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0-09-23 00:00:27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代理合同合集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代理合同合集十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西涛律师担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河南***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李西涛律师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为了共同做好_________的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事务。为了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荐_________开发区,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转委托(第_________项)

  (一)乙方不得再行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二)乙方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必须要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须接受本合同约束。第三人不得再行转委托。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

  (一)具体项目引进谈判中,在_________的考察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有:_________。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二)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其余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报告情况

  乙方每(星期/月/季/半年/年)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情况。

  第六条 委托事务成果的交付时间、方式

  (一)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遇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告,并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一切资料。

  (二)乙方须按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在_________日内将有关委托事务的一切资料及相关事宜移交甲方,并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报酬及支付

  乙方的计酬办法,以实到资金为计算依据,具体为:_________。

  上述款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南浔经济开发区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二)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具体有:_________。

  二、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的有关招商政策。

  (二)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招商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三)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招商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乙方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_____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除甲方外,乙方不得再代理第三方从事与甲方委托的相同或类同的业务。

  第九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应补偿乙方的相关开支和费用。

  (二)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补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因乙方交付的委托事务成果不真实或因与交付成果有关的一切原因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二)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单位): 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人才中心):______________(盖章)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___。

  (2)职责及要求:按甲方规定执行。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职业道德、技能及劳动安全教育,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工资卡转帐形式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此外,误餐费(______元/月)、住房补贴(______元/月)、校内津贴等视出勤及工作量完成情况根据甲方规定发放。

  2.甲方按当地标准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养老保险金______元/月,失业保险金______元/月,医疗保险金______元/月,公积金______元/月。甲方与乙方各负担相应部分,由甲方一并交丙方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

  四、聘期管理

  1.甲、乙、丙三方执行均应执行本《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书》的有关规定。

  甲方负责管理的事项

  (1)与人才交流中心(丙方)签定人事代理协议,

  (2)负责人事代理人员(乙方)聘用前的审核及报到手续;

  (3)负责与人事代理人员(乙方)合同的签定、管理;

  (4)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乙方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并通知有关部门向中心缴纳及时拨付;

  (5)负责与人才交流中心的联系、协调,并协助人事代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6)核定、收取聘用合同规定的违约金;

  (7)按照有关规定协助人事代理人员评定职称,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8)负责人事代理人员在校临时档案的建立,负责将人事代理人员在校表现、职务职称聘任等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后向中心转递;

  (9)负责将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工作关系、终止合同等的事宜书面通知人才中心;

  乙方(人事代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的工作关系、党团关系、工会关系在甲方,人事及档案关系在丙方;

  (2)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含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支付标准及方式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发放,原则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及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津(补贴)按校内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校规校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聘用期内,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学校举行的评优、考核和奖励等工作。今后在有编制及上级下达接收指标的情况下,被聘人员工作1年以上成绩特别突出,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办理正式接收或调入手续。如有违反合同、校规校纪或考核不合格等,学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者,受聘人须五日内办理离校手续,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4)聘用期内,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脱岗、脱产学习、出国(境)等。乙方如有违反合同、校规校纪或考核不合格等,甲方可以没收违约金、解除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纪律处理。解除合同者,受聘人须五日内办理离校手续,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5)人事代理费由乙方交纳。乙方受聘时还须缴纳违约押金(不少于______元)。解除及不续签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后,学院退还其违约押金。对不按期办理手续或给由于其他原因给学院造成损失的,学院不但没收其违约金,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6)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学院和人事代理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者,按上述解除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甲方不提供住房。

  丙方(人才交流中心)受甲方委托实行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为

  (1)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流动等相关手续;

  (2)办理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签证;

  (3)办理乙方的档案保管、利用和转递等档案管理工作,并保留人事代理人员的原身份;

  (4)经甲方书面同意,为乙方出具结婚、计划生育、公证证明、进修证明和办理出国(境)等手续;

  (5)按照有关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代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6)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评审;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调整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

  (8)按照有关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办理集体户口的落户手续;

  (9)三方协商同意的其他人事代理内容。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丙方代理,所需代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五、在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的,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补偿金后可以解聘;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丙方管理。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协议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丙方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人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签):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人才交流中心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或总部)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或代理商)

  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营销模式、管理能力等多方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结合自身条件、当地市场资源、总部条件等多方面情形,提出加盟区域代理申请。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在这期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总部的员工,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代理费,是指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资格权益。

  3、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觉维护总部利益,服从总部的统一布置和管理,切实强化专卖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的督察和指导,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代理费用的确定:

  1、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地域范围是 ,此代理为 代理,不含: 。乙方经营地址是 省 市(县) 区 路(街) 号。

  2、乙方独家垄断型代理经营期限为 年。从 __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营运和促销方案;c、形象识别cis系统;d、企业文化和荣誉;e、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f、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g、店堂装修、商品陈列方案等。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的宣传。

  2、为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技术培训。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经营状况、商品价格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6、为维护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区域垄断经营权

  a、代理商正式确定后,未经代理商同意,总部不在其区域发展代理商、加盟专卖店。

  b、省级代理商签约前总部在其区域先期已发展的代理商及加盟费,其业务继续由总部垂直管辖和办理,与乙方无关。

  2、价格自治权

  代理商可制定自己区域内商品的供货价格,定价原则需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3、自办专场分店权

  代理商可自办专卖店,进行零售业务,其零售价格须“同城同价”。

  4、区域招商自治权

  乙方不得以收取加盟费为最终目的,须加强专场市场的维护与管理,最终扶持开店为目标,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代理商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总部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可独立收取加盟费)。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申报甲方备案后实施。

  5、商品配送权

  (1)、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公司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

  (2)、乙方每月总货额不得低叁仟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进货,且无任何文字说明,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合同终止,并另行安排。

  6、分享招商广告权

  总部将为代理商提供统一的招商广告策划协助代理商创建强大的招商平台,招商广告包括: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电视广告。

  7、享有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将总部招商政策、经营理念、经营技术资产全部提供给代理商。

  8、乙方发展加盟店时,须与加盟店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店主身份证复印件、交款票据(注:乙方收取加盟店费用)复印件、店主联系方式、店面及店堂照片(各三张),乙方应在加盟店开业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总部存档备案,否则视甲方违约。

  9、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各营运店的销售情况,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10、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按甲方《营运手册》的相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及指导,以保证店面的产品品质、维护品牌形象及顾客利益。

  11、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是智力、技术的出让。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招商时可收取加盟店的加盟费,但不得以收取此费用为最终目的。

  2、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须执行“同城同价”的零售价格原则,同一城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专卖店零售价协商不一致时,先签约的专卖店享有价格确定优先权。

  3、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到总部培训、学习、加盟店应使用总部提供统一的开业配送物,但甲方负责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

  4、总部为乙方提供的开业配送物品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告。乙方负责乙方发展的加盟店的视觉形象系统须和直营店视觉形象系统基本一致。

  5、乙方不得跨区域经营。

  第七条:进货、退换货

  1、代理商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代理商首次铺货运费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现款进货起,运费由甲方承担,款到发货。(限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对货物的认可)。

  2、到货即损的产品发回总部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3、代理商可要求总部直接代为将货物发往加盟店所在地,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由于自身产品质量而产生的货物实行退换,并承担运费。

  5、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对乙方滞销、积压产品实行全程退、换制度,运费由乙方承担(特别注明的特价及促销、赠品除外,商品调换不超过三个月)。

  第八条:代理商的利润及返利

  1、在代理区域内,加盟店商品由乙方统一供货,甲方对乙方返利按所在

  区域的进货总和进行返利。

  2、从第二批进货起,乙方每进货壹拾万元,甲方返乙方代理费壹万元,(返完为止),代理费返完后,乙方每进壹万元商品,甲方返权益金壹仟元(返完为止),若乙方达不到进货量,则不享受该政策。

  3、代理费返完后,凡年度累计进货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

  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 万元以上奖励 %。乙方累计进货 万元时,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装修费 元;累计进货达 万元以上,甲方给乙方返利 %。(上述返利以现金形式返还)。

  第九条:付款方式(人民币)

  合同签订双方盖章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代理费 ____元整,权益金 ____________元整。合同生效,甲方免费铺货 ____元。

代理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山西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案件的全部强制执行事宜。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代为办理执行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执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执行标的额的____%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执行款物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____%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编号:产总代第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由甲方指定乙方为“”系列产品在地区独家销售全权代表。双方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缔结和履行产品销售合同及其他涉及产品销售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系列产品在 地区的销售管理,权限包括:

  (一)指定分经销人、建立销售网络;

  (二)进行广告宣传和其他促销活动;

  (三)参加本地区各展览会和交易会;

  (四)乙方在地区内销售产品有权代表甲方签署销售合同,并协助甲方履行所有的销售合同;

  (五)乙方负责地区的市场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报告;

  (六)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向消费者提供因质量问题而带来的更换事宜,处理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七)其他由甲方授权乙方从事经销的权限。

  第二条 乙方专营权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在地区的产品销售。

  (二)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地区总经销权。

  (三)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销售与甲方相竞争的厂商代理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一)为维护双方的利益,努力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审慎地行使经销权限。

  (二)应把产品保存完好不得丢失和破损, 因质量问题更换下来的产品如数交予甲方, 销售每个产品都登记存档,接受甲方的监督。

  (三)保存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决议、账册、通信等重要商业文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有效地监督分乙方的工作,协调分乙方之间的冲突,统一地区内的产品销售条件。

  (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或变相提升、降低产品的市场零售价。

  (六)应保持系列产品在地区的销售成绩,具体为每月销售产品件。

  (七)必须向甲方提供全年和季度产品销售计划,明确告之销售网络。

  (八)每批订购产品前天向甲方报产品型号、数量并预交20%货款, 乙方验货签收后付余下的80%货款。

  (九)乙方不得跨地区销售。

  (十)在本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都必须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等,不向任何方泄露产品的情报,保守商业秘密。

  (十一)乙方负责办理产品销售地区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制,法规按章纳税。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提供真实的产品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

  (二)必须按照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保证按期供货, 产品的性能和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如下条件:

  1、“”系列产品的.主要性能及用途是:

  2、该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

  ①;

  ②;

  ③。

  3、甲方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乙方自订购之日起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免费更换。(质量问题的确认需由甲方、乙方、用户会同市质检部门共同办理。更换办法是乙方集中统一更换)。

  4、甲方在广告策划、销售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业务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应明确予以指示。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使用说明。

  第五条 奖惩

  (一)乙方按照销售合同规定,如期完成了销售量,甲方奖励乙方规定销售量的%;超过规定销售量,则奖励多销出部分的%。奖品为甲方产品。

  (二)甲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全部提供产品,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能按销售合同规定完成销售数量,缺少部分的营业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期限

  (一)本经销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销甲方的产品,需重新签订协议。

  (二)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聘请“”系列产品在地区的总代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请乙方。

  第七条 终止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

  (二)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30天内,如置之不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当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持有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和其他文件交还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甲方的损失计算机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销售总量-协议有效期内已销售数量)×(甲方单个产品的价格-成本)

  (二)本协议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乙方损失。

  乙方的损失计算公式为:

  (协议有效期内应供产品总量-已供数量)×(销售价-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

  (三)因乙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都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使本协议终止的,乙方在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不得经销与甲方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

  第九条 适用的法制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按中国现行有关法制、法令和条例执行。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制、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或乙方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各方的正常经济利益。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时,就仲裁程序仲裁。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甲方和乙方都有约束力。

  第本协议的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甲方允许乙方在接到样品后有一个月的试用期。

  (二)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法人(签字): 代表法人(签字):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 产品在 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2、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 月保换、 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最低价,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最低价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 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1、甲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 日以 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使双方共享品牌经营的优势,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细则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或法人经营单位,合同期内在市(不含隶属行政城市)范围内,发展经营及管理“妈妈屋”孕妇装专营店(以下简称专营店),使用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相应产品。

  2.代理经营统一模式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3.乙方发展经营的专营店里,所销售的孕妇装产品陈列数量,甲方提供的“妈妈屋”品牌不得低于60%。

  4.在代理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再代理同类型其他商标产品,也不得自行生产或加工同类型产品。

  二.授权期限

  1.限原则上为两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若第一年完成合同规定的保底量后,办理过延续手续后,本合同可自行延续一年,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约。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招商资料及《专营店营运手册》,同时对乙方的经营进行指导和帮助,并对乙方管理人员(含市场人员、仓管人员、营业店长)给予培训及实习机会,乙方来甲方公司培训总人数在2人以内,时间不超过3天,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货款后(汇款、支票到帐之日起)3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授权乙方后,在该市范围内不得再授权第三方或直接向第三方供货,并有义务维护该区域不受其他代理商的窜货冲击,以保障乙方利益。

  4.甲方提供必要的销售证件给乙方,以便乙方顺利销售,并免费提供相应的店面(专柜)形象设计支持及部分宣传用品、辅助用品(指装修效果图、灯箱片、品牌画、促销pop、广告气球、手提袋、授权铭牌等),另在适当的时期发布整体形象广告宣传支持或促销活动,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在发展专营店过程中及标志使用上,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必须使用甲方相关的vi系统形象(vi系统图案另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种指导性通知和规定,乙方发展专营店必须按照公司要求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管理、统一策划和促销活动。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以确保品牌形象不受损害。

  6.乙方必须年销售甲方所提供产品不低于万元(以甲方全国统一零售价的

  折为准,不含税),以下简称保底量。

  7.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元保证金(合同终止,甲、乙双方结清货款无误后,无息退还),在本合同签订七日内乙方汇款,以后每次进货必须货款两清,款到发货,不得拖欠。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不得恶意降价,扰乱市畅2坏盟鸷Α奥杪栉荨逼放菩蜗蟆

  四.配、换货制度

  1.乙方配购货时,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如因资金临时周转不畅,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可享受7天的货款信用额使用权,其信用额最高为合同保证金的50%,如7日内信用款没打到公司,公司将按每天0.3%收取滞纳金,以后不再享受此项权利。

  2.乙方每次购货时,必须有书面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作为凭证,同时乙方每次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货品签收回执单传真给甲方,予以确定。

  3.遇到以下三种情况时,甲方不能保证100%供货:a少量试销产品及淘汰产品b极度畅销产品c销售极差产品。

  4.乙方申请换货时,必须开出货品清单传真或电子邮件电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换货托运手续,若擅自换货,甲方概不接受,因此造成的货品丢失,由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凡换货产品,以防必须保证不影响二次销售(在同季节内,未水洗、未出样、无污点、破损以及商标完整),否则不予调换,另对包装不齐整或缺少的换货产品,甲方加收3%的损耗费。

  6.调货时间按照甲方统一规定:a公司配货:40日内(以甲方发货日期起,至甲方收到乙方返回货品之日止)100%调换鷅乙方自行选定产品:同一季节内20%调货鷆过季产品:不能超过年保底量的10%鷇未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调换的货品,甲方视为乙方买断鷈调货按现价执行。

  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不予调货,同时停止供货。

  8.该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如因市场机制作用需更要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乙方如在第一年完成保底量,甲方将另按所完成保底量的(乙方实际进货价格)奖励给乙方作为发展基金。

  2.当合同期满时,如双方不再续约,则乙方必须先将该市一切有关原始资料移交给甲方,同时将不得在继续使用“妈妈屋”的系统形象及继续发展管理专营店,在甲方接管市场,并试运行30日后且无任何不良隐患时与10日内办理清退手续。

  3.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

  协商解决,并补充附件,有争议部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出现异议而无法协商时,则由XX市仲裁委裁决。甲方保留对此合同中有争议性条款及专业术语的解释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保留一份,甲方保留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合同附则。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20xx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9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主要生产“国虎”“xx”牌环保家电(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乙方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对国家发明专利,环保新产品市场前景充满信心,自愿代理经销甲方系列家电产品。

  甲方根据乙方经济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市) ,作为上述产品的独家代理经销商,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同时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基本原则,就上述地区,上述期限内,乙方独家代理、经销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协商约定如下:

  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授权期限内,在所代理的区域,代表甲方对上述专利产品从事广告宣传、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积极宣传推广专利产品,监督市场上仿伪产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协助打假取证工作。

  1、甲方在授权期限内,不准在授权区域内,设立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经销商,甲方也不在此区域内,自行设定经销点,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积极发展以专营店、零售店为基础的分销网点,并及时将专营店、零售店产品的经营情况反馈给甲方。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资料等,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营销、售后服务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售出产品的机型、编号及用户的相关资料。

  5、乙方在超越本协议限定区域,操作任何与此产品相关的事宜,均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认可后方可操作。

  6、如乙方所辖区有客户直接向甲方进货,甲方将无条件介绍给乙方,由乙方与其签定购销合同。

  二、价格

  1、首次进“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优惠,货值 万元,产品 台,共 台,以后具体价格按价格表执行。

  2、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具体带运费的产品价格,经甲、乙双方,根据物流运输费等按实结算,或乙方自付运费。

  3、出口产品,产品改进,根据成本费用增加等,协商提高产品价格,根据原材料等涨价降价,协商提高或下降产品价格,具体按照新价格表执行。

  三、质量问题及处理

  1、甲方给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及有关标准。

  2、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查,如出现质量问题应保管好产品,作好原始记录,属甲方责任给予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后果自负。如乙方有意制造质量问题,损失、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产品一年内确实出现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小修由乙方负责,大修、包换、包退由甲方负责。

  4、在销售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超出保修期后,甲方有偿提供配件,乙方负责维修。

  四、定额与奖励(单位:万元)(本条暂不执行)

  五、购货、付款、结算

  1、乙方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甲方购货品种、规格、数量经双方确认后,款到后十天内发货。

  2、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乙方工商注册所在地,运货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3、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或现金提货,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或甲方书面指定专人收款,乙方不能以现金,或个人汇票形式,直接支付给甲方业务员等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六、宣传费及事物支持

  为协助乙方开拓地区业务,在乙方首次进货时,产品价格优惠,用于展台、广告宣传等。销售“厨房垃圾处理机”的,免费送展示“洗刷柜”一个,价值300元。

  七、首次进货与退货

  1、首次进货额为 万元。

  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经过12个月时间销售后,认为产品不适合本地市场,有权提出退货或换货,退货产品须包装完好、确认产品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甲方收到货物将在十五日内退款给乙方,或调换同款的其它产品,运费由乙方支付。乙方退货或停销“厨房垃圾处理机”,价值300元展示“洗刷柜”一同退给甲方。

  3、如乙方有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不予退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区域保护

  乙方不能在代理区域以外建立销售网点,不能跨区串货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扣乙方下次进货50%的货款,如乙方有二次串货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不予退货换货。

  九、其他

  1、本协议生效前提为双方签订协议,甲乙双方实施了协议约定的首次进货额。

  2、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代理商在规定期限内或12个月销售任务不达标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甲方只为乙方提供产品和有关服务,如乙方出现有关问题,责任与甲方无关。

  5、如协议执行中发生争执,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也可诉之法律,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6、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首次进货15天内款到后,本协议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六盘水市地区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六盘水地区(水城县、钟山区、六枝特区、盘县特区)的城镇与农村市场。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第四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批足够的货赊销给乙方,乙方把第一批货作为底货铺在市场上,当市场产生销售须补货时,乙方须及时向甲方现金订(大写: ¥ )元的货。

  1.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2.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3天之内支付货款8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20%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

  3.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 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3---7个工作日内发货。 2.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 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委托书)。甲方承担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 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产品质量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甲承担。

  第七条产品退、换货政策

  1.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产生包装破损,褪色等一切可能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调换。

  2、当乙方因自身销售或市场原因须对产品进行调整,可以向甲方提出退换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

  3、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100%,同时退货产生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产品价格调整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2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3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 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 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场支持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2享有甲方市场营销方案的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户服务方案的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1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2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5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7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 一 条,其它

  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的,以合同内容为主。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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