测监督人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12.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13.验收证书:由合同第9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4.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治理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重新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不需支付治理费用;□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治理合同;□其它:_________。若治理后造成二次污染的,由治理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为_________。

  15.复检费用:由治理方承担。

  16.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3.1.1;3.1.2;3.1.3条款规定: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目标

  限量内照射指数(ira)≤1.0外射指数(iγ)≤1.0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3.1.2的规定。

  表3.1.2无机非金属建筑装修材料放射性指标限量

  测定项目

  限量a类b类内照射指数(ira)≤1.0≤1.3外射指数(iγ)≤1.3≤1.9

  注:a类装修材料使用范围不受限制;b类不可用于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饰面;

  3.1.3 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ra-226、钍th-232、钾k-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ira)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iγ)不大于1.3。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表6.0.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氡(bq/m3)≤200≤400游离甲醛(mg/m3)≤0.08≤0.12苯(mg/m3)≤0.09≤0.09氨(mg/m3)≤0.20≤0.5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mg/m3)≤0.50≤0.60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 治理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合同 篇2

  债权人(全称):____________

  保证人(全称):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_____(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条________________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________________,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________年。

  3、商业汇票贴现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________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保证人承诺

  1、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

  2、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保证人自愿履行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划收相关款项。

  4、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人应于事项始发____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1)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调整。

  (2)保证人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

  (3)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4)保证人变更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5)保证人发生其他不利于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事项。

  5、保证人实施以下行为,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

  (1)保证人改变资本结构或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了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

  (2)保证人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主要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

  6、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保证人愿就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先于物的担保履行保证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八条其他事项

  保证人已收到并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提示

  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注意对本合同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保证人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债权人(签章):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签章) 保证人: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合同 篇3

  一、保证条款要明确

  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二、注意保证性质

  您也可能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无论您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建议您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如果您与对方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虽然选择“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取决于您与客户之间的谈判磋商,但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字样。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院将认为是连带责任保证。

  三、注意保证时效

  如果您是债权人,采取“一般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请务必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采取“连带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请务必在保证期间内以可以证明的有效方式向保证人明确要求其立即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您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您的权利,保证人将免除对您的担保责任。

保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保证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保证合同-范文。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合同范本《保证合同-范文》。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

保证合同 篇5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甲方参加项目的投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以下简称“招标人”)提供投标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称投标担保是指乙方向招标人保证,当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时,由乙方代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投标人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乙方在甲方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责任: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即年月日后至年月__日内未经招标人许可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因中标人原因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乙方保证的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后日,即至年月日止。

  3.3投标有效期延长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函的保证期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根据招标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代甲方支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2)如果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乙方支付重新招标的费用,但支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保证金额。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保证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

  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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