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2-12-02 08:04:07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集合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律师委托代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集合15篇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 律师代理甲方,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具体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协助。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一、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____日内支付5%;

  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____日内支付

  2.5%;

  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

  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委托,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代理费条款继续生效。诉讼费、保全费甲方预交 ,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结为止。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案件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3

  甲方(委托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欲就其申请进入;

  2.甲方需要委托专业的涉外代理机构代为向指定的国家申请专利;

  3.乙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拥有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有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可提供专业的专利申请代理服务。

  甲方经充分了解后,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专利申请之委托代理达成如下合同:

  第1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进入欧洲、美国的专利申请及批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1.2乙方指派下列人员负责上述专利申请的安排翻译、国外联络以及国外审查中等代理工作;

  承办人员:。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1.3甲方授权乙方处理本合同所涉申请案的上述事宜,但发生阻碍甲方申请专利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书面处理意见开展下一步工作。

  1.4甲方指派下列联系人配合乙方办理应由甲方负责的有关资料的盖章及提交等事宜。乙方需要送达甲方的相关材料,应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向甲方传送。

  联系人:。

  电话:。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专利申请初稿交甲方核查,并有权及时了解上述专利申请的进程及相关情况;

  (2)在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明确申请的国家,及时提供各种证明文件,办理必要的委托手续;

  (2)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及时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3)专利申请过程中,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

  (4)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翻译费、国外预付款、国内基本作业费用;

  (5)若1.4中所述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变更,甲方需另行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之日起,乙方与新联系人联系所有专利事宜;

  若没有提供书面通知,乙方视为原联系人、权限及联系方式没有变更,因此而导致相应的专利事务过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

  (2)在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3.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内容,为甲方提供专利代理服务;

  (2)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员变更的,应取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代理人应在收到甲方作业指示之日起3周内完成翻译稿,返给甲方审阅;

  (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确认一周内,向美国及欧洲提交专利文件,并明确指示函;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专利申请过程中事务的处理意见,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

  (6)乙方在完成代理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转交甲方;并于得到国外的各种汇报信及账单等文件之后,立即将上述文件转交甲方;

  (7)乙方在得到甲方的指令后,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提出具体答辩和申请文件修改意见;

  (8)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指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情况汇报甲方;

  (9)乙方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一切商业秘密,上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欲申请专利相关的技术信息及与甲方经营相关的商业信息。

  第4条费用以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付乙方预付款为:RMB元,该预付款的构成如下:

  (1)欧洲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欧洲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元,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2)美国申请:RMB元,包括:国内基本代理费RMB元、美国律师费及官费等US$元预付款,折合RMB,美元卖出价为),从递交申请到有审查结果;

  (3)翻译、校对工作由乙方完成,费用为RMB元:

  (4)乙方给甲方依据上述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4.2以下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凭正式报销凭证从甲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中支出:

  (1)递交阶段之后乙方所产生的实质代理费用,如答复国外专利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

  (2)办理境外汇款的手续费及传真、邮寄等必要的基本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发生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支付;

  4.3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包含4.1款及4.2款所述全部费用,乙方应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剩余部分应在本合同终止时返还甲方。

  4.4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费用时,乙方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经审查认为合理的,应保证在乙方书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将费用汇到指定的账户。

  4.5预付款中费用不包括超项费、超页费、各国授权前维持费、分案申请、答复驳回、请求复审、美国提RCE、延期、各种项目变更、公证及认证等特殊程序的官方费用及国内外代理费。国外发生官费及律师费用,乙方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国内代理费相关费用标准(若涉及)见特殊程序代理费报价表(附件1)。

  第5条合同终止

  5.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导致申请案中途停止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国内基本代理费不予退还。乙方收取的预付款中国外费用部分已支付的,不予退还,尚未对外支付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7日内退还甲方。乙方应于合同终止的同时通知国外律师停止作业,因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合同终止日之后仍发生费用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义务,本合同终止。

  第6条法律责任

  6.1甲方应按照乙方代理专利申请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完整的证明文件、办理委托手续,否则造成申请受阻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未指定人员、通讯地址变更、未及时给予工作指示等,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6.3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的,如可弥补,乙方应义务弥补,弥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不可弥补,乙方应在7日内退回该申请案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和预付费,并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第3.2(9)款约定的,应按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6.5乙方委托的欧洲及美国律师应具备在本国专利申请业务方面至少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熟悉本国专利申请流程,能够正确处理在专利申请各阶段遇到的特殊情况。如乙方违背该原则委托律师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申请到专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甲方支付全部款项的30%支付违约金。

  第7条其他

  7.1本合同专利申请,授权后案件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限管理的,双方另行签署委托合同。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7.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日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议定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交通事故纠纷案审的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负责办理有关法律事务,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律师服务费,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乙方因甲方过错或甲方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扣除承办该项法律事务的实际支出后余额退还甲方。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律师服务费、办案费,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五、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________民信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诉讼风险须知》,告知其民事案件审理因涉及诉讼参加人的取态与反应、承办法官依法之自由裁量权、证据之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间的差异等因素,故乙方指派之律师应勤勉的依法办理案件,且尽量告知甲方须自行承担可能的诉讼风险。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

  一般代理

  七、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缴清。

  乙方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办案费(含鉴定费、公证费、办案所需差旅费、以及乙方代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八、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撤诉及案外和解等)。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十、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5

  甲方:

  乙方:南京市__区__法律服务所

  为了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下列条款,双方应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同志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到参加案(调解、仲裁、诉讼)活动,但不受甲方意志的约束。

  二、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详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受理后若发现甲方伪造事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三、本案为协商收费,按案件终结后甲方实际收到或得到补偿数额的20%交纳给乙方作为案件代理费。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调解、诉讼、仲裁)活动,依法陈述案情,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四、任何一方若变更合同,需经双方同意。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需按相关收费标准向乙方交纳代理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终结(指裁决、判决、调解及案外和解和撤销诉讼)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盖章)

  南京市__区__法律服务所

  年月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律师在上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_____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按照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乙方律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受托事项,积极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甲方隐瞒事实或证据,或伪造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甲方委托乙方后,就同一事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后,案件在法院判决前,案件双方和解或一方当事人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办案费用

  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_____元人民币。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调查费以及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属办案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之日终止。

  2、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之日,是指有关机关作出判决、调解、裁定、裁决之日,或当事人庭外和解、撤诉之日。

  第七条送达

  为联络和送达开庭传票、判决书、调解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方便,甲方确认的甲方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_____;邮寄送达地址为: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电话通知相关法律文书内容,即视为乙方有效送达。如无法电话联系,乙方按上述地址的送达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甲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之送达,甲方因地址变更导致无法收取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7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

  地址: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XX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并进行和解;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XX元。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

  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

  传真:

  电邮:

  年月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8

  委托人李雨菲(以下简称甲方)因某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名扬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娄彦琼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

  1、代为起诉;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或调解;4、代为反诉;5、代为上诉;

  6、代为申请执行;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9、有权依法转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1000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双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六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李雨菲

  乙方:名扬律师所 代理人:娄彦琼

  签订时间:201 5年9月6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9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收集有关证据,保守甲方有关秘密,妥善保管有关案卷材料,并按时出庭。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预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手续费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手续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 律师代理甲方,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具体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协助。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5%;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2。5%;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委托,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代理费条款继续生效。诉讼费、保全费甲方预交 ,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结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1

  地址: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甲 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 方: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受委托方)

  委托方因与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 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一、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稳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过错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代理费,但本合同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1、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1)代理费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费 万元;

  (3)余下的代理费待案件审结后 一次性收取

  2、乙方银行:中国 银行

  开户行:中国 银行 支行

  账号:

  名称: 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贵阳市外的差旅费、食宿费;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报销以有关部门的正式发票为依据,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签署后,如本案因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新增部分的律师代理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损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个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二)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令甲方蒙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投保的执业保险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至乙方律师完成委托事项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完成委托事项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包括判决、调解、裁定、裁决、和解和撤诉等)或本合同特别约定的代理事项完成终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页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变更地址,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到达对方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纠纷。

  二、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止。

  四、联系人:

  甲方指定 为其联系人,授权其负责与乙方联络,提供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转达双方的意见与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须及时通知乙方,联系人户籍地址即为甲方有关文件的送达地址,乙方一经邮寄即视为甲方妥收。

  五、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代理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勤勉履行代理义务。

  (2)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六、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七、变更承办人:

  若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师履行职责。如甲方对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师有异议,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八、代理费:

  根据《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约定,甲方按以下第1及第3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元。

  (2)以计时方式计取律师代理费,计费标准为每小时_____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一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缓收律师费 元( 元整),该费用在甲方与争议方解决争议当日一次性支付,无论甲方通过与争议方调解、和解、判决、裁决、裁定、强制执行、撤诉、争议方主动支付等任何方式解决争议,甲方均需立即支付,逾期支付该律师费的,需按每日百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

  九、代理费的支付方式:

  甲方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全部代理费。

  十、其它费用:

  (1)因案件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交通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执行费、各种申请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异地办案所需差旅费、通讯费等由甲方预付,按实际支出多退少补。

  十一、代理费的特殊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决定不起诉或撤诉、对方当事人决定不起诉或撤诉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二)其他甲方已解决争议获得争议方支付款项的情形,甲方仍需依约付费: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未于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且有权追索甲方未交的全部律师费。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尚未收取代理费的,甲方应足额支付;

  (3)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将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

  十三、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委托事项,若因甲方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提供伪证或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委托事项所需证据材料,乙方只留存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该证据材料,由甲方或其联系人亲自向其提供。

  (3)甲方坚持不正当甚至违法的要求,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4)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反诉、上诉、申诉、执行、财产保全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损失,与乙方无关;

  十四、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3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收集有关证据,保守甲方有关秘密,妥善保管有关案卷材料,并按时出庭。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预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手续费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手续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 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 %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4

  ____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_公司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乙方)的律师担任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公司______纠纷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介绍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已收合同代理费不退回且有权要求其支付风险代理费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六、依照我国律师收费规定,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费:

  1、基本代理费: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缴纳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

  2、风险代理费:按本案全部处理完毕(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判决、仲裁等)后甲方实际取得款项的百分之_____支付风险代理费,上述风险代理费用应在甲方实际获得款项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所需诉讼费、查档费、差旅费等按国家规定由甲方负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全部处理完毕止。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二零__年月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5

  委托人: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简称乙方)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并进行和解;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xx元。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律师: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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