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采购合同

时间:2020-10-29 23:00:42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食品采购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采购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食品采购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食品采购合同 篇1

  甲方: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证号码: XXX 联系电话: XXX

  乙方: XX 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证号码: XXX 联系电话: XXX

  为保证XX公司XX生产基地万人员工食堂猪肉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生猪,乙方向甲方供给猪源。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及个体重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商定。

  第二条 生猪价格由物价局联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当猪肉市场不景气时,实行保护价收购。

  第三条 交易方式为乙方将生猪运往甲方指定地点屠宰场进行查验、称重以及资金结算,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无检疫证明、未佩戴耳标和检疫不合格生猪,如经发现乙方违反前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此类生猪入场,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五条 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猪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为由拒绝收购乙方生猪。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交货、延期交货、不按足额交货或供

  给不合格生猪,甲方拒不收货、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须由另一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端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说明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XX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XX

  通讯地址: XX

  乙方代表(签章): XX

  通讯地址: XX

  20xx年 7月18日

食品采购合同 篇2

  食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买方): 签订日期: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购买 食品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买卖标的:

  质量要求: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双方未协商确定标准的,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甲方的解释予以履行。

  (5)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甲方指定。

  第二条 包装:包装材料及规格: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乙方应为产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因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毁,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全部损失;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产品的价格按每批次订单确认价格执行。

  第四条 质量保证金与货款结算:

  1.甲方以货款 万元作为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合同期届满后10日内结清,保证金不计利息。

  2.货款的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的送货清单及本条第4款约定的凭证,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货款。(不含保证金)。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2)实行提货的,由甲方事先通知乙方做好供货准备,甲方届时前往提货。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与外观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乙方对产品潜在的质量问题免责。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或导致食物中毒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5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无法直接检验出质量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食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食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30%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四个小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当批订单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接收,同意接收的,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通知:各方通讯地址见本合同首页。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完全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向对方通报,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补救,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章) 乙方: (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采购合同(三)

  启橙娱乐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采购乙方生产或经销的【 】(下称“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证照资料

  1.1乙方需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提供各种有效证照的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1.1.1营业执照;

  1.1.2税务登记证;

  1.1.3组织机构代码证;

  1.1.4产品生产许可证;

  1.1.5食品卫生许可证;

  1.1.6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1.7产品准许经销证明;

  1.1.8与产品生产或经销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上述各类证照始终处于合法、有效状态。若相关证照发生更新、更换或变更的,乙方应在办妥相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提供新的证照。若因乙方提供虚假、伪造或过期的证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二、合同标的

  2.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销售产品。产品种类、价格、规格及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三、产品价格

  3.1附件1中所列明的产品单价为综合固定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产品运输并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因更换存在质量问题或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而产生的换货费用、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工资、费率、税率、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以及乙方漏算、少算等任何原因而调增。

  3.2如双方确需对产品价

  格、种类等进行调整,双方应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订货及交货

  4.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按照附件1所列明的产品种类、规格、价格及质量标准等向乙方采购产品,乙方不得拒绝。

  4.2甲方每次向乙方采购产品时,应通过传真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发送《产品订货单》(具体样式详见附件2,下称“订单”),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及时盖章确认并回复甲方。有关产品的种类、规格及数量等具体要求以甲方订单为准。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1小时之内向甲方回复确认,如乙方未在前述时间内予以确认的,视为乙方已收到并确认该订单内容。

  4.3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符合订单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4.4乙方订货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订货传真:【 】

  订货电子邮箱:【 】

  4.5乙方所交付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或质量等不符合甲方订单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采取补充、换货或退货等措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运输费等全部费用,如因此造成交付时间逾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7.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6乙方交货地点:【 】。

  4.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将其授权的订货人、收货人的信息书面通知乙方,若该等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将甲方所订购的产品交付给甲方授权的收货人。如非甲方授权的订货人订货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五、验收方式

  5.1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各批次产品向甲方提供与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5.1.1食品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检验证明等;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海关出具的《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且该证明中产品的批次与乙方所送产品批次必须保持一致;国产产品必须出具官方检验报告。

  5.1.2包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等。食品类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级使用标准。

  5.1.3其他类产品: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装箱单、图纸,以及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以上证明材料或检测报告如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乙方公章,并由乙方随产品一同提供给甲方,且每批次均要提供。

  5.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各项产品的剩余保质期间不少于产品保质期的50%(自产品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的产品,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因此造成交付时间逾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7.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3甲方应在乙方产品保质期届满前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同等种类、数量和规格的新产品,且该等新产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自产品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4乙方保证对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凡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与第三方的纠纷和对第三方承担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如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5.5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供与甲方订单一致的送货单,双方对产品品种、数量、外包装及质量等验收合格后,需在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产品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六、乙方义务

  6.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外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商名称、地址、电话、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依据法律规定必须标明的与产品相关的信息;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生产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资料。

  6.2由于乙方的产品容易受温度、湿度和环境的影响,故乙方在运输前应对甲方所在地或运输必经之地的温度、湿度、环境和交通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便采取妥善、完好的包装及运输方式,保证产品不受温度、湿度等因素的影响。

  6.3乙方对其提供的产品应一律采用生产商的原厂包装,并根据产品特性、规格等要求按适合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的要求进行包装和装运,如防潮、防锈、防尘、防碎、防震及防霉等,以确保产品安全完好的抵达交付地点。由于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随坏或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乙方应根据产品的不同属性,在每件包装上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向上”、“保持干燥”等字样标识,以及其他运输标志。

  6.4乙方保证对其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享有合法和完整的所有权,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亦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等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5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及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6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销售或使用乙方产品而遭受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及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7本合同项下产品如存在需安装、调试或维护等工作内容,均由乙方承担。

  6.8乙方应保证参与本合同履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具有相应资质,乙方应为相关工作人员及设备购买全部所需保险,并提供足够的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产品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该笔订单产品总价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日的,甲方有权取消该笔订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笔订单产品总价值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种产品而多支出的费用)。

  7.2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2.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经更换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订单要求的;或者该等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还未经更换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2.2乙方逾期供货的情形累计达3次的。

  7.2.3乙方违反其他合同义务,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仍未妥善纠正的。

  7.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4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八、培训支持

  8.1针对乙方所供应的货品。乙方承诺将针对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对甲方的相关人员免费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培训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具体培训内容及时间、人数遵照甲方要求。

  九、货款结算及发票要求

  9.1甲方以月结货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货款,当月15至25日与乙方进行上月的进货结算并在此时间节点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9.2乙方指定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食品采购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定时、不定量向供方采购调味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单价说明:

  1、该单价为到厂交货价格,包含供方的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价格构成部分;

  2、该单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变动;

  三、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方企业标准(见附件),需方企业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实际使用之目的。

  四、数量要求

  1、数量以供方当次订单为准,允许有5%的溢短装,具体结算以需方实际收到的经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为准。

  2、如供方已在货物包装外明示标准数量,经需方检验实际数量低于该明示数量的,需方可扣除差异数量的3倍以下的货款。

  五、货物交付:供方在需方指定地点完成交付,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

  1、货到后,需方依附件所示验收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需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物全部货款,造成其他损失供方仍应继续赔偿。

  2、若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需方质量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

  七、结算方式:需方先支付叁拾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人民币小写:303675元)现金交由供方,购货余款玖拾伍万元整(人民币小写:950000元)由需方向大连银行申请贷款,经由双方同意,贷款发放后直接将购货余款打入供方 法人的账户中,账户号:八、合同期内供方必须保证及时、充足的供应需方货物,如供方连续两次无法正常供应货物,除非有正当理由,需方将扣除供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九、其它要求:供方不得出于谋求不正当利益之目的,而以供方或供方人员的名义向需方人员提供物质利益或私人事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益许诺;一旦需方发现,供方须向需方支付该部分金额(或折价金额)的100倍作为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从供方的货款及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部分违约金。

  需方对供方的此种贿赂行为的追溯处理权不受时间限制,若需方人员主动索取以上不当利益,供方应向需方报告,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需方公司供货(不可抗原因除外,)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当次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供方须负责赔偿。

  2、供方不能保证某一批及时供货,应当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通知需方,未能履行通知义务,供方除承担当次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

  3、若因供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法,导致需方发生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均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因供方质量问题造成食源性疾患或重大食品卫生事件的,供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需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5、若需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应向供方支付应付货款的5‰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年 月 日。如此期限内合同提前执行完毕,可续签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食品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年度预算金额为: 元。自 日至 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 (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 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 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20xx]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提供采购货物的 “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限的;

  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20xx]644号通知范围的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qs标识。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货物装运

  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交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人员检查,乙方人员离开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为避免夹带事件的发生,甲方验收人员有权检查乙方人员的物品,乙方人员应予配合,但甲方人员不得侵害乙方人员人身权利;

  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北京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第十条: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拖延付款。

  乙方凭当期双方确认的报价表(或临时供货发票)、甲方订货单及双方签字的验收登记表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

  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于20xx年 月 日在北京签定,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xxxx年xx月x日 xxxx年xx月x日

  (盖章) (盖章)

食品采购合同 篇5

  供货单位:

  经甲方和乙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长期向甲方供应食品原材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为保障甲方饭店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调料类等货物。

  二、操作流程

  1. 甲方于每周星期五下午 5 点前以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将下周的食品原材料价格表发送到乙方指定的邮箱或者传真号码,经乙方确认后该价格作为下周的结算价格。甲方的价格须低于市场均价。

  2. 乙方每天下午 5 点前将次日的订购清单以邮件方式或者传真发到甲方指定的邮箱或者传真号码。

  3. 甲方按照乙方的订购清单的要求于次日 8 点前将相应的食品原材料送至乙方饭堂。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送达的,双方协商解决。

  4. 如遇市场缺货,甲方无法提供乙方要求的食品原材料,则甲方可以更换类似品种,但须事先经乙方同意。

  5. 甲方送货到乙方饭堂后,经双方人员现场过磅,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双方各持一份,该送货单作为结账的凭证。

  三、结算方和付款方式

  1. 甲乙双方每月最后一天结算该月货款,乙方须在结算次月的15 日之前以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方式将甲方上月货款转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收据。如果乙方需要发票,则相应税金由乙方负责。

  2. 甲方须在规定期限前及时付款,如果超过规定付款期限,则每超过一天,乙方须缴纳罚款为货款的0.1%,如果超过付款期限30 日历天乙方仍未付款,则甲方有权停止配送服务。

  四、甲方责任

  1. 如果甲方在食品储存及加工等环节导致食物变质以及由此引起的食物中毒,甲方负责。

  2. 甲方如果在向丙方下达订购清单后需要改变清单内容,必须在当天晚上10 点前向乙方提出。

  五、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因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材料的原因导致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责任确属甲方的,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2. 乙方须确保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新鲜的,如果甲方发现食品原材料属于隔夜或者变质,则可以拒绝收货,同时要求乙方及时补送新鲜食品原材料,如果因此而影响甲方员工正常就餐,则每次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甲方须提供书面的通知给乙方。

  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甲方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甲方将直接从当月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4. 乙方送货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进入甲方除饭堂之外的其他区域。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签约权。

  七、合同解除

  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希望解除合约,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约。但如果在通知后的三十天以内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而另外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单方面解除合约的一方必须向对方赔偿人民币一万元。

  八、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出现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争议,双方可以向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通过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日期: 日期:

食品采购合同 篇6

  甲方(供方):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

  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自产的 系列产品,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附件1)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产品的包装均以甲方出厂标准,包装物甲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

  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件,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第二条 交货、验收方式

  1、甲方实行含税出厂价。

  2、乙方收到产品后应该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该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运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以按要求收货。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义务。

  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该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________万元,每月最低________万元。乙方在销售期间应该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80%或全年未完成销售任务的8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无论是乙方放弃还是甲方取缔其经销权,乙方应该无条件保证甲方产品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场的交接工作。

  3、乙方承诺在甲方产品到达乙方仓库1月内在 建立完善的甲方产品销售体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5、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60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6、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7、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和跨区销售、否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销售甲方产品的资格。

  第五条 销售要求及销售政策

  1、为保证甲、乙双方经营利益和有效销售甲方的产品,甲方提供 元人民币作为诚信铺底金,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将诚信铺底金全额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该在合同有效期内销售系列产品________万元。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万元,甲方按销售额的 返利给乙方。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按销售额的________返利给乙方。

  6、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额在________万元以下则无返利。

  7、所有返利都必须是在合同期满且货款结清后的次月甲方以产品兑现给乙方。

  第六条 价格与结算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附件1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该价格,但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5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发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之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双方必须书面为之;

  3、甲方业务代表未经甲方书面传真确认,不得向乙方借取货物或现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围之外的权力,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 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5、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7、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采购合同 篇7

  甲方: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证号码: XXX

  联系电话: XXX

  乙方: XX 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XX

  身份证号码: XXX

  联系电话: XXX

  为保证XX公司XX生产基地万人员工食堂猪肉配送工作的顺利实施,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采购生猪,乙方向甲方供给猪源。具体供货时间、供货数量以及个体重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情况自行商定。

  第二条 生猪价格由物价局联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当猪肉市场不景气时,实行保护价收购。

  第三条 交易方式为乙方将生猪运往甲方指定地点屠宰场进行查验、称重以及资金结算,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健康、无检疫证明、未佩戴耳标和检疫不合格生猪,如经发现乙方违反前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此类生猪入场,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第五条 在乙方按合同正常提供猪源时,甲方不得以其他为由拒绝收购乙方生猪。

  第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约,合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交货、延期交货、不按足额交货或供

  给不合格生猪,甲方拒不收货、延期付款,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须由另一方全额承担。

  第八条 争端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说明

  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第三方(XX公司)保管,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XX

  通讯地址: XX

  乙方代表(签章): XX

  通讯地址: XX

  2 年 7月18日

食品采购合同 篇8

  食品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供方向需方提供****货源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名、单位、规格、

  二、议价周期:

  因市场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食品在每隔**天/月,双方

  重议一次单价,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供方将单价以书面形式告知需方,经需方签字盖章回传生效,若需方对新的价格不予接受,可解除合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结算方式:

  采用月结。

  1.甲方结账日为发货当月的月底31日(即每月最后一日),乙方在次月 10 日前将上月发票送至甲方。

  2.甲方于次月 20 日前支付上月货款(以甲方实际验收为准)至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该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任何个人,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交货方式:

  1.乙方应将产品按时保质保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 甲方需提前 3天以书面传真方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应根据甲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

  五、质量保证:

  ⒈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

  标准,交付产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及说明书等相关证件,同时保证所提供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⒉若因产品质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乙方运送的货物后应立即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通过甲方对交付货物的验收。

  七、违约责任:

  ⒈乙方应如期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若逾期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甲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若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承担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⒉产品质量须符合上述质量、验收条款,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重新补发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甲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乙方还应做相应赔偿。

  ⒊乙方需按订货单上约定数量交货,少交的部分,甲方若需要,乙方应照数按时补交,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⒋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必须按第二条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超过三十日以上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相应损失。同时,在甲方延迟支付货款期间,乙方有权暂时停止向甲方供货。

  八、不可抗力: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段内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要求相应变更协议条款;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就本协议的解除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可证明发生不可抗力的书面材料。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年 12月 01日起至20xx年 11月 30日截止。

  2.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中止合同者,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⒈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⒉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⒈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经双方各自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传真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食品采购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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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_________。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_________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