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1-06-11 12:16:25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委托代理合同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委托代理合同7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

  福谦刑(20xx) 号

  甲方:

  乙方:贵州福谦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因涉嫌请乙方担任 阶段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签订本合同,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的律师,委托期限至 终结止。

  2、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元,交通费元。

  3、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必要的全部办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讯、复印、打字等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义务:

  (1)客观、真实、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事实,隐瞒、伪造证据的,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5、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法律规定及办案机关的安排,积极履行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如案件未进入某阶段即已终结,甲方不能以乙方未提供该阶段服务为由要求降低律师费及其他费用)。

  (2)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律师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6、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全额退还乙方。

  7、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异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律师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变更,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贵州福谦律师事务所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编号:[ ]钧代[ ]字第 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於甲方欲就其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 专利权;

  鉴於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後,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协定:

  第1条 合同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拥有的 向中国专利局申请 专利,包括 ;

  1.2 乙方指派 负责上述专利的代理工作;

  1.3 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本合同申请案的上述事宜.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

  2.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1.2 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 甲方义务

  2.2.1 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全面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技术内容,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或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代理人详细介绍申请专案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资料和图式;

  2.2.2 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位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2.2.3 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後,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2.2.4 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代理费标准以及支付方式支付基本代理费及超权代理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权利

  3.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代理费用;

  3.1.2 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 乙方义务

  3.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3.3.2 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3.3 乙方代理人的尽快完成初稿撰写,自甲方依本合同第4.1条支付基本代理费之日起,发明专利申请应於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於7-9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於1-2个工作日内完成,返给甲方审阅.(注:甲乙方技术讨论时间,照相制图时间不计在内).

  3.3.4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或及时徵求甲方意见;

  3.3.5 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後,应将申请档副本及核对帐单及时交与甲方;专利局档应及时转交甲方.

  第4条 代理费用

  4.1 本合同乙方的基本代理费用为 ( ),甲方于合同签订後五日内支付;

  4.2 专利申请权利要求超项的,独立权利要求每超权一项甲方应向乙方另行支付500超权代理费;从属权利要求超过十项的,每超权一项,甲方应向乙另行支付200元超权代理费;

  4.3 专利局收取的官方费用为 (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後 日内支付,由乙方根据缴费期限向国家专利局代缴;

  4.4 甲方支付基本代理费後,乙方开始作业;乙方完成正式稿後,提交专利局前,甲方在2日内支付请款单列明的所有费用.

  第5条 合同终止

  5.1 本合同签订後,因甲方原因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5.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合同终止, 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协助甲方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解除委托手续;

  5.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未提交详尽的技术资料或甲方技术方案的原因导致专利申请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5.4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专利申请无法继续进行的,本合同终止,乙方所收代理费用应予退还;

  5.5 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 保密条款

  6.1 甲方须将需保密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向乙方提出特别声明,并记录在案.甲方提供的技术资讯,须标明"机密","专利"或其他类似的机密标识,或明确告知该资讯是机密资讯,只作参考不写入申请文件字样.

  6.2 乙方在专利档撰写完毕後,应将甲方事先标明保密注明交回的资料交回甲方.

  6.3 乙方对甲方提供所有资料,除用於甲方专利申请外,不得用於其他任何用途.

  6.4 乙方保密义务自取得发明专利的公开日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公告日起解除.

  第7条 法律责任

  7.1 甲方应按照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否则造成公开不充分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2 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甲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7.3 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位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档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7.4 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代理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如不可弥补,乙方退回该申请案的基本代理费;

  7.5因乙方故意导致发生本条第7.4款情形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6 如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恶意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委托代理协定,并有权向乙方追索代理费用.

  第8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後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协定;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提请北京市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8.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甲 方 : (签章) 乙 方: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苏州道勤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业务范围(在后空方格内打“v”)

  1.建账:办理税种鉴定、建立账簿、报表格式、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2.会计核算(含整理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装订会计凭证/账薄)□

  3.纳税申报:包括国税、地税纳税申报,□

  4. 增值税进项税发票认证;□

  5.涉税业务事项的行政许可;□

  6.代理甲方参加各种税务会议,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

  7.发票的购买与开具;□

  8.其他: □

  二、委托代理记账期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0 年 月到200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三、代理记账业务委托方式(本协议采用第_____种方式):

  1.委托方人员将会计资料送到受托方,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2.受托方人员到委托方取回会计资料,在受托方进行账务处理工作。□

  四、服务流程:

  1.接收原始单证。甲方次月2日前提供原始单据,原始单证的移交确认采用书面的形式,由乙方出具单据移交清单,列明单据的类别、单据号及票面金额,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以明确责任。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应于每月28日前提供给乙方。

  2.进行账务处理。乙方会计人员依据甲方采用的会计核算制度,根据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经过凭证审核、登记账簿、结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账务处理程序。

  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应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交甲方及时核对,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3.纳税申报。乙方根据甲方应交纳的税种(税务部门核定的),准备纳税申报资料,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纳税资料,进行纳税申报,并督促甲方及时缴清税款。

  甲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工作。

  4.资料移交及下期工作安排。每月纳税申报结束后,乙方将甲方的凭证、报表及纳税资料进行整理装订移交甲方,要求甲方签收。同时将会计核算及税收管理方面的情况与甲方负责人进行交流,明确下月要开展的工作事项。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次月2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支票、销售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乙方对甲方的提供会计资料存在疑问的,甲方应予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的业务资料及凭据予以证明。

  2.配备出纳会计,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安排专人负责库存商品保管,商品出入库应开具出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库存商品保管帐,保证库存商品帐实相符。

  4.配合乙方做好资金帐、往来帐、库存帐的核对工作。

  5.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及时准确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7.在收到乙方的申报纳税通知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8.做好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财政、会计、税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制订相应的会计核算及管理制度。

  3.对甲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予以审核,存在疑问的,要求甲方给予解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虚假的,不真实的会计资料,乙方有权不予接受;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要求甲方立即纠正。

  4.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资料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5.及时、规范地进行帐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

  6.及时进行纳税申报、资料上报,保证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7.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

  8.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9.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乙方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10.保证会计核算与税收管理的质量,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交流,并及时解决。

  七、费用及付费方式

  1.合同期内服务费用总额 元,每3个月支付一次,费用为预付,合同签订之日起付 元。以后服务费用到期30日前支付费用。

  2.乙方代理记账过程中发生的凭证、账簿、报表费用按每年200元计,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费用每年60元,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乙方,以后年度在1月30日前支付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公司证照年检手续,则甲方另行支付代办手续费500元/年:年检的证照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工商、税务、外经、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的年检。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履行未满六个月的,终止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二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合同履行超过六个月未满一年的,终止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3.甲方超过付费期3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甲方应按所拖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甲方愈期未支付费用的. 乙方有权不进行纳税申报,直到甲方付费为止,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超过付费期60日仍未付服务费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4.若甲方违反六(3)条款规定,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公章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或核算申报错误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方因与之纠纷,委托山东XX律师作为代理人,受托方同意接受委托方的委托,经协商,双方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

  一、受托方指派述纠纷中的第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并参与与本案有关的法律事务。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1、参与听证会以及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

  2、向当事人就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3、出席法院的审判、调解等诉讼活动;

  4、向法院出具律师代理意见书;

  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出庭的,受托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于事前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二、委托方应向受托方叙述真实案情,并提供有关证据,受托方发现委托方未能阐述真实案情时,有权终止代理。委托方同意,如因上述原因引起的本案终止,将支付已发生的律师费和办案费(膳宿费、差旅费和通讯费等);已经支付的费用不再退回。委托方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及发生的办案费。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基于委托方对真实案情的

  如诉讼过程中,委托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本案全部诉讼标的的30%支付受托方的律师费。

  四、相关费用的支付:

  以下费用应由当事人预先支付:

  1、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翻译费、复印费办案费用。

  2、律师参与听证、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会等鉴定费用以下费用应由当事人另行支付:

  1、异地(________区以外)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办案费用。

  2、案件的送达、邮寄、公告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机构必要的查询、鉴定费用。

  五、受托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委托书)

  六、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关于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风险已向委托人充分阐述,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理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样式为填充式文书。样式设计的条款已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只需在空白之处填上相应内容即可。

  一、首部

  1.标明,写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写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受托人写明受托律师事务所的全称。

  3.案由,案由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称,是委托事项的具体化。

  二、正文

  主要应把握以下两个条款:

  1.委托代理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权限决定于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不同,委托诉讼代理权限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1)一般授权

  通常情况下,授权委托书所表现的是一般授权。一般授权表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诉讼权利,代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供证据、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回避、出庭辩论等。一般授权同时也表示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代为进行一般的诉讼行为。

  (2)特殊授权

  特别授权,是指委托人在一般授权的基础上,授予诉讼代理人能够处分某些特定的实体权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的代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和《适用意见》第69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必须明确具体,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为上述行为。

  (整理)

  委托诉讼代理权限虽然受制于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诉讼代理权,就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独立主体。与此相适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也具有独立性。

  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相对独立地为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来取代应对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达开庭传票后,还应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开庭通知书。

  诉讼代理人有自己独立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证据,就是其独立的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遵守诉讼秩序,就是其独立的诉讼义务。

  2.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是律师从事委托代理事务所取得的报酬,其数额应符合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灵活约定支付方式。

  三、尾部

  委托人、受托人分别签章,并按样式填写相关内容,注明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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