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范文锦集八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建筑用外墙涂料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产品技术要求:
1、使用部位:
2、涂料品种:北京摩天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品“摩天”牌“庆典”系列涂料
3、涂料等级及单价:22486驼色(弹性) 225桶(25KG/桶) 元/桶 19318白色(弹性) 193桶(25KG/桶) 元/桶 2210深灰色(弹性) 22桶(25KG/桶) 元/桶 底漆 220桶(20KG/桶) 元/桶
注:底漆每公斤粉刷10平米一遍成活;面漆每公斤粉刷4平米两遍成活;涂料颜色由甲方确定,颜色深浅可按甲方要求调整。 其中白色面漆及底漆有剩余可无条件退货,驼色及深灰色面漆乙方不予退货。
4、使用数量:涂料共约 桶(最终结算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
四、合同价格:约 元;大写:以上价格为含税送到价。
五、送货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10%为预付款,甲方在外墙涂料施工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生产,甲方在收到货物当日付清全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涂料送至施工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计价标准:以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涂料等级及单价中甲、乙双方确认的价目表为计价依据,该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七、甲方对乙方产品有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一日内赶到施工现场,对产品进行技术处理,以达到甲方施工需求为准。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便利,提供满足乙方卸货作业的场地。
九、货到现场后,甲方、监理、乙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收货。乙方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厂家资质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全部相关该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乙方保证所供外墙涂料20xx年不褪色、掉色。
十、甲方在外墙粉刷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生产。乙方需按甲方通知的需求时间及时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产品。
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保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花木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花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花木品种有香樟树、桂花树、迎春花、千头菊。
二、花木数量、价格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四、供货质量要求:
1、 花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花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花木清单内注明;
(2)土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花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花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花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15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花木供应种植完毕。
(5) 乙方保证花木的成活,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6)花木的运费、种植费、护养费均由乙方支付。
2.、甲方义务:
甲方在确认花木成活后按合同支付货款。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3
供方方:(甲方)
需方方:(乙方)
为明确责任、履行约定,经甲乙双方商订如下煤炭买卖合同。
一、 合同标的和数量:1.合同标的:煤2.合同数量:全年吨、每月供货至少10万吨(以交货日期为准)
二、 供煤时间及交货地点和合同价格
1. 供煤时间:
2. 交货地点:
3. 合同价格:
三、 验收方法
1. 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发运港共同认可的商检为准。
2. 到达港的数量与发运港的数量以交通部规定的0.5%正常盈亏,到达港后如高于0.5%或接收方对到达港的数量有异议时可申请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商检验量检测。
3. 质量应以发运港为准,到达港后如大于150大卡公斤,双方可寻求第三方共同认可的商检,所发生的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如在150大卡公斤内,应以发运港的煤质报告为准。
4. 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验收,甲、乙双方均应参加共同验收。若有一方未到验收现场,即视为认同验收结果,并不得提出异议;采样后,共同制样,对样品进行封存、备验。
四、 质量标准及结算方法
1. 质量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大卡公斤;空气干基挥发份(Vad) ≥23%;干燥基全硫(St,d)<1%;全水<8%
2. 结算方法:
A. 合同期内加权热值大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高100大卡公斤,煤价上浮14元吨.热值小于5000大卡公斤部分,每低100大卡公斤下浮14元吨。热值小于4800大卡公斤拒收。
B. 合同期内加权干基挥发小于23%部分,每低1%煤价下浮2元吨,小于20%拒收。
C. 合同期内加权含硫大于1%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1元每吨,大于1.2%部分,每高0.1%煤价下浮2元吨,大于1.5%拒收。
D. 合同期内加权全水分超过8%部分,每超1%下浮6元吨。
E. 若出现媒质在拒收范围或上下不一致的情况,乙方有权随时拒收。
五、 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货到码头后,先付所报煤款的60%,待供方票据出具后,付清余款。提报计划,开具全额增值税票。
六、 委托限制:除了买方委派的执行单位,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职责,委托于他人,除非事先获得双方的书面许可。
七、 其它约定
1. 结算单位为中电洪泽热点有限公司。
八、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执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由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出卖方: 买收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后,对陈列工艺品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本合同所列各种工艺品详细清单及规格形状等见附表。 二、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列工艺品计人民币5115100.00元整(大写:伍佰壹拾壹万伍仟壹佰元整),明细价款附后。 三、包装及运输:
乙方必须采用在运输过程中不使合同货物受损的方法进行包装,并承担其包装费,货物的运输费用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验收方法:
按照有关工艺品的行业标准(如无行业标准按厂家工艺标准验收),因本合同标的物全部为手工制作,实际所供货物以到场货物为准。 五、货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订金50万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预付款。
2、本着货到付款的原则,所有标的物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之内支付全部余款,即5115100.00元整(大写:伍佰壹拾壹万伍仟壹佰元整)。 六、交货规定:
1、交货地点:甲乙双方约定交货地点为广元市。
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4、运输费:甲方承担。 七、 双方责任、义务及权利
1、甲方如在合同执行中途变更标的物的规格及形状的,需征得乙方同意,在和乙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后方可变更,否则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货、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交货的,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延长供货期的,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
3、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的规格、形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进行更换;乙方如提供替代产品的,其质量等级应等同或高于合同约定标的物,否则不予认可。
4、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价款,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的,乙方交货日期相应顺延至付款后第一天起算。
5、标的物到现场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如因甲方原因更换标的物,增加更换部分货款并将更换部分物品的交货期顺延三十天。
6、本合同所订条款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修改的,变更方必须与利益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提出变更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
在地法院起诉。 九、 未尽事宜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合同冲突的条款以协议条款为准。
十、 合同份数、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及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 人: 负责 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5
买受方(甲方): 合同编号:
出卖方(乙方): 签订地点:沈阳市苏家屯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国家标准、企业标准)。
(2)按照买受方提供图纸加工制造,满足其材质、性能、使用指标要求。
第三条 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保证买受方能正常安装并正常生产运行个月,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方面问题或不能满足买受方生产需要, 出卖方负责换货。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出卖方交付 时起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出卖方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出卖方负责发运货物,交货到买受方指定地点: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货到现场后,发现货物因包装问题造成货物损失,买受方可拒绝接收货物。
2.货到现场后,由买受方按本合同的第一、二条款相关内容验收,若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买受方应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出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买受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买受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未通知出卖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3.出卖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买受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方无法提供符合买受方要求的货物。 第十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买受方中途退货,应向出卖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买受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交货日期应按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顺延。
4.买受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应承由此给出卖方造成的损失(因货物包装问题在运输途中造成货物损失情况除外)。
5.买受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的,买受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出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方赔偿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出卖方所交付的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买受方同意利用,双方应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由出卖方按照买受方要求负责换货。
3.出卖方因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的,出卖方负责返修和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出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的金额向买受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迟交一周的(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扣相应合同金额的0.2%,最高罚款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并赔偿买受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周,买受方有权终止合同(未到货部分按出卖
方不能交货处理)并向出卖方索赔。
5.出卖方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在买受方保管期间因非买受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出卖方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时 起生效。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八份,供方执二份,需方执六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传真件有效)
买受方 出卖方
买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登记号:
邮编:
签字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登记号: 邮编: 签字日期:
采购合同 篇6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海信科龙”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一、购买产品清单:
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贰元整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负责更换已经烧毁的电器,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更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款到发货,收款指定账户:姓名:
开户行:
账号: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质保期为一年。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双方不得将协议内容及通过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获得的'对方商业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单位及个人。
甲方:乙方:
日
期:年 月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乙方所需640吨钢材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质量保证书(复印件)。由乙方到所属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合格为准。
二、钢材价格及验收方式为:
(1)、甲方供应钢材价格、数量及金额:
厚槽钢: 20# 单价:3250元/吨、数量90吨 ;
角铁:4.8mm以上 单价:3500元/吨、数量190吨; 冷板:5mm单价:3200元/吨、数量220吨 ;
热板:5mm单价:3300元/吨、数量90吨 ;25/吨、数量50吨 ;
合同总金额:贰佰壹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小写:¥2113500元)具体结算金额以乙方受货单为准。
(2)、以上钢材价格定死不变,不随市场价的上下浮动变化而升降,甲方保证以合同最优价提供钢材给乙方。
(3)、计量方式: 称重 。
(4)、甲方材料送到后,无论昼夜乙方应派专人验收。甲方开具送货单交乙方材料员签字生效。(作为结算收款凭证)。
三、付款方式:
乙方预付50万给甲方,甲方按乙方通知单发货,乙方每次支付货款15%直至合同约定数量完成;剩余10%款项在送货完毕后三个月内全部支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付款,甲方将按所欠货款金额(千分之二)每日累计收取乙方的滞纳金,直到欠款付清为止。
(2)如乙方未经检验使用钢材出现的一切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如甲方钢材质检不合格,甲方负责退回本批钢材,并承担换货或延误之赔偿责任。
五、乙方所需钢材数量及规格,由乙方材料员提前2天通知并传真书面材料给甲方,甲方在2天内送货到乙方所需工地,并负责装卸运输费用。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前,乙方不得与其他供货商发生购销关系。
六、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货款付清之日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七、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解决并达成补充协议,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管理条例,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就橡塑保温材料供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价格:
本合同产品为:
产品品牌:
产品规格型号:以实际订货单为准
产品供价:元/立方米;(此价格含税金)
第二条质量条款:
1、乙方向甲方所供产品须符合
具备国家质检机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验收合格。(以上标准均指供货时的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规格型号一致。第三条交货条款:
1、交货时间:自甲方下订单后,7天内发货
2、交货方式:由甲方协调货运
3、乙方应随货提供以下文件,用于甲方进行检验、验收的依据(不权限于以下文件)
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货物出厂合格证明书;
2)货物出厂检验报告、检测报告;
3)其它相关资料。
4、交货期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第四条验收条款:1、验收方式:由甲方对产品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书面确认;七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默认合格。
2、验收结果确认方式:根据国家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以国家行业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3、乙方就验收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检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第五条计量方法:
1、板材、管材以实际长度为准,具体以材料立方数结算。
2、是否允许合理损耗:
第六条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
2、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3、包装应保证完好无损,包装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运输条款:发货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供货周期:
供货期:4天至7天(特殊规格型号材料由甲乙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结款方式:
1、本合同以:银行现汇或银行承兑形式结算。(银行承兑不能超货款的)
2、结算单价按合同所列单价,甲方下订单给乙方,预付货款,发货前付清剩余货款方能发货,乙方开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订单,按标准、按时、按量将产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产品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时,乙方负责在15日内协调解决。乙方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及包装不当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货物的生产加工、装车,提交所需的资料。
3)产品包装不符合甲方要求时(包装外观不低于乙方同类产品要求),乙方应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义务:
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合同文本及与合同相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等转予执行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在合同工期内无法履行合同内条款时,应提前与甲方书面沟通,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货款。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要延期付款的,应与乙方及时书面沟通,否则视同违约。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乙方自身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当等情形不列此范围内。
2、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原因。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本合同才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税费的承担
甲方承担的税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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