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2-07-26 20:04:59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代理合同范文汇总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代理合同范文汇总8篇

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编号:123200

  甲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a: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a: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名称(暂定名):_________

  署名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就《_________》一书的出版,版权买卖或发行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书在中国(大陆、港澳台)、海外以图书形式出版中文(简体、繁体)、外文文本的出版发行事宜;委托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上述著作的著作权,并承诺拥有上述著作中文(简体、繁体),外文文本版权的转让及传播等处理权力。甲方提交的上述作品,如果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或者因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甲方(著作权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如签署本协议后,乙方才发现上述作品有以上侵权行为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书。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图书出版或发行事宜包括如下事项:

  1.代理该书的版权洽谈,图书出版等事宜,具体包括联系出版社,与出版社洽谈沟通及版权买卖等;

  2.代表甲方与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协议(版权买卖协议),并代收代转本著作的稿费,版税或版权费和样书;

  3.代理该书的发行等事宜,具体包括联系图书批发商和书店等发行机构,与图书发行机构洽谈沟通等;

  4.代表甲方与有关图书批发商,书店等图书发行机构签订图书发行协议,并代收代转本著作的发行收入。

  第四条乙方在代表甲方与出版社或发行机构等签订有关协议时,要维护甲方的权益,并应保证甲方著作权不受侵害。

  第五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具体支付办法如下:

  1.乙方联系好出版社并成功签署图书出版协议(或版权买卖协议)后,乙方依据所签的图书出版协议或版权买卖协议,在甲方应得收入中扣除_________%的费用作为代理费用;

  2.乙方联系好图书发行机构并成功签署图书发行协议后,乙方依据所签的图书发行协议,在甲方应得的发行收入中按回款以____%的比例分批扣除,作为代理费用。

  第六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作品的打印稿和电子文档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____日内通知乙方,双方可另行商定交稿日期。

  第七条乙方应争取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出版(或发行)上述作品,并于图书出版后____日内负责将图书样书提交给甲方。乙方因故不能按期代理出版(或发行)该书,应在代理期限届满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商议续签事宜。

  第八条乙方与有关图书出版或发行机构签定有效的图书出版,版权买卖或图书发行协议,即视为代理成功。

  第九条乙方应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在图书付印前,乙方应负责将书稿清样提交给甲方校阅一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将校改后的书稿退回给乙方。

  第十条在图书出版后____日内,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提交的原书稿和照片等资料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双方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协议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2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

  1.1甲 方:

  1.2乙 方:

  第二条 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2.1《加盟青岛赛弗快递网络合同书》系青岛赛弗快递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s.f公约),本合同甲方为s.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s.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合同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 合 同 主 题

  为维护《s.f公约》的纯洁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s.f速递网络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s.f公约》和《赛弗快递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内容。

  第四条 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s.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s.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s.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 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s.f速递网络管理责任。

  第五条 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s.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快递、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s.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快递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s.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s.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一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合同。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s.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市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s.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s.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部落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快递,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 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20xx-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第四个月,各站点将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结算标准

  7.1青岛地区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地区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地区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s.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地区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地区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地区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s.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快递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 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三十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一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三十七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 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20xx元标准赔偿(即s.f品牌标识合同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s.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第二天补齐。并通过s.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s.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合同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路货运站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道路运输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时,明确承运货物品名、装货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货物到达地。

  三、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指派业务人员为办理甲方货运事宜的联系代表,代表乙方为甲方办理货物承运的相关事宜。

  五、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装货,告知乙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不得出现车辆放空情况,若有放空、压车情况(派车地点与装货地点超出50公里以外),甲方应向乙方适当补偿放空、压车费用。

  六、甲方交接货物要内外包装完好,有条件可加封标志清晰的封条。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动甲方的包装标准,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应负责协助甲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

  八、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九、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当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承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运输方式。

  十一、每车装货完毕甲方向乙方提供装货重量、数量及货物清单,乙方出据〈货物运单〉,一车一单(运单一式两份,货主一份,随承运货物车辆一份),货物安全到达凭〈货物运单〉交付货物。

  十二、货物运价商议方式:

  1、批量货物、重货类,甲乙双方按吨商议运费,以车装实际重量结算运费。

  2、轻货、杂物、怕损物品应按所需车型,甲乙双方商议运费,以整车、包车价承运,重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车载重量。

  十三、运费结算方式:

  1、货物装车前预付 %运费,货物安全达到目的地,凭随车〈货物运单〉结清全部剩余运费,每车一结算。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运输发票事宜双方商议,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或增加运费,由乙方承担发票税金,双方商议并注明。

  十四、若因天气或是交通意外及收货人的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约定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将获知的确切信息通知甲方及货物到达情况。

  十五、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外包装完好,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为交货完毕。

  十六、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依《保险法》或是国家相关运输条例按下列条款赔偿。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甲方必须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投保,投保金额暂定:每车保险额为12万元,每车向甲方收取300元保险费,保额不足,依次类推,货物出险后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赔偿金额依照保险公司的赔偿原则进行核定。

  2、甲方托运零担货物、散件货物,厂商长期货物托运,乙方可按货物价值3‰的保险投保或运费中含保,甲乙双方商议并注明。

  3、甲方未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办理保险,货物出险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责任方追偿,乙方视己方应承担的责任而作相关的赔偿,但每票货物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十七、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政治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

  十八、甲乙双方协议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关合同法,协议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交付其它货运部、信息部承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给其它部门公司承运。

  十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整批货物待货物承运完毕后协议失效),厂家货物有效期 年。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补充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供方(甲方): * 合同编号:

  需方(乙方):* 签订日期:

  一、 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单位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生产制造。

  三、交(提)货地点:陕西省****************************

  四、供货日期:付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货到现场。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品牌、型号进行验收。

  六、供货方式:供方汽车运输或发物流到需方指定地方。

  七、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需方将货款汇至供方帐户,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价格包含运输费)。

  八、供需双方违约责任:

  一)需方职责:

  1)负责确认供货计划传达。如因没能及时予以供方确认发货而延误到货时间,由此产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2)负责到达货物的数量清点及签收。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不得无故拒收。如拖延签收,需支付货物存储费或短途运输费,收货时应详细检查包装及产品是否有破损,如有破损现象可暂时拒绝签收,应及时与供方联系,由供方与物流公司协商解决,如签收后提出包装及产品有破损现象,一切责任由需方自行承担。

  3)需方企业进行破产清算、企业重组、企业改制、企业产权买卖或被工商、税务等国家行政部门依法查扣的,一切造成场站或公司不能运行的情况下,都需提前15日通知供方,并通知供方进行结算,并不可推卸合同效力。

  二)供方职责:

  1)确保及时组织发货,根据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确保按需方要求供货,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洪水、台风、大雾除外、政治影响、国家道路封闭等除外。 2)负责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无偿调换。

  九、解决合同违约方式:在合同约定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需方生产的前提下,双方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供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况,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赢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所属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代理费后,即取得本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的代理经营资格,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交纳的代理费不予退返。

  3、乙方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切实强化加盟店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加盟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经营地址是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或,如需签约后再确定具体店址,乙方在确定店址(店主)前须事先书面报请总部同意,以防店址布局重复。

  3、乙方代理经营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品牌形象代言人;

  C、营运和促销方案;

  D、形象识别CIS系统;

  E、企业文化和荣誉;

  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H、店堂装修、场地布置方案等。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它用途。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及新产品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及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违规经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1)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仿冒、滥用甲方的注册商标,损坏甲方的形象

  (2)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同意其管辖”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内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整体运营体系;

  (4)乙方在代理区域内出现价格混乱,经公司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进行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可将剩余货物按本合同退换货规定退回甲方,在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按原价收回。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区域垄断经营权

  A、乙方须加盟后方具备代理资格,并交纳相应的代理费用,享有区域总代理的权利。

  B、代理商正式确定后,乙方根据总部招商计划在其区域内发展下级代理商和”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

  C、代理签约后,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发展其他代理商,今后所发展的加盟商全部由乙方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代理区域内加盟商进货均由代理商直接负责。

  D、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加盟商,其业务由代理商直接管辖和管理。代理商签约后总部在其区域发展的加盟商或代理商自行发展的加盟商,总部给予代理商管理费用壹万元。

  2.价格监督权

  在遵守总部价格规定前提下,代理商负责代理区域内分店产品、工具原料的供货价格协调管理,须执行价格统一原则,如有变动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营分店权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在不影响其他专营店商圈利益的前提下可自办”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经营。

  4区域招商权

  乙方在遵循城市人口五万人开设一家,店与店保持1000米的原则下,乙方可发展加盟商,但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目的,须加强”美舍雅阁”天然香薰护肤用品专营店市场的维护与管理,以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如需甲方协助完成相关技术培训及商品配送,需向甲方交纳相应的成本费用。

  5.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6.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乙方发展加盟店时,由甲方统一签订协议书(包括协议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以复印件,交予乙方备案)。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甲方须将发展的加盟商的个人资料移交给乙方备案。

  8.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运作情况,以利于甲方全面掌握、督促代理区域内的经营效益提升和加盟店的发展。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须按甲方《营运手册》和技术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运营,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运营店的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0.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11.在协议签署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为扶持代理商开展业务,前期扶持铺货(按统一进货价格)元产品。)

  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加盟商提供商品,代理商享受统一供货价的_____________折。

  2、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或传真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理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为帮助加盟店提高资金利用率,实行有计划、合理、针对性的调整产品结构,调换的具体方法为:1、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代理商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代理协议签订日起,为保障乙方更好的拓展其代理区域市场,前六个月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以后每月进货量应不低于元(按折扣后进货价格计算),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乙方的代理权变更: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与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协议约定代理费金额的30%,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双方解除本协议。除此以外不再计算其它损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3、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4、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6、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7、本协议签约地:______________市。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八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品种 规格 单位 零售价 结算底价/盒 装箱量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 一案,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 %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XXX_年____月____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电话: 电话:

  XXX_年____月____日XXX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8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和投资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目的招标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科研办公楼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11号

  工程规模:地上6层,建筑面积10400m2

  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765万元

  二、招标工作总则

  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招标活动,招标全过程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设计文件、图纸、施工计划进度要求、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条件、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等各项与招标工作有关的资料。

  2、配合乙方组织潜在的投标单位踏勘建设现场,介绍和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

  3、编制标底过程中有审核、调整权。

  4、乙方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对外泄露有关的招标资料、数据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不得干予乙方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招标中甲方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方案等有修改、调整的建议权。

  2、按照甲方要求和招标程序,拟订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邀请函)、投标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招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

  3、组织潜在的投标单位踏勘建设项目现场。

  4、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有确认与否决权。

  5、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投标情况,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必须对标底保密。

  五、委托代理费用支付

  招标代理费用经协商双方同意按16.5万元支付,合同生效后七日内支付50%,代理工作结束后七日内支付余下的50%。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规定泄露应该保密的招投标情况和资料、或与投标单位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应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提供基础资料不完整或资金等问题影响招标工作的,应由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委托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发生,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案。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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