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合同

时间:2022-11-21 13:12:02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担保合同合集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担保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担保合同合集15篇

公司担保合同1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人Ⅰ:

  保证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1.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转账凭证及还款计划表为准。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条 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为月息 。

  2.2 计息方式为按月计息,到期还本。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 。

  第四条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 (A、现金;B转账支付)。

  如双方约定收款方式为转账支付,出借人应于本协议签订当日将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银行账号中: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述付款行为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条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当日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据。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还款计划表履行还款义务。

  单位:元

  期数 还款日期 还款本金 还款利息 还本息合计 剩余本金

  指定还款户名: 开户行: 还款银行卡号:

  5.2 借款人归还最后一期本息时,应在保证人Ⅰ见证下进行,否则,保证人Ⅰ有权扣除借款人履约保证金。

  保证条款

  保证人Ⅰ、保证人Ⅱ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六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Ⅰ自愿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Ⅱ自愿为保证人Ⅰ提供反担保。

  第七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条款

  第九条 担保约定

  9.1 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时,保证人Ⅰ对出借人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2保证人Ⅰ承诺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经出借人本人亲自确认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垫付借款人应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借款人追偿。保证人Ⅱ自愿为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时足额还款付息导致保证人Ⅰ承担保证责任时向保证人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Ⅰ向出借人代偿后,可向保证人Ⅱ追偿。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经保证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变更本合同约定事项,如私自续期或终止合同等,保证人Ⅰ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条 合同各方承诺或确认

  10.1 出借人保证自己出借款项的来源合法。

  10.2在约定的期限内(7天)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在保证人Ⅰ的见证下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证提供给出借人、保证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10.4 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10.5 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账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有关事项。

  10.6 借款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有关费用。

  10.7 借款人、保证人Ⅱ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10.8 借款人、保证人Ⅱ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10.9借款人、保证人Ⅱ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在有关事项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证人Ⅱ变更住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从保证人Ⅰ对整个借款以及借后的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并按约定向保证人Ⅰ支付担保、咨询服务费与履约保证金。

  10.12 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Ⅰ可代为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权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证人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③诉讼(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上诉、反诉、和解、执行、代为接受执行款项)。

  第十一条 转让

  11.1 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保证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

  11.2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证人Ⅱ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二条 合同条款的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1 出借人未依约出借款项的,出借人应按当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借款人为该合同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经济损失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满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的,按实际借款期限计收利息,但月息调整为 。保证人Ⅰ另行为借款人匹配资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按实际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计息。

  14.4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罚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证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费,造成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费。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两次,经保证人Ⅰ书面同意,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借款而导致保证人Ⅰ代偿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借款人还应向保证人Ⅰ支付代偿金额5%的违约金,该代偿金额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偿还全部代偿金额及违约金、催收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为止。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15.1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经出借人将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号中,并由借款人出具《收据》后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15.2 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保证人Ⅰ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能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15.3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保证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

  17.1 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展期协议、催收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且含义认识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担保合同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筹集_______甲方保证公司债券发行合法,发行工作能够如期完成、如手续不合法或发行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二、乙方愿意就此问题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当甲方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乙方将代为偿还、、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可撤销、乙方不履行保证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三、乙方代甲方支付公司债券本息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内按月利率的_______%偿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本息

  四、在公司债券还款期限达到/个月之前,甲方应告知乙方其还款能力、如甲方未能在期限内通知乙方,乙方无法赔偿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甲方按期上报后,乙方应做好赔偿准备、如乙方未能按期足额赔偿,甲方有权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六、不及物动词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影响公司债权人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本合同主要条款)写入其公司债券发行方式、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3

  出资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_______,付息方式:每月____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

  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七条

  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3)、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4)、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

  (5)、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

  (6)、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4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在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附件和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规定,将按照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后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与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与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担保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5

  委托人_________与_________(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_________(建设单位)预收备料款(或工程款) _________元。为此,委托人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_________(受托银行)申请预收款退款担保。委托人与受托银行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受益人为_________,担保金额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应将预收款项存入受托银行,并接受受托银行的监督。

  四、受托银行出具保函前,委托人应由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担保人)提供以受托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或以可转让的有资产价值_________元)抵押给受托银行,并向受托银行提供反担保函(或与受托银行签定抵押协议)。

  五、受益人凭保函、证明其与委托人债务关系的文件及委托人将预收款项用于合同规定之外的用途的证明,要求受托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受托银行经审查无误后,应首先从委托人结算保证金帐户划付。结算保证金帐户不足支付的,可从委托人其他存款帐户划付。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银行垫付。

  六、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委托人应在接到受托银行通知后30日内,归还垫付资金。受托银行对垫付资金按建设银行其他贷款计收利息。超过30日不还,按逾期贷款加收20%利息。

  七、受托银行垫付资金后,有权要求第三方反担保人代委托人归还垫付资金及利息(或将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八、委托人应按受托银行担保金额度的_________‰按年交付担保费用,并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纳。

  九、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银行各执一份。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及本协议的解除须经双方同意。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办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受托银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6

  甲方(保证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债权人)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及保证责任

  1.1甲方愿意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与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1.3本合同的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自主合同项下借款发放之日起,至房产办妥以乙方为抵押权人的房产抵押登记并将有关权属证明交由乙方收执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承担保证责任。不论是否有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1.5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1.6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付通知后无条件地代为偿付。任何经乙方发出的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文件,均可作为要求甲方付款的书面索付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任一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乙方在扣收后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不足部分。扣收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时,清偿顺序为费用、利息、本金。

  第三条保证人保证与承诺

  3.1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或许可主合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情况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况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依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

  3.4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甲方经营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监督检查,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经营场所,检查甲方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为严格依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关上市公司对公众信息披露要求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资料。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构成秘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经营体制、产权组织形式及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联营、股份制改造、合(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企业出售、产权转让、减资等;

  (2)出售、赠与、出借、转移、抵(质)押及其他方式处分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者超过全部未分配利润的xx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担保合同7

  甲方(出借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担保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现甲乙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利率:______

  三、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的偿还: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六、担保条款

  1、本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收益主要指工资折、工资卡)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乙方在约定还款日未按约定向甲方进行清偿,甲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甲方向保证人提出履行保证责任的要求,保证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辩和拒绝,并无条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以及担保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借人(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____电话: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____电话: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____电话:______

  保证人(丁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住址:______电话:______

  保证人(戊方):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住所地:______电话: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担保公司合同范本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公司担保合同9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共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地址:

  联系电话: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开户行:,帐号: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五、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二、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四、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二、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三、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四、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五、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六、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七、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⑵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⑷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

  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

  ⑹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三、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五、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址:

  联系电话:

  一、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三、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四、乙方需配合丙方保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五、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二、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四、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二、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三、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四、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地址:联系电话:

  五、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六、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七、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担保合同10

  甲方(担保人):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债权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保修和保修责任

  1.1甲方愿意为债务人与乙方作为担保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大本金余额为(币种)(小写)(大写)。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各种费用。

  1.3本合同的保修期: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自独立合同项下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乙方作为抵押权人的该房屋抵押登记完毕,相关权属证书移交乙方持有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独立担保..无论有无担保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的担保或保证,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先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乙方放弃对抵押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或其他担保人行使担保权,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担保责任。

  1.5本合同不可撤销。

  1.6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条款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条保证责任的履行

  2.1当债务人未能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到期债务时,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的书面索款通知后,无条件代表乙方付款..乙方出具的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的任何文件均可作为甲方的书面付款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甲方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除乙方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本息和费用..乙方扣款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回不足部分..当扣除的收入不足以清偿所有到期债务时,支付顺序为费用、利息和本金。

  第三条担保人的保证和承诺

  3.1甲方已仔细阅读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

  3.2甲方承诺,主合同债务人与乙方约定变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或允许主合同债务人转移债务外,其他不加重债务人债务的情形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诺按照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3.3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反其与任何第三方的协议或承诺。

  3.4甲方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执行、上诉、复议等可能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但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书面通知乙方的除外。

  3.5甲方接受并保证配合乙方监督检查甲方的经营和担保能力,并允许乙方进入甲方的经营场所,检查甲方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3.6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确保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完整、客观,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甲方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上市公司要求公开信息披露为由拒绝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的信息。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同意或甲方提供的信息不构成保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向乙方披露其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可能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如果乙方认为可能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甲方应在进行以下工作前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1)管理体制、产权组织形式、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合资、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出售企业、产权转让、减资等。;

  (二)出售、赠与、出借、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价值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

  (3)分红超过当年税后净利润的30%或超过xx年全部未分配利润。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双方同意变更主合同除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事先征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数量、价格、币种等内容。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债务减少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的债务加重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了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担保人或者该财产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或者担保物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赔偿或者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其份额。

  10.同一债权同时具有担保和实质担保的,实质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抵押物灭失且无代位求偿权的,保证人仍应当按照合同或者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11.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行使担保物权,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少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保证期间,如果保证人发生变更、撤销或其他可能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更,保证人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作为债权人接受的新保证人在天内履行。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主合同同时有保证和物质保证的,保证人对物质保证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债权人放弃对财产的担保的,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担保。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主张赔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提前行使追索权。

  7.本合同保证期间,保证人再次向他人提供担保的,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当如实提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二)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不能实现,或者债务人已经违约等。

  3.债权人在订立担保合同前,有权以债务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但是,担保合同一旦订立,担保人是否具有偿付能力并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人的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主合同项下金额的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当赔偿债权人实际经济损失。债权人有权用担保人存款账户内的资金直接冲抵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担保人未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利息等费用。

  2.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担保人在此向债权人声明并保证如下

  1.担保人为___________

  2.担保人拥有签署本保函和履行其在本保函项下责任的全部法定权利、权力和权限;

  3.本保函在主合同生效的同时生效,意味着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按其条款执行,并可随时在法院执行;

  4.担保人将不签署和/或履行本保函

  (1)违反或违背任何法律法规或担保人的章程或设立文件,或

  (2)违反或违背担保人签署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或对担保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或者

  (3)超越担保人所担保的权限(无论是否受担保人的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限制),或超越担保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四)以自有资产抵押的。

  5.担保人未拖欠任何其他应付债务,也未发生在担保人签署的任何合同、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或任何事件的发生和存在构成任何文件中设定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在任何法院、法院、仲裁机构或政府机构起诉担保人或其资产,这将严重影响担保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和其他状况;

  7.除法定优先债务外,本保函项下担保人的责任是直接的、无条件的,其支付责任在任何时候都享有与其他无担保债务同等的地位;

  8.担保人未违反任何债务履行协议,或在本保函签署之日未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将对担保人产生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向债权人充分、准确地披露了本保函签署之日存在的所有实际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是按照____的法律和条件编制的______上述财务报表及所附记录真实、清晰地反映了担保人在报表所涵盖期间的财务状况,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担保人的经营、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不存在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所附记录中未披露的重大债务或重大未实现损失或预期损失;

  (4)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关于担保人的所有信息(无论是否根据本保函的任何条款提供)在提供信息当日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

  (5)担保人在本保函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均无任何扣税或预扣。

  第八条担保人的豁免范围

  1.担保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免除担保责任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取得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同一债权同时具有担保和实质担保的,债权人放弃实质担保的,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保证人免除责任。

  第九条通知

  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双方之间的文件交换、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可通过___________(信函、传真、电报、亲自等)方式交付。).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通讯地址如下: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相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阻碍其履行期间,应暂停履行该义务。

  2.声称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以及关于在_________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履行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应立即恢复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不可抗力及其影响不能终止或消除,导致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方无法合理控制的、不可预测的或不可避免的、即使可以预测也无法克服的、发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使受影响方客观上不可能或不切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干旱、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无论是否宣战)、骚乱、罢工、政府行动或法律规定等社会事件。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的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解释

  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本合同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原则、本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相关条款的内容做出合理的解释。除非与法律或本合同相冲突,否则本解释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担保主合同,主合同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担保人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未经担保人书面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无效或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没有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

  4.本合同以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债权人(盖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名):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公司担保合同12

  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户,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该单位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你方签订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我行已接受该单位委托,愿保证该单位按上述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支付租金)。如该单位不履行合同,按期不支付规定款项,我行愿承担担保责任。按合同规定代为支付款项(或租金)。我行担保额度随委托人向贵单位付款而相应递减。

  除本保函固定条款中规定的终止保函效力的条件外,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担保银行也可撤销保函:_________。

  担保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13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x(大写);(小写)x¥.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xx年x月x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

  共,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为)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xx年x月x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xx年x月x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建成年代、产权证字号为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x元,抵押率为.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x元,抵押率为.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甲方

  乙方

公司担保合同14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经中国____银行_____(下称甲方)与_____(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种类)

  贷款(大写)_____,用于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计算。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评估价值:_________。

  3、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四条抵押物登记

  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抵押物的

  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贷款方: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15

  出资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地址:

  投资管理方(丙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企业法人:

  电话号码: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方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以借款借据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执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借款的具体时间以借据为准。

  第四条 乙方郑重承诺: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2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资金。

  第六条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方式: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开户人全称: ,开户行:,帐号: 。

  第贰种方式: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第七条:丙方受乙方委托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到期乙方没有按时还款,丙方在到期后三日内无条件向甲方代偿。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⑵、乙方拒绝甲方或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⑶、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能力的重大事项的;

  ⑷、借款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或借款方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方履行偿还本息义务的;

  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额偿还到期利息和本金,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

  ⑹、乙方或反担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

  3、甲方需保证借款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资金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5、丙方向甲方代偿后,甲方同时将其享有对乙方的债权及建立在该债权之上的担保物权转让给丙方,在代偿的同时甲方应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偿款的证明,移交并配合丙方到有关部门变更他项权利证书等证书或文件,将担保物权人变更为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义务,丙方有权拒绝代偿。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

  合法性。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前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后对借款的管理与风险监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丙方代偿的,甲方对乙方所拥有担保物权权力自动转移至丙方,担保范围为本合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责任。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

  4、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受甲方委托领取乙方房产的他项权利证等事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

  向甲方代偿。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

  借款金额和欠利息总金额(包括滞纳金)的万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同时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费。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实现债权而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讨债费等全部费用。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 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违约金;

  5、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一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且保证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7、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资金交付给乙方,甲方应承担出借款额百分之三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资金的,需经过乙方和丙方同意(经了解急需用款情况属实的话),要扣除最后一个月利息及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合同未到期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资金,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资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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