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8-07 18:51:08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采购合同汇总十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采购合同汇总十篇

采购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供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磋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模具费用

  模具编号

  产品名称

  模具类型

  金额

  使用寿命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当甲方采购模具对应产品,采购金额到达________时乙方将退回模具费。

  二、技术资料的提供与模具设计

  1、甲方提供设计图或者设计要求或者样品给乙方,乙方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

  2、乙方在模具设计与制作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应及时书面或邮件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书面或邮件回复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更改。

  3、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等严格进行保密,只能用于本合同目的,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模具的制作

  1、模具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及要求制作,保证模具制作出符合要求的产品。同时模具也应符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中明示或暗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精度等要求。

  2、模具的设计应当采用最好的设计方案,模具结构应当合理、操作方便,还须保证模具零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工序、工艺条件进行模具的制作,如乙方缩减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所有费用乙方负责。乙方保证模具型腔及表面应清洁无杂物、无锈蚀、无磕碰等缺陷。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给每副模具制作相应的铭牌,铭牌上应包括以下内容:模具名称,模具规格型号,模具编号,开模日期,甲方名称等信息。

  5、乙方不得将模具的整体或者部分交付给任何第三方进行设计、制作、加工等,否则,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倍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减轻或者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当进行改正,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如因甲方原因需要乙方对模具或者模具的设计进行简单变更、修改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免费的变更、修理。如上述修改较为复杂,对整个模具的结构影响较大的,即变更部分涉及的金额超过此模具费用_____以上的,则由乙方根据修改模具所需工时向甲方报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模具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而进行的修模或改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模具的寿命

  如模具未能达到合同约定寿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模具补足未达次数,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样品交付

  1、乙方应在_____完成模具的制作并将模具所生产的样品(不少于_____件)交付到_____,同时乙方必须提供模具的详细检验测试报告供甲方审核。

  2、甲方在收到模具所生产的样品及乙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后进行审核,如认为样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对模具进行改正或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而乙方拒绝改正、逾期改正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所有损失乙方承担。

  六、模具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签定的《______________模具开发技术协议》执行。

  2、乙方向甲方提供模具主要工作零件材料的金相分析、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实验、热处理硬度检查等有关影响模具制造质量的全部技术检验报告和原始技术证件。

  3、模具预验收在乙方进行,预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模具装配检验记录表、签字完整,经甲方确认后拟定预验收工作计划。

  4、模具预验收完成后,形成模具预验收报告,对预验收报告中的问题,乙方必须整改到位,自检合格,并出具预验收合格报告。

  5、模具最终验收在甲方进行,双方共同派员参加,在检具最终验收时,发现预验收报告中的问题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按每项______元向乙方进行索赔。

  6、乙方向甲方提供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全部技术资料。

  7、模具结构及模具零件形状尺寸与会签后的模具图纸保持一致。

  8、乙方向甲方提供易损件:按《______________模具开发技术协议》执行,并经甲方确认后按备件明细内容随模具转运至模具使用单位。

  9、冲压件形状和尺寸符合试装车要求视为合格。模具符合验收标准、相关技术资料齐全视为合格。

  10、模具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最终验收合格之前,由乙方承担。在最终验收合格之后,由甲方承担。

  七、模具的使用与生产

  1、非经甲方发出订单,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模具,不得将甲方模具及所生产的产品向第三方进行转让、赠与、出租或遗弃等。

  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模具,爱护甲方模具,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与规范进行,在每次使用完毕,乙方应对模具进行维护、并妥善进行保管。

  3、在模具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模具有异常情况或者模具有损坏等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采取一切措施,免费对模具采取补救措施。

  八、模具的保管、维护与维修

  1、乙方负责免费对模具进行保养、维护、修理,并免费提供模具的有关易损、易耗件。如模具使用寿命及所生产的产品未能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应负责更换或重新开模,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2、模具及其附属品的保管由乙方负责,如有损坏或丢失的,全部责任乙方承担。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全部模具图纸设计并经甲方会签确认后___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___%,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元。

  2、乙方完成模具制造,甲方在乙方完成模具预验收合格后,模具到达甲方使用现场,凭模具接收单位的货物接收证明___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计人民币_____元。

  3、模具运到甲方后,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最终验收合格,乙方凭甲方出具的最终验收合格证明和本合同总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给乙方。计人民币_____元

  4、质量保证期为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年,质量保证期内甲方无质量异议,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作为质保金,计人民币_____元

  十、双方的权利及责任

  甲方责任及权利如下:

  1、甲方负责交付给乙方本项目的研发进度要求及计划,并尽可能地提供项目的销售预测。

  2、甲方负责交付给乙方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且负责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

  3、对交付给乙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甲方具有唯一的解释权,当发生歧义时,乙方应征询甲方意见,由甲方确认。

  4、乙方完成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后,由甲方去乙方现场对模具进行验证确认或由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到甲方进行验证确认。本合同中所指模具包含产品本身的模具及后续生产所需的夹治具和模具。

  乙方权利及责任如下: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设计图纸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模具的设计和制造,乙方

  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符合甲方设计要求的模具。

  2、乙方负责按时按量提供认证及样板测试、试产所需的产品。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关产品的详。

  细的检验测试报告供甲方确认。如需修改模,送板时同时也要附检验测试报告(注明修改的地方)

  3、模具由甲方认证合格后,由乙方负责模具的封存。如甲方同意乙方进行产品的后续加工生产,则由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和维护,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

  4、对给甲方生产的所有模具,乙方应提供的详细的设计图纸给甲方。并且必须在开模之前以电子档形式传给甲方以供批准。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模具制作及送样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模具总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模具总金额。延期超过____天的,视为乙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履行合同、中途要求终止合同、不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模具的制作或者制作的模具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模具总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对第三方的责任)超过此违约金的,超过部分乙方应当补足。

  十二、项目或合同终止时模具的处理

  项目或合同终止后模具实体在乙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或销毁模具,乙方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对模具进行留置或者有其他妨碍甲方处置模具的行为。

  十三、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应遵守诚信原则,如果产生争议,则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当事人皆应诉请甲方所在地法院。

  十四、一般条款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合同双方及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3、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确认无效或不可执行,则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

  4、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5、本合同及其附件(含补充协议)构成合同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后的书面补充协议进行。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该类文件经合同各方盖章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经办人: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签章)

  经办人: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方公开招标且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投标拍卖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投标拍卖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于 堆头的杉木,数量 立方米,招标拍卖归乙方所有。

  二、投标拍卖金额及付款方式。经公开招标,所投标拍卖木材的总货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该款必须在中标保证书签订后三十日内付清。若在签订后三十日内期间调运的木材货款必须每天结清。

  三、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拍卖木材总货款,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万元并按中标金额的2%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木材购销合同,另行销售。

  四.乙方在付清木材总货款的基础上,必须向甲方另行交纳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木材调运结束,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付清木材拍卖总货款后,木材归乙方所有,木材由乙方自主经营销售和看护,所需装车、检尺、办证、看护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必须在 年 月份之前调运结束,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支付贰仟元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 立方米木材调运所需的货物销售普通发票和两金票据。

  八、乙方在木材销售中,若出现木材数量误差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部承担安全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____市____区建北街19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交售时间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供方交货产品的型号、规格、外观颜色、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要求。

  四、验收方式及时间、地点:产品到达供方指定仓库后,供方及时通知需方(不迟于48小时),需方指派人员到供方仓库现场验货。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需方自行到供方指定(________区内)仓库提货,该运费及装车费用由需方负责(供方哈尔滨指定仓库至需方施工现场)。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设备包装执行相关国家及行业包装标准,满足设备包装及储物的规定。供方不回收包装物,设备出厂的包装费用全部含在设备单价内,需方不在支付任何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自合同签订____日起,全额付款。

  八、违约责任: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时,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及延误工期而支付的实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事项:设备保质期为________年,合同签订同时,供方需附产品质量保修书。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生的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仅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次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内的医用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配送服务。

  第二条 产品、价格、支付方式:

  2.1 乙方按甲方需求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产品目录详见下表:

  2.2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中标产品保质期二分之一以上。

  2.3 乙方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

  2.4 乙方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当月的实际采购量付款,每月贰拾日对账并进行书面确认,甲方根据书面确认的对账单据在当月最后一个周末的周

  三结算付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时间。

  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为: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技术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供产品的技术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一致。所供产品(包括其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实施的标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则适用部颁标准,若没有部颁标准则适用行业的其他标准。

  第四条 规格及包装

  4.1 乙方交付产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一致。

  4.2 计量、数量单位应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乙方企业自行制订的计量、数量标准不适用本合同。

  4.3 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医用耗材应使用乙方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防止医用耗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传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医用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5.1 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供货后最迟一周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紧急用产品需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2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住所地,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收货地点(住所地)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5.4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有权拒收或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6 甲方的库存耗材(中标前的库存不在本范围之内)有效期满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库存耗材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 服务与保证

  6.1 甲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失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

  6.2 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例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6.3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科室提供回扣、佣金或者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能够以金钱利益评价或者计算的商业行为等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 质量及安全约定

  7.1 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7.2 如果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运输瑕疵,在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张权利,在甲方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以省、国家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报告为准,若经相关省、市级医疗主管部门鉴定为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7.3 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果遇国家新的标准出台并实施,应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7.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来源合法,并已经国家相关机构或部门检验/认证,如果属于国外进口产品,乙方承诺在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已经办理完毕货物进口的全部手续。如因乙方没有履行该保证义务,造成需方(甲方)财产及声誉上的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或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延期内交付中标产品,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8.3 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连续或者半年内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4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货款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1.2 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2 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 甲方发出订单通知后乙方拒绝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拒绝供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还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医用耗材所增加的费用及其他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9.2.2 乙方逾期供货的,按逾期供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据此另行购买医用耗材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因医用耗材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本条所指逾期供货是指实际交付合格医用耗材的时间迟于订货通知规定的最迟供货日期。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或附件或往来材料等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EMS、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快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快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或快递日期为准。双方更新联系人或经办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因此致使本协议相关文件无法正确送达,未通知方承当相应责任。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2.1 《中标品种通知书》

  12.2 《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参见《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3.1 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附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才能生效: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2 就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签署权限,乙方确认的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乙方声明:乙方授权的经办人除对本条款约定文件内容具有签署、认可、确认的权利外,无其他任何文件签署、书面承诺的权利。对于所有超越本合同声明的授权权限而做出的行为,均视为个人行为,乙方将不予承认其行为效力。相关文件的生效条件如前所述:须甲乙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 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之前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时任何对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补充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满足本合同第13.1条有关生效条件的约定,否则不能生效。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5

  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

  本法第四十四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立法目的

  确定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立法强调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当事人决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别限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含义非常明确,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无效的。

  2.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具体采用何种书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确,有待国务院及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书面形式,一般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如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

  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

  本法第四十五条对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立法目的

  明确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合同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但是,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能随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随意确定,其主要内容必须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了特殊规定,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含义比较明确,即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作出具体规定。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其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本法的规定,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并会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示范文本。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法目的

  明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规定,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在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就会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包括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并没有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由采购人负责签订或者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即使是自行采购,采购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工作,并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因此,无论是代理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这样,客观上就需要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本法对此应当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对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问题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供应商都需要有一段准备时间,特别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采购人更需要一定的时间对采购代理机构送交的有关采购文件进行研究、熟悉。当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也不能没有限制。根据本法的规定,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只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书面确认,有关事项在采购文件中都已具体确定,因此,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执行什么样的采购程序,最后都必须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要书面通知供应商,因此,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当具有十分严肃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供应商也不应当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否则,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采购人授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采购人就不能改变中标、成交结果,只能按照中标、成交结果,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即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计算机,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计算机配置,(详见附件一;计算机设备配置单)共计 台,单价为: 元; 总金额为: 元。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机箱锁具没有打开、设备没有人为外力损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设备故障,乙方将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见本合同附件。

  5、软件故障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软件母盘,对需要软件维修的计算机进行无偿服务,交通费由甲方提供。

  三、货款结算。

  1、 合同签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 万元整;

  2、 乙方将计算机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货款 万元整一次性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计算机交付给甲方。剩余的5%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计算机验收6个月后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计算机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确保本合同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单进行工作。

  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地址: 地址: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多次讨论、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网络通信及设备采购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的各项条款。

  一、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合同签订起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2.验收内容:按甲方要求连通各个网络及电话节点。

  二、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第____个工作日,甲方即付给乙方合同总额剩余的____%;

  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2.严格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审查方案,完成协作事项并监督工程的实施进展;

  3.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在深入了解甲方需求的情况下,负责整个网络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进度安排;

  2.严格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对甲方有关人员提供咨询等服务,并保证按期圆满完成网络通信工程。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视为违约。拖延十天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作为滞纳金,且工程进度按拖延时间向后顺延;拖延一个月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作为滞纳金;

  2.乙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交货、完成系统,视为违约。拖延一天,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拖延十天以上,每天处以本合同总额____‰的违约金。

  五、通信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自动解除;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有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生效的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XXXXX地面铺装工程,需要 石材,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石材质量以甲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2mm,对角误差小于2mm,无疵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合计总价款 元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 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 天即到 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 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 日之前。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甲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甲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 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甲方商定此事。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采购合同 篇9

  外墙真石漆供货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名称:

  三、 承包方式:

  四、 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五、工程工期:

  本项目合同工期天。由于气候等因素造成停工,工期自然顺延。乙方如遇施工障碍应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工期如有改变,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六、施工条件

  1、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以及施工用的储藏场地。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开通。

  七、工程管理:

  1、乙方按甲方批准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任何乙方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

  发现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经双方研究决定。

  2、施工材料、施工工具、人员管理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

  1、施工过程及施工工艺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6规定要求。

  2、工程验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规定要求进行施工并进行质量验收。

  九、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管理制度,进入现场保持卫生。摆放整齐有序,严禁说笑、打闹,文明礼貌,互相团结,互相帮助。

  2、施工作业安全用电规范操作,作业必须系带安全绳,戴安全帽,现场施工时刻有安全施工员监护,违规作业一次警告,二次罚款50至100元,严重违规甲方有权取消施工资格。

  十、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一、合同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订后生效,结算清算所有款项后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10

  供方(乙方):利锋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民英

  开户行:利锋钢铁有限公司 账号:0316xx09

  合同编号:110706

  签订日期:LW-905

  签订地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经供方:利锋钢铁有限公司 需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总价(人民币大写 ):贰万玖仟贰佰圆整

  2.交货方式,按下例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办运输;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4.交货地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白塔岭校区 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

  6.包装标准: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7.验收标准: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发票和其他应具有的单证;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8.付款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9.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10.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10%的违约金。(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1.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xx.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13.其它事项: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有法律和相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15.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20xx年7月6日起至20xx年7月6日止。

  供方:利锋钢铁有限公司 需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代表:唐民英 代表:史英

  地址:唐山市路北区滨河路220号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140号开户银行:唐山市路北区工商银行开户银行:秦皇岛市工商银行白塔岭支行帐号: 0316xx09 帐号:科技师院09xx1400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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