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1-11-14 09:12:48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委托代理合同集锦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委托代理合同集锦九篇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转让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产”)之有关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该房产有关转让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转让该房产事宜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甲方与买受人签订有关房屋转让协议;

  3、代为办理该房产的立契过户手续;

  4、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纳政府部门收取有关税费;

  5、代为向有关部门提交与该房产转让事宜的有关文件;

  6、代为本人签署与上述事宜有关的一切文件;

  7、其他有关事宜。

  三、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甲方需向乙方做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1、在委托期间甲方就转让该房产事宜而向乙方做出的任何授权均为不可撤销的授权,甲方不得私自单方面撤销授权。

  2、保证该房产真实、合法(包括符合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存在,保证此房产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在此房产登记过户之前所有与该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证件、材料及相关费用,履行规定的义务。并且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

  4、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他人处理本协议所涉及房屋相关的事务。

  5、甲方应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日内,将所转让该房屋的银行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并且在当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

  甲方同时承诺:在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交与乙方后至该房产产权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之前甲方不得私自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挂失等损害乙方和买受人的行为。

  6、甲方同意在收到该房产全部房款后由乙方直接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到买受人名下)交予买受人。

  四、乙方为完成上述委托事项向甲方做出以下承诺:

  1、乙方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2、在该房产产权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将房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代理费

  1、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转让该房产成交价的0.25%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人民币 元。

  2、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所办理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3、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4、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买受人之间有关转让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从而导致本协议解除时,乙方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六、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向乙方预付代为办理该房产产权过户手续所必须缴纳的公证费、印花税等有关税费。

  七、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三天内)签订变更协议。

  八、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另一方可因此解除协议,并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至上述房产过户完毕时,视为乙方服务内容完成,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_____________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_____________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______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______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______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______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______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______折的折扣。

  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______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______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纳税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并拟订客户与广告公司合作及经营细则: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广告服务

  1.1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 产品(品牌/服务)在 地区提供广告服务,包括策略运筹,创作和制作,媒介策划及购买;

  1.2 如有需要,甲方将要求乙方负责其他辅助性服务,例如公关推广,促销执行和市场研究;

  1.3 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2、期限

  2.1 本协议由 年 月 日起开始生效;

  2.2 在此期间(即正式解除合约前60天)乙方将继续收取应有的策划管理费(列于收费细则内)

  3、独家代理

  3.1 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作为其他同类竞争公司产品的广告代理商。

  4、机密

  4.1 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5、服务业务详述

  5.1 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1.1 市场咨询分析报告(每月)--对相关简报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关于甲方产品类别的市场咨询报告。

  5.1.2 竞争广告创意分析(每月)--对甲方相关产品类别中竞争品牌广告进行跟踪和分析,提供广告样片、样稿及分析报告。

  5.1.3 竞争广告媒介分析(每月)--对竞争对手在电视和平面主流媒体内的广告花费(根据投放报告和估计单价计算)进行汇总,并提供竞争产品媒介策略的分析报告;

  5.1.4 零售市场访查(每季度)--对产品的主要零售市场进行定期访问,了解产品及竞争对手在销售终端的状况,并形成分析报告提交客户。

  5.1.5 市场资讯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拥有的市场和消费调研资讯,对甲方业务的相关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策略建议;

  5.1.6 品牌策略建议书(每年)--综合对市场、消费者和品牌现状的了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划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议,并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不断完善,直至双方认可;

  5.1.7 产品策略建议书(每年)--从品牌策略出发,对产品所属的具体市场进行深度分析,达到产品层面的策略建议,与客户形成共识;

  5.1.8 广告传播策略和实施建议书(每年)--基于即定的品牌和产品策略,全面制定广告传播和推广策略,以及广告传播和推广活动的总体安排,形成具实战意义的建议;

  5.1.9 战术性活动建议书(每年)--根据市场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销、公关推广等活动的建议,特别是整体行销方面的“新点子”,并尽可能协助甲方进行活动的实施;

  5.2 市场调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 调研建议书--根据甲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总体构想和策划;

  5.2.2 调研公司推荐--根据甲方调研项目和具体要求,利用乙方实际经验,甄选适当的调研公司,与其联络沟通,并对其调研计划进行评估,为甲方作出推荐。

  5.2.3 调研监督--在调研的操作环节中,对调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导和监督,协助甲方保证调研按计划实施;

  5.2.4 调研结果分析--对调研公司的调研结果报告进行客观的再分析,并进一步建议调研结果的运用。

  5.3 创意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3.1 创意策略提案--根据品牌策略和竞争状况,提交创意策略和概念;

  5.3.2 创意工作指令--根据同意的创意概念,起草供创意人员遵循的工作指令,与甲方确认后即启动创意工作。

  5.3.3 广告片--根据创意工作指令,发展电视广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 平面设计--对平面广告和推广用品,根据工作指导令发展设计草图,向甲方提案;

  5.3.5 广播广告脚本--发展广播广告脚本及参考音乐音效资料,向甲方提案;

  5.3.6 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对创意进行修正。

  5.4 制作部分包括:

  5.4.1 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5.4.2 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广用品的制作;

  5.4.3 广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据媒体要求,制作和发送广告拨出所需的拨出带和刊出成片;

  5.4.4 杂项工作--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活动的计划实施、物料的设计、制作、采购等;

  5.5 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5.1 媒介状况的分析--对 地区媒介状况和消费者媒介习惯进行分析,为客户提供对媒介的准确和最新认识;

  5.5.2 市场优良排序分析--根据甲方提供和乙方内部资料,对“市场营销分配比”和“市场潜力分布”进行研究,排定市场排序,决定媒介资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 最佳媒介量度设定--通过有效频率进行测定,并进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场所需的最优化广告到达率和总收视点水平,从而决定广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 媒体总计划--确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标受众、媒体选择和分布、媒介量度目标、广告战役媒介流程、预算建议和分布等;

  5.5.5 收视成本和效益分析--对给定目标对象的收视成本进行分析,确定最具效益的投资方式;

  5.5.6 媒介最优化排期--使用权威收视率资料进行广告投放最优化排期组合和分析

  5.5.7 媒介月排表--根据最优化组合提供每月广告投放排期表;

  5.5.8 媒介定位--根据甲方确认的排期进行定位,向媒体争取最大折扣,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 媒介机会--根据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寻媒体机会,并通过评估向甲方作出推荐;

  5.5.10 检测服务(每月)--对甲方委托乙方投放的广告播出情况进行检测,并投放检测报告,即时发现播放和刊出的误差,并向媒体进行追缴,使甲方获得补偿;

  5.5.11 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对每一阶段的电视广告投放,利用检测到的播出情况,与计划设定的效果进行对照,总结投放中的经验,用于之后的操作。

  5. 6 综合推广

  5.6.1 推广方案建议--根据品牌产品策略和整体广告推广计划,利用乙方的相关经验和专长,为甲方提供公关、促销、直效行销、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 推广活动根据甲方和乙方在 地区的执行能力,由乙方负责一部分综合推广项目的运作,或为甲方提供创意、设计和实施方面的支援。

  6、收费

  方安A(长程合作)

  6.1 策划管理费--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元整,涵盖乙方提供的策略、创意方面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1。1--5。3。6),甲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天内向乙方预付两个月策划管理费,即 元整,并从次月出开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划管理费;

  6.2 制作及杂项代理费--涵盖制作人员提供的制作和其他杂项服务(即前述的5。4。1--5。4。4)。收取制作费及杂项工作实际外付成本的15%做为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6.3 媒介代理费--涵盖媒介策划及购买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费毛额的3%为媒介计划的代理费,媒介花费毛额的2%为媒介购买的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媒介购买时一并支付。

  6.4 其他收费--综合推广方面(即前述项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项目的收费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为工作报酬,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方案B(个案合作)

  6.1 策划管理费--策略部分3万元起;市场研究部分2万元起;创意部分4万元起;媒介计划部分2万元起;

  6.2 其他同上

  7、其他业务原则

  7. 1 收费制度有效期为一年,之后双方可根据运做情况和业务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7.2 乙方在实际费用发生前,须将报价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7.3 以上收费制度应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费用的情况下,甲方保留查阅外付款项单据的权利;

  7.4 乙方与媒体争取到的折扣、优惠,应全部归还给甲方;

  7.5 甲方如委托乙方从事媒介购买,需在签署媒介排期表之后向乙方预付购买涉及的款项,以保证乙方有效的定位购买;

  7.6 如遇大型制作工作(如电视广告片制作),在制作单位要求预付定金的情况下,甲方应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将定金付给乙方;

  7.7 在乙方已进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计划,乙方将所发生的费用或开支连同代理费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 付款

  8.1 甲方同意倘若预期付帐给乙方,按银行规定按日支付滞纳金,过期60天后,双倍支付滞纳金;

  8.2 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报价单必须在工作进行前批核,而款项也必须在媒介定位或制作前支付。

  8.3 有关媒介预付款项,当广告播出后,乙方将原来发票与刊登及播出证明核对,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将会向甲方重新开出发票与原发票更换或由次月发票中扣除差额部分,并退回次月媒介款项中扣除差额部分;

  9、 解除和约

  9.1 本协议解除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订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双方合作出现商谈无法解决的纠纷而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时,双方将按《合同法》进行裁定。仲裁单位为 仲裁委员会。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 方: (委托人)

  乙 方:(代理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夕口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30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电汇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3、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15、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XX代[20xx]XX号

  委托方:XX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代表人:XX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宝庆西路291号

  受委托方:XX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长沙市____路____号___大厦___层

  甲方因与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执行一案(XX中级人民法院(20xx)XX执字第XX号),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指派律师XXX为甲方与XXX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出售纠纷一案的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

  1、掌握甲方与执行相关的各类情况,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代理甲方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资料,陈述意见,与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及有关部门、甲方的债务人进行联系、沟通、协调,代理甲方提出异议、申诉等(详见授权委托书)。

  2、代理甲方参与执行过程。

  3、代为就负责执行的法院在执行程序所发生的违法行为申请违法确认以及申请国家赔偿。

  三、具体要求

  1、乙方应对委托的案件进行必要的案情分析,并提供详细的以时间为主线,包括进展预测、拟采取措施(含破产清算方案等)和可能的结果等情况的《代理计划书》。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以及受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文书,及时办理受委托的事务;乙方应在承办委托事宜过程中,按照《代理计划书》所列计划及时、主动地向甲方书面报告案情的进展情况,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的一切工作应合法进行,其非法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律师在代理权限内应当勤勉尽责

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不得擅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五、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

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

  七、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或者非甲方原因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乙方不收代理费,已收代理费应退回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根据《XX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

乙方本合同律师代理费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其中包括乙方履行合同的相关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履行完毕支付余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及有效范围: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电话:

  时间:xxx年 月 日

  乙方(盖章):XX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时间: xxx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以下简称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须严格执行执业规范,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勤勉尽责,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或参与其他法律事务服务工作。

  二、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的反映全部案件情况,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还应按约定补足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五、根据双方协商,其代理费为包干制:按甲方最终收回金额的10%支付代理费(其包干费包括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食宿费、鉴定费等一切必要费用)。如甲方诉讼失败,最终代理费为贰仟元(其诉讼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按如下标准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预先支付代理费壹万元。

  2、甲方代付法律诉讼费。

  3、待本案终结,甲方收回确定款项后支付剩余代理费。甲方不按本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时,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时止(结案方式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销诉讼)。

  七、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本合同由甲方:

  做为组团社和乙方

  做为代理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

  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 年 月 日订立。

  一、组团社和代理社的联系信息:

  组团社: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代理社: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二、授权范围:

  (一)招徕宣传;

  (二)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费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代理 (一)、(二)、(三)、(四)、(五)

  (可选择删减)项旅游业务。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四、委托代理费用的相关约定五、团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义务

  (一)必须遵守旅游法律法规;

  (二)代理社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组团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须在组团社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招徕业务,并报告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代理社无权超越组团社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

  组团社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五)代理社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组团社;

  (六)代理社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组团社支付团款;

  (七)代理社须对其分支机构(分社、服务网点)的委托代理招徕

  旅游者事项进行监管,并向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组团社的义务

  (一)与代理社诚实合作,向代理社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

  资料信息;

  (二)如果组团社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代理社;

  (三)无论何种情况,组团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旅

  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旅游者的违约赔偿

  在组团过程中旅游者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受委托代理的影响。出现对旅游者的违约侵权的,旅游产品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委托招徕不当方面的责任。

  涉及到对旅游者的赔偿,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护旅游者权益的需要,统一由乙方先行承担。甲方须在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后的

  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对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进行补偿。

  九、保密约定

  乙方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

  “客户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组团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双方未对委托代理事

  项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团款累计延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组团社有权解除本协议,

  但应书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由甲方至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旅行社同业委托招徕授权书》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十四、 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

  过协商解决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组团社)(签章): 乙方(代理社)(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地址: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专项债权管理顾问,特别授权乙方以合法的方式向甲方之债务人催收逾期欠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甲方的欠款人进行欠款催收。具体欠款人见双方确认之具体催收清单。本协议所指委托为特别授权委托,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催收甲方交办的催收案件,代为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为转委托,代为收取催收款项,代为签发、收相关文书,代为和解、调解等。

  2、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案情需要,转委托第三方催收,但接受转委托第三方的行为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委托期限:五年。自20年月日--20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提前30日提出到期的,自动续延5年。

  第二条、 催收范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借条/借款合同原件、甲方向乙方支付出借款的银行流水原件、借款人收据原件、出借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催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本金以及利息、律师代理费、违约金、公证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3、乙方须根据借条/借款合同确定的金额向对应借款人进行催收,甲方允许乙方根据案情需要,具有一定幅度的免除借款人债务权利,具体不超过借条/借款合同确定的催收金额的%。如需更多减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地址: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按实际收回金额的%结付给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具有代替甲方收取欠款的权限。乙方实际收到款项后,扣除双方约定的佣金,将剩余部分在3日内支付给甲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债务人对甲方进行的任何清偿,均视为乙方的劳动成果,应计入乙方的工作业绩,并无条件结算佣金。

  4、 甲方债务人要求与甲方结算的,甲方收到清偿款后,甲方应于3日内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 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6、涉及法律诉讼的,甲方应预先垫付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诉讼必须费用,待执行款到位后,从中扣除。扣除再结算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 具体案件的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具体案件的实际催收工作,具体案件的代理期限为甲方提交给乙方的具体案件的所有债务追讨结清或甲方认可的其他结清时限。本合同委托期限到期的,具体案件的委托期间也应相应顺延至具体案件催收结束。甲方给乙方的授权为不可撤销授权。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4、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在催收债务的过程中只得采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处理方式导致乙方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解决。

  6、借款人款项直接支付给甲方的,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到位通知后,三日内不予书面回复视为默认。甲方否认乙方到款通知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银行流水给乙方核实。

  7、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配合起诉,并协助提供有关的诉讼材料,甲方应一应协助。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甲方社会和市场信誉。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合同约定,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4、每一具体案件结案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催收工作,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特别是诉讼材料。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办理虚假的具体个案。

  2、无论何种理由,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承担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双方认可不低于5万元。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以及非过意和重大过失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9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xx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 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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