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0-09-24 08:00:55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代理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代理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代理合同 篇1

  一、方式

  第一条经销级别:省级、;地、市级;县市级总经销商。 第二条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授权乙方为省市(地区)县(县级市)总经销商。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县级:5万;地、市级:10万;省、直辖市:100-300万)

  (2)履

  约保证金到帐发货:首批根据乙方工作计划数量或履约金额数发货;以后“送二接一”。

  第四条乙方必须完成的月平均销量:省级件/月,地市级件/月,县(市)级件/月。

  第五条乙方首次提货量及价格:(以单价为准)

  品种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零售价

  胃痛安合剂100ml/瓶×96瓶/箱瓶35.00

  丹蓝益气养阴口服液10ml×9支×48盒/件盒39.8

  巴参胶囊60粒/瓶×96瓶/箱瓶96.00

  圣安垫(薄型)40cm×40cm×3cm×20个/件个168.00

  圣安垫(厚型)40cm×40cm×6cm×10个/件个168.00

  合计金额: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

  *以上内容更改无效

  二、市场扶持

  第六条甲方可免费提供营销企划方案,电视专题片广告带,报媒广告样稿、终端宣传品样稿。

  第七条甲方可代为培训市场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广告由甲方决策及发布,乙方需提供发布计划,此计划若达不到市场发展标准或双方共识,甲方无须通知乙方而对其进行否定。

  三、奖励

  第九条乙方根据销售回款总额,可享受如下比例的返利:

  销售回款总额50--100万100-200万200万以上

  返利比例年返利1年返利2年返利2.5

  四、甲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十一条甲方承担50件以上(含50件)的长途运输费用,其他运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甲方自己建立的连锁店除外)。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十四条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第十五条甲方有权建立比乙方级别更高的代理商;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疗效界定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督查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中央、全国级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九条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第二十一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前三个月内,必须完成月平均最低销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二十三条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广告需求计划;同时,有责任监督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发布广告的情况,并将监督情况向甲方总部企划部反映。

  第二十五条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权建立下级代理商网络,享受其中的差价,甲方发展乙方的下级代理网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差价;

  六、违约

  第二十八条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二十九条乙方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销售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并没收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七、其它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有限期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在合同期满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予续签。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湖北千里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总代理商): ____________

  乙方(地区代理商):____________

  XXXX是澳洲葡萄酒讴布特(讴布特嘉本纳干红 Olddbutt Cabernet Sauvignon)中国地区红酒经销总代理商,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级、地级、县级)该产品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地 域为 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 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1、订货数量由乙方自行确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销量。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 _____(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订货明细保质保量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市场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订货量给予乙方 % 的费用支持(产品或礼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销售定额,甲方应给予乙方 % 的销售返利。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fanwen/1578/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确保地区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其他个体及位团体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定期巡查市场,杜绝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

  6、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拓展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确保代理区域内的经营,监管各经销商及区域内网点,防止窜货。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保乙方的区域代理销售权益,私下向乙方区域放货;监管不力,导致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八、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九、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纳税号: ____________纳税号: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纯净水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为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皖晶”牌桶装饮用水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饮用水品牌、数量、价格(根据双方约定的桶装水价格具体填写)

  1.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为乙方生产的“皖晶”牌饮用水的校园代理,甲方不得单方改为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签订代理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所供饮用水规格均为桶装 L/桶,纯净水单价 元/桶

  二、品质保障

  1.乙方为甲方所供饮用水质量,纯净水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324----20xx,矿泉水须符合GB19298---20xx标准,且能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产品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

  2.若非由于甲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对其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三、包装、运输及相关服务(根据双方约定的水桶供应方式具体填写)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桶 只用于周转,如有损坏、丢失、污染,甲方按人民币30元/桶的标准赔偿乙方;

  2.甲方保证全年365天不间断对客户的服务,每天送水服务时间:___

  3.甲方人员应按照《服务部送水员标准作业程序文件》为客户提供送水服务。

  四、 价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和水票后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算。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六、合同终止条件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以下原因,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1.由于乙方经营不善,不能再提供“皖晶”牌饮用水;

  1.2乙方产品质量下降,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

  1.3甲方发现如饮用乙方产品出现身体不适,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防疫部门采样检验,确系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

  2、因以下原因,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供全部饮水机及水桶。

  2.1 甲方拖欠乙方水费达 以上时;

  2.2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代理其它品牌或与其它品牌饮用水共同经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广告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免责条件

  5、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代理服务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台租用、internet主机托管、以及多媒体和互联网软件增值服务,甲方作为乙方业务的代理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定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域名及增值业务中所包含的业务及服务进行必要的宣传,并为用户提供基本的技术咨询;

  2、如甲方开展乙方的增值类业务,且甲方采用虚拟主机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则甲方需将该网站设置在乙方的服务器上;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流程与其发展的用户签定统一的业务申请表;

  4、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后续升级工作;

  5、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基本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如下:

  1)更改密码

  2)修改集团电子邮箱名称

  3)设置url转发

  4)设置邮件转发

  5)设置邮件自动回复

  6)网站空间使用状态

  6、甲方为其发展的用户提供除乙方域名及增值业务以外的服务,如homepage制作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7、甲方和甲方发展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甲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9、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浮动范围不能超过50%,否则必须经过乙方同意。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增值业务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2、乙方保证对邮局数据进行每周备份,对web及数据库数据进行每天备份,并保存一周内的备份数据。

  3、乙方负责域名注册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甲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电话、在线技术手册等),但不包括甲方责任的内容;

  4、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6、乙方为甲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7、乙方在收到甲方业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服务(不包括域名注册服务时间);

  8、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协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3、如因乙方原因,而非电信部门检修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黑攻击,有关部门部门由于某些原因封锁机房线路,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担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时间超过1天,补偿客户一个周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3天,补偿客户一个月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1个周,免除客户1年的费用。

  三、免责条件

  1、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________________多媒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信用卡汇款方式

  招商银行一卡通: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长城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___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__________________

  邮局汇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价格

  六、代理结算方式

  代理业务甲方需先交纳代理预付款不少于______元。甲方在代理网站递交服务项目______小时后,乙方即将相关费用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当甲方业务预付款不足以继续支付服务项目时,甲方需以支票、汇款或现金等形式将后续域名预付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域名注册工作。______元的预付款不予退还,预付款后的款项在合作结束后全款退还甲方。

  七、协议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

  2、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且在______天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用以更正;

  3、甲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

  4、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乙方付费;

  5、甲方停止经营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

  6、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7、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八、协议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的开户管理流程

  2、甲方的详细联系信息

  3、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甲方是个人,则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内容以乙方网站上下载的协议内容为准,甲方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修改的`协议内容无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服务合同范本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现有资金_________万元,为了资金投资,现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形下,对需要资金周转的单位和个人资金扶持,对此在委托方每发生业务过程中,对资金的投入的运转风险和回收风险特委托受托方进行调查,故双方对此委托服务本着公平,公正、完全自愿的原则,依法订立如下协议内容,以便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双方共同的合作关系为委托代理服务关系,在整个服务的过程中,受托方及受托方指派的工作人员的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委托方负担。

  二、服务代理的范围

  1、委托方自己的关系业务,在资金投放之前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和理财、投资咨询报告。

  2、负责委托方自己单独产生的投资业务的跟踪服务和清收工作(包括涉诉和非诉讼活动)。

  3、负责委托方自己单独业务签定合同的指导或代理委托方与客户签订投资合同。

  4、如受托方在投资风险考察完后有大额度值得投资的项目可以邀请委托方共同投资(以合伙或股东身份投资)。此种情节所有的投资股东风险及利润共享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服务收费

  1、在委托方的投资业务需要受托方作投资调查并出具书面理财咨询报告的每月按投资总额的5‰收取费用。

  2、按委托方的服务要求,仅要求受托方及受托方工作人员代为指导或代为签订投资协议并负责投资资金回收非诉活动的(无论债权是否实现)每月按投资总额的2‰收取费用。

  四、涉诉清收

  无论委托方的什么方式的投资,如出现没有收回投资成本的,须涉诉主张权利,必须委托受托方或受托方指定法律工作者代理诉讼,其收费按国家规定收费或按同行业协议收费并另签定诉讼代理合同。如有违约支付受托方违金壹拾万元。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未尽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委托方:受托方: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5

  广州途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出境旅游事业、进一步加强双方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及国家旅游局的《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标准,甲、乙双方就互为代理出境旅游业务的操作规程达成共识并签订此协议。

  一、资质的确认及遵循的原则

  1. 招收的客人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所允许出境游的合法公民。

  二、双方对旅游产品相关费用中所含的项目达成共识。

  三、甲方在接受散客或团队报名之前应先与乙方电话确认定座,并尽快在签订旅游合同后将有效订单传真给乙方,乙方收到传真后应与甲方电话核对,并且及时书面传真确认。

  四、甲方负责宣传、招揽及组织出境旅游的客源,其操作人员应:

  1. 对出境旅游情况作详尽了解,熟悉乙方的旅游产品和业务操作程序。

  2. 刊登的广告及宣传制品内容属实,但因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资料不实导致广告及宣传品不实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3. 向旅游者提供有效的旅游产品资料,并为其选择旅游产品提供咨询。

  4. 甲方有义务告知旅游者关于接待方(乙方)的实际情况,并征得旅游者同意。

  5. 甲方在销售乙方推出的旅游产品时,应向客人详细介绍旅游线路及相关内容,并向旅游者说明所报价格的限制条件。如有不清楚之处或遇客人有特殊要求时,甲方需询问乙方后方作回答,并传真确认。

  6. 甲方应向乙方明确表明旅游者的需求和购买意向。

  7. 甲方负责查验旅游者的旅游证件(护照)、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证件和所需资料交给乙方。

  8. 甲方负责向旅游者说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及与出境游有关的注意事项(安全提示等)。

  9.甲方负责与旅游者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甲方应根据<<旅行社条例>>中的规定,在出团前与乙方确认所有游览以及购物的细节,并在合同中标识清楚,同时应在合同中说明拼团及提示旅游者应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等事宜以及一切规定需要与客人明示的内容。

  五、乙方负责安排、落实甲方委托的旅游者赴境外旅游的计划接待。乙方主要责任:

  1.乙方应保证提供有利于甲方参与市场竞争的产品和价格,每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旅游线路、行程及其相应服务、报价、出团计划书、注意事项等。

  2.乙方负责安排、落实甲方委托的旅游者赴境外旅游的计划接待;乙方有责任对旅游者的旅游证件(护照)、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查,并有责任使甲方及甲方的旅游者知晓当地的法律法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3.乙方在安排出境旅游团队时,必须与境外合法的、信誉好的境外接待社签订书面合同,要求境外接待社按照约定的团队活动计划安排旅游活动。乙方及其委派的领队及导游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旅游管理规定及服务要求,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不得有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游览项目或缩短游览时间、增加或变更旅游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或延长购物时间等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为,不得强迫、变相强迫、诱导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不得因游客拒绝参加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而拒绝提供服务,或以拒绝提供服务相威胁,不得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游客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如旅游中涉及购物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购物次数、时间安排购物,并对购物店出售的商品质量负责。如乙方因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或延长购物时间或购物店商品质量等被游客投诉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偿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当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条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由甲方应承担的责任除外),并对旅游者的安全负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发时间、地点、团队总人数、机场接送团人员信息及注意事项的说明材料。

  6.乙方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告之联系方式,乙方委派的领队及导游必须持有领队证或导游证。

  7《出团通知书》及《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接待服务,不得单方面更改服务标准。在乙方接待服务中,如果未经游客书面认可的条件下,出现导游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更改服务标准,更改、增减景点等行为,乙方将被要求据实赔偿。

  8.如出现游客投诉,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和解决投诉,尽量做到不把投诉带回甲方,并且在游程结束后和甲方进行电话沟通。如甲方因此先行赔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游客支付的赔偿费用、处理投诉及纠纷发生的费用以及甲方因此减少的收入损失等等。

  9.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联系渠道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否则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如因乙方、乙方工作人员、委派授权人员、关联人员等原因导致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游客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如甲方因此垫付或支出相关费用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每笔交易成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许擅自更改。

  七、如果甲方发生临时人数变更或订单取消的情况,应先与乙方电话沟通确认,后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对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应尽可能降低损失,对于实际产生的损失,按照责任分别承担。

  八、根据团队情况,双方可以互相商借持有领队证的领队带团,所派领队应符合领队的素质要求和服务要求,对旅游者必须一视同仁、尽心尽职。如旅游者投诉领队,经查实确系领队责任,将追究领队责任并要求派出方旅行社先行赔偿。

  九、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双方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十、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 因甲方过失或故意,造成乙方或客人直接经济损失。

  2. 由于甲方传递给客人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所造成的损失。

  十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所造成的损失。

  3.遗失或损毁客人证件造成的损失。

  十三、解除合同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提供的旅游产品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未按本协议(包括出团通知书等约定要求提供旅游服务)。

  2.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投诉或被追索。

  3.甲方垫付或支出款项后乙方拒绝赔偿。

  4.影响甲方声誉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十四、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领馆原因造成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团队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团队,应及时通知对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非双方的责任,导致各自的损失。

  3.双方已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好处理措施。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可酌情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

  A.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B.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C.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十五、争议的解决:

  1.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旅游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六、乙方在出团前三天将出团通知和团费结算单传真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一天内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回传给乙方,所有团款必须在出团前全部支付完毕,在所有业务全款支付完毕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与付款数目等额的税务发票。

  十七、在节假日和旺季的操作上,甲方必须预付给乙方一定的定金。

  十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均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从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二十、此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束,如有抵触,均以《合同法》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福州创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福州鑫融华建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全国独家总经销协议书。

  一、在本协议约定的授权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现有及今后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独家总经销商,在全国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全国独家总经销商,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不再另行发展授权经销商,也不再向除乙方之外的其他客户自行销售。

  四、本协议的有效履行期限即授权期限为十年,至十年期满的12月31日止,即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的,可以续签。

  五、在协议履行期内,甲方将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交由乙方全国独家总经销,甲方确保按照产品的出厂成本价(已含甲方合理的生产利润)向乙方供货,各项产品的出厂成本价由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新开发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另行确定。在确定成本价时,甲方应向乙方明确具体成本的构成。在协议期限内,如因原材料、税费、人力资源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动需要调整成本价的,双方可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六、根据甲方产品的现有市场销售情况并考虑到市场的培育期限等因素,双方确定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乙方每年从甲方完成的产品采购指标:

  乙方完成每一年度采购目标的,按进货总量的2%年终返利,超额部分按4%年终返利。返利由甲方以等价产品方式于次年一月份支付给乙方。

  七、双方之间的货款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先发货后结算。结算时间点位双月的最后一日,甲方于次月5日前将截止上月最后一日的货款清单与乙方对账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确认后于1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八、为确保销售的正常进行,甲方应根据乙方订单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义务,包括按照乙方的通知直接向最终用户履行交货义务。

  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传真订单。由甲方通过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免费发货,到站由乙方或乙方的客户自提,如有其它运输要求则由乙方支付运费。

  九、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广告发布时应刊登乙方为全国独家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内容,并体现乙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2.乙方有义务将甲方产品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3.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和调整,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相关建议、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对非人为损坏和非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对乙方终端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应向乙方配套提供公司统一印制的产品宣传品,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支持,销售培训,经验交流等服务。

  6.甲方有义务保证充足的产品供应。

  十、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履行本

  协议,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且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期间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福州创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代表:福州鑫融华建材有限公司 代表:乙方:

代理合同 篇7

  甲:

  乙:

  甲方为处理与 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同债务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通过发律师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情况消除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继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十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三、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这里的紧急情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紧急情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继续转委托。

  十四、因紧急情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五、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对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保证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意见,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保证。

  十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情况建议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甲方拒绝采用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用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十、经向甲方介绍上海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办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动,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须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更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须予以返还。

  二十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明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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