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我作文

时间:2023-01-11 13:22:10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精华】初中的我作文集锦9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的我作文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华】初中的我作文集锦9篇

初中的我作文 篇1

  有人喜欢富贵的牡丹,有人喜欢清新飘逸的兰花,有人喜欢高洁的荷花,更有人喜欢那十里飘香的桂花。而我却喜欢桃花,因为它在花的家族中总是第一时间开放,告诉我们春天来了,所以我喜欢它这“春风第一枝”的精神。

  阳光给鲜艳的桃花披上金装,在蓝天的衬托下,桃叶显得格外的绿,仿佛是仙女头上的翡翠。那一朵朵,一簇簇,一串串的桃花开满枝头,好似一串串诱人的冰糖葫芦,每一朵都开的那么红,那么艳。刚打苞的;犹如一粒粒小红豆,可爱极了,在树枝上蹦啊跳啊的;快开放的,又似一颗颗红得欲滴的草莓,让人口水直流。可是没等你伸手,它仿佛迫不及待地要展现出全部的美丽———它就要灿烂地开放了。

  粉的如蝶的水红色桃花更加美丽了。远看,就像一个个穿着薄如蝉翼的芭蕾裙的小姑娘,在阳光下起舞一阵微风吹来,它们又像千万个小精灵似的,你笑我唱,热闹极了,真是让人眼花缭乱。

  啊!桃花。你毫无怨言,用自己的生命妆扮祖国的大好山河,美丽的桃花啊,我爱你!

初中的我作文 篇2

  愿你在面对明日的乌云时,仍有一颗太阳般的心。

  ――题记

  阿廖沙,初次遇见你,你和我年纪相仿,但你却比我沉稳许多。面对父亲的意外去世,你成为家里唯一的男子汉,开始学着担当,成长。

  你随母亲到了外公家,外公是一个脾气古怪的老人,你结识了许多新朋友,有小茨冈,格里戈里,好事情你总是与小茨冈交往,他善良乐观,总在你伤心的时候安慰你,他勤劳能干,力大无穷,却总被外公和舅舅当牛马使唤,但他仍保持乐观的心态教会了你很多。目睹了外公家的纠纷,刚回到外公家,你的两个舅舅不休战火。家里弥漫着相互仇恨的气氛。但你却无力阻止这一切。外公的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却总迁怒于你,你总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挨打。一次又一次的挨打,让你心中对外公的亲情荡然无存。相反,你懂得了察言观色。

  你在外公家的日子里,外婆是唯一疼爱你的人,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护着你,她的心中充满了无私的爱,总是给予你无尽的勇气和力量。所以,在这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你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信心与热情。外婆教会了你很多,你变得坚强,懂得感恩。

  几年后,因为母亲的去世,你走向了人间。你在摸爬滚打中尝到了人间的苦辣,但你从未放弃,也从未改变初心。

  阿廖沙,你的经历让我心潮澎湃。

  没有认识你以前,我理所当然地享受着父母给予的舒适的生活,了解你的人生经历之后,我懂得了身边的美好,懂得了感恩。感恩身边的人,感恩身边的事,让我可以不像你那样痛苦地长大。

  没有认识你以前,我不知道努力的方向和意义,更没有努力的动力。但看到你面对困难,总永不言弃的生活态度,我心中对你有深深的敬意。我开始向你学习,学着坚持,学着面对生活的坎坷,学着面对学习的不易。

  虽然我现在不愁吃穿,不像你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就走进社会,但我却远远不如你坚强勇敢。所以,我还要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进步,学习你的坚强,学习你的乐观,努力成为一个更优秀的人。

  我宁为灰烬不为尘土,宁随烈焰灿烂一炬而灭,不愿为枯草腐木窒息而死。

  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苦。

  我将铭记于心。

初中的我作文 篇3

  新一天的第一缕阳光从窗户的缝隙里泄露进来,打在脸上,便成了影影重重的明媚光斑。

  就是在这样一个清晨,哦,不,是上午醒来。视线在沉睡了一夜之后,变得有些慵懒,但还是朦胧地看见,那一束阳光微尘之下,躺得无限静谧的有署名也未盖邮戳的信封。

  信?差异地又或是好奇地打开了它。

  信上的字迹,像极了自己,但或许它又多了一丝此时的我书写不了的沉重。

  信中这样写道:

  “我小小的姑娘,我知道你一定会打开它。因为你总是这样,对一切事物,总是愿意打碎它的神秘,来满足你的窥猎感。那么,就请你耐心地看完它。

  不知怎么,昨天夜里,我又梦见你了。

  齐眉的刘海,干燥的短发,在风里笑着。真的久违了。几乎是哭着醒来,但还是抓不住你。我小小的姑娘啊,你在我的生命里,真的只是一个故人了么?

  回忆的钥匙,将齿轮轻轻转动,那些彩色的故事和纯真的笑颜随即被摊开,却又被隔离在一光年之外。

  我忘记了,我又在奢望了,黑白灰的色调才属于现在的我呀。

  我小小的姑娘,我多么希望,哪怕时光变迁,你在谎言之中学会成长,也不要改变。依旧做那个爱笑爱哭爱耍性子的姑娘。

  你要知道,你有爱你的家人,你们每年都在一起,吃团圆的饺子,看幸福的烟花。所以即使那个房子像蛋壳一般小,你也会在作文里骄傲地写着我温暖的家。但偶尔也要学会收起你的`任性,不要总把最坏的一面无情地甩在他们布满皱纹的生命里。他们爱你,所以你得更爱他们。

  不要像我一样,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他们并没有等我慢悠悠地长大,他们只是以更快的速度老去,然后留下满目忧伤。

  你有爱你的朋友,你们常在一起歌唱,所以你相信友谊地久天长。你们一起埋在学校柳树底下的小罐子,就算被时间涂上斑斑锈迹,也不要嫌弃它。它装着你们的秘密,它会一直等你们在度过年少青春后,擦净它身上的泥土,闪耀在友谊的光环里。请相信,你们会一直牵着手,走到生命尽头。

  不要像我一样,以为永远太远太重,所以半路上丢了它。我找不到她了,她也不会回来了。

  你有爱你的老师,你们在一起最多的时候,是你低着头看脚箭扣手指,听她谆谆教诲。你讨厌她的啰嗦死板,但你得知道,今后不会再有一个死板的人对你啰嗦。你讨厌她从不表扬你,但你得知道,她只是怕你张扬的个性,浮夸了你骄傲的心。她可能会忘记你,她把太多人送出这所学校,但你怎能忘记她?

  不要像我一样,在饱受讥讽后,才想起那个一边喝着茶一边指出你过失的老老师。

  我小小的姑娘,你有那么多那么多。亲人甲,朋友乙,同学丙,甚至路人丁,每一次嘘寒问暖,每一次擦肩而过,你是否都深深地感恩过,只因你并不孤独。

  那个偌大的房子,那个寂静的夜晚,我多想抓住你,尽管我知道那只是一个梦。但梦里我也丢了你不是么?上帝已不再允许我拥有你的故事,我的往事。

  我穿越谎言,自以为懂得很多。我曾经看到无数乞丐在街角掏出碗里被丢弃的尊严只为了买一包廉价的烟,所以看到流浪狗的时候我会思考是不是该给它钱。

  我已忘记同情,或者我只是丢下了纯真。在人来人往中一个人孤独的活着。

  我小小的姑娘。任由时光迁移,也要快乐地活着。”

  我擦亮火柴,将其燃成灰烬,在空气里留下一缕烟。

  我怎会改变,我内心里住着的小小的姑娘,正笑着看着我。

  那一刻,我似乎听见一地花开的声音。

初中的我作文 篇4

  这样的我

  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能代替,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独特的一面。

  我时常告诉自己我已经是初三了,还有四年就是20岁了,已经不小了,可是在茫茫人海中我却还是如一个小孩般并不突出、特别,因为我没有吸引人目光的美貌、优雅的身姿,也没有一双摄取人心的眼眸,也没有亲切的面容与个性,但是我有坚强、不轻易认输,有着强大胜负欲的倔强性格。

  我是一个“双面人”,但这个双面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保护色,在很多人眼中的我是一个不太爱说话,沉默寡言,反应冷淡,让人觉得很难接近、很相处的印象,可真实的我并不是这样的,在我的至亲眼中的我是很神经质,很二,并且活泼好动,大大咧咧,爱笑而且还有点小大人的感觉……

  我还记得初一刚开学的情景,在新的班级里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到处都是生疏的面孔,于是老师让我们逐一介绍,在我之前自我介绍的,有害羞但是很大方的,有自来熟很自然的,有幽默非常自信的,但是一到我这里,我又穿起了保护色,佯装镇定地悠悠走上台,暗自深呼吸一口气,冷冷的说了句:“我叫郑晨曦,谢谢”然后下面就开始议论纷纷了,有人说我装,有人说我酷,也有人骂我有病之类的,可是我都一一无视、没有在意,径直走回座位继续伪装自己。

  当时没有想什么,就只是觉得丢人,到了树下后,突然小朱就跟我打招呼并问我哪里不舒服,还说喜欢我的性格,我很吃惊,但是我们很快就熟络起来了,甚至比双胞胎还厉害,后来我因为小朱渐渐地认识了很多的朋友,她们都说我很特别,第一次见面时觉得我很难相处,但相处接触过后,才发现我是一个阳光易相处且十分成熟的二逼青年朋友。

  在茫茫人海中,即使没有出众的外表,但我却有着奇特的“双面”,这样的我是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

初中的我作文 篇5

  随着时光的流逝,短暂的20年如风一般飘了过去。此时的我,已经是一名初中教师了。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和几位久别的小学同学再次相聚,相聚地点是母校——汇通小学。

  “啊,终于到了!”我大声说。这时,我见到在校门口站着的陈胤竹,她身穿粉色外套,一件高领毛衣,又是闪闪发光的裙子配上新时代皮靴。一看,就知道她一定当上了设计师。“喂,陈胤竹。”我叫着,她转身一看,“哎,韦思晴!”她说。我问,“你现在是不是设计师呀?”“当然了,而且还是设计服装类型的,你看,我全身上下都是我自己设计的呢!”她高傲地说着。这时,我身后又走来两名设计师,一个是嵇子越,一个是韦思雨,她们两个不仅是设计师,而且还是同事。这时,我又跑了过去,对她俩说:“好久不见了,真好想你们。”“是啊……”又没过多久,以前的老班长——阳智莹,出现在我们眼前,她现在是一名小学英语教师。“Hello,howareyou,你们好吗?”阳智莹向我们打招呼呢,我们异口同声的回答:“非常好!”

  没想到,这时两个男生出现在我们面前,一眼还认不出来呢?近一看,原来是孙一岚和吴育徽呀!孙一岚戴着高度视眼镜,就知道是鼎鼎有名的科学家了。再看看吴育徽,全身上下看上去都是年轻气盛,原来他是给自己化了妆的,不用说,肯定是化妆师了。

  我们说说笑笑,有很多讲不完的话,这也印证了我们之间真诚的友谊。

初中的我作文 篇6

  从小学升到初中,是一个学习环境的大转变,新的同学,新的老师,新的学校,什么都是新的。

  在这种环境生存了一段时间慢慢的适应了,但是越来越发现,和同学们站在一起,从整体上来看,总觉得自己不够好,比起他们差劲多了。渐渐的,头也慢慢低下来,不喜欢笑了。和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也不喜欢说话了。越来越感到自卑。

  有时候,我也很想找回从前那个阳光自信的我,可是不管怎么努力的寻找,就是找不到。爸爸妈妈好像也发现了我这种情况,多次找我谈话,我都一言不发。于是便把我的是告诉小丽。她多次找我出去玩,我也都答应了。

  有一次,我们走在街上,街上人来人往的人很多,车辆也很多,我还是头低低。忽然,一个鸣笛迫使我抬起头。一看,是一个眼睛瞎了的老奶奶,正准备带着她差不多只有三岁的小孙子过马路。但是她的眼睛看不见,不知道前面有辆车正准备驶来,路上的行人好像很忙似的个个步伐很快,也不给那个老奶奶提醒一下。我想跑过去给她说下先不要走,我帮她过马路,可是又害怕自己做不好。一直犹豫不决。眼看车已经驶过来了,老奶奶也要过马路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尽力而为吧。于是我就像离弦的箭飞快的跑过去,把她拉住。时间刚刚好,车已经开过去了。忽然,小丽从我身边冒出来,说:“你真棒!”嗯,不是什么事都是我想的那么糟糕,我也能做到最好。

  我们俩有说有笑的回了家,我也找回了那个阳光的我,充满自信的我,不再被自卑困扰。

初中的我作文 篇7

  趴在窗前聆听着雨的声音,悉悉索索地打在树枝上,树叶被打得七零八碎,微风吹过,吹在了我的脸上,又是一个雨季的来临!一路走来,转眼竟发现自己已度过了十五个年华。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试问什么是青春?难道是一闪而过的时光吗?其实,青春是一只小鸟,一只有着清脆歌喉的快乐小鸟它自由自在。

  曾经的我错过很多,失去了很多,总是和时间在错误的时间遇见。不是来不及开始,而是根本无法开始。于是,那一瞬间,没有回眸,没有停留,就这样沉默着擦肩而过。

  青春总是这般短暂,就像这样的雨季一般轮回着永不停歇,一代传一代,惆怅着未来的自己,总觉得丢失了些什么,其实是因为上段的岁月步入了青春的行列中,正如现在的我,明白了昨日之心是人生的必经之路,然后坦然地面对青春。春雨不停地下着,难道是我心中的泪水吗?难分难舍昨天的泪水吗?

  人生或苦痛或悲伤或失意,但与慢慢历史长河比起来何其渺小》有幸来到世上实在是不容易,为何要白白走上一遭呢?“回眸一笑百媚生”这笑塌了城池。青春年少就像那断了线的风筝,不知所终,无处寻找……

  雨后,时期飘落在地上的一片片叶子,用手撩去上面的雨露,夹在本子中盖过。它记载着我的青春,待到夕阳出来时,洒下一片黄昏……

初中的我作文 篇8

  我的父亲与母亲他们只是普通的“打工仔”,我的家庭没有万贯家财,更没有一切奢侈的用品。父亲曾无数次地告诉我,只有好好学习了,将来才不会像他们一样受苦受累!其实我明白,但却不屑于听从他们的教育。

  父母都不允许我乱花钱,过去的十三年的时间内,只有新年的时候可以将一些零碎的钱归于自己的手里,但终归一分钱没有,因为只要我手里有钱,一些学杂品的费用就得自己掏钱包;每次看到同班的同学们放学之后去买一些零食、买一些自己喜爱的饰品时,我只能自己一个人孤寂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内心的愤恨正不断地吞噬着我??

  由于社会的进步,我渐渐学会了打扮自己,于是我跟父母申请想买一瓶洗面奶。父亲一听说,脸立刻黑了起来,我知道我一定会打一场败仗。我静静地回到自己的小房间,躺在了床上,疲累中我进入了梦乡?

  “你就给她买一瓶呗,女孩子到了这个年龄段是比较爱打扮的!”梦里清晰地听到父母在对话,不!那不是梦,我拖着疲惫的身躯坐起来听他们谈话。“可是这个月开支太大了!水费、电费、电话费交费交得快连米都买不了??唉,我何不想让女儿过得好些?算了,就给她买吧!”虽然已经是盛夏了,但窗外的风吹得我好冷好冷。咦,为什么我的嘴角会有水珠?不!那不是水,那是我的泪!内心挣扎着:不要!我不要买了!伴着沉重的思想,我又进入了梦乡。

  隔天晚上,父亲手中握着一瓶很昂贵的洗面奶,我明白这是我成长的纪念品!父亲一声不吭,眼睛闪烁着光芒。

  我长大了!通过这件事我真的长大了!我明白了父母挣钱的艰辛,更加否认了自己以前那幼稚无知的思想??

  那瓶洗面奶我至今都没开过,因为那是我学习中的鼓励!那一刻,我长大了,那一刻,我明白了父母的苦心,使我受益匪浅!

初中的我作文 篇9

  献血,这个词不会陌生,但有多少人不敢献血。我说呢,献血,并没有那么可怕。

  大家都知道,献血是一项慈善活动,献血是帮助那些病重的人,我觉得,献血不必那么格式化,反而要有亲和力。献血本身是一件助人为乐的善事,但因为有些人怕献血,可他们曾知道,他们的一滴血,能挽救多少人的生命,要知道,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献了血,说不定有人从病魔手中逃了回来,你没有献出这宝贵的血,可能有人已经失去了生命。一来一去,相差两个生命呢,你难道忍心看别人熄灭了生命的蜡烛,却不献出那么一点血,你们知道吗?200CC的血,对我们是没有一点害处的,可对别人来讲,这是一条生命,甚至几十条。病人好了,他们的亲人多么感谢你啊;病人走了,虽然,他们的家人不会责怪你,但你已经失去了一个人本有的爱心。在我眼中,献血是光荣的,是骄傲的,是净化灵魂的,是考验爱心的,是救死扶伤的,是助人的,是可贵的,是体现我们人与人之间友好。互助。团结的一次考试。我们考满分很简单,只需献出一点点的血,可有些人,就是无法突破这道关卡,人生的考试,只有这么简单,但要考100分,要的不止是知识,还有爱!

  无偿献血的意义不在于献出的多少,关键在于你做了,你就考了100分,因为你是一个有爱的人,那些只有知识,没有爱的人,没法与你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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