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5-13 09:07:12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采购合同合集9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采购合同合集9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做好教材采购供应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和供应部分教材,并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15天向乙方提供教材采购清单,以便于乙方组织教材采购;

  2、甲方在收到乙方供应的教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入库,并及时与乙方核对,开具验收入库单;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教材采购清单后认真组织货源,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送至指定地点;

  2、乙方必须采购和供应正规出版社发行的教材,并保证教材的质量;

  3、乙方承担教材的运费,但补订教材的小额运费由甲方承担;

  4、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5、提供优质服务,对于小批量教材也应保质保量供应。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照教材金额的79%和乙方结算教材款,并从到货之日起6个月内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付款60%,第二次付款40%。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宜

  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XX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XX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采购产品的种类

  型号、规格和主要质量

  基准价

  优惠率

  单价

  见投标文件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XX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XX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当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XX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XX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XX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当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XX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的合同范本·办公家具采购合同·水果(苹果)采购合同·粮食竞价采购合同·农副产品采购书·茶叶采购合同·食品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建材采购合同·木材采购(订货)合同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因施工需要由乙方为甲方负责砂子的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砂子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 5 ㎜ ,含泥量应小于3%,其它指标也应符合《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元/m,0.5c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细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对所购砂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点现场按照装车收方计量或由乙方 现场堆料一定数量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具体采用那种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施工情况而定。此收方数量经现场核实后,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年**月**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2、按照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额;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车时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时,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委托联络人,以保证乙方及时供应。

  电话: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按甲方要求供应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质量、数量、规格、供应时间、供应地点等) ;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联络人: 电话: 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 24 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订购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图书的规格、品种,见甲方提供的详细目录。

  二、 发货方式:

  1、 甲方按乙方订货邮件和订货传真传真的要求进行包装,并附发货明细清单;

  2、 乙方所定的所有图书由甲方负责发运到物流中心,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 货物验收:

  1、 乙方收货后,需及时按照清单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品种数量的差别要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逾期视为验收无误;如有少发、误发,甲方负责在七个工作日内补发、调换;

  2、 乙方所定书如品种缺少,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做适当的调整,并保证图书的质量。

  四、 质量保证:

  1、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图书书目,形成图书订购单,并将图书订购单向甲方报定,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图书单向乙方供应与图书订购单相符的纸质图书;

  2、推荐订单时,因订单看不到现货的质量,甲方要对乙方所购图书进行质量把关;

  3、乙方未采购的书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搭配(以书号、书名、定价、出版社、出版年为准);

  4、甲方保证供用图书均为国家原版正式出版物,质量可靠;

  5、甲方保证所配图书无残页、无缺页、无油污等质量问题。

  五、 价格及付款:

  六、 违约责任:以上条约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双方协调解决,解决不了时按合同法执行。

  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签订日期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乙方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 全部交易文件

  1.1双方确认,本合同、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 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乙方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合同附件内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乙方发出报价单,甲方确认。合同附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条 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 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甲方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乙方订购,且乙方只应向甲方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乙方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甲方一经向乙方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 订货和接受

  6.1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乙方即应视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乙方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乙方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乙方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乙方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 不中断供应

  7.1乙方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1个月甲方对该货物的平均需求数量。

  7.2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当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乙方必须保证满足对甲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乙方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公司。如违反本规定,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RMB 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乙方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甲方价格)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否则,一经发现,乙方给予的甲方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乙方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甲方乙方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甲方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 包装

  9.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 送货

  10.1乙方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甲方订单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乙方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甲方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乙方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8乙方不得凭借甲方根据上述第10.7条的签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 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 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甲方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承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在甲方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退货

  13.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甲方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退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 货损风险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十五条 付款、付款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条向甲方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甲方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甲方。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甲方。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甲方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第三章 合同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效力及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6.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经催告后7日内仍未交货;

  16.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有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16.2.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货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条 效力及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时间:

采购合同 篇6

  买受人(需方):

  出卖人(供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本合同产品质量保质期壹年。

  第二条: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除非另有约定,需方凭下列资料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为验收期,以需方检验结果为准;供方面提供资料/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图纸、材质单和质保证书。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预付合同总货款的 %即 元, 保证 日内到货。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货到到达 ,费用由 负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实行“三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无条件包退、包换、包损失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第六条:交货起点和方式: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后24小时内将发货情况书面通知需方,货物在运抵需方交货地点前,发生破损、丢失等不可抗拒灾害,损失由供方负责货物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供方赔付需方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若签订合同后供方告知产品达不到需方技术要求,不履行本合同条款时,必须在12小时内将所有货款退回给需方,否则按违约处理,除不可抗力外,若供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应及时通知需方,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如供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五日内仍不能交货,供方及时支付需方全部货款及违约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成,提交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仲裁或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产,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传真件(复印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满100万返利3%。

  技术附件:是否有图纸附件 是□ 否□ (技术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人(需方): 出卖人(供方):

  买受人(章):出卖人(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手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手机: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7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造林需要,特向乙方采购桉树专用肥料(以下简称“采购物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总价款

  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包装要求及总价款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条 交付日期

  乙方应于甲方首次提货前完成全部采购物资的生产,并于[*]年[*]月[*]日起三十日内分批次将采购物资交付于甲方。

  第三条 交付地点

  交付地点:[*]。乙方负责将采购物资分批次送至交付地点,由甲方清点确认并签字后,视为该批次采购物资的交付。采购物资的装车事宜由乙方负责,卸车事宜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及验收标准

  (一)总体质量验收

  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采购物资的生产,并应在其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进行总体质量验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至工厂仓库按正常质量抽检办法共同取样封样,样本各三份,封样后由甲方送至第三方有资质检验机构(以下简称第一次检验)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经第三方检验后,不符合附件一质量标准,乙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各提供50%的封存样本,由乙方送交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以下简称第二次送检),甲方配合,检验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第二次检验为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第二次检验合格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对该检验结果,甲乙双方不得存有异议。

  自乙方知悉第一次检验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有异议而未进行第二次送检的,视为乙方对第一次检验结果无异议。

  检验不符合附件一质量标准的,视为全部采购物资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采购物资,并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采购肥料而支付的货款差价、运输费、劳务费,以及因施肥延迟而造成的生产损失等),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抽检

  总体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在[*]月[*]日起向甲方交付采购物资。甲方在收到每批次采购物资后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的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采购物资,乙方对此有异议的,可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法再次检验,若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该批采购物资及剩余批次的采购物资,并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规定同上),若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数量验收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交付的采购物资后及时组织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的接货人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

  (四)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五条 付款期限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作为定金,甲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违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所付定金不再退还,乙方拒不履行交货义务或违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双倍返还定金,若双方均未违约终止本合同,定金转为货款。

  每批次采购物资经甲方抽检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采购物资货款的[*]%。

  甲方于收到最后一批采购物资并抽检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剩余货款。

  各类款项汇至乙方下述银行账户即为支付:

  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卡号:。

  乙方收到每批次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该批货物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天需按应付款项的1‰向乙方计付违约金,迟延3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甲方未付清上批次货款的,乙方有权拒绝继续发货。

  (二)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每天交付采购物资,不得延迟,乙方迟延交付3天以上的,每迟延一天需按当批次应交付采购物资的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经书面通知后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收到的货款(扣除乙方已交付货物的抵顶部分);如因乙方迟延或拒绝交货而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总体质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规定同上),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规定同上)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货款的10%;抽检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规定同上),乙方不能或不愿重新生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次及剩余批次采购物资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规定同上)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未能按约定交付的采购物资货款的10%。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非因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火灾、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因乙方怠于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的损失扩大部分,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时间延误的,延误的交付期间相应顺延或由双方协商;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失去意义的,则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

  (四)因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或发生与本合同的履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如一方将该争议提交另一方后的30天内该争议无法通过此方式获得解决,则需提交到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各方陈述及保证

  (一)其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其设立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和批准;

  (二)其拥有充分的能力和权力签订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自然人或授权代表人已被充分授权签订本协议并使其受本协议约束;

  (四)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各项规定应成为其法定的、有效的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正文〗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署: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公章)

  (公章)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购方):河南建益达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坑口电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石膏。达成如下协议:

  一、石膏单价: 为每吨肆拾伍元(小写¥45元/吨),

  二、质量要求:不能夹杂石头及含杂质;

  三、付款方式:每月按实际用量支付货款

  四、交货地点:河南建益达实业有限公司;

  五、计算方式:每月按磅单实际用量为准

  六、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签章)(签章)

  签署日期:年月 日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为推动恩施畜牧业产业发展,带动养殖户增收,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将仔猪委托乙方养殖,并提供配套物资(饲料、疫苗、药品等)。

  2、乙方在甲方的统一安排管理和技术指导下养猪,生产甲方所需的育成猪并交付给甲方。

  3、甲方根据乙方的劳动成果并支付代养费50元/头,另外乙方享有纯利润的30%分红权,如亏损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甲乙双方的工作目标:

  1、育成阶段成活率≥99%

  2、饲料转化率(15—115Kg阶段):≤2.7:1

  3、日增重(15—115Kg阶段):≥650g

  4、生长育肥阶段(15—115Kg阶段)饲养日龄≤150天

  三、甲方责任

  1、认定乙方是否具备从事肥猪养殖的条件。

  2、向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质量标准的仔猪、饲料、疫苗和药品,并协助乙方办好领用手续。

  3、甲方技术人员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入乙方猪舍并提供技术指导、监督乙方饲养管理。

  4、甲方负责提供猪只运输车辆。

  5、甲方每批结算一次代养费和利润分红,并在结算后10日内付清。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具备从事肥猪养殖的条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负责维修猪舍,购买饲养工具等符合甲方养殖条件,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服从、配合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并按照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以保证提供给甲方质量符合标准的育成猪。

  3、乙方负责保管生产中的猪只、饲料和饲料袋,如出现被盗、丢失和破坏等损失由乙方赔偿,其中饲料160元/袋,生猪20xx元/头,饲料袋0.5元/条。

  4、乙方只能饲养甲方提供的生猪,使用甲方提供的饲料、药品、疫苗。

  5、乙方养殖厂不得饲养生猪以外的哺乳动物(牛、羊等)。

  6、乙方必须及时、完整、准确填写相关生产记录,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7、乙方如出现疫情,24小时内通报给甲方,如未及时通报造成损失,罚款100元/头。

  8、乙方生产用水用电由甲方承担,乙方生活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停电停水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赔偿。

  9、乙方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由于环保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赔偿。

  10、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找甲方认可的单位或个人为乙方提供担保,并提供足额的担保抵押,担保人对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法律责任。

  113日之内缴纳。合同终止后,乙方未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归还乙方押金。

  五、合同的解除

  1、乙方的养殖条件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无条件将猪只、饲料、药品和疫苗转走,且甲方不负解除合同的任何赔偿责任。

  2、乙方猪舍的猪只、饲料、药品和疫苗等财产为甲方所有,如乙方擅自转移,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无条件将猪只、饲料、药品和疫苗转走,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且甲方不负解除合同的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污染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若由此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不负责解除合同的任何赔偿责任。

  4、乙方在养殖过程中违反防疫规定,违反甲方提出的饲养要求,私自混养或不认真养殖导致乙方的养殖成绩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或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养殖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不负解除合同的任何赔偿责任,乙方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5、合同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解约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任何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协商,可以对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七、合同的终止

  合同期满。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押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恩施市法大饲料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条款:

  我单位(本人)自愿为乙方履行上述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包括补充条件)提供保证担保,如因乙方不能按照上述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人:身份证号:日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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