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7-10 14:04:05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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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采购合同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采购合同5篇

采购合同 篇1

  一、核实轴承型号

  购买前,您需要了解进口轴承的一些关键性能,以方便您准确无误的找到您所需要的产品。请您参考以下几个基本问题,以提高您的询价效率:

  1.即将报出的进口轴承型号是否完整?

  进口轴承型号包括轴承代号、前缀和后缀,不同的字母代表完全不同的设计和价格(型号字母的含义请看下面的型号举例)。

  2.用什么材质的保持架?

  如铜、钢、玻璃纤维等。

  3.是否带有防尘盖或密封圈?

  如铁质防尘盖,塑胶密封件,冲压钢防尘盖,丁青橡胶密封圈等。

  4.是否有精度要求?

  普通精度等级(P0级),一般精度等级(P6级),中等精度等级(P5级),高精度等级(P4级、P2级)等。

  一般而言,精度每提高一个等级,价格将提高一倍到数倍不等,如P4级价格一般为P5级的2-3倍。而且国内代理商也会因精度高、价格贵而降低库存,从而增大用户的购买难度,延误生产。因此,用户在购买前一定要核实对产品的性能需求,不要盲目追求高精度等级。

  5.如果换下来的轴承上的型号字母被磨灭,看不清型号怎么办?

  您可以用数显游标卡尺,尽量准确的量出轴承的孔径、外径和宽度等关键尺寸,并核实您的轴承类型和使用场合,点越的工程师将在尽短的时间内为您找到合适的产品。

  6.轴承是英制的,尺寸量不准怎么办?

  英制轴承尺寸一般以1/8英寸为基准单位,一英寸为25.4mm,1/8英寸为

  3.175mm,您在量尺寸时,尽量取3.175的整数倍,即可得到较为准确的尺寸。

  二、产品咨询

  无论您是否能确定所需求产品的型号,您都可以致电点越销售部: TEL:0519-82095666

  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技术、产品和价格上的疑问!

  在此之前,除了通过电话咨询销售部了解产品外,您还可以通过本站的轴承型号查询系统查询进口轴承型号的详细参数,无需安装就可以查询近12万条进口轴承型号及其详细图纸、尺寸和性能参数,辅助您的咨询!

  三、传真报价

  确定好您所需求的产品型号、尺寸和品牌后,请您将以下准确资料提供给点越销售人员,我们将传真为您报价:

  1.贵单位的全称;

  2.您的姓名;

  3.您的传真号码;

  4.您的手机号码(方便快递送货)。

  任何一次报价都是点越对贵公司的郑重承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如不能得到上述信息,禁止向轴承经销商进行口头报价,并尽量避免向轴承用户进行草率的口头报价,请您配合!

  四、确认采购

  1.合同生效

  您的订单将由为您提供咨询服务的销售工程师全程跟踪处理,他将为您提供一份明确高效的销售合同,贵公司轴承采购方面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产品调配

  销售工程师收到您回传的合同后,启动系统调配程序,现货产品进入发货区,进行发货前检查。

  3.银行汇款

  合同金额汇入点越银行账户后,请您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点越公司与您联系的销售人员。

  五、发货

  1.财务人员核实汇款金额后,通知发货区发货。普通发货将在1-3天或1-7天内送达。

  2.受快递公司服务所限,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当日的订单不发货,期间订单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发货。

  3.对于紧急产品,下发紧急发货令。发货人员选择如下方式中最便捷可行的一种,为您送货:

  1)顺丰快递,申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天天快递,德邦物流,佳吉物流等(顺丰当天件早十点截单);

  2)随当天客车托运;

  3)特殊紧急客户,我司将派专车为您送达。

  注:我公司规定货款不满500元人九币或有特殊发货方式要求的,由需方自己承担运费!

  六、验收

  白天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方便快递公司联系您送货。收到货物后,请检查:

  1.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有雨淋、浸水现象,货物是否损坏;

  2.拆开外包装后,请查看送货单、退换货处理单及产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

  3.核对送货单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数量;

  4.产品原厂包装是否破损,是否有被人更换的痕迹;

  5.轴承产品质量,是否存在碰伤、划痕、锈迹或其他影响产品使用方的问题; 如有上述情况中任何一项出现问题,请拍照并及时与销售人员联系。

  七、安装使用

  请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安装,核实产品公差范围、预紧、过盈、隔垫、润滑等安装条件,按标准流程安装。

  进口轴承产品一般都有较高的精度,属于精密级机械零部件,安装时请一定要注意使用正确的冷、热安装方法,避免强力敲打。

  如发现产品安装问题,请及时与我司技术人员联系。

  八、货运延期或丢失处理

  1.在规定到货日期内如您尚未收到货物,请及时与接口销售人员联系。

  2.除非特别说明,自发货日期7个工作日内尚未收到货物,请及时与接口销售人员联系。

  3.确认货物丢失后,我们将启动货物丢失处理程序,并尽快为您重新安排发货,减少对贵公司生产的影响。

  九、退换货处理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损坏、型号数量不符或其他严重影响产品使用的问题,请在收到货物7天内申请退换。

  请在拍下照片的同时,尽可能保持包装及原配件的完整,并且填好退换货依据——退换货处理单,已开出税票的,连同增值税发票一同原封退回,否则无法受理退换货处理。

  十、轴承型号举例说明

  SK

  F轴承NUP 207 ECP/W64 *:

  NUP——代表外圈双挡边,内圈单挡边并带平挡圈的设计;

  207——型号207是该轴承在单列圆柱滚子轴承这一系列中的代号,具体代表内径、外径和厚度为35mm*72mm*17mm这一单列圆柱滚子轴承;

  EC——代表SKF的加强型设计,能承受更高的载荷;

  P——代表玻璃纤维尼龙6.6模注保持架;

  W64表明这是一个注有固态油的轴承。

  *——星号*是SKF的探索者轴承系列产品代号。

  FAG轴承7006-B-2RS-TVP(原型号7006B.2RS.TVP):

  7006——型号7006代表这是一个内径、外径和厚度为30mm*50mm*13的角接触球轴承;

  B——代表该轴承的接触角为40度接触角;

  2RS——代表两面合成橡胶接触式密封;

  TVP——代表钢球引导的玻璃纤维增强聚酰胺窗式实体保持架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略)。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在参考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如表7-7所示。

  表7-7 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 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及经设计师确认的材料封样样板。

  2. 特殊材料还要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使用该项材料的文件。

  3. 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产品质量标准或封样样板验收。

  三、供货方式

  1. 交货时间:年 月 日。

  2. 交货地点:

  3. 送货人: ;电话:;传真:。

  4. 收货人: ;电话:;传真:。

  5. 运输方式及费用: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人员卸货。

  6. 包装要求及费用: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乙方要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甲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如违背本条,甲方将取消合同或不支付材料余款。

  六、供货方必须取得收货方数量、质量双签字的有效单据(即《入库单》)。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合同规定接受材料,组织卸货。

  (二)乙方责任

  1.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则乙方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后生效。(若此合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将授权书附后,方可签订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奎洋中心所在校食堂

  乙方:(猪肉供货商)

  甲方因学生食堂需要,委托乙方负责为甲方食堂提供 猪肉 ,双方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所售食堂 猪肉 ,要确保质量、安全,不得掺病死猪肉,不得售营养、卫生不达标食品。

  2、肉内等相关副食品必须提供有效检测证明,要杜绝病死猪肉进入校园。

  3、乙方要确保按时送货,所送猪肉要对质量、卫生、安全负责。同时因质量问题包退、包换。

  4、因乙方所送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相关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所送食堂材料,价格合理,须得到甲方认可。

  二、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后,在此期间甲方不得私下采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食品原料送到后,甲方负责验收其数量、质量。

  3、验收后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原料变质、过期等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定期(一般为每次结算)与乙方结算,结算方式以现金支付。

  三、其它

  此协议自XX年9月6日至自XX年6月25日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XX年9月6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20_____年7月15日至20_____年12月31日

  一、购买产品清单:

  合计(人民币大写):伍拾万零玖仟伍佰贰拾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郑州区域内客户,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给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20日内结清合同余款。

  2、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问题,甲方负责无条件维修,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账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账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

采购合同 篇5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维修范围

  4.1.1甲方确定乙方为xx~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维修价格

  4.2.1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zycg.gov.cn)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费用结算

  4.3.1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分,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

  .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xx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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