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采购合同范文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合同 篇1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应商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
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
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询价采购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采购合同 篇2
为了推动食用菌产业快速发展,维护菌种生产者 (以下简称甲方)和菌种消费者 (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必须在需要菌种之日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书,说明需要菌种种类、数量。
二、乙方在向甲方递交书面申请书时必须向甲方缴纳所需菌种资金60%的定金,同时,双方签订《菌种购销合同书》。
三、乙方本次向甲方订购 食用_菌种250000袋(瓶),共计金额750000.00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缴定金400000大写:_肆拾万元整,需用菌种时间为_20xx年8月20日,下欠的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菌种款在乙方拉运菌种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四、甲方必须按照菌种制作规程为乙方提供无污染、合格的栽培菌种,保证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不供应原种,如果确实有需用原种生产的,应根据原种接袋数量确定价格。
五、菌种是易污染产品,乙方必须现场查看清楚,出库以后造成的污染和变质老化,甲方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果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乙方如果违约,预缴定金全部没收,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二零一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3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一 、 苗木产品的产地、规格、数量、价格:
总价(暂定)人民币:元(大写)
1、合同单价包括苗木的本身价格、挖取、短途转至装车地点、土球包扎、装车、办理苗木检疫证、运输证及长途运输费用,梳叶、加盖遮阳网等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及税费。
2、苗木为货,乙方成活,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要求供货,如有土球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拒绝收货。
二、苗木规格、树型、质量、技术要求约定 质量技术要求:
1、苗木的质量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执行,同时应符合甲方对该产品指定要求。乙方保证苗木质量符合甲方规定的要求,乙方对苗木质量负完全责任;
2、合同所购苗木冠幅.树型饱满、漂亮,不偏冠,长势良好;
3、土球:土球泥土密实,成标准园球状,全部带原生地土球,不能有假土球。原生土球包装用 草绳或有孔透气塑料薄膜 包扎牢固,在运输途中不能散开;
4、胸径测量:一般乔木从植物土球土面处往上1 米处(若 1 米处正好是局部肿胀处则以 1 米处往下正常处为准)测量树干直径;
5、存放时间:苗木挖取后存放及运输时间不能超过 1 天;
6、装车要求及运输:树枝要收拢合适,不能有严重断裂现象发生。科学合理装车,适当装满,不能损坏树皮和树尖,运输途中树枝条完整不能断裂、土球不能散开,此为装车基本准则;若遇恶劣气候或长途运输,如夏季高温,装车要避开高温时段,运输途中需采取挡风、避雨、遮阳、保水等保护措施,确保苗木质量。
三、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1、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 项目部 ,具体地址:(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日内以自己的名义盖章后书面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付完货款时转移至甲方。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
(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
(3)甲方自提自运。
3、货物装卸采用第 项执行:
(1)乙方负责装卸;
(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
(3)甲方负责装卸。
4、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年月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但甲方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
四、现场验收,付款方式
1、现场验收:
苗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及时安排机械、人员下车。并同时安排验收员(库管员、绿化工长或技术员)现场验收和开具验收单。乙方将验收单、运单、送货单及合法有效的发票按本合同单价办理货款结算,(因长途运输土球轻微散球的、轻微压断枝的。
甲方扣款应在验收同时及时与乙方沟通,乙方现场认可签字,双方友好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方可扣款。)结算单据报甲方有关领导审批并移交甲方财务付款,办完甲方财务付款手续后,甲方财务按下列第项进行付款。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为预付款,余款由乙方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部挂帐后 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全部付清。
(2)乙方在每月20日前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第一次付款时间:次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 %;第二次付款时间:当年12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 %;第三次付款时间:次年12月30日前,付款比例:挂账金额的%。
(3)乙方持收货验收单据和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之日起,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乙方货款的 %;余款于该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后全部付清。
(4)甲方在 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乙方挂账货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人)名称:开户银行: 帐 号:
五、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 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
4、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未付款的 3 ‰每一天累计计算并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以下第 项执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苗木属非定型规模一致化商品,属自然化的物品,不可能达到一种眼光认识物体的绝对性标准。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实在无法协商达成共识的,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整供应计划。乙方尽力配合并同时修补完善合同。
九、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乙方工作人员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员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甲方。
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就甲方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总价款的基础上减少 10 %后作为甲方应付货款,并由乙方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只按合同已履行部分总价款的50%办理结算。
十、其它
1、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约定按附件(如有)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如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法人: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合同签定地点:
采购合同 篇4
供方: (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 (甲方) 签订时间: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自提。
第四条:交货周期 :合同签定后当日提货。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钢材理论重量交货,2‰内为合理磅差,超出部分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标准验货,数量异议在货到三日内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二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质量书、材质单随出库单及货走。
第八条: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供方同时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如遇甲、乙双方中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若因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导致甲方工程停工或规格代换的经济损失及质量事故,供方将承担其相应的经济损失及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出卖人壹份,买受人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价格在合同生效日期不得更改、不随市场波动而变化 。
第十五条: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合同联系人:
电话: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合同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甲方活动等相关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甲方礼品采购的基本内容为:
1.名称: ;
二、工作的具体内容
装,数量盒,质量以甲方确认之样品为准,带礼盒包装及logo印制,原价 元/盒,购折扣价单价 元/盒,logo定制丝印 元/盒,含税总价共计元整( 元整)。
三、工作的计划与进度
订单签订付款后 日内发货。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
1.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项:
以上为本合同费用最终款项总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除此价款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2.合同总价款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为:本次采购以预付款形式采购,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合同履约完成,如出现
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回款项并支付相应赔偿金。
3.甲方每次付款均应当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
账 户:;
申请付款时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正规合格发票,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五、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及其授权代表均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各自履行合同的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保证,按时、足额的支付合同约定款项;乙方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约定工作。
六、不可抗力
1.如发生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法律变更等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本合同仍无法完全或部分履行、迟延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为止。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及时将事实说明与证明材料等交予另一方。
2.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合同的继续履行或解除等相关事宜。
七、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效力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采购一台刷卡机和200张就餐卡,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刷卡机IC消费系统系列共计 1套,单价为: 800元;就餐卡200张,单价: 12 元;总计为: 3200 元。大写人民币:参仟贰佰元整。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供货商所设维修中心负责所购商品保修事宜,具体条款见保修卡
3、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刷卡机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软件故障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软件母盘,对需要软件维修的刷卡机进行无偿服务,交通费由乙方提供。
三、货款结算。
1、 合同签署后,乙方给甲方将安装使用3个月后,并能正常工作,甲方才能一次将款付清给乙方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
2、甲方有对刷卡机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确保本协议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单进行工作。
3、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为甲方开增值税发票。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七、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甲方: 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20xx年4月8日日期:20xx年4月8日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需方所在地 乙方(供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文件精神,为保证餐饮消费中食品安全,保证餐饮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学校购进的面粉等原料,有一个追根朔源的地方,现制定食品采购供货合同: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定时、不定量向供方采购面粉等生活用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单价说明:
(一)、该单价为交货价格,包含供方的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价格构成部分;
(二)、该单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变动;
二、质量要求: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方标准,需方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实际使用之目的。
三、验收:
(一)、货到后,需方依所示验收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需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可以直接退回该批货物,造成其他损失供方应赔偿损失。
(二)、若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需方质量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
四、合同解除:
合同期内供方必须保证及时、充足的供应需方货物,如供方连续两次无法正常供应货物,除非有正当理由,需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如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食源性疾患或重大食品卫生事件的,供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由于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采购方负责。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如此期限内合同执行完毕,可续签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供方:签订日期:年月日 需方:
3.交货地点、方式:送货到需方仓库。
4.供货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5.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货物送达需方仓库或供方地区货运站,费用由供方负担。
6.包装标准:原产地包装。
7.验货方式及提异议期限:按样按样,如有异议应在三天内书面提出。 8.交货时间:按供方生产情况及客户方使用情况分批交货。 9.结算方式期限:按实际数量验收。以现金或银行汇款结算。
10.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后失效。
1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免责条款:遭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交货(履行合用),供方不承担该损失。 13.其它约定事项:请保持产品完好无损。若合同出仓数量有误差,则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供方: 需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采购合同 篇9
一、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以交通部JTC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沥青材料技术要求为标准或业主提供的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需方需货生产情况进行供货,需方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供方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备好货物,汽运到需方工地。如供方不能按时供货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需方地磅为准,如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地磅为准。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其他约定事项:以实际发生数量为结算标准。
1、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传真件可视与原件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10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商/生产商):(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采购具有相同特征且可能重复采购的商品,双方拟长期合作,签署本框架协议后根据本协议进行订单式采购。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 采购商品名称:电动车,详细规格型号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第二条 采购商品数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商品安全运至甲方指定仓库,商品在交给甲方前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2、运输方式:乙方自备运输工具负责送货,运输费用和运输保险费用等送货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规定的时间交货,交货时间是指乙方货物实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
4、交货应附送货单,并在送货单上注明合同号、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价格等,并加盖乙方公章或由送货人员(需持乙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确认。
第三条 商品价格及货款结算:
商品价格:以签订合同时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报价单为准。商品价格波动系市场经济固有规律不得作为乙方单方调价之依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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