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安装合同

时间:2022-03-22 11:26:33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采购安装合同(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安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安装合同(15篇)

采购安装合同1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安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空调采购安装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空调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以上商品总价 元( 大写).

  第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元,乙方收款当时向甲方提供 发票。

  第三条 乙方保证甲方购买的空调质量及能耗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甲方采购全部空调按照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内附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质量、技术、三包等资料。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派人将甲方采购的全部空调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六条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按照约定的品牌、质量、数量等进行清点,清点无误后,乙方进行安装,乙方安装完毕,

  经甲方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的空调合格。

  对空调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补足、更换、退还,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费用。 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甲方提出问题后 日内,乙方应派人上门维修;情况紧急,乙方应立即派人上门维修。

  质保期内维修服务免费,质保期满后维修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相关事宜,如有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 元为违约金。 第十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安装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或成本、利润、税收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询价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损失风险。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技术标准: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时修理或未按时退换,均视为延期交货。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3、如乙方违反保修约定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如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 支付方式:

  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⑵、在乙方发货前,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和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⑶、在货物经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余款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⑷、合同总价剩余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在质保

  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保修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交货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当日,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货物以密封包装箱形式送达的,甲方只先行清点包装箱的数量;货物安装时,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2、产品到甲方工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并进行设备调试。乙方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到甲方工厂现场进行安装。乙方应当在到达现场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且设备应当调试完毕,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3 、在安装、调试前2日,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做设备技术交底,乙方应当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资料、图纸,讲解和示范及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4、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安装、调试过程中,对重要工序,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明确告知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并且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否则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停止安装、调试,乙方应当主动停止设备的安装、调试工序。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为使甲方相关操作人员对设备能进行正常操作、维护、保养,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相关操作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应当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完成后,甲方的操作人员应具备能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6、乙方派出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并且严格安装相关规定操作施工,如乙方员工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甲方组织质量验收,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调试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或调试义务;如乙方逾期 15天仍未交货或调试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部件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 7 天内免费更换货物,未按时更换的,视作乙方逾期交货,按本条前述第2款处理。

  如经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

  (二)附件、询价单、报价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

  附件:询价单、报价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x 年 月 日

采购安装合同3

  订货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货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及安装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说明:

  1.1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1.2 壁挂炉原产地为 。

  1.3 壁挂炉之价格为北京交货价,该价格中包括烟管、烟管弯头、水暖管件等随机辅件{ 见本合同附件(4)}及安装调试费。

  1.4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是完整的、系统的,所需备件、部件、零件、工具都应该配备齐全,此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分期付款,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2.1“到货后付款”:

  货到现场后,在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签署《验货单》后的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到货后付款”,即本合同总金额的70%,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2.2“安装后付款”:

  在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签署《安装验收单》后的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安装后付款”,即本合同总金额的20%,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2.3“调试后付款”:

  在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签署《调试验收单》后的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的“调试后付款”,即本合同总金额的5%,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2.4“质保金”:

  余款5%为质保金,甲方应在第一个采暖季结束后的五日内向乙方支付2.5%,在第二个采暖季结束后的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2.5%。

  第三条 产品的供货、到货、安装、调试、保修:

  3.1. 供货:

  3.1.1甲方需提前三个月以《供货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具体的到货时间、地点、型号、数量,以便乙方安排供货。

  3.1.2乙方负责按照《供货通知单》的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3.1.3乙方应当在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前将提取设备的单证交于甲方。

  3.1.4壁挂炉之交货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交货。(每年7、8月份不在三个月期限计算内)

  3.2. 交货:

  3.2.1甲方可对所赠样机进行封样以备货到时对所有货物进行随机查验核实,以此确定为合同所标明的货物。

  3.2.2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货通知》后一周内,甲方应完成对乙方所供产品的验货工作,若乙方所供产品合格,则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应签署《验货单》。

  3.2.3甲方若在接到乙方的《验货通知》后一周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完成对乙方所供产品的验收及签署《验货单》,则视同甲方对乙方的所供产品验收工作完成且乙方所供产品合格。

  3.3安装:

  3.3.1甲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给乙方发出《安装通知书》。

  3.3.2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到货后付款”后,且甲方已按照本合同附件(1)的要求为乙方壁挂炉的安装工作提供条件,并应甲方要求乙方开始对所供产品进行安装;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所供产品的安装工作可以分期实施,统一验收。

  3.3.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1)的要求完成壁挂炉的安装工作。

  3.3.4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安装验收通知》后二周内,甲方应完成对乙方的安装工作的验收,若乙方的安装工作合格,则甲、乙双方应签署《安装验收单》。

  甲方若在接到乙方的《安装验收通知》后二周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完成对乙方安装工作的验收,则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对乙方的安装验收工作,如甲方无法在一周内组织对乙方的安装验收工作,甲方须对乙方的安装工作予以答复。

  3.3.5乙方应负责在甲、乙双方签署《安装验收单》之前的乙方所供产品及安装成果的成品保护工作。

  3.3.6甲方应负责在甲、乙双方签署《安装验收单》之后的乙方所供产品及安装成果的成品保护工作。

  3.3.7在甲、乙双方签署《安装验收单》后,乙方向甲方的产品交货工作视同为完成,产品属甲方所有且由甲方保管。

  3.4 调试:

  3.4.1甲方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给乙方发出《调试通知书》。

  3.4.2在《安装验收单》签署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按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提供调试条件,乙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对甲方所提供的调试条件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乙方开始对所供产品进行调试;甲方、乙方及监理三方同意乙方所供产品的调试工作可以统一调试,统一验收。

  3.4.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完成壁挂炉的调试工作。

  3.4.4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调试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甲方应完成对乙方的调试工作的验收,若乙方的调试工作合格,则甲、乙双方应签署《调试验收单》。

  甲方若在接到乙方的《调试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完成对乙方调试工作的验收,则按照甲方时间要求,在一周内完成对调试工作的验收,如甲方无法在一周内组织对乙方的调试验收工作,甲方须对乙方的调试工作予以答复。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2)的要求提供调试所需条件或因甲方的其它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安装验收单》签署后的一个月后开始调试工作,此时乙方需在甲方提供了本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调试条件且该调试条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完成对所供产品的调试工作。

  3.4.5甲方应负责在调试阶段中乙方所供产品、安装成果、调试成果的成品保护工作。

  3.5 保修:

  3.5.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3)的要求为乙方壁挂炉的保修工作提供条件。

  3.5.2乙方在收到本合同的“调试后付款”之日起两年内提供乙方所供产品的保修服务。

  3.5.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3)的要求完成对壁挂炉的保修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4.1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规范的产品,并向甲方出具相应证明。

  4.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是拥有全部专利权和生产许可手续的合法产品,由于乙方侵占其他机构或个人的专利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3乙方自行采购设备加工中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配件,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提供材料、零配件的材质证明和合格证书。

  4.4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有关安装工艺、保养说明、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等资料,负责对物业管理人员及甲方现场操作人员提供为期一周的培训。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5.1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

  5.2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要求,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5.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6.2由于甲方责任逾期付款,从逾期一周之日起,每天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偿付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6.3由于乙方责任逾期交货,从逾期一周之日起,每天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偿付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

  6.4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交货时间和安装工期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按合同规定重新供货。由于上述原因致使交货时间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产品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甲方从货款中扣除,由于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5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最终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必须赔偿最终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但有权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7.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7.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对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7.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当事人有对合同内容提供保密的义务。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泄漏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与之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提交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3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5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采购安装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业务需要,新添监控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愿达成以下采购合作条款:

  一、采购概况

  1、 采购名称:2、 送货地点:

  二、采购明细

  现将具体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参数数量如下:

  视频监控改造预算清单表

  三、工程造价、付款方式

  1.工程总金额(人民币)元(详见第

  二项设备清单及单价表)

  2.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 合同款。

  四、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 十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为甲方送达此次采购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六、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七、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 1 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外)。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八、约定事项

  1、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直至提交甲方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采购安装合同5

  采 购 方: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供 货 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并由乙方负责安装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采购清单

  2、货物品牌:

  3、产地:

  4、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为指定产地原厂产品。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标准,深圳市地方规范和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最高标准,且适合在深圳地区使用。

  5、货物使用的材料、颜色、型号、外形、规格等,均必须与经甲乙双方确认封样的样品一致、为全新货品。货物的性能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合同要求。货物进场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报关单原件,并提交其复印件及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6、上述单价为固定价,不因人工、材料、型号及甲方采购数量、汇率、税费等任何因素而变化,上述单价包括了乙方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负责运至指定位置且调试完成后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款、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现场调试费、保管费及卸车搬运费、验收费、检验费、利润、税金等与甲方为实现合同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上述单价的有效期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若超过有效期后,甲方向乙方发出订货通知的,对乙方不具有约束力。

  7、上述采购清单中的数量和总价为暂定数量和暂定总价,甲方有权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单方调整该数量,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甲方调整采购数量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合同单价或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应无条件配合。

  二、初步检验

  1、乙方依甲方通知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仓储地,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对货物的外包装外观、数量、型号等进行初步检验。该检验非货物的正式验收交货,不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各自指定的授权委托人应在该初步检验单上签章,初步检验单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两份。初步检验完成后,全部货物由甲方代乙方在上述指定仓储地负责保管,直至货物按合同约定时间调试完毕,甲方代为保管期间,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

  2、在初步检验过程中,如有发现进场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无条件在24小时内予以更换或补货;若24小时内未能按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进场的,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1%的违约金。

  3、乙方超过七天仍未能将全部货物进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暂定总价款30%的约定损失。甲方也有权选

  择就仍未进场的货物单方撤销订货,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暂定总价款20%的约定损失。

  三、供货安装

  1、货物安装前,乙方必须到安装地点检查现场情况,判断能否进行实地安装和实地安装所需的必要的条件支持。乙方应将安装所需的必要条件书面告知甲方。若由于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条件而影响工期的,乙方将不负延误责任。

  2、乙方确保交付的每台货物应独立包含维修保证书、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文件。

  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由乙方专业人员安装。

  4、现场安装货物所需的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不承担该水、电费用及相关的配合、管理费用。

  5、对于在甲方或他人使用乙方供应的货物期间,由于货物质量或安装等问题而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受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正式验收交货

  1、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经验收合格的,双方办理正式验收交货手续。正式验收时,若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或返工。

  2、乙方在上述24小时内仍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每超过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1%的违约金。

  3、超过七天仍未能达到上述正式验收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合同暂定总价款40%的约定损失。甲方也有权选择就仍未完成验收交货的货物单方撤销订货,并在约定违约金外,另由乙方赔偿合,

采购安装合同6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内容的金额:见附件清单。

  二、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安装地点为: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2、月天内付款

  3、工程全部完工后

  四、 工程要求

  工程质保期: (从工程完工开始算)不扣质保金。

  五、 验收

  1、 合同灯具安装且启用后,乙方向甲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验收期为乙方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后三天内;

  2、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本合同验收期的,则视为合同产品及安装已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六、 乙方应履行的责任

  1、 乙方按时安装合同产品,并保证工程质量;

  2、 乙方免费补正、补齐包装或运输或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或损坏、遗失;

  3、 工程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不可抗拒除外),乙方无偿维修。

  七、 甲方应履行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及安装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货款;

  3、 产品运抵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

  4、 甲方验收产品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应在到货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以查明产品缺损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超期的诸如以上问题的异议。

  5、 产品保质期内,甲方应承担其责任及疏忽所造成的损失。

  八、 违约责任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每天的违约金。

  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屣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日内向双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产品所有权

  甲方未向乙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其它债权不得与此对抗。

  十一、合同附件

  1、xx

  2、xx

  3、 经双方签字盖章的产品技术图(与合同配置不符处,以本附件为准); 甲乙双方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而达成的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1、xx

  2、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协商未果,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判决。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预付款后,即行生效;

  2、xx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 期: 日 期:

采购安装合同7

  甲方(买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_______________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即RMB¥__________________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_____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的违约金。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安装合同8

  发包人(甲方):

  代表人:

  承包人(乙方):

  负责人: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热水工程采购安装达成一致意见,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承包方式:

  二、 付款方式

  1、完成本工程的30%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2、完成工程的60%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3、完成本工程时,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

  三、 材料、设备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检验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场,否则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四、工期

  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天,因甲方因素导致施工不能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导致不能施工的,工期不顺延。

  五、保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______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质保金中扣除。

  六、装修要求

  1、 使用的6分水管或铝塑复合管,必须是经过检验出厂的合格产品。

  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所有的管路连接接头上紧,按照横平竖直分布到位,如遇有地面管路发生交叉时,次路管必须安装过桥在主管道下面,使整体水管分布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

  3、 通阳台的水管,必须埋在原毛坯房的地面或墙面凿深4cm的槽内,然后用水泥砂浆将槽口封平。

  4、 管道分布到位后,必须用管卡在转弯处方卡紧管子,不使松动。

  5、 所有通水的地方必须安装下水管和地漏,其pvc管的管子联接时必须用专用pvc胶水涂满均匀套好。并注意水平落差连接到原毛坯房预埋的主下水管时,应保持6小时静止凝固。

  6、 如原毛坯房预埋的主下水管不够用或不理想(不就位)时也可按实际情况在楼板上重新开洞铺设下水管道,重新用带防火胶的砂浆封好管子四周,新封好的地方处用水泥砂浆围一个高10mm的圈子,待凝固58小时后,将圈子里放满水,经过24小时渗透到楼下看看新装下水管四周有无渗水现象。

  七、其它说明和要求

  1、业主委托施工承包人购买的材料,施工承包人在购买和运抵施工现场前其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等须征得业主认可,应有品质保证书和有效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验收或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

  2、保证体现原先商定好的装潢设计思想,不能擅自改动。如有变化,必须征得业主同意。

  3、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业主有权拒付人工费。

  4、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

  5、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6、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八、合同争议

  1、 因履行本合同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9

  电梯设备订货安装调试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日 期: 2013年09月05日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合同号:

  甲方(采 购人): 公司签定地点:乙方(供应商):电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二、 设备价付款方式及收款帐户

  2.1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20%(第一期

  款),计人民币(大写): 作为合同定金,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若合同履行,则定金抵作本合同的货款。

  2.2 甲方应在本合同交货期20个工作日前将本合同设备总价的80%(第二期款),计人民币

  (大写):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后按期予以发货。

  收款帐户:公司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安装价付款方式及收款帐户

  2.3甲方应在安装进场前5个工作日内将安装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整(¥ 直

  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项后作好进场安装工作的计划,否则安装工作另

  行安排。

  2.4在电(扶)梯设备安装完毕、调试验收合格后取得电梯使用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

  安装合同总金额50%,即人民币(大写): 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

  收款帐户:

  公司全称: 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帐号: 368 982

  2.5所有款项必须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不得付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三、 交货和收货

  3.1 交货期: 按标书要求

  3.2 交货方式: 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由乙方单位负责委托承运单位运输,运费含在合同中。 接货地址: 甲方指定地点 联系人: 1

  四、收货查验

  4.1 甲方在收到货物当日应根据货单清点箱数,查验缺损情况,并在运输单据上签署到货意

  见。若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清点货物和查验缺损情况的,则以电(扶)梯设备到货之日起第3天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电(扶)梯设备。

  4.2 甲方收货后安装进场前应妥善保管电梯部件。正常安装期间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3 开箱查验:

  甲方应会同乙方人员根据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和随机文件技术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标

  准验收(产品合格证书是认定原产地的最终依据),如发现缺损件,经乙方核对无误后补齐缺损件。甲方逾期提出异议或自行开箱的,视为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规定。

  五、产品质量保证

  5.1 乙方电梯根据“GB/T-21739 2008”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5.2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六、电(扶)梯设备安装施工期限

  6.1 本合同预计施工周期为

  6.2 当电(扶)梯设备到达安装地点,甲、乙双方联合检查并确定土建和工地状况,具备安装

  条件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约定一个安装工期(包括开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

  七、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和费用

  7.1甲方责任和费用

  7.1.1在开工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安装前勘查并配合乙方勘查工作。

  7.1.2如电梯进场安装后,因甲方原因发生停工,则停工期间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7.1.3 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工具室,以及工具室的照明电源。

  7.1.4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土建图纸和标准的电梯井道,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包括按钮箱孔、厅外指层灯箱孔,厅外报站钟孔的预留,机房至值班室对讲线路预埋;牛腿、机房曳引机座、控制柜座、缓冲器座的混凝土灌注,并通知乙方及时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完成。

  7.1.5 提供符合乙方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7.1.6 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梯机房电源箱附件。若有错位应及时修改。

  7.1.7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支付相关的费用。 7.1.8 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工作。

  7.1.9 负责提供电梯设备吊装场地和吊装点。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内,有电梯保管场地,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侯梯厅通路的地方;提供安装期间工具间及仓储间。

  7.1.10 负责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水泥、沙石与水、电消耗。

  7.1.11 负责对讲至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线的费用和轿厢内电话机。

  7.1.12 电梯底坑、井道、土建预留门洞、机房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井道土建布置图制作,若存在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地方由甲方在货到前通知土建负责整改至符合安装要求(或购买材料制作,材料费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该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7.1.13电梯井道为钢结构,甲方需提供验收所需的钢结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资质资料。因甲方结构现场问题不能验收的,相关责任甲方负责。

  7.2 乙方责任和费用

  7.2.1 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7.2.2 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7.2.3 在正常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7.2.4 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及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7.2.5 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7.2.6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7.2.7 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2.8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整改和费用。

  7.2.9电梯在安装时的设备吊装和脚手架搭拆费用由乙方负责。 7.2.10负责签订电梯安装监检合同并支付监检费用。

  八、质量保证:

  8.1保修期: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24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8.2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每月二次维保及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和油脂(不包括照明灯具),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的服务。

  8.3如甲方违约,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调试,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8.4监于电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电梯设备交付使用后,应由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并由双方于保修期满日前15天签订《电梯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有偿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

  九、价格调整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实际安装日期距电梯到货日期超过6个月,或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装停工期超过3个月,则乙方有权提出安装价格上调要求,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司法管辖

  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水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但该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采购安装合同10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供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服务:依据供水工程施工图纸及甲方招投标等文件为标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供水设备及相关产品,供水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后期维护等产品和服务。

  1)、安装及施工范围:本工程图纸包含的与供水设备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水工程设备工艺电气部分、自动化部分等图纸规定的所有项目)。

  2)、设备参数是乙方根据甲方招标技术要求来进行选型配置的,完全满足甲方招标技术要求。

  3)、乙方保证产品为全新产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甲方项目要求所需一致。

  三、交货期和安装期

  1.设备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3天全部到达甲方现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7日内安装完毕,具备安装条件是指:水泵房土建工程完毕,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完毕。

  2.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60天内,乙方需按照图纸施工完毕。

  3.设备的运输:乙方负责送货,运输、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四、设备的调试期

  1.设备调试期:甲方向乙方发出调试时间通知,乙方在收到调试通知之次日起5日内完成,调试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话通知、短信或微信通知、书面函件、邮箱或邮件等任何方式。

  2.本套设备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安装和调试,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对设备是否合格存有争议的,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争议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先由乙方垫付,鉴定结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依据鉴定结论情况承担鉴定费用。

  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为甲方培训技术人员。

  五、交货和安装地点

  交货、安装地点:

  六、计价及付款方式

  1.计价方式:¥13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元整)总价包干,该包干总价是指乙方实施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款、运输装卸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后期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结算时以包干总价为准,除甲方允许的工程变更和签证外,不作任何调整。

  2.付款

  2.1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2.2付款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给甲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量进度款以甲方要求为准。

  2)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保修、更换;质保期满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5%质保金。

  七、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乙方所供产品因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且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质保期:整机质保2年,终身维护,即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满2年。质保期内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赶至甲方现场进行维修,若逾期未到的,甲方可委托第三人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内扣除。

  八、验收

  1.乙方应在送货前1天电话通知甲方,在货物到达甲方工地现场后,由甲、乙双方按合同对产品外观、数量、品牌进行清点。若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须在10日之内按照合同约定补正。

  2.乙方应在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2日内通知甲方并邀请相关公司验收,甲方接通知后应在5日内组织验收(法定节假日除外),验收合格出具书面的验收结论。

  3.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九、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量的交付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2.乙方交付的产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规范标准。

  3.乙方产品和安装材料、工具到达甲方项目现场时,甲方提供相应的保管场所,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物品的保管。

  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安装调试时,应做好防火、卫生等工作,若因乙方人员在工作中损坏甲方财物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6.甲方给乙方在安装调试期间提供水、电等条件。

  十、违约责任

  逾期责任: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不能按时交货或完工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履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支付的全部价款,且乙方应赔偿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进度款,则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则乙方可解除合同,并可以主张15%的违约金。

  十一、附则

  1.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安装合同11

  甲方: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网络硬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本合同及附件的各项内容。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 (¥ ____ 元)。

  二、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合同签订起____日内,即__年__月__日之前;

  2、验收内容:乙方按甲方要求安装并调试完毕:

  (1)所有网络硬件设备正常运行;

  (2)连通各个网络结点。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预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元(¥ __ 元)整。

  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

  3、对于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变化,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4、付款信息

  公司名称: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支行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2、乙方进行现场安装之前,甲方应将电力等配套设施安装到位。

  3、严格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审查方案,完成协助事项并监督工程的实施进展。

  4、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按照合同约定,在深入了解甲方的需求的情况下,负责整个网络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进度安排。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有关人员提供咨询等服务,并保证按期保质完成网络安装工程。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将自动解除。

  3、若甲、乙双方存在纠纷,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4、如有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生效的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附件

  附件1:《设备及价格清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经办人:

  签定时间:__年__月__日签定时间:__年__月__日

采购安装合同12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06)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06)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采购安装合同13

  发包方(甲方):

  地址:

  承包方(乙方):

  地址:

  以合同法为依据,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擦窗机成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磋商,双方协商一致,将该工程交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合同范围: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合同价款:

  二、合同工期

  1、供货与安装期限本项目的供货期_______日历天,安装期_______日历天(日历日,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2、交货期是从接到买方供货指令时开始计算;

  3、安装期是从买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发出安装指令时开始计算。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

  2、乙方完成工程的一半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

  3、乙方完成本工程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时无息支付。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维护服务,若乙方存在不符合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正;

  2、协助乙方保护现场设备不被人为破坏;保证所有的使用者都必须具备相关资质,避免违章操作;

  3、承担维护过程中所发生的水费及电费;

  4、在收到乙方通知验收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承担擦窗机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维护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

  2、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于甲方提出意见应予接受并改正;

  3、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禁止酒后作业;

  4、工程完工时,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

  六、质量目标

  本合同要求达到买方要求的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擦窗机》、《高处作业吊篮》等。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恪守本合同所有条款的规定,如有一方违反或不遵守本约定,责任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处理

  由于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端、争议或要求,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标条件,经双方协商,现就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舞钢市人民医院病房综合楼消防系统工程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消防系统设备;

  以上消防系统设备的安装、售后服务,整体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认可。本次招标包含所有消防系统成套装置,其产品品牌在提供时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三、承包方式:按中标价

  四、质量等级: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五、工程工期:自甲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令之日起计到系统调试结束之日为该工程工期。总工期60个工作日。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款支付:乙方接到甲方入场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场。

  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拨款,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调试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15%;剩余合同总价5%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八、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配合主体工程创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消防准用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用于工程;

  (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九、工程验收

  (一)全部设备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消防监督部门及甲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

  1.设备合格证

  2.系统工程竣工图

  3.按舞钢市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全部资料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三)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编整后,转由总承包单位一并汇总备案。

  十、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十二个月连续运转正常良好。(验收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为准)在此期间,凡因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如属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质保期计算为验收后的十八个月。

  十一、售后服务措施

  (一)人员培训: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为:

  1.报警和灭火的基本原理;

  2.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

  3.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补救措施。

  (三)服务措施:

  1.在保修期内,乙方每月应定时进行巡检,并查看值班人员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乙方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甲方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十二、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4.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并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因施工措施不当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指挥。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整理施工图纸和消防验收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如不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二)甲方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甲方承担责任。

  3.乙方竣工通知书送达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的,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乙方赔偿金。

  5.施工期间甲方应提供现场监理指导,并协助乙方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材料堆放场地,乙方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十三、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解释顺序:

  (一)本合同文件

  (二)招标文件及其答疑补充文件

  (三)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中的询标承诺

  十五、其它条款: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因此造成的各类责任、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均按《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经济责任。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一方需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

  4.本工程若有设计变更,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通知进行签证并调整合同价款。

  5.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方(章):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

采购安装合同15

  合同编号:

  XXXXX项目

  电 梯 设 备 供 货 合 同

  甲方: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日期:

  本合同于二OO八年 月 日由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发包人)与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签订。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电梯(以下简称产品、设备或货物):

  1、合同范围

  1.1 乙方为甲方供应中山嘉路华花园项目全部电梯,货物规格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本合同范围包括全部电梯、轿厢内信息显示系统、随机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设计、供应、进口报批、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及检测(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等)、协助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培训、保修期服务、技术文件交付等工作和服务。电梯安装由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1.2 以下项目为暂定项目,其价款不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1)所有乘客电梯的轿厢内二次装修;

  (2)保修期满后5年内全面维修保养服务。

  甲方根据需要可决定暂定项目是否由乙方负责,甲方决定暂定项目任何一项由乙方负责的,将相应调整合同范围和合同价款。

  甲方可决定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由乙方负责或甲方另行发包,如甲方将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另行发包的,由乙方负责对二次装修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

  1.3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任何电梯正常运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工作、服务等,即使在合同文件、货物清单或单价细目表中未列入、未报价或所列数量不足,也均属合同范围,由乙方承担,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4 甲方可根据工程本身和日后经营使用的需要对电梯数量、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予以适当的增减,并按调整情况和相应合同单价调整合同总价,如工作量显著增大的,并合理调整工期;乙方不得要求任何额外费用、其他索赔。

  2、生产制造厂商

  电梯应是由乙方自行生产或其向国外母公司进口的、使用品牌原厂商标的先进的成型产品。所有电梯主要部件须为本型号原设计的固定配臵,其中部分关键

  部件为进口件(详见附件七),如乙方因产品升级换代等原因需要更改配臵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改后的配臵应比原配臵更优,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合同价款

  3.1 电梯产品的供货清单见附件一,本合同总金额(即供货合同价款)为RMB 。此金额已包括:本合同规定所有电梯产品(包括临时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相关配件、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的价款,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和软件(含知识产权)费(含使用费)、进口报批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保管费、保险费、关税、税费等各种费用、税费、规费、利润等,电梯供货至甲方中山嘉路华花园工地现场(以下简称工地现场)所需的的全部费用,与本合同产品相连接的其它设施、设备、装臵的接口和连接所需的费用;亦已含保修费(含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费),以及办理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安装、使用电梯的所有许可、批准手续的费用,保证甲方取得全部电梯的验收证和使用证的费用。

  3.2 除甲方要求增减合同范围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外,本合同价款按固定总价包干,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而调整。

  4、到货及保管

  4.1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预埋孔、件的图纸及电梯设计图纸给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按合同附件三《中山嘉路华花园电梯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电梯产品运到工地现场,乙方负责运输和报关手续,承担关税(如为进口产品)、运费、保险费、其他税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并由乙方负责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安装合同约定完成电梯安装及调试。

  4.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甲方、总承包人(即******有限公司,下同)协调确定电梯的到货及安装时间。每次发货前5个日历天,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总承包人发货日期及拟发运电梯的数量及规格,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货,并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到达工地后的停放和保管事宜,按总承包人的要求操作,如场地有限的,乙方应经甲方及总承包人同意后安排货物分批到达。乙方

  未提前通知而影响货物进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协助乙方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存放场地有关事宜。

  4.3 甲方亦有权视中山嘉路华花园工程的整体安排,要求分批或延期发货,或调整每次发货的电梯规格、数量,乙方应予配合,合同总价款不增加。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延期交货的,工期顺延。但延期交货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生产进度。

  4.4 保管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进场货物进行妥善的包装、围蔽、保护等。除产品质量不合要求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所有已进场货物不能运出工地。

  4.5 货物送达工地后,甲方要求开箱检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的检查仅是对货物外观或数量的初步查验,不减轻乙方按期交货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如发现货物本身或其部件缺漏、损坏等,乙方应及时补齐,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6 若因甲方中途更改电梯规格,交货期将视具体情况而顺延。但以下部分更改若甲方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则交货期不变:

  1)厅门、门套、轿厢壁板、按钮等装修材料变化(采用进口材料除外);

  2)不锈钢蚀刻图案的变化;

  5、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如为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及相关规定。须适合长途运输、能有效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6、唛头: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7、付款条件:

  7.1 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银行按附件四格式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后14天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0%付给乙方。

  7.2 每批电梯(到货电梯的规格及数量由甲方双方依4.2条确定)的曳引机及控制柜运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检验数量及外观无异常(仅为初步查验,不视作交付。交付按合同第7.3条款规定),且该批电梯开始安装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50%。

  7.3 每批电梯由乙方安装、调试、测试、检验完毕,乙方向有政府部门规定的电梯检测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等所有相关使用电梯的许可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有权依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要求确定验收时间,经甲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该批电梯及其本合同第10条所述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于交付给甲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15%。

  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电梯的看管、维护和保养。电梯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到交付甲方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未交付使用的电梯。

  7.4 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电梯的保修期分别从电梯依第7.3条款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期起计满一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该期间相应保修责任,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计满两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相应保修责任及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给乙方。

  7.5 以上各期付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方予支付货款:

  (1) 付款申请书及与付款金额一致且甲方税务部门认可的普通销售发票壹份。

  (2) 已达到付款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

  依7.2条付款应提交装箱单壹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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