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合同

时间:2022-08-01 12:03:37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招商代理合同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招商代理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招商代理合同15篇

招商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 商业部分提供招商代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商业部分向外招商,并协助甲方与乙方招徕的租赁户签定物业租赁合同。

  1、协助甲方制定招商政策及招商条件。

  2、协助甲方按照物业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收取租赁户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处理好甲方与租赁户之间的各项关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定),如甲方认为乙方的招商行为不符合甲方的商业利益,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自行招商及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建立委托招商关系。

  三、确认制度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与租赁客户共同洽谈租赁条件,并形成租赁合同文本内容。

  2、合同期内,所有由乙方介绍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客户都视为乙方招商的客户(甲乙双方以确认函的形式确定该商户为乙方意向招商客户)。

  3、合同期内,乙方招商的意向客户如从租赁转为购买该代理招商部分的商业面积,最终实现成交的,甲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1。2%向乙方支付销售报酬。

  四、服务标准与结算方式

  1、招商服务费标准

  乙方的招商行为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以物业租赁合同约定的 壹 个月的租金作为乙方的招商报酬(租赁期必须在10年以上)。

  2、招商服务费支付方式

  经营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实际招商报酬结算给乙方。

  乙方获得的招商(或销售)报酬,以甲方收取实际租金(或销售款)作为基数,甲方与乙方招徕的客户签订租赁(销售)合同而未实际收取款项的,甲方不支付报酬。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有权随时知晓乙方招商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应全力配合,如实通报。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相关材料及相关信息。

  3、甲方提供乙方招商所需合同文本。

  4、甲方承担与租赁户签订合同后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5、甲方积极争取招商优惠政策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负责协调相关政府和协作单位关系,保障乙方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对招商和自购自营合同的审核及签字盖章,收取客户应交款项;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存档保管。

  7、甲方应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项目招商(销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

  1、积极组织有意向的大型商家来项目现场考察,协助甲方与租赁客户签订合同前的谈判工作,直至双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为止。

  2、配合甲方收取合同约定的租赁户应交纳的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3、乙方保证对获得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转让给第三人的。

  2、甲方对乙方招商工作不满意,甲方决定解除的;乙方意欲解除本合同的。

  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七、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招商代理合同2

  甲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将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进行销售代理及商业招商。合同具体内容及条款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有关的重要概念定义

  1. 甲方:系指 有限公司,甲方为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商,具有组织项目开发及销售的全权。

  2. 乙方:系指 有限公司,乙方在合同期间为本项目提供独家销售代理、商业招商服务。

  3. 本项目系指位于 ,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以实际规划批准面积为准)的房地产项目。委托乙方销售代理的面积 平方米,委托乙方商业招商服务的面积 平方米。

  4. 正式开盘日期:甲方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之后,由甲方书面确定并在第一张广告中公布的正式对外公开销售日期。

  5. 预开盘日期:甲方对外接受预定、收取订金之日。

  6. 宣传中对外称谓:

  开发商: 有限公司

  全程营销: 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作原则

  1. 平等、诚实、信用原则:

  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及运作方式予以尊重,在甲乙双方互相信任、平等合作的原则下签定本合同,并在本项目合作中严格遵守合同各项条款。

  2. 整合营销原则:

  乙方发挥其自身公司多个专业部门整合优势,将对本项目的前期市场定位、功能规划、营销策划、独家销售代理、广告策划、公关活动与宣传策划顾问、商业部分招商等多板块服务加以整合,并贯穿本项目各期的全程,在前期阶段、预开盘阶段、开盘阶段、强销阶段、持续阶段进行销售代理、商业招商服务。

  3. 捆绑合作原则: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销售代理服务费、招商代理服务费分为贰部分:(ⅰ)销售代理佣金;(ⅱ)招商代理佣金。

  4. 书面作业原则:

  甲乙双方的工作联系均通过书面形式呈交,并获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视为工作完成;本项目甲方固定的传真号码为 ,本项目乙方固定的传真号码为 ,合同期间如有约定号码发生变化的情况,号码修改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委托内容

  1. 项目销售代理(商业部分、酒店部分、公寓写字楼部分)

  2. 项目招商代理(商业部分)

  以上内容具体参见附件。

  第四条:本项目的合同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本项目独家销售代理、招商代理合作单位。本合同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项目进度延期时,如有需要,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权责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开盘日前,甲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楼盘销售百问》、对外《委托销售代理证明》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并承担上述资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 甲方负责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

  3. 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和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4. 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并承担因工程逾期交房或因甲方其他原因而导致购房者退房或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相应损失。

  5. 甲方负责办理按揭手续及审核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等。

  6. 本项目购房定金及房款由甲方收取,甲方开具正式收据或发票给购房者。

  7. 甲方负责财务、出纳、合同登记、银行按揭送审等工作。

  8. 本案销售现场甲方派出财务、出纳、合同登记、按揭送审及保安保洁等相应工作人员。

  9. 甲方承担销售现场甲方人员的工资、奖金,承担现场售楼处及装修费、空调机、音响、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饮水机、办公桌椅、合同文本等及样板房装修、装饰等一切硬件费用。

  10. 甲方承担模型、效果图、家具配置图、三维动画等对外宣传所用的制作费用和各类宣传资料(包括项目vi应用、楼书、海报、单片、房型册等)的制作印刷等费用,承担礼品制作及各类公关活动、促销活动以及广告媒介宣传费用等相关费用。甲方承担本项目的整体营销宣传费用,费用预算控制在总销售金额的2%左右,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具体的广告宣传费用。乙方在

  此费用范围内制定合理的广告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在实施广告投放计划过程中,由甲方直接或委托乙方发布,费用由甲方确认同意并支付予第三方。

  11. 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的专业性建议,并对销售提供切实的工程保证和后勤配合;甲方充分利用媒体等方面的资源,配合乙方开展广告发布及宣传推广活动。

  1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策划、创意、设计、制作等有关的一切项目材料,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的协作单位进行研讨,以便乙方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地制定营销战略与策略。

  13. 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提交的报告、计划、设计方案等进行审核和认可,甲方应明确表述其对乙方提交营销活动计划的修改意见。

  14. 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 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和确认,其签字具有甲方公司法人代表同等法律效力。

  15.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销售代理服务费、奖金等相关费用。若逾期支付,则按拖欠金额每日1‰的标准追加滞纳金,甲方履行完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16.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自行招商、销售或委托第三方代理,否则甲方仍需按该部分之招商面积或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17.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做出处罚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及策划人员进行更换。

  18. 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专案小组,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提出的整体营销策略、房号销控方案建议、价格方案建议、各类促销方案等须经甲方同意双方会签后方可实施。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价格方案建议确定本项目最终价目表和营销方式。

  19.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甲方。

  20. 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

  21. 甲方有权对购房客户给予折扣优惠,甲方享有对违约客户的定金没收权。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

  23. 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应按此套房屋的全额的 1%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用。

  24. 甲方以自己或朋友的名义购买房屋,计入乙方销售额,佣金按销售额的 1% 支付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责

  1. 在合同期内,乙方成立专门的 项目组为甲方进行销售代理及招商代理服务。项目组由乙方公司北京总部和驻太谷相关人员组成,由 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由 为乙方常驻甲方代表。项目组成员如有变动,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2. 项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双方形成项目例会制度,乙方派项目专案小组相关成员参加例会,例会的召开原则上每两周一次。

  3. 乙方在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前述“第三条”所述的内容,实施完成甲方认可的工作内容。

  4. 乙方代理本项目的销售代理及招商代理工作,乙方于销售各阶段工作前两周提交该部分推广方案给甲方;乙方负责组建、培训专业的项目招商、销售队伍;制定项目招商、销售方案;项目销售现场采用乙方业务模式,乙方负责项目的招商、销售进度和编制项目的销控表;乙方负责项目的客户资料统计工作,并负责项目的销(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的签订。

  5. 乙方每阶段工作的报告、计划、设计方案、销售计划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并按双方认同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最终以甲方签字认可后付诸实施。

  6.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7. 乙方应根据甲方宣传、销售、工程进度及宣传进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策划方案,否则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改进服务或更换人员,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8. 乙方应每周定期向甲方通报现场招商、销售状况,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9. 乙方承担乙方现场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现场销售的办公文具耗材、现场水电费、电话费以及甲方提供的销售现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全费用。

  10.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11. 乙方积极加入到甲方产品规划设计工作过程中,力求产品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和市场结合性。

  12. 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专案经理 负责本项目营销代理与甲方接口相关工作。

  13. 在各期招商、销售过程中,乙方须在提交签约客户合同同时提交签约客户的基本资料给甲方。

  14. 本合同签订后,在甲方初步确定项目的设计规划方案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策划宣传包装方案。

  15. 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房地产经

  纪机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

  16. 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确认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改变计划,任意放盘,不得对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任何修改。

  17. 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认可的价格销售本项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18. 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销售执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员工辞职情形除外)。若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不能胜任项目的销售工作或产生重大工作失误,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应予以满足。

  19. 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售楼过程中如有因乙方对客户的误导、欺骗等行为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

  20. 乙方承接甲方项目销售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的营销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可中止合同。

  2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双方确认的推广销售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给本项目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

  22. 乙方负责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佣金、社会保险及相应的福利(重要活动期间,临时招募的支援人员的每日报酬除外);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的乙方人员个人销售通讯费用;负责承担乙方工作使用文化用品的费用;负责除签约电脑以外的工作电脑、除打印合同以外的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的购置及维护费用。

  23. 乙方对每个销售单位以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作为结算代理费的依据。若因甲方保留房号、工程进度变化、推迟入伙、面积超标、工程质量等其它原因,导致客户不能交首期房款或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则乙方之代理责任于客户签订认购书时结束,乙方正常收取该部分代理费。

  第七条:营销代理费结算及支付

  合作期间,乙方提供上述服务,获取相应的营销代理费,双方确定乙方营销代理费(r),分为贰部分:销售代理佣金(a)及招商代理佣金(b)。收取的费用和方式如下:r = a + b

  销售代理佣金(a)

  1. 乙方销售代理佣金费用的提取与销售业绩直接挂钩,按照双方约定的佣金提成比例进行销售提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销售代理佣金于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2. 关于退房/退定:在发生购房者退房/退定的情况下,乙方只收取退房/退定违约金收入的50%作为销售佣金的补偿,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如果未执行到违约金的,乙方不能得到任何补偿。

  3. 甲方达成团购客户的结算处理:

  1)甲方达成关系客户或团购客户界定:指通过甲方关系确定的客户以及确定的一次性团体销售、租赁等,套数在1套以上及其他一次性成交额在1000万以上。

  2)甲方达成团购客户的结算:团购部分的业绩计入乙方的当期考核目标,销售提成则按销售额1.5%结算给乙方。

  4. 甲方保留物业:甲方保留单位不超过本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的 %(或 套单位),保留单位用于关系客户或自用,甲方出具书面的《保留单位房号表》。甲方保留单位计入/不计入乙方委托面积,计入/不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不收取保留单位的代理费,乙方只收取保留单位销售总金额0.1%(或者每套单位收取人民币 元)的服务费,如因实际情况保留单位的售出部分超过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 %( 套单位),超出部分按本合同约定计付代理费。该保留单位不列入/列入《委托代理房号明细表》。

  5. 甲方关系客户:未经乙方接待登记,直接与甲方洽谈,或甲方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人员协助介绍的客户,若乙方接待后才提出是甲方关系客户的,仍视作乙方客户。甲方关系客户须经甲方总经理( )签字确认,甲方在对外发布的市场价格基础上额外给予其折扣优惠,该部分售出单位计入乙方委托面积并按对外发布的市场价格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 在代理销售期限内,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该套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再返还甲方,该套物业由乙方再行销售,成交物业不再计入乙方销售面积和结算代理佣金;

  7. 由于客户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甲方已收取客户违约金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佣金不再返还甲方(若已计入销售成交面积的,则做相应扣减),该套物业由乙方再行销售并结算代理费,重新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

  8. 如乙方的原因导致的成交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终止或解除,该套成交物业不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若已计入销售成交面积的,则做相应扣减),且从退房当月代理服务费结算中扣除该套房已结的代理服务费。该套物业由乙方

  再行销售并结算代理费,重新成交物业计入乙方销售成交面积。

  招商代理佣金(b)

  1. 乙方招商代理佣金费用的提取与招商业绩直接挂钩,按照双方约定的佣金提成比例进行提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招商代理佣金于本项目正式招商当月起每月结算和提取。

  营销代理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

  1. 本项目乙方完成销售,获得销售代理服务费的界定条件为:购房者签署预售合同并支付首期房价款,且预售合同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后,即可视为乙方成功销售。

  2. 本项目销售代理佣金自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当月起每月按月结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销售代理服务费请款单,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

  3. 销售代理的考核约定:

  (1)佣金标准

  代理费率(固定费率):本项目乙方的代理费率固定为:____ %,

  即代理费=售出单位累计合同总金额×固定代理费率。

  4. 销售代理奖励佣金:在销售物业的销售价格超过双方约定的售价时,甲方应将超额部分的50%作为奖励佣金支付给乙方;

  5. 本项目乙方完成销售招商,获得销售招商代理服务费的界定条件为:租赁者签署租赁合同并支付全额租赁款后,即可视为乙方成功销售招商。

  6. 本项目销售招商代理佣金自本项目正式招商当月起每月按月结算。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提交该月的成交明细表及招商代理服务费请款单,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一次性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由乙方出具相应发票。

  7. 乙方计划的销售招商进度计算(招商进度以实际成功招商的面积计算为准)

  8. 招商代理的考核约定:

  (1)佣金标准

  以正式招商日起的五个月为时限,乙方实际完成计划招商率达到或超过80%的,佣金标准按照一年招商租金的____天计算提取;乙方完成计划招商率达不到80%的,佣金标准按上述完成标准之80%提取;

  (2)佣金支付

  正式招商后,时间未达到三个月的,甲方每月以实际招商部分一年租金的60天的80%的比例向乙方预结代理佣金;时间达到三个月时,按上述佣金标准确定的比例,甲乙双方进行补足清结;三个月以后,甲方每月以实际收款按上述佣金标准确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3)招商进度

  乙方应在该项目结构封顶之日起每个_____月完成总招商面积的____%,自结构封顶之日起 ____个月内完成的总招商建筑面积不低于总招商建筑面积的____%。总体招商时间初步确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个月。

  9. 招商奖励佣金

  如果通过乙方的工作,项目首年实收租金超过预定的首年总体租金,甲方将首年超出部分租金的50%作为招商奖励佣金奖励给乙方。

  计算公式如下:

  (甲方与商家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首年的总年租金(元/年)-预定首年年租金(元/年)*50%

  支付方式:招商奖励佣金在乙方完成预定招商目标时支付。

  10.如甲方项目于 年 月开盘,在乙方如约代理销售本项目的前提下,乙方免除全部上述营销顾问服务费,甲方已经支付的营销顾问服务费,乙方同意甲方每月从应结算的代理费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支付代理费总额的10% ;

  11、如甲方不能于_____年_____月开盘,延期开盘在_____个月以内的,在乙方如约代理销售本项目的前提下,乙方将已收取的总营销顾问费用的一半返还甲方;延期开盘超过_____个月的,乙方不再返还甲方已收取的营销顾问费用。

  第八条:招商、销售及《预售(买卖)合同》界定

  1. 约定的招商销售期内甲乙双方现场销售人员的所有成功招商、销售,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招商、销售代理佣金。

  2. 甲方提供乙方本项目预售(买卖)用《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

  3.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遇到超出甲方所提供的《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的标准文本及修改文本的状况,则必须书面知会甲方,甲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乙方以明确的书面答复,否则视为甲方认可。

  第九条:知识产权

  1.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方案及/或其他建议、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甲方对此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传阅、引用、复制和发布报告中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否则,甲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乙方应向甲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第三方在场: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房地产顾问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等其它同行业、同性质公司。

  第十条: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5年内应严格保守对

  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 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回避原则

  1.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同意遵守行业内竞争项目回避原则,不能接受本合同代理项目规定范围四至内的定位相近及形成竞争关系的楼盘(已推出或即将推出市场)的任何形式合作或代理委托。规定范围四至: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未按上述条款执行各项事项均视为违约。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在结清所发生的款项外,违约方须支付守约方人民币 ____万元,作为违约金。

  2. 本合同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请诉讼。

  3. 不论何种情况下,若乙方未能代理销售本项目,甲方应足额支付全部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并向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4、在乙方代理销售的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如未经甲方同意对客户作不实承诺,夸大事实等行为)导致客户与甲方发生纠纷,产生经济赔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有关条款履行的不视为违约。

  6. 因股东变更、产权交易或其他原因导致本项目产权方变更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甲方应向新委托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应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移和债权债务关系等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不构成根本违约。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

  2. 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并无法避免的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2. 自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3. 在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完成其应尽义务或无能力继续履约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而令任何一方遭受损失的,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规定提出解除合同时,需提前15日或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双方派人于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办理相关结清款项、解除合同等手续。

  5. 乙方如欲终止合同,需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除法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予以裁决。

  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1.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国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管辖。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约日期: ` 签约日期

招商代理合同3

  甲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规划商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之独家招商代理商,招商该项目全部可招商面积。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以保证乙方顺利进行招商工作;

  3.审定乙方报送的所有方案;

  4.乙方所制定的招商价格及招商方案等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5.在招商过程中,若因客户退铺或逾期不签署承租合同及未按时交纳租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商铺交与乙方重新出租;

  6.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委托第三者招商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该项目全部实际招商金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7.在代理期间,甲方须指派专职专门人员负责对接协调招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8.甲方指定专门专职财务人员收取客户缴纳的相关费用,具体金额在执行报告中确定并经甲方签字认可;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六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组织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并对该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3.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开展项目的整体工作;

  4.按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本合同条款独家代理招商该项目;

  5.乙方代理招商之物业单位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工作人员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租赁意向协议》;

  6.在签订租赁意向协议后负责与客户进行联络,并于签署租赁意向协议后一周内负责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 并通知客户将首期款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7.负责该项目招商工作的管理以及招商客户的接待及咨询;

  8.负责客户的发掘与谈判;

  9.负责督促客户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10.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代理甲方进行交易,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法律责任,须自负一切后果责任;

  11.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中,标明乙方为独家招商代理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商标LOGO;

  第六条:招商代理服务费用

  1、招商费用、目标、范围的确定:

  1.1招商费用:

  1.1.1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按1.5万元/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启动费,每月结算招商代理服务费时再进行扣除。甲方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准时支付给乙方。

  1.1.2乙方收取甲方以本项目物业2个月的租金作为招商代理服务金;

  1.2招商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之商户进行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商户之签约文件一份,以做乙方建档之用;

  1.3租金价格:

  1.3.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由甲方确定;

  1.3.2本项目在招商过程中所成交商户租金支付方式以扣点等方式约定的,则甲方对乙方之佣金结算须以双方招商前之定价形式为标准依据;

  1.3.3成交商户所租用之铺位如未明确定价,则甲方以本项目中最高租金单价与最低租金单价之和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依据;

  2.招商费用结算:

  2. 1招商费用的结算为月结,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之招商代理佣金;

  2. 2甲方如在合同规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甲方为违约。同时有权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面积所余部分应付佣金总额的1/4代理费用以作甲方单方面违约补偿;

  2. 3招商代理佣金的结算以客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次应付款项为依据。

  3.招商补充条款:

  3.1甲乙双方拟定补充协议确定项目招商原则,项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则执行;

  3.2若乙方客户在签署合约后悔约,客户所付定金、租金由甲方没收(未能没收的部分除外)并按甲、乙双方对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业绩依然符合并计入乙方之成交标准。

  3.3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由甲方出台《客户签约标准》,其中包括客户要求、签约价格等描述。乙方招商客户达到以上标准,或虽未达到但甲方给予书面认可,则视为该客户招商成功,并与客户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3.4乙方招商客户达到《客户签约标准》,乙方有权代甲方向达标商户口头承诺进驻许可,经由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获得入场资格。

  3.5乙方在正式招商之后将每隔_壹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甲方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确认函;

  3.6乙方应及时将市场信息及利于本项目之定价方案向甲方汇报,甲方在了解后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决定,以便适应市场之需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而使对方造成 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则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 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 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 违约。

  4.如因甲方由于主观原因而未按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材料等而致使乙方 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对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 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以法院最终判决为终局,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陈述并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所有者。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招商工作提供有利支持与帮助。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陈述并保证

  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始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

  同与本合同的规定如有不同,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招商代理合同4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基础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订立房地产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代理事项

  (一)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座落: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权属:_________。

  (二)代理事项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第_________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给付甲方。

  第七条预收、预支费用处理

  乙方_________(预收/预支)甲方费用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事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再行清结。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二)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甲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被代理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二)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一)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一)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三)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四)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商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_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上海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陆万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_____%,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_____%-_____%(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_____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 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_____%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招商代理合同5

  协议双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商业项目(暂定名)。

  2、报告:全案策划内容,该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3)、 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规定付给乙方之全案策划费用及招商、销售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的精神,就该项目之全案策划代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标的物地址

  1.项目名称:

  2.地 址: 街 号,占地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可销售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以有关部门许可或批准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委托要求

  1. 该项目的战略策划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具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 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地块为基础的资源整合基础上,要求方法科学、数据真实;同样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的特点,具有与本项目相谐调的独特个性;

  3. 通过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全案策划、独家招商、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报告及服务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内容为准;

  2. 在乙方提交报告、已经提供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的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聘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成果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3. 本条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报告及策划方案的形式包括:

  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2-4套;

  3.2 如甲方须增加报告份数,则以整套500元,每本200元计算(此费用为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负责提供发票);

  3.3 乙方待甲方所支付应收之策划费全部到帐后,应向甲方提供报告之电子版2-4份;

  3.4 项目整体功能规划、店铺分割等草图部分(设计建议草图(仅供参考),并提供电子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之策划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即二零零四年 月 日至二零零四年 月 日终止;

  2. 本合同之招商、销售代理期为招商及销售工作正式开展之日起计算,共计 月,即 日;

  3. 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再次洽谈延长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工作人员组成

  1. 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该专案小组人员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员,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 乙方应当将专案小组成员名单及资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更换所派工作人员的,应于实际更换前三个工作日内,提前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乙方支付有关的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为乙方顺利进行分析研究、策划工作提供方便。

  甲方必须提供的资料,以已经向计划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的,以及已经自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所获得的范围为限。

  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应当自行收集。

  甲方提供之资料准确性、精确性不足的,乙方应当自行补充调查;

  3.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策划工作。

  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

  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应当为乙方开展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提供方便。

  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人通知乙方。

  如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 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本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之项目及策划方案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

  5. 对乙方提供之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与乙方沟通协商;

  6. 对乙方建议的招商、销售价格表、付款方式、销控方案、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进行修改,并经双方协商后执行;

  7. 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还需乙方提供合同约定外之服务及支持,则甲方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则根据其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8. 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 有关现场售楼处、样板间、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费用及发布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有关委托制作及发布合同的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

  上述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属于乙方提供策划咨询服务的范围。

  第七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 乙方须根据本合同之第八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

  2. 乙方将组成四至六人的专案小组进行本项目的策划工作(辅助人员不计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3.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首付款仍未到帐,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4. 乙方应本着客观的原则,按附件一(商业项目全案策划纲要)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

  策划报告以附件一之内容为标准。

  报告要详细、切实可行、富有创新性和个性,保证本项目的开发质量;

  5.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前期发展策划报告(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市场定位报告);

  6.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产品定位报告;

  7.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招商推广策划报告;

  8. 乙方在提交策划报告的各种文件时,应同时提供内容一致且相应的电子版文件;书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两份;

  9. 乙方提供有关策划报告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10. 乙方应通观全局,对项目可预见和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11. 乙方有责任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对已经完成的策划进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划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导致甲方错失商业机会;

  12. 乙方应组织专案组定期与甲方就本项目举行例会,例会时间根据项目进展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合理确定;

  13. 乙方应组织专案组为甲方选择设计方案提供顾问服务。

  顾问期至策划报告书提交完毕后方可结束;

  14. 乙方应制订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实施策划方案,同时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策划方案;

  15.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甲方可提议召开项目报告及策划方案的交流、讨论与确认会,乙方在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出席,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之全部费用;

  16. 乙方亦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他合作单位的会议,并就本项目提出有益的建议;

  17. 乙方应协助甲方设计、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

  18. 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19. 乙方保证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时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工作,甲方与乙方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事务。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一、合作内容和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商租(售)代理,该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售)面积共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销售/租赁价格

  甲方确定租赁均价为__________元/平方米,销售均价为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有权根据出租、出售情况,灵活掌握、决定浮动价格,同时还可决定房源的调整。但低于均价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四、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代理佣金为所售项目成交额的______%;如果是租赁,乙方代理佣金按所租项目成交额第一个月的租金总额的______%提取。佣金由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或支票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代收客户所交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经甲方确认签订合同并收齐房款,甲方应不迟于______天将房款代理佣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属分期付款的,经甲方确认后,每月一次将房款的佣金部分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3、因客户对认购合同违约,所收的认购合同定金,应全部返还客户,以避免影响双方的品牌形象。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它费用的估算等),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到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2、甲方负责委托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3、甲方出具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4、所需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商户做出任何承诺。

  七、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项目可租售面积全部卖完的情况下,本招商服务代理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合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转委托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如甲方认为本合同无继续履行的必要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选择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成交总额佣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委托的招商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_______元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近期进展的,乙方有权顺延,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

  2、如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乙方有权按_______元/日的标准计算并收取违约金,同时追索甲方所欠费用。

  3、乙方不得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机密文件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需要公开声明道歉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现第三方指控与招商服务合作相关的侵权事件,应由乙方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全部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商代理协议范本精选

  正文:

  招商代理协议

  招商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_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上海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陆万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_____%,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_____%-_____%(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_____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_____%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招商代理合同6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甲方就本公司拥有的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场地、设备等,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整体转让等服务。该厂房位于;权证属性:.租金:左右。售价:左右。

  一、代理权限及期限:

  1、代为发布信息,介绍寻找客户;

  2、代为谈判、协助签约、办理相关手续等。

  3、代理直至出租或转让合同签定完成。

  二、代理服务费:

  1、如成功帮助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租赁合同,则甲方须给付乙方合同年租金中的一个月的价款作为代理服务费;如成功帮助转让第三方的,则甲方须按合同总价的%计算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2、在甲方授权乙方租赁(或出售)的价格以上部分(包括土地和厂房及设备),则另行。

  按奖励乙方。

  3、支付时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客户签定租赁或买卖合同并收到首期款项之后伍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4、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佣金给乙方,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或买卖的必备文件。

  2、为便于乙方开展上述委托业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业务处理状况。

  4、乙方将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客户,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

  四、违约条款: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租赁/买卖合约得到执行后,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予乙方。若在委托期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私下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仍按照委托书内订明之服务费全额交付给乙方。

  2、对乙方介绍的客商,无论是客户提供或参与直接面谈,只要客户与甲方签约的,均作为中介确立。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代理合同7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共同做好的招商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进行招商销售管理事务,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务

  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_____商品城,并进行独立招商运营活动。全权负责出租、经营权出售。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招商租赁的_____商品城为合法取得项目,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行招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条 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

  2.地址:

  3.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楼 平方米,二楼 平方米,三楼 平方米,负一层 平方米。

  4.招商方式为:出租、经营权出售。可采用的出租期限设定为:一至五年;经营权出售期限设定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5.在委托期限内,乙方须完成的招商任务为有效面积的80%,即: 平方米。有效招商面积见附件《招商布局平面图》。

  第三条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两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叁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就该项目再委托其他代理商。

  第四条 委托招商价格

  甲方确定租赁均价为 元/㎡,销售均价为元/㎡。乙方有权根据出租、出售情况,灵活掌握、决定浮动价格,同时还可决定房源的调整。但低于均价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第五条 费用、佣金及支付

  1.费用 1.1本合同签订前已经产生的招商、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等)由甲方负责。

  1.2合同签定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万元作为后期招商筹备费用。该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不予干涉;

  1.3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确认重新装修招商部。乙方负责提供装修方案并负责施工,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提交设计方案,甲方须在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后三日内向乙方拨付相关费用。

  2.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2.1出租方式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代表甲方向商户收取租金。乙方收取第一年全年租金的60%作为招商佣金,40%返给甲方;第二年收取全年租金的50%作为招商佣金;50%返给甲方;

  2.2出售经营权方式的部分,由甲方自行向商户收取购买经营权的款项。乙方按销售金额的5%收取佣金。

  2.3乙方须按约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款项及时转交甲方;甲方也须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乙方佣金。

  2.4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的应收款项,由甲方负责收取,但须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2.5价位提升的,超过均价的溢价部份双方按五五分成。

  2.6乙方已从出租方式中获取前二年佣金的,则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销售佣金及溢价分帐。

  2.7商家直接购买经营权的,视为先租二年,后购买剩余年限的经营权。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条第2项之2.1及2.2的约定进行结算。

  2.8佣金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的结算日,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须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币的形式将应付款支付给对方;若拖延支付的,则每日向对方支付所欠金额的5%0(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它费用的估算等),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1.2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 1.3甲方负责委托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委托期内的商业管理工作;

  1.4甲方出具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1.5所需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乙方责任

  2.1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商业活动政策;

  2.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商业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2.3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4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咳嗽薄市场营销人员组成,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2.5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6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招商计划,安排时间表;

  2.7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策划;

  2.8派送宣传资料;

  2.9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2.10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招商活动;

  2.1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商户作出任何承诺;

  2.15委托期满后将所有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的终止及变更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或者乙方未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租金交付甲方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尚未招商的面积,按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第五条第2.2项进行结算。

  2.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承担以下责任:

  2.1按未完成的招商量占委托招商任务量的百分比承担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之1.2、

  1.3项的后期招商筹备费用及重新装修费用;

  2.2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后一个月份的佣金。

  3.双方违反合同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招商代理合同8

  甲方: (开发商)

  乙方: (运营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 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划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介

  甲方开发的项目,位于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涉范围为: ,(以下简称“项目”)。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前期调研定位,招商策划代理和营运管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

  1、该阶段服务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内容(详见附件1)。

  3、该阶段服务进度计划:

  1)项 目组进驻现场: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三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 务费,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项目专案组成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全面实地调研:乙方专案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全面实地分析调研工作,了解项目前期进展、对项目所处区域商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目标市场分析,并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四周内,向甲方提出不少于两个的开发方案,供甲方选择使用。

  3)开发方案的研讨:甲方确认开发方案后两周内,乙方应开展消费者、目标客户市场调查,测试调研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调研定位终期报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汇报并与甲方共同研究。

  4)商业策划与定位报告的最终完成:乙方提交终期报告初稿后,专案组人员应就该终期初稿报告与甲方进行讨论并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稿提交甲方确认。

  4、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

  1)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确认乙方专案组人员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酬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预付款。

  3)在完成项目该阶段服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负责项目的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则该阶段剩余的 万元服务费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第二阶段:项目招商策划及代理

  1、该阶段服务期限: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一阶段服务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该项目《商业调研定位终期报告》之次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满6个月之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3、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1)在本阶段服务开始前五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和

  《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后十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和计划,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方案和计划的或修改二次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服务项目,各项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4、该阶段招商租金的价格条件:

  1)租金的标准不低于人民币 元/日/平方米。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确定的租金底价及浮动幅度开展工作。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价格。

  3)若因市场因素必须调低价格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整。同时,乙方应对市场进行预测性分析,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报,以其针对价格进行综合性商议。

  5、该阶段工作模式:

  1)专案小组: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专案组名单成立该阶段服务专案组,专案小组人员应不少于5人。

  2)该阶段服务期限内,除常驻项目现场人员外,乙方应按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7天的标准向项目现场派驻资深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执行及指导。

  3)现 场工作人员:乙方须于本阶段服务开始之日起三日内委派两名专业策划招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驻场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招商代理管理经验,并至少具 备3个以上高档项目服务经历),具体负责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执行和监控工作,以确保项目招商的质量。

  4)该阶段服务期间,常驻人员 应全职负责甲方业务,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常驻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作息时间按甲方工作人员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抽调或减少项目专 项服务人员(长驻人员名单及个人履历详见附件);如常驻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调换常驻人员至甲方认可;常驻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费用由乙 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5)月例会制度:甲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须按甲方具体要求,沟通项目情况及汇报工作成果,乙方参加例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一次例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6、乙方招商基本进度指标:

  1)在 年月 日前,招商面积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50%,在项目正式开业之日前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80%。具体指标以甲方与乙方负责招商的客户实际签订的正式合约,并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为准。

  2)项目正式开业前,如乙方招商面积未达到项目总招商面积的80%或乙方未达到上述招商进度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务费减半。

  7、该阶段服务费的计取:

  该阶段服务费根据甲方与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签合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分别确定,乙方的招商客 户与甲方签订合约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合约期限 佣金

  1年-2年〔含2年〕1.4个月租金

  2年-4年(含4年)1.6个月租金

  4年以上 1.8个月租金

  注:月租金指合约期限内之平均月租金

  8、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该阶段服务费结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约并交纳相当于三个月

  租金,且正式进场为前提条件。

  2)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签订合约后悔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应将已收取的服务费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3)该阶段服务期间,如果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场,乙方应负责立即招进新的客户进场。

  4)甲、乙双方以月作为该阶段服务费的结算周期。双方应于次月五日前对乙方上个月的服务费进行结算,甲方于确认结算值后的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50%),剩余50%在该阶段服务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支付。

  9、该阶段服务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该阶段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当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他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书面文本二套以及至少电子文本一套(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提交的相应书面文件,应当满足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满足甲方利益,对报告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对于属于文案、设计内容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其他服务项目如公关活动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方案及建议,并配合甲方检查具体执行情况,随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5)乙 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前述文件,均须 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 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的营销计划、方案、样稿、报告等,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并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 中向甲方提出建议。

  10、广告策划、设计、发布服务:

  1)甲方聘任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具体服务内容以每次甲方下发的《广告工作任务书》为准。

  2)乙 方完成的设计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的媒体,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 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时,须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

  3)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发布、印刷品制作服务,具体以甲方工作任务书为准。因此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如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手续所需费用如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广告发布的媒介,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执行。

  4)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计工作,甲方有权选择具体广告另行选聘他人完成。

  5)本项目广告费预算为招商总金额的20%,合计约¥××万元。具体使用方式及额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计划执行,内容包括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媒体及设计文稿制作。

  6)对于乙方所设计出的广告设计,甲方应及时进行确认签字或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则进行及时性的调整和修改。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对外发包、发布等工作。

  7)对于本项目广告企划的设计和文案的撰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至完稿,制定媒体计划和时间进度,交甲方审定,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活动的策划和建议。

  8)乙方有义务推荐媒体和供应商,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11、其他要求:

  1)对 于每一项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等,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的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要求。由 甲方选择其一或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修改,经甲方确认一套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或重新设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3)对于包括项目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设计、宣传品设计,乙方在每月的服务月报中应当明确下月计划设计项目,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

  (三)第三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1.该阶段服务期限: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二阶段服务质量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本阶段服务内容的,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一年。

  2.该阶段乙方的服务目标及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

  3.该阶段服务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该阶段服务开始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2)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按12个月计算,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3)支付方式:

  该阶段服务期开始后3个工作日日内甲方支付该阶段费用总额的20%,即人民币 万元整;剩余服务费 万元,分12期支付,乙方该阶段服务每满一个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三、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甲 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括勘察、调查、走访、市场问卷调查、策划、设计、创意、材料、编制、监控、建议、培训、翻译、人工、出片、 交通、邮寄、项目执行、制作、实施及广告作品的图片租赁、图片摄影、胶片、音乐、歌曲、输出、电脑完稿、税费、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等完成各阶段 服务所需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各阶段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及各阶段服务成果报告,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乙方专案组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含

  前述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4.甲方支付费用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相应出具正式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5.其他费用:

  1)媒介发布费:如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的,在事先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按媒介发布实际收费向甲方收取有关广告发布费用或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2)广告物料制作费:乙方应本着尽力为甲方节省费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努力寻求最低成本、最优制作向甲方报价,在经得甲方同意确认后,甲、乙双方负责具体操作,并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3)促销和公关活动执行费用:在费用预算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4)委托专业公司的服务费用,包括:劳务费、制作费、悬挂费、场地租赁费、政府部门管理费、各项税费、电费、清洁费、维修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5)以上各项费用的发生乙方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认可,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各阶段服务的专案小组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成立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由甲方审核确认。

  2.乙 方成立的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人员应当由从事过3个以上与该项目相应阶段服务内容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调研、招商策划、客户服务、市场营销、广告创作、设 计制作、媒介、市场推广及营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乙方所提交的名单,应当附有各成员的履历。

  3.在乙方提交名单及乙方提供 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更换。乙方保证其所提 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简历的真实性,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企业及项目的相关资料,如背景资料、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图纸和规划等。

  2.甲方指定××代表甲方具体执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但该甲方代表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3.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的审核工作,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应于七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乙方提交的文件、报告、申请等,甲方应及时作出答复,但甲方的未答复,并不视为甲方认可。

  4.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监督评估乙方及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权利。

  6.如乙方不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取相应的赔偿。

  7.甲方除享有上述权利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各服务阶段,分别享有如下权利:

  (1)第一阶段

  甲方有权得到乙方提交的有关该项目的调研定位资料及报告。

  (2)第二阶段

  ① 甲方有权审查并修改乙方所提交的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等文件。

  ② 甲方有权参加、监督乙方与招商客户的招商谈判工作。

  ③ 甲方享有乙方负责项目过程中的广告企划、广告设计及策划过程中所有涉及对外宣传。

招商代理合同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深圳市智信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世博通讯城”招商及项目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代理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项目名称:“世博通讯城” ;

  2) 招商面积: 6800平方米 ;

  3) 招商内容:手机产品,MP3、MP4等数码产品,安防产品及其它配套服务等 ;

  4) 招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业日止,为招商时间 ;

  5) 试业时间:20__年11月30日;开业时间:20__年01月05日;

  第二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1) 招商佣金: 1个月租金 ;((((每半个月提取一次招商佣金)

  2) 招商运作费用: 人民币壹拾万元正(¥100,000); (支付方式:签约后预付3万启动费,乙方进场开展招商策划工作,力争完成招商面积10%;

  20__年 8月 30日支付运作费3万,乙方继续开展工作,力争完成招商面积20%;20__年 9 月 30 日,支付运作费3万,乙方继续开展工作,完成招商面积30%。 20__年 10 月 30 日,支付运作费1万,乙方继续开展工作,力争完成剩余招商面积。)

  3、招商代理租金均价: 45元/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20元/平方米 ; (乙方按代理租金均价与甲方做佣金结算,超出部分价格及其它所获得利润属于乙方奖励,乙方直接从签订合同中提取差额部分费用,甲方没有异议。)

  4、免租期限:自开业起3-6个月(由乙方自行控制)。

  5、合同期:1-3年(由乙方自行控制)

  6、使用率:58% 第三条 代理条件说明

  1) 甲方需配合乙方招商工作实施,如期投入相应广告宣传。

  a) 20__年8月15 日之前投入第一期招商广告,筹备招商;

  b) 20__年 8月 30日,投入第二期招商广告,强势招商;

  c) 20__年 9 月 25 日,投入第三期商广告,强势招商;

  d) 20__年 10 月 20 日,投入第四期商广告,商场试业;

  2) 甲方给乙方配备招商专用车辆一台,接送客人;

  3) 甲方给乙方提供员工宿舍住房二套;

  4) 甲方如期给乙方支付招商运作费用;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招商进度及项目推进的速度、商户档次;

  2) 甲方有权对招商规划及招商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3) 甲方有权制订招商条件与价格,监督乙方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4) 甲方对本合约项目的物业拥有完全租赁权及使用权,给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及产权证明,合约项目之前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解决承担,与乙方没有关系;

  5) 甲方将提供有关该项目招商资料及物业水电图纸;

  6)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招商办公室及办公设备;

  7) 甲方物业部门全力协助招商客户的装修服务等;

  8) 甲方广告部门全力协助招商广告的推广与宣传;

  9) 甲方按招商要求投入一定费用作项目改建及制作广告招牌等;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责任

  1) 乙方有权全面统筹策划该项目,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意见;

  2) 乙方有权在招商条件范围内自行与客户洽谈招商方案及条件;

  3) 乙方有权与客户签订招商确定书及代签租赁合同书;

  4) 乙方有责任定期向甲方书面报告招商情况,定期召开项目招商研讨会;

  5)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声誉及该策划项目的形象与名誉;

  6) 乙方有义务自行管理好招商团队,协调甲、乙的合作关系及与客户的友好关系;

  7) 乙方拥有该项目经营管理第一优先权;

  第六条 其他约定 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含政府原因)导致中途项目不能正常进行下去,

  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必须退回乙方客户租赁押金及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业务提成及相关费用。

  第七条 合约终止

  1) 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如实结算招商费用;

  2)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招商工作受阻,招商时间可以顺延。乙方可以终止合同,有权与甲方结算招商费用。

  3) 在乙方正常招商工作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不得终止合同。

  4) 甲方不能如期支付乙方招商佣金,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利向甲方提出合理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 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2) 合同的订立、终止、解释、履行、争议和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招商代理合同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形势,甲方公司为更好的完成对自建商业街的招商、销售,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将 商业街的招商与销售事宜全部独家委托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秉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招商、销售代理,销售由甲方兴建的 商业街项目,该项目分为三层,每层84个商铺,销售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全部招商、销售推广、招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均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第一层首批40个商铺的销售基价经甲方确定并授权乙方按照168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

  2. 首批40个商铺销售完成后,对于后续商铺的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后续商铺的价格涨跌不能超出原价格即每平方米16800元的30%。销售价格确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体的销售价目表,乙方依照该售价目表所确定的价格予以销售,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代理佣金

  1. 第一层首批30个商铺销售完成后,甲方必须向乙方

  2. 首批40个商铺销售完成后,第一层其余44个商铺,如果甲方将来所确定的销售价格较16800元/平方米的价格有所上涨,则甲方按照所增加价格的20%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佣金。该佣金在每一个商铺签订购房合同即行支付,所需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并支付。

  3. 无论甲方所确定的销售价格为何,二楼、三楼的代理佣金为每平方米200元,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除此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佣金。

  第六条 代理佣金的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订之日,由甲方派出一名股东或者工作人员并以该人的名义与乙方在银行设立一共管账户,由甲、乙双方在银行预留印鉴对该账户进行共管。所有商铺及房产销售款项只能打入该共管账户。

  2. 共管账户设立后,由乙方向该共管账户打入5万元作为押金。该押金待任何客户向该共管账户中打入第一笔购房定金或者购房款或者按揭首付款后即予退还乙方。

  3. 一层首批30个商铺订立相关购房意向书或者买卖合同并收到有关购房款项或者按揭首期房款,并办理网签和产权备案后,甲方即须向乙方支付300万元的税后佣金;该300万元的税后佣金从共管账户中优先支付给乙方,账户中其余

  4. 共管账户的资金与甲方或者乙方的其他债权债务没有任何关系。

  5. 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或者购房意向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 关于代售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购房意向书、销售合同等,这些文件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3.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2. 利用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通过自行购买以及动员自己的.亲友购买等开展多渠道招商、销售活动;

  3. 在与客户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名义与客户签署购房意向书,并要求客户向共管账户中打入相关购房款项;

  4.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违约,所交纳的押金由甲方收取,不再退回;

  2. 如甲方违约,则必须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共管账户中除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佣金外优先支付。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提交娄底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代理合同1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房产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所开发、经营、管理的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委托项目)提供综合服务。

  二. 乙方承诺将通过周到、务实、高效的工作,为甲方提供有关委托项目的独立的租赁代理服务,最终配合甲方实现委托项目投资收益。

  三.

  3.1. 服务内容: 独家租赁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约见合适客户,充分解答客户咨询,安排并陪同客户视察委托项目,详细了解客户意见,把握客户目前要求,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提高租赁成交的比率。

  3.1.2. 积极跟进客户,在议价、合同条款洽谈、客户登记、签约等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与律师、保险、银行、公证等之间的沟通和配合)。

  3.1.3. 充分调动市场上所有代理公司的积极性,公开、公平、公正地同所有代理公司合作。

  3.1.4. 提出市场推广策略和营销方案并在甲方批准后实施,积极参与委托项目的市场推广活动。

  3.1.5. 根据委托项目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市场发展变化,适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市场的建议和意见,协助甲方调整租赁策略。

  3.1.6. 以客户为中心,以为客户服务为宗旨,做好与客户有关的一切工作,确保租赁成交指标。

  3.1.7. 完善客户档案建设。 充分理解甲方租赁策略,在对客户服务时严格按照委托项目宣传资料和文件充分表达甲方的真实意图,不允许有任何夸大、虚构、欺骗等行为,确保客户顺利入住,完成交易。

  四. 委托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租赁策划和代理租赁的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6.1.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确定委托项目房屋市场公布价、实际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有权确定租赁合同文本; 甲方有权确定和更改销控和出租方案; 甲方有权确定广告发布内容、频率、方式; 甲方有权审批任何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或需要甲方支付费用的行为; 甲方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工作成果、客户资料等享有独家所有权。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承诺在委托项目的租赁代理的全过程中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不以乙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或介绍。

  6.2. 乙方无权低于甲方确认的租赁价格表进行租赁。如遇特殊情况需低于上述价格租赁,需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6.3. 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出具的委托项目房屋销控、价格标准和折扣比例,并根据甲方的通知进行调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行任何变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乙方在租赁代理工作中应当谨慎从事,只能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实对外陈述委托项目情况,未经甲方明确通知,不得超出上述内容对外自行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

  6.5. 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委托的律师等专业人员、甲方的财务部和客户服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租赁文件。

  6.6.协助甲方手续办理、入住通知及入住手续等其它租赁必要的配套服务。 乙方自行招聘的租赁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自行签署聘用合同并进行独立管理,其全部人员工资、福利、佣金、提成、奖励、保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其雇员知晓他们与甲方并无任何劳动关系,并保证甲方免于乙方雇员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和追索。

  七.

  7.1. 综合服务费用费用计算和支付方式 出租代理在下列条件达成时才视为出租单位成交:

  7.2. 承租人就该出租单位与甲方签署了租赁合同; 承租人已按照租赁合同支付了首期租金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代理费的结算标准

  八. 保密条款

  8.1. 无论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是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对其所了解的包括但是不限于下列情况均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但是根据法律要求乙方必须予以披露的除外:

  8.1.1. 委托项目的工程进度; 甲方的资金使用安排; 甲方的公司财务状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资金回收情况; 委托项目的租赁推广计划; 客户投诉情况; 其他与代理租赁工作有关的、甲方认为应该予以保密的情况。

  8.2. 乙方违反该保密义务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甲方的赔偿,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因乙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九.

  9.1.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的,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改正和补救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自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起,乙方每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截至甲方发出第二次书面通知之日,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的合同义务得到适当履行为止。

  9.2. 除上款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经甲方两次书面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则甲方有权代为履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此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一笔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9.3 甲方延迟支付代理费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蒙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十. 不可抗力

  10.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2. 若不可抗力发生在一方迟延履行其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之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3.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战争和动乱,同时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的变动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逆转的障碍。

  十一. 纠纷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委托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其他

  12.1. 本合同各条款的名称仅供参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 12.2. 没有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12.3.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12.4. 根据本合同约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合同、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加文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作出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后一时间形成的文件约定为准。

  12.5.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

  12.6.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 或其授权人: (签字)

  签约时间:年__月__日

招商代理合同1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了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了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要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代理合同13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受 托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省 市“ ”项目商业部分委托招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物业范围

  甲方经衡阳市规划部门批准,开发位于 的商业综合项目暂定名为“ ”(以下简称本项目)。

  为了保证项目如期开业,甲方同意将本项目商业部分委托给乙方进行独家招商代理服务。

  委托招商范围为:本项目负一层时尚SHOW特区及一层至五层的特色商业步行街部分商铺,共计招商面积约 ㎡。

  二、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业后一个月止(预计 年 月 日)。

  三、招商代理费用

  甲方按照第一年租金的3个月租金支付乙方招商佣金。

  四、甲方责任

  1、甲方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现场招商接待场地。

  2、甲方须保证委托招商物业的工程形象进度和建筑质量。

  3、甲方须提供一切招商所需合法的手续和有关许可证。

  4、甲方须承担一切招商信息发布及推广费用。

  5、甲方承担招商中心建设费用和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招商道具的费用,以及招商中心水电费、电话费和日常办公费用(文具、办公耗材等),甲方不承担招商代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力成本。

  6、甲方须积极配合,主动及时地帮助乙方解决招商过程中的困难。

  7、甲方有义务按合同条款支付乙方的相关费用。

  五、乙方责任及服务内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组成项目招商专案组,组织最强的招商队伍对该项目进行招商工作,确定本项目的招商总监、招商经理、商业策划师,并保证确定的开业日一个半月前招商进度达到规划招商面积的80%。

  2、乙方的招商服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商业调研、项目商业定位(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商业市场状况及竞争态势;

  零售消费水平、消费习惯及发展趋势; 特色商业街、时尚SHOW特区部分商业定位;

  特色商业街、时尚SHOW特区部分业种分布、功能组合; 各业种、功能的经营面积和比例。

  第二阶段:楼层布局、动线设计、业种分布设计(45个工作日内完成) 项目的功能组合、业种布局设计; 项目商业平面动线设计; 项目楼层布局、业种分布设计。

  第三阶段:招商政策制定、招商筹备阶段(45个工作日内完成) 项目现状(地段价值、产品成果、工程进度、招商筹备) 竞争对手状况对比分析; 招商执行方案; 主力品牌组织计划;

  招商推介会筹备; 招商人员培训。

  第四阶段:全程招商代理、经营管理模式建立(180个工作日内完成) 招商推介会;

  招商执行,品牌签约; 经营管理模式设计;各项营运制度的建立;商场一次装修诉求建议;商场二次装修诉求及装修流程。

  第五阶段:开业筹备、经营管理模式完善(90个工作日内完成) 尾期招商,品牌签约; 已签约品牌装修指导; 经营管理模式完善;各项营运制度的完善;开业各项活动制定;各项营运物料的准备。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已认同的商业功能分区及各种招商条件和政策,进行有目标的招商洽谈。

  4、乙方无条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商工作(除遇不可抗拒因素,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可延期)。

  5、为了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和最短时间内实现招商目标,乙方需每周对甲方进行业务进度汇报。

  6、协助经营管理公司策划本项目商业经营管理运作模式,并拟定商业运营中的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和管理制度。

  7、制定详尽的开业企划方案。

  8、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对商场开业后的运营工作进行全面经营管理(相关事项另行协商)。

  六、招商服务费的结算

  1、招商前期工作收费:

  (1)第一阶段工作收费:本协议签定之日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15万元整用于前期市场调查及招商部筹备,此项金额不记入招商佣金。

  (2)第二、三阶段工作收费:项目商业定位方案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叁拾万圆整(¥300,000.00元),作为乙方第二、三阶段的工作费用。

  (3)第四阶段工作收费:招商推介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人民币贰拾万圆整(¥200,000.00元),作为乙方第四阶段的工作费用。

  2、招商代理费:

  (1)甲方按照招商政策与商家签定《商铺租赁合同》后,则乙方的招商工作即告完成。

  (2)乙方负责全力招商,甲方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招商,若有招商成功则也应计入乙方完成招商面积,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招商服务费。

  (3)招商正式启动后,招商率达到40%后,乙方每月底将本月招商完成情况报与甲方,甲方次月5日前按招商进度完成的比例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费。招商率达到40%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商代理费扣除第二、三、四阶段工作费用后将剩余的招商代理费的70%结算于乙方。

  (4)招商进度完成70%时,甲方一次性付清已完成招商部分招商费用的余款。且自完成70%起,新完成的招商部分按照合同约定招商代理费的90%进行结算。

  (3)项目开业后一个月,此合同自动终止。终止合同时,甲方仍需支付由乙方在代理期间已租部分的招商服务费余款,且支付期限不得迟于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七、甲乙双方违约处罚

  1、乙方未按合同相关条款及甲方批准的招商条件和政策,进行招商洽谈和承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甲方提出警告后,乙方不予回复和改正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合作期内,乙方未达到预定的招商目标,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未付款项及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力。

  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项目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4、因乙方原因导致该项目的合同期延长,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甲方的原因而导致该合同不能正常执行,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同时结清前期应支付乙方的费用。

  6、因甲方原因或政府原因导致该项目的合同期延长,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未按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费用,每推迟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应付费用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必须结清应付乙方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条款,所有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如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则提请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合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提交衡阳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招商代理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振兴地方经济,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代理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中英文对照)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承诺在与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甲方必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外方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外商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外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外商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外商来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承诺在协议期间,乙方每年有针对性的邀请2批以上的外商赴甲方考察,或达成至少不低于_________美元的投资项目合作意向。

  4.向甲方提供有关国际惯例和投资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调甲方与外商谈判;协调甲方办理设立境外办事处机构及安排境外考察事宜。

  5.如果外商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_________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外商在当地或_________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可冲抵佣金),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50%,余款在至少与外商达成一个项目协议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投资外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外商在国内发生的考察差旅费用。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8%(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对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四、附则

  1.自甲方提供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甲方的资料向外商推荐,并将外商的投资信息传给甲方。

  2.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3.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外商,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书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招商代理合同15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深圳市 的 商业项目进行 独家代理策划招商事宜,协议如下:

  一、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物业: ,建筑面积 ㎡,系甲方 开发建设之商业

  二、委托内容

  独家招商代理内容: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商业项目独家策划及 招商代理的工作, 其中包括招商策划工作、商业项目规划工作及独家代理本项目的整体招商工作,乙方在获甲方委托独家代理招商期内将全权负责 具体招商工作的执行及监管和所有租约合同的初审工作。

  三、 合同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代理招商单位,合作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 起 叁 个月止。

  四、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经营管理场所(包括招商处),负责招商处的按时装修、 布置及正常使用等事宜,并承担相应水电支出。

  1.2 甲方应按时办理租赁许可证、产权证件方面等相关批文,并提供复印件 给乙方。

  1.3 甲方应对乙方各阶段提交的报告、工作计划等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

  1.4 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按经双方审定的策划报告及执行方案所进行 的工作,保证招商现场包装、广告投放量等,以利招商计划的顺利实施。

  1.5 甲方应详细介绍标的物业相关情况,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准时向乙方提 供工作所需图文资料及准确的营销工作需要的数据。

  1.6 按照本合同要求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审议并确定乙方提出的各阶 段策划方案及实施细节。(包括租金价格标准和广告策划方案。)

  1.7 甲方有义务根据合同支付乙方的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费用;

  1.8 甲方有权在乙方故意违约的状况下提出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9 甲方负责将合同标的物业交乙方独家代理招商,并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 租赁合同,每月收取租金(包含租赁押金)。

  1.11 甲方保证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入伙,并按时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1.12 甲方负责承担项目的所有广告宣传、招商书制作、项目推广费用,其中: 乙方建议甲方投入的项目前期推广费用(包括媒体广告费用)不少于商

  1.13 甲方负责提供租赁物业的租赁合同书范本及收据。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后,组成项目专责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向甲方 汇报项目策划工作进度、招商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并按照会议议决事项提供相关建议和应对策略。

  2.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布置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现场包装建议方 案,包括装修、布置风格__________、家具摆放等事宜。

  2.3 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方案改进策略,并从市场有效需求之角度向开发商 提出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决策参考。

  2.4 乙方定期组织本项目有关的研讨及每周工作例会,并及时提交会议纪 要,作为双方的工作方向和执行依据。

  2.5 乙方在项目招商期准备阶段,负责制定招商操作实施方案、招商人员培 训计划、选拔招商现场接待人员培训工作。

  2.6 乙方在营销推广阶段,负责监控营销方案的实施,并适时调整、指导招 商具体工作,解决招商中遇到的困难,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

  2.7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收取项目代理招商费用。

  2.8 乙方不得对外发布和承诺未经甲方许可的有关本委托项目的内容。

  2.9 乙方负责独家代理合同标的物业的招商,节假日照常运作(春节除外)。

  2.10 乙方负责主理一切招商工作查询及有关招商及租赁的具体工作。乙方负 责在独家代理招商期内完成本项 80 %的招商率。

  2.11 乙方定期(每个月)向甲方提供本商场的招商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 前一时期招商状况,客户心态、客户业态分布、市场动态等,并根据

  2.12 乙方负责招商的管理工作及招商操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13 乙方全权负责管理本项目租赁进度控制及商业经营控制,避免重复出租 单位。

  2.14 乙方负责于现场招商中心投入 3 名专业招商人员,处理日常招商接 洽工作。

  2.15 乙方的招商职责在租客与甲方签署正式租赁合同并收取入驻前期款项 后,即告完成。在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后的履约期内,因合同纠纷,

  2.16 乙方负责拟订并备妥招商的租赁合同及各项租赁文件。

  2.17 乙方按甲方意向并获得书面认可,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完成商业项目有 关的推广及宣传活动。

  2.18 乙方对租赁客户收取定金额度不能超过壹个月租金。

  2.19 乙方针对本合同标的物业的任何越权签订合约所带来的责任由乙方承 担。

  2.20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将有关本租赁物业的租赁资料移交给甲方。

  五、 独家策划、招商代理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 独家策划费用:本合同书策划费用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3 天内支付乙方第一笔策划费 3 万元,余下 贰万元分2 个月付清,即每月 10支付当月策划费 壹万元。

  2、 招商代理佣金费:以合同租赁价一个月租金为结算依据,即招商代理佣金= 签订租赁合同面积_租赁合同租金_1 个月。

  3、 当租户签订《 商业项目租赁合同书》并按照租赁合约规定交付完 商业项目租赁定金(押金)后,甲方须按本合同结算招商代理费。

  4、 招商代理费每月5 号结算一次,计量标准以已招商并签订《租赁合同书》

  5、 独家代理招商收费标准 :甲方或乙方同意乙方介绍上述客户到现场看楼, 如客户(或客户之亲属、授权人、代理人)自看楼之日起与该物业发生租赁业务,甲乙双方愿意向乙方支付租赁物业按平均壹个月租金作为乙方的 代理佣金。

  6、 若租户不履行商业项目认租书,定金将作为赔偿甲方或乙方损失之罚金,则 乙方按定金的50%收取代理费;如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过失,需退回全额或部分订金/定金给租户时,则乙方亦按定金的50%收取代理费。

  7、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以支票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独家策划及代理招商费 用。收款帐号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

  六、生效、违约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同意接受并签署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生效。

  2、 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 一切经济损失。

  3、 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 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独家策划及招商代理费用,逾 期甲方应按有关独家代理招商费用的千分之二/日,作为滞纳金补偿给乙方,且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 因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实际损失,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相 应的责任。

  6、 本合同如一方违约,经协商解决不成,另一方有权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否则,视同合同继续有效。

  8、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有需明确之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 不违反本合同精神的范围内可签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法律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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