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10-27 16:28:33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采购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采购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销方): 乙方(购方):

  建设使用材料,现经与乙方 协商,最后达成材料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土工格栅、土工布、土工膜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乙方施工现场,乙方尽可能按整车计划申报购货计划。

  2、交货方式:甲方将材料汽运至乙方工地,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卸车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工程对本材料需要完毕止。 五、供货要求及计划:

  1、乙方应根据工程用料需求,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供货,具体所需 规格、型号和数量以书面、电话短信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

  2、乙方向甲方发出单批(次)的书面购货计划后,甲方应在 7 个工 作日内将材料送至现场, 甲方按乙方的购货计划配送到工地的材料不 予退货。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材料的连续需求量。 六、验收计量:

  1、计量方式: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2、验收标准和方法:以到工地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材料进场抽检 合格后使用,检验参照甲方提供的货物出厂检验报告,不低于国家相 关质量标准,材料送到现场在三日内验收完毕,不合格产品由甲方负 责处理,费用由甲方负担。甲、乙双方对材料质量有争议的,可送至 业主指定的建材质量检测部门检测认定。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供给乙方的材料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甲方将乙 方的签收单连同所供材料发票一并送至乙方财务部门, 乙方向甲方付 清当月所共的材料款。若乙方未及时支付货款,每天应向甲方支付延 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付款方式:汇票或银行电汇至甲方的指定账户。 八、争议与仲裁: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 决,如协商不成,则按业主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九、购货计划、传真及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十、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章后具有 法律效力。 十一、签订合同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用其他品牌产品。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 期:日 期: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荒料的名称枫叶红 ,合格标准的规格荒料第一年按120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第二年按135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带色线、色差及处荒料的规格荒料按145元(人民币)/立方米计算。

  第二条 石材荒料的数量与规格

  1、荒料的数量及规格按照乙方的入库单为准,合同签订起第一年甲方必须保证供荒料四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荒料给乙方,第二年必须保证七千立方米至一万立方米荒料给乙方。

  2、在乙方不能足够荒料生产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把荒料卖给第三方,乙方也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进货,如果发生类似情况,视为违约。

  3、荒料规格根据行业标准厚度必须达到600㎜规格,长度按最短位置300㎜进退,宽度按行业标准(正好800㎜按750毫米算)计算,甲方提供的荒料必须根据乙方需求的规格,进行开采供货。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预付十万元(人民币)荒料款给甲方,年终结算时与当月荒料款一起结算。荒料结算按照甲、乙双方实际测量检验共同确认的荒料立方数,按照合同的单价进行结算。

  结算时间每个月的月底结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电话:

  乙方(供货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一、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价格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付款时间与方式:

  1、甲方于收到____________产品____________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乙方于货款入账____________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三、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日内乙方交付甲方____________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质量标准:

  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供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____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

  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

  上述产品应符合

  标准。

  三、订货:

  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____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

  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交货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____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____市

  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种子法》、《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棉花种子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权约定

  1、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棉花种子;

  2、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的棉花种子。

  二、购买品种名称、规格、数量、预付单价、预付金额

  品种名称 规格

  (kg/袋) 预约数量

  (袋) 预约金额

  (元)

  合 计

  三、种子质量、检验、检疫、样品封存及相关责任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种子质量达到棉花种子标签标示标准。甲乙双方的种子质量责任划分按《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结合本合同确定。

  2、甲乙双方可以对销售的种子共同封样,分别保存。

  3、如果种子需要仲裁检验,在甲乙双方已封存样品的情况下,该样品应当作为质量仲裁检验的待检样品;如果双方没有封存样品或样品保管不善无法检验,可以将甲方或乙方库存的同品种种子作为待检样品,在使用库存种子作为样品时,应当就该种子的真实性做出鉴定,并确认包装未曾开启、种子无霉烂变质。

  四、种子供应、验收、调剂、退货

  1、乙方按照预付款方式从甲方提货。提货前乙方应当按照双方商定提货数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及时组织发货

  2、提货地点:甲方指定仓库。

  3、对自提种子,乙方应在提货时验收品种名称、规格、数量、包装,并签字确认。

  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甲方可代办发货,运费由乙方负担。

  4、经调剂余缺,乙方棉花播种完后,没有用完的棉花种子,可以申请退货;退货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种子包装袋未曾开启、未破损,种子无霉烂、变质等现象;2)种子经检验,符合甲方供货时的质量指标;其中,水分、净度、发芽率在种子运抵甲方指定地点次日起24天内检验完毕;3)退货产生的与运输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退货应在4月30日以前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所退种子应于5月30日以前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逾期不予退货。

  五、优惠政策: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量向甲方汇款预约

  a、10月1日前,乙方每袋交付50元预约金,购买棉花种子时,预约金可充当棉花种子款,同时每袋棉花种子可优惠100元;

  b、10月1日后,乙方每袋交付50元预约金,购买棉花种子时,预约金可充当棉花种子款,同时每袋棉花种子可优惠50元。

  六、 违约责任:

  除上述条款中已有约定的相关内容外,发生违约行为,按下述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所预定的棉花种子,甲方支付乙方2倍的预约金;

  2)甲方销售同一品牌的同一品种,销售价格上涨时,预定数量内的种子,按照预定的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甲方支付乙方销售差价的2倍种子款。

  3)乙方未按预定的数量购买棉花种子时,预约金不再退还乙方。

  七、合同的生效、争议解决方式、期限: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预约金后生效;

  2、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合同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5、本合同约定事宜解释权归甲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供方): 公司

  乙方(需方): 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署以下协议:

  一、 品名/规格/数量/单价等

  品 名 规 格 、质 量 数量(只) 单价(含17%税) 合 计(元)

  维达迷你纸巾盒 产品质量同上批次(90克±3克) 5000 3.50元/只 17500.00

  洁柔迷你纸巾盒 产品质量同上批次(90克±3克) 5000 3.50元/只 17500.00

  二、 交货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于15天以内发货至武汉。

  三、 运输费用:甲方托运到武汉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 质量及验收标准:

  abs材质,颜色为黑色,产品饱满,色泽均匀,无银丝等瑕疵,具体产品质量标准与维达迷你纸巾盒比对验收;logo丝印方式与印刷位置与维达一致,具体logo图形以客户签样为准;

  五、 验收期:货到乙方指定地点3日内验收。

  六、 结算方式: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乙方收到产品及税票7天内付清余下货款。

  七、 违约责任:甲方应对货物质量负责,若货物确实存在质量瑕疵,甲方应负责退换并承担由

  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经乙方签字盖章后传至甲方,经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回传至乙方,合同即立即生效(甲乙双方所执生效合同的传真件或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采购合同 篇6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

  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认真搞好主体审查,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

  一般来说,重要谈判、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或企业法人,但是,对于具体的业务谈判,出面签约的可能是某业务人员或推销员等,这时候,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如了解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常见的有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一定要一丝不苟,切不可草率行事。对签约的另一方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具体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不能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有时候,名片头衔很大,实际上却是空的。此外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2.起草合同文本。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还需要一个过程。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字之差,意思就有很大区别。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并安排条款的程序或解释有关条款。所以,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并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

  起草合同文本还需要做许多工作,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计划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及乙方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而且还要全面而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所提出的条款。搞清楚在哪些条款上不能让步,在哪些条款上可作适当的让步,以及让步多少等等。这样,双方就拟定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的谈判时,就掌握了主动权。

  3.合同必须有严密的条款。

  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合同太笼统了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我国北方某企业向南方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奔腾机芯的电脑,注明原机主要部件须为进口产品,而南方电脑公司提供的机器除机芯为进口产品外,其它部件均系国内组装产品。因为原合同用语“主要部件”表意含糊不确切,导致了本想购买一批进口主机的北方企业买了一批国内组装产品。

  (1)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

  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标准的,按照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如果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必须写明。例如,北京有一个单位与一家蔬菜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7个字:“大白菜20万斤。”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白菜损失了一大部分。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因购货方没有明确质量标准,只能自食苦果了。

  签订合同时,对于双方在买卖过程中所牵连到的商品,它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若国家统一了名称的`用国家统一的名称,若没有国家统一名称的谈判双方应该统一名称,必要时还要留存样品。因为有时候一物异称,异物同称的现象是很普遍存在的。

  (2)签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3)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

  在现实中许多合同只规定了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尤其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自然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另外,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却写得十分含糊笼统。这样,即使一方违约,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由于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关的,规定了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也是对签定合同双方的权利的保障,否则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通过双方协议仍不能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违约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保修、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不合格的,在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合同不明确如何处理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理想的合同应该是条款明确具体,以便于履行。但在现实中,一方是口头合同的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有些书面合同由于种种原因致使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给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如果遇到合同不明确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

  新《合同法》第61条明确规定对于合同不明确的情况,应当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依照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用第61条的办法在实践中可能会有一定随意性,也就是标准有点“软”,如果依此不能明确有关条款的含义,那就要来“硬”的,即用《合同法》第62条来解决。第62条是针对那些常见的条款和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约定得欠缺或不明确所提供的一个法定硬标准,是确定当事人义务的法定依据。根据这条规定:

  一是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这些标准的,按产品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现在我国大多数产品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当事人对产品的质量有特别的要求,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有些产品确实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按产品通常标准来确定,如我国以前对矿泉水没有统一标准,但若矿泉水连普通自来水都不如,那肯定是不符合矿泉水通常标准的。所以,当出现质量约定不明时,供货方不要以此为自己不合格的产品来辩解,购货方也不必为没有标准而为难。

  二是履行地点不明确时,按标的性质不同而定:接受货币在接受方,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确定由谁负担,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何处转移,货物灭失风险由谁承担等,在诉讼中,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合同对履行地条款要特别注意。

  三是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里特别提醒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关于随时履行受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目前仍有争议,不过你最好在时效以内主张权利。

  四是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是履行义务过程中各种附随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应该考虑各种费用的分担,如果没有约定,视为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以上着重介绍了各种条款不明的法定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据长期交易形成的规律确定下来的,不管对谁有利和无利,都得按这个规定去履行。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把合同订得明确一些。

  三、合同生效期

  我们在订立合同时,经常看到这样一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这类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订立就立即生效。然而,在经济交往中,还有许多合同并非一订立就立即生效。

  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双方对合同条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订立合同后合同何时生效,对于当事人主张权利履行义务至关重要。因为只有合同生效后才能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一是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约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二是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新《合同法》对合同的生效时间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总括起来可分为三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比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办理权属登记,自办理登记手续后,转让抵押合同才能生效。三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即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某一条件,只有具备了此条件,该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比如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赠与人被赠与人约定,当被赠与人结婚时将房屋赠与他。那么“被赠与人结婚”就是此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当具备了这一条件时,该赠与合同才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生效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期时生效。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双方约定在缴费满了3个月,合同生效。3个月缴费期满,即为期限到期,合同始得生效。

  另外,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一般而言,凡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合同。不过,有些合同虽然成立了,但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所以不能发生法律效力。这些合同有: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什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呢?

  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效力需要由第三人来确定的合同,这类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它不完全具备合同生效的条件,因而其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须经第三人的同意才能确定是否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自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效力不确定的合同,它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有效、无效都取决于第三人是否追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三种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于还不具备完全的缔约能力。所以其民事活动一般需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如一个12岁的小学生将家里价值100元的“爱华”单放机拿到一家玩具店换回一套价值400元的变形金刚玩具,那么这个以物换物的交易是否有效呢?这就取决于孩子的法定代表人家长的意思,如果孩子的家长认可,那么这就是一个有效合同;如果家长认为这样交换吃亏了,这个合同就是无效合同。这是典型的效力待定合同。当然,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如果订立的是纯获得利益的或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孩子们之间相互送礼物等,就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便直接有效。

  二是《合同法》规定的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这些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代理人是否追认。这也是一种效力待定合同。

  第三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有效。从常理上讲,自己的财产未经许可,随随便便就处理掉了,肯定是无效的,但考虑到现实情况,《合同法》也将此类合同划为效力待定之列,实际上是赋予权利人更多的选择。如果权利人认可,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不认可,合同就无效。

  了解了以上合同生效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订立合同时,要充分考虑所订合同是否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是否需要特别约定,然后根据合同的性质、特点,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最能保障合同目标实现的生效时间和生效期限,签好合同,用好合同,来切实保障交易安全和自身合法权益。

  四、合同履行坚持的原则

  履行经济谈判协议,要求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要实现这一点,必须贯彻实际履行的原则。两者缺一不可。

  所谓实际履行,就是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标的履行,协议怎么规定,就怎么履行,不能任意用其他标准来代替,也不能用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办法来代替合同原定的标的履行。

  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协议,必须按合同规定承担其全部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此时,协议并没有中止,违约方仍然要执行实际履行的义务。所以原则上罚款不能代替标的履行。除非不具备实际履行的情况,才允许不实际履行。这种情况包括:

  1.以特定物为标的协议,当特定物灭失时,实际履行协议的标的已不可能。

  2.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标的,标的交付对债权人已失去实际意义,如供方到期不交付原材料,需方为免于停工待料,设法从其他地方取得原材料。此时,如再供货,对需方已无实际意义。

  3.法律或协议本身明确规定,不履行协议,只负赔偿责任。如货物运输原则一般均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时,只由承运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不要求做实际履行。

  所谓适当履行原则,就是要求协议的当事人,不仅要严格按协议的标的履行协议,而且对协议的其他条款,如质量、数量、期限、地点、付款等都要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履行。凡属适当履行的内容,如果双方事先在协议中规定得不明确。一般可按常规作法来执行。但这是在不得已情况下采用的。严格来讲,适当履行原则本身就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协议时,尽量做到具体明确,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实际上,贯彻实际履行原则和适当履行原则,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条款去履行。

  五、合同担保

  合同的担保是保证协议切实履行的一种法律关系。担保是指在谈判时,一方或双方请保证人以其他的方式来保证其切实履行协议的一种形式。担保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或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的担保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保证。是保证人担保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保证的作用:一是监督被保证人认真履行合同;二是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保证人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同时,有权请求被保证人继续按约履行合同。所谓连带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即保证人和被保证人都负有承担赔偿另一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义务。保证人赔偿被保证人违约造成另一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请求偿还所赔偿的损失。

  2.定金。定金是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证明合同的成立和保证合同的完全履行,要在标的物价款或酬金的数额(一般不超过20%)内,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的作用:一是证明合同的成立。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担心对方当事人悔约,而给付定金,只要对方当事人接受定金,这就是经济合同成立的法律依据。二是一种担保形式。它是在没有第三人参加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切实履行而协商约定的法律关系。因此,如果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所以,定金即有担保作用,又可以补偿不履行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定金与预付款不同。定金的主要作用:一是证明合同的成立,二是保证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却没有这样的作用,给付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在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后,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或抵作赔偿金、违约金;接受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在承担经济责任后,应如数返还预付款,但无须双倍返还。

  3.质押。质押是指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4.留置。留置也是协议担保的一种扣留措施。这种担保形式常常用于原料加工、保管和工程项目的合同关系。如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方把一定的原料交给承揽方加工,如果定作方不按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承揽方有权留置其定作物;如果超过领取期限仍不领取,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之后,用定作方的名义存入银行,承揽方的这种权利,叫做留置权。

  5.抵押。抵押也属于一种担保形式。是指协议当事人一方或第三人为履行协议向对方提供的财产保证。提供抵押的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称抵押人,接受抵押财产的当事人称抵押权人。抵押人不履行协议,接受抵押人有权依法变卖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但是,不能把国家法律、法令禁止流通和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作抵押。

采购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砂石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就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所需的砂石料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砂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砂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72小时通知甲方所需砂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48小时内将该砂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

  3.由于砂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如遇价格波动,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送货需求时进行重新报价,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最终每批价格以乙方确认收货并签字的货品验收单为依据。

  4.砂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如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48小时内换送合格砂石。

  5.付款方式:本合同砂石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按照甲方材料员申报实际数量送货,每月25号结算统计。当月货款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期的砂石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日计3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甲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采购合同 篇8

  甲方:开封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顺河区经纬测量仪器行(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项目:S223滑确线(原S219)芦花岗至朱仙镇段改建工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概况

  采购内容:水准仪DSZ-A32X (2套)

  二、仪器总价:

  合同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标准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立即交付,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工程正常进行。

  七、付款方式:

  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甲方则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

  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开封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顺河区经纬测量仪器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 项质量标准: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

  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年 月 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3.运费承担:运费由 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3.二次送检 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3. 。八、违约责任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 %的违约金。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 %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 区教育局备案。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 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地 址: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手 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手 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手 机:手 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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