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1-03-30 12:17:34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代理合同集锦6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代理合同集锦6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乙双方于 年___ 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要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二、乙方承诺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

  三、代理保证

  (1)如果出现乙方代理商在甲方拿货的现象,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并立即把代理商还给乙方

  (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元大写:人民币仟佰拾 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 项,共加收 :¥ 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仟佰拾 元角整

  ——————————————————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代理人(签章):

  地 址:邮 编:

  咨询电话:

  传 真:

  帐 户:

  开户银行:帐 号:

  日期:日期:

代理合同 篇3

  合同 N O:

  编号:

  甲方:XX市XX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酝酿和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地区的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地区销售XXX系列XX机的总代理。

  二、乙方全权代理甲方产品在代理期限内完成总销售额为万元人民币。

  三、代理时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为维护代理区域的市场秩序,保证在地区范围内合同产品规范经营,在本协议签定后的最初三个月为本协议的试运行期。甲方承诺在试运行期间不向地区任何第三方提供合同产品,乙方保证在试运行期内每月不少于台的进货量。试运行期满,双方对代理关系若无异议,乙方则正式确定为甲方合同产品在地区的独家代理;如有异议即修正,达不成一致意见即终止本协议。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利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实际情况对乙方下达销售目标计划。

  2、 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检查库存量、物流向、产品进驻商场情况、售前、售后服务等。

  3、 甲方有权制定全国各级代理统一销售价格,并作出价格调整。

  4、 有权要求乙方对各类资料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反馈。

  5、 乙方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对其给予警告,终止合同等处罚。

  6、 有权对不执行或对抗公司政策及故意损害公司形象的乙方进行惩处,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7、 甲方须保证每次供货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8、 甲方须保证对全国总代理实行统一价格。

  9、 针对乙方的实际困难,甲方可协助乙方完善二、三级销售网络的建设。

  10、 甲方可协助乙方对其营销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督导。

  11、 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在不违反甲方营销政策的前提下,参照甲方建议,乙方有权决定所辖区域内二、三级代理商的选择及具体的营销事宜。

  2、 对于甲方价格的统一下调,乙方有权要求定额补偿。

  3、 乙方有权对产品的设计开发向公司提出建议,以利产品的改进和市场份额的扩大。

  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不向所辖区内的其它客户直接供货,如发生直接供货现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差价。

  5、 乙方有义务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并将其具体情况,包括人员、网点分布等通知甲方。

  6、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信息网络的建设,向甲方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及竞争对手信息。

  7、 乙方有义务对各销售网点的价格进行监控。

  8、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及品牌形象。

  9、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各种促销活动。

  10、在甲方售后服务网络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承担本区域的售后服务工作。

  七、违约责任:

  1、 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出现违约行为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要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除按实际损失赔偿外,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2、 在代理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经济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仲裁。

  八、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续签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相同,合同期到,乙方有权延期合作。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 方:

  名称:

  名称: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开发商)

  乙方: (运营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 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划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介

  甲方开发的项目,位于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涉范围为: ,(以下简称“项目”)。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前期调研定位,招商策划代理和营运管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

  1、该阶段服务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内容(详见附件1)。

  3、该阶段服务进度计划:

  1)项 目组进驻现场: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三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 务费,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项目专案组成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全面实地调研:乙方专案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全面实地分析调研工作,了解项目前期进展、对项目所处区域商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目标市场分析,并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四周内,向甲方提出不少于两个的开发方案,供甲方选择使用。

  3)开发方案的研讨:甲方确认开发方案后两周内,乙方应开展消费者、目标客户市场调查,测试调研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调研定位终期报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汇报并与甲方共同研究。

  4)商业策划与定位报告的最终完成:乙方提交终期报告初稿后,专案组人员应就该终期初稿报告与甲方进行讨论并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稿提交甲方确认。

  4、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

  1)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确认乙方专案组人员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酬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预付款。

  3)在完成项目该阶段服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负责项目的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则该阶段剩余的 万元服务费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元,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第二阶段:项目招商策划及代理

  1、该阶段服务期限: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一阶段服务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该项目《商业调研定位终期报告》之次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满6个月之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3、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1)在本阶段服务开始前五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和

  《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后十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和计划,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方案和计划的或修改二次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服务项目,各项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4、该阶段招商租金的价格条件:

  1)租金的标准不低于人民币 元/日/平方米。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确定的租金底价及浮动幅度开展工作。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价格。

  3)若因市场因素必须调低价格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整。同时,乙方应对市场进行预测性分析,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报,以其针对价格进行综合性商议。

  5、该阶段工作模式:

  1)专案小组: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专案组名单成立该阶段服务专案组,专案小组人员应不少于5人。

  2)该阶段服务期限内,除常驻项目现场人员外,乙方应按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7天的标准向项目现场派驻资深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执行及指导。

  3)现 场工作人员:乙方须于本阶段服务开始之日起三日内委派两名专业策划招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驻场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招商代理管理经验,并至少具 备3个以上高档项目服务经历),具体负责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执行和监控工作,以确保项目招商的质量。

  4)该阶段服务期间,常驻人员 应全职负责甲方业务,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常驻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作息时间按甲方工作人员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抽调或减少项目专 项服务人员(长驻人员名单及个人履历详见附件);如常驻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调换常驻人员至甲方认可;常驻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费用由乙 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5)月例会制度:甲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须按甲方具体要求,沟通项目情况及汇报工作成果,乙方参加例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一次例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6、乙方招商基本进度指标:

  1)在 年月 日前,招商面积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50%,在项目正式开业之日前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80%。具体指标以甲方与乙方负责招商的客户实际签订的正式合约,并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为准。

  2)项目正式开业前,如乙方招商面积未达到项目总招商面积的80%或乙方未达到上述招商进度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务费减半。

  7、该阶段服务费的计取:

  该阶段服务费根据甲方与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签合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分别确定,乙方的招商客 户与甲方签订合约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合约期限 佣金

  1年-2年〔含2年〕1.4个月租金

  2年-4年(含4年)1.6个月租金

  4年以上 1.8个月租金

  注:月租金指合约期限内之平均月租金

  8、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该阶段服务费结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约并交纳相当于三个月

  租金,且正式进场为前提条件。

  2)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签订合约后悔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应将已收取的服务费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3)该阶段服务期间,如果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场,乙方应负责立即招进新的客户进场。

  4)甲、乙双方以月作为该阶段服务费的结算周期。双方应于次月五日前对乙方上个月的服务费进行结算,甲方于确认结算值后的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50%),剩余50%在该阶段服务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支付。

  9、该阶段服务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该阶段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当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他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书面文本二套以及至少电子文本一套(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提交的相应书面文件,应当满足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满足甲方利益,对报告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对于属于文案、设计内容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其他服务项目如公关活动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方案及建议,并配合甲方检查具体执行情况,随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5)乙 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前述文件,均须 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 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的营销计划、方案、样稿、报告等,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并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 中向甲方提出建议。

  10、广告策划、设计、发布服务:

  1)甲方聘任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具体服务内容以每次甲方下发的《广告工作任务书》为准。

  2)乙 方完成的设计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的媒体,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 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时,须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

  3)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发布、印刷品制作服务,具体以甲方工作任务书为准。因此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如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手续所需费用如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广告发布的媒介,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执行。

  4)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计工作,甲方有权选择具体广告另行选聘他人完成。

  5)本项目广告费预算为招商总金额的20%,合计约¥××万元。具体使用方式及额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计划执行,内容包括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媒体及设计文稿制作。

  6)对于乙方所设计出的广告设计,甲方应及时进行确认签字或提出书面意见,乙方则进行及时性的调整和修改。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对外发包、发布等工作。

  7)对于本项目广告企划的设计和文案的撰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意见和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至完稿,制定媒体计划和时间进度,交甲方审定,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活动的策划和建议。

  8)乙方有义务推荐媒体和供应商,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11、其他要求:

  1)对 于每一项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等,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的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要求。由 甲方选择其一或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修改,经甲方确认一套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或重新设计。

  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3)对于包括项目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设计、宣传品设计,乙方在每月的服务月报中应当明确下月计划设计项目,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

  (三)第三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1.该阶段服务期限: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二阶段服务质量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本阶段服务内容的,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一年。

  2.该阶段乙方的服务目标及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

  3.该阶段服务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1)乙方应在该阶段服务开始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2)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按12个月计算,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3)支付方式:

  该阶段服务期开始后3个工作日日内甲方支付该阶段费用总额的20%,即人民币 万元整;剩余服务费 万元,分12期支付,乙方该阶段服务每满一个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三、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甲 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括勘察、调查、走访、市场问卷调查、策划、设计、创意、材料、编制、监控、建议、培训、翻译、人工、出片、 交通、邮寄、项目执行、制作、实施及广告作品的图片租赁、图片摄影、胶片、音乐、歌曲、输出、电脑完稿、税费、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等完成各阶段 服务所需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各阶段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及各阶段服务成果报告,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乙方专案组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阶段服务费包含

  前述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4.甲方支付费用的同时,乙方须向甲方相应出具正式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5.其他费用:

  1)媒介发布费:如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的',在事先得到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按媒介发布实际收费向甲方收取有关广告发布费用或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2)广告物料制作费:乙方应本着尽力为甲方节省费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努力寻求最低成本、最优制作向甲方报价,在经得甲方同意确认后,甲、乙双方负责具体操作,并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3)促销和公关活动执行费用:在费用预算得到甲方认可的前提下,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第三方费用;

  4)委托专业公司的服务费用,包括:劳务费、制作费、悬挂费、场地租赁费、政府部门管理费、各项税费、电费、清洁费、维修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予第三方。

  5)以上各项费用的发生乙方应事先取得甲方的认可,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各阶段服务的专案小组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成立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服务项目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由甲方审核确认。

  2.乙 方成立的各阶段服务专案组人员应当由从事过3个以上与该项目相应阶段服务内容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市场调研、招商策划、客户服务、市场营销、广告创作、设 计制作、媒介、市场推广及营运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乙方所提交的名单,应当附有各成员的履历。

  3.在乙方提交名单及乙方提供 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更换。乙方保证其所提 供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简历的真实性,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各阶段服务期间,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企业及项目的相关资料,如背景资料、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图纸和规划等。

  2.甲方指定××代表甲方具体执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咨询;但该甲方代表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3.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乙方所提交的方案的审核工作,乙方提交的方案、建议和作品,甲方应于七个工作日予以书面回复(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乙方提交的文件、报告、申请等,甲方应及时作出答复,但甲方的未答复,并不视为甲方认可。

  4.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监督评估乙方及乙方专案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的权利。

  6.如乙方不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使甲方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取相应的赔偿。

  7.甲方除享有上述权利外,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各服务阶段,分别享有如下权利:

  (1)第一阶段

  甲方有权得到乙方提交的有关该项目的调研定位资料及报告。

  (2)第二阶段

  ① 甲方有权审查并修改乙方所提交的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等文件。

  ② 甲方有权参加、监督乙方与招商客户的招商谈判工作。

  ③ 甲方享有乙方负责项目过程中的广告企划、广告设计及策划过程中所有涉及对外宣传。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为扩大“”项目的影响力,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届展会合作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2、展览时间:

  3、展览地点:

  二、合作内容

  1、“”展位招展代理;

  2、“”商业赞助、合作代理。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提供乙方招展工作所需的合法文件和真实资料;

  2、负责提供展会相关招展材料给予乙方;

  3、对乙方制定的招商计划和内容进行指导、审核及确认;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相应的招展计划,并交由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发布及执行;

  2、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相关事宜需经甲方书面同意,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所承诺的相关事宜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招展及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擅用组委会名义及相关资料对外开展与本次合作无关的事项,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及影响;

  五、合作方式(不含税、票)

  对在合作中引进资金,实行评估奖励,具体如下:

  1、方式一:所有费用经组委会账户结算

  1)合作招展提成:乙方所招进的展位费,甲乙双方以组委会官方定价(国内标展:1、2号馆:rmb;3、4号馆rmb)(国际标展:1、2号馆:usd3400;3、4号馆usd2900)的5:5比例进行费用分配;

  2)资金引进奖励(展会赞助项目:非展位):乙方引进资金,甲乙双方按实际金额的7:3比例提成奖励。

  2、方式二:乙方独立设立账户,所有费用不经组委会账户

  1)合作招展提成:乙方所招进的展位费,以组委会官方定价(国内标展:1、2号馆:rmb;3、4号馆rmb)(国际标展:1、2号馆:usd3400;3、4号馆usd2900)的%与甲方结算,其余招展费用归乙方所有;

  2)资金引进奖励(展会赞助项目:非展位):乙方引进资金,按实际金额的30%比例提成奖励,其余费用归甲方所有。

  六、费用结算

  1、乙方应在项目开展前天(自然日)向甲方支付展位费用的%作为预付款。

  2、乙方需在项目开展前一天支付剩余款项。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协议。在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所有协议的变更均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或签署补充协议,所有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来往信函一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即成为本协议的附件和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2、合作期限内,双方须遵守商业保密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核心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及相关活动的策划和执行方案、组织架构及岗位分工、各类招商函件、价格及折扣体系等)向同类竞争单位进行泄露。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第一条: 约因

  制造商名称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简称制造商),同意将下列产品

  (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商(简称代理商),代理商名称 ,代理商代理地区为(简称地区):

  代理商不得在指定区域外销售,一经发现可处罚金最低20xx元人民币,建材代理商合同。

  第二条 代理商的职责

  代理商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独自在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代理商无权代理制造商或签订任何对制造商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商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商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经销所得利益为促成销售所得利润。

  第四条 经营与合作方式

  方案

  签署经销协议后三日内,代理商首次订货最低 元,价格执行省市代理商价格表中的最低价格。

  第五条 订货、付款及货运

  1、代理商第一次订货必须满足最低订货数量:附订货明细单

  2、代理商向制造商订货时,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传真给制造商。

  3、制造商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按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湖北以外地区,乙方应在付款后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尽快安排发货。

  4、代理商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收货物,如有商品损坏,需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产品如出现自身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退换。以下情况如有发生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在使用中不按使用说明操作的;

  5、代理商一年内销售量最低 ,如代理商在合同签订一年内销售量达不到 本合同自行终止作废,制造商可与本区域其他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第六条:有关销售约定

  代理商在距保质期4个月可申请换货,经甲方总部批准后执行(换货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质量问题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广告和展览会

  公司负责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合同范本《建材代理商合同》。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商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如(报纸,墙体广告,门头广告、电视台等)并支付广告费用并突出“RUPPON鲁邦”品牌,宣传内容要真实,在宣传中由代理商宣传的不合理内容制造商不负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 用户的意见、代理商的作用

  代理商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为宜。

  第九条 向制造商不断提供信息

  代理商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4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十条 保证不竞争

  1、代理商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商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商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商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知制造商,代理商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4、所有产品说明及销售文件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商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一条 保密

  代理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十二条 分包代理商

  代理商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商,代理商应对该分包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工业产权的侵犯

  代理商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商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商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经销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四条 代理商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第三方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力。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商。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向代理商不断提供信息,为促进代理活动,制造商应向代理商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制造商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代理商。

  第十六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商的雇员获得经销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商应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执行满1年后,代理商如无违约行为且符合以下两条;1.如遇原材料价格上涨制造商需提供市场价格上涨的合理有效依据,在原价格加上价格上涨部分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按新价格执行。 2.双方可以协商任务量逐年递增(销售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可以重新签署合同。

  第十八条 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代理商应将第十三条中所述及的由制造商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制造商方人民法院处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一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二十二条 留置权

  代理商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所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1、 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

  2、制造商提供的代理商价格表(价格表无制造商加盖公章无效)。

  3、制造商提供的指导价格表。

  制造商: 代理商:

  签署地: 签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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