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合同

时间:2021-05-27 12:27:39 代销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代销合同模板汇总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销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代销合同模板汇总七篇

代销合同 篇1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属于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xx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才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代理销售乙方原创艺术作品,现甲乙双方在诚信友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委托甲方全权代理销售乙方所提供的作品原件,甲方负责把乙方的作品信息及销售信息及时向书画收藏界及企业家等进行推介,并可根据乙方提供的作品情况,进行直接的市场销售。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乙方自行创作的艺术作品,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可书面协议声明协议续期生效。经双方协议决定停止合作,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乙方保证所列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应如实披露作品瑕疵。乙方在移交作品时须确保作品为真迹。

  五、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作品原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从以下两种支付甲方报酬的方式中任选其一,选中的在括号内双方签名。

  1)由甲方对代理销售作品定价(即""签约作品名录""中成交价),成交后,甲方支付乙方定价30%的佣金。 如实际销售金额超出代理销售作品定价,超出金额甲乙双方按三七分成:甲方占【 】%,乙方占【 】%。( )

  2)由乙方对代理销售作品出底价给甲方,乙方应给甲方留一些盈利空间,代理销售作品成交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制定的"签约作品名录"中的作品底价款。

  3)甲方需在作品销售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属于乙方的全部款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委托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甲方保证乙方所委托销售之物品的来时品质及安全;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价格及折扣予以销售,甲方有权在约定范围内按照双方约定收取乙方报酬。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所委托甲方销售的作品应为自有产权的物品,如因乙方委托劣品、伪作或产权不清等原因而影响并损害甲方信誉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成交金额,并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乙方在合理范围内应为委托业务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相关支持。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作品,不得有非法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和名誉的行为,如含有任何虚假成份,因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影响和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乙方交付甲方的代理销售作品,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在邮寄或转送中损坏或丢失。

  2、遭遇地震、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等。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作品损坏及其他损失。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 :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3

  (一)_______ 产地 商品名称 单位 供应单位 代销数量 包装

  每件重量 备注 规 格 现货 每季可供数

  (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合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发至购货单位(双方可以约定另外的交货地点)。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其他:(双方可以约定其他内容)。

  (九)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鉴证机关______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代销合同 篇4

  甲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一、原则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

  第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甲方位于

  城市客厅展区进行销售。乙方负责提供陈列产品,甲方负责销售。

  三、名词解释

  第四条 产品:是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的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 销售支持:指甲方在销售乙方产品过程中乙方无条件给予甲方的优惠条件、资金、物质支持。

  第六条 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 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售后服务三包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七条 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自进入甲方库房之日起超过__天未能形成销售的剩余产品。

  第八条 返利:指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乙方以甲方在乙方的进货额(或回款 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甲方的进货折扣。

  第九条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加上甲方扣抵的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金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十条 利润补偿款:指按合同约定,在甲方销售的乙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甲方销售乙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用于补足甲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第十一条 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十二条 货款结算周期:指甲方销售乙方提供的产品,每隔一定期间,甲方向乙方就该期间内甲方所售出的产品进行结算,该期间即为结算周期。

  第十三条 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因乙方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3、因乙方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4、虽未被曝光,但因乙方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5、乙方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2 %,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6、其他乙方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四、进 场

  第十四条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销售,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明;

  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明;

  4、相关产品的各类有效证件;

  5、商标注册证和质量认证标准;

  6、专利产品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并承诺提供的产品均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其他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

  7、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的商检、报关等一切合法手续;

  8、乙方如为产品代理商,应提供代理商资格证明。

  9、甲方指定的其他证件。

  乙方提供的上述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上述证件如需年检、更换或变更的,乙方必须及时变更,并在甲方备案。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件中,存在虚伪、伪造、变造、不真实、不完整情形的,乙方需支付相应违约金 ,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赔偿,且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产品作清场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应保证产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征税和费用已经缴纳,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未被用作抵押等一切担保形式,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商誉等一切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赔偿。乙方提供捆绑销售的赠品/附件以及说明书、宣传资料、POP等也受本条款约束。

  五、产品价格

  第十六条 乙方有制定产品零售价的权利,但零售价不得超出同等销售规模商场的零售价。乙方制定的零售价需在甲方备案,并采用甲方统一标签标价后,方可陈列。

  第十七条 甲方所发行的各类礼券及贵宾卡,乙方产品也享受同等优惠,乙方并承担贵宾卡优惠金额的 %的费用。

  六、产品订购

  第十八条 甲方从乙方处进货时须提前 日向乙方传真送交进货计划,乙方在接到进货计划后 日内书面答复甲方(书面答复上应加盖乙方的公章),并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

  第十九条 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 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七、产品运输

  第二十条 乙方负责所有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其间的一切费用(含装卸费)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验收(验收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货款结算

  第二十二条 乙方产品的销售货款,统一缴甲方收银台,不得漏缴少缴。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下列方式提取收益:

  甲方按乙方产品每月销售额的 提取收益。

  第二十四条 货款结算周期为 ,在次月5号双方对帐签字确认,次月10号前甲方支付乙方销售货款。甲方与乙方帐目未对清,甲方有权暂不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为 (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1、支票或电/信汇

  2、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十六条 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 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增值税票可按以下办理:

  (一)甲方向乙方按扣除返利后的差额付款,乙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额,不得在价格中直接低开,甲方不再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向甲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甲方向乙方开具零售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九、销售支持

  第二十八条 门店营业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甲方同意乙方派出具备该项商品专长、具有良好素质的人员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并将此列入该员工的考评、升迁依据。

  第三十条 甲方销售人员工资、餐费、制服费、物品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举办的各项促销活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参加,如乙方参加,应全力配合,合作细则由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单独推出的各项促销活动,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如需作任何折扣促销或调整商品原售价格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实施。

  乙方产品设置任何广告时需经甲方审定同意后进行。如在任何媒体作广告时,涉及使用甲方名称,均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样品,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需确保产品安全,乙方如需调换产品,应经甲方商场主管同意,并开具放行单由保安人员检查后,依规定出入口进出,违者按甲方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于甲方售出的乙方产品,如遇顾客投诉,由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先行负责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尊重甲方的处理意见。若乙方不当拖延,应视为认可甲方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 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甲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三十六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以 (任选一种)(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5日内以现款;2、第一次结算时扣除)方式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乙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甲方已经销售的乙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甲方直接用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12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10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甲方享有追偿权。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期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九条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两个月。试销期内,如乙方产品连续两个月在甲方的销售额在 元/月以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试销期内乙方的所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十条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货的,或乙方收到甲方订单,逾期5日未向甲方按订单约定数量供货的;

  2、合同约定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

  3、乙方可能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的: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形成经营风险的`;

  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

  丧失商业信誉的;

  丧失履行合约能力的;

  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

  重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

  企业产生重大诉讼的等等。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内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一条 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 不免除。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48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六条 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十三、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有效期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九条 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如最终没有签订新协议按本协议执行。

  第五十条 合同期限届满未再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周内(含双方约定的撤柜日期),负责将所列销售商品撤离,如拖延未履行时,甲方有权自行腾空,乙方物品因此而有遗失或损毁,概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赔偿。

  十五、 其他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生效。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 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于/甲方注册地)签订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代销合同 篇5

  甲方:北京xx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xx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

  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京xx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xx号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代表人

  住 所: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6

  甲 方: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法人代表: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乙 方: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法人代表: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充分阅读并确认本协议书的内容,并就乙方为甲方销售蔬菜等商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授权

  由甲方为乙方颁发授权牌并加盖公章,授权乙方为甲方的委托销售商,编号:________________。在有效授权期内,乙方通过自有渠道进行拓展和销售甲方的蔬菜等商品。

  二、合作内容

  甲方根据当季蔬菜种植品种和产量,为乙方供应常规蔬菜和特价蔬菜,乙方参考甲方的市场指导价格,通过自有渠道进行销售。

  三、合作期限

  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 1 年,协议期满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一、 代销品种及价格

  注:

  1、会员菜:为甲方官方微信商城所经营之品种,乙方通过登录微信商城选择并下单,通过微信余额支付,甲方次日送达乙方指定地点。

  2、特价菜:为甲方生产之剩余菜品,每周由甲方指定专人通过微信为乙方提供特价菜单,由乙方在其中选择品种及数量,通过人工扣款的方式完成当次订购,次日送达乙方指定地点。

  二、 订购及支付方式

  1、“会员菜”订购方式:由甲方为乙方在微信商城中开通“企业客户”权限,乙方可登陆锦禾微信商城以“企业客户”的价格订购“会员菜”。

  2、“特价菜”订购方式:由甲方指定专人每周通过微信为乙方提供特价菜单,由乙方在其中选择品种及数量,通过人工扣款的方式进行核算。

  3、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预存款的方式进行对“会员菜”、“特价菜”的订购,首次预存款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每周由甲方专人为乙方通报已消费总金额、剩余款项。余额不足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补款。

  三、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蔬菜都是按照有机标准种植。

  2、甲方提供国家准予销售的合法证件,含有机认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用于乙方市场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

  3、甲方定期在自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微信商城发布产品及活动信息,乙方可自行转载编辑利用,对于特定信息可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策划编辑。

  4、甲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对于不符合甲方市场策略和计划的事宜,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予以改进甚至终止,乙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对既定价格或相关政策做出相应调整,但需提前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协商处理弥补损失。乙方不得擅自调整产品价格及促销政策,不可扰乱市场及行业秩序。

  6、乙方须完全认同甲方经营的产品,不得以其他渠道的产品冒充甲方产品并以甲方品牌进行销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市场形象及声誉,也不得随意更改甲方产品及信息,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损害或权益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和店面需,可向甲方提出设计及制作销售道具的需求申请(含喷绘制作、展板制作、宣传资料印刷等),本着共同利益原则,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共同承担。

  四、 协议的终止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对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本协议终止。

  五、 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2、本协议发生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确认,交由大连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留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代销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北京市食品(成品)代销合同

  第一条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

  │编号│品名│品种│商标│规格│数量│产地│包装标准│保质期限│产品标│运输保│单价│ 总价 │

  │ │ │ │ │ │ │ │ 及要求 │ 及要求 │ 准 │管条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

  │ │

  └─────────────────────────────────────────────┘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第三条 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 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 代销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七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 。

  第八条 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 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 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 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

  第十条 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代销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责任: 。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签章): 代销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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