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担保合同

时间:2023-06-23 11:53:13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担保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担保合同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担保合同 1

  本担保合同由以下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1、(以下简称“委托人”)住所:____________

  2、(以下简称“担保人”)住所:____________

  签署原因如下:

  1、客户和(以下简称“贷款人”)____________签署如下号码____________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

  2、委托人向担保人申请为其开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的借款合同,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人民币的最高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担保”)或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并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担保。

  一、定义

  1、在本保证合同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外,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主管机关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司法解释及判例;反担保人:指经债务人和担保人双方同意的债务人和债务人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指债务人提供的资产抵押或质押,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提供的资产抵押、质押或担保。

  2、本保证合同中关于“年”、“月”、“日”、“季”的规定均指公历年、月、日、季。

  二、合同依据

  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出具相关担保或与贷款人签订上述贷款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

  三、反担保

  在保证人开出保函之前,或者在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和反担保人必须向保证人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

  1、经担保人同意,由借款人以外的第三方自愿向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出具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函,或与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合同。

  2、委托人将委托人依法拥有的可以依法抵押或者质押的财产抵押或者质押给保证人,作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签订本保证合同的同时与保证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委托人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3、第三人(应委托人要求)将第三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抵押或质押,该财产可以依法抵押或质押,作为委托人偿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签订本保证合同的同时与保证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第三人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向保证人支付贷款金额的%,人民币1万元作为偿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和本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如果本金未能按时清偿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等费用和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费用,保证人有权扣除保证金抵减债务,保证金产生的利润归保证人所有。

  5、客户或第三方与担保人将分别签署以下一份或多份文件:

  (1)、反担保合同;

  (2)抵押合同;

  (3)质押合同;

  (4)其他财产抵押合同;

  6、其他:上述文件将被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出具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贷款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贷款所需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担保人有保密义务。

  五、声明和保证

  客户声明并保证如下:

  1、委托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客户拥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的全部合法权力;

  3、委托人具有与贷款人签订合同的法定权力,并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4、客户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的担保条款;

  5、委托人保证保证人不会因委托人出具的担保而遭受任何损害或损失;

  6、客户保证履行与贷款人签订的合同;

  7、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保证人告知合同履行情况和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借入资金;经营亏损等影响委托人债权债务的重大问题。此外,客户保证在保证期间接受担保人对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和决策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查。如发生审计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客户保证将签订贷款合同后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发送给担保人,然后每季度将财务报表发送给担保人;

  8、保证人向委托人主张赔偿后,为抵销债务,保证人有权处分抵押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担保人声明并保证如下:

  担保人自身贷款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担保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事项

  下列项目构成违约事件:

  1、本保证合同签订后,委托人未按照本保证合同的约定向保证人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保证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保证合同的约定;

  2、以担保人为受益人向担保人出具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的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保证合同的规定与保证人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的;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保证合同的约定向保证人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虽与保证人签订了抵押或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当发生上述情况时,视为委托人违约。

  发生上述情况时,以及其后任何时间,保证人可以:

  (1)要求被保证人继续向保证人提供经保证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

  (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与保证人签订抵押/质押合同,并继续办理抵押物/质押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即将委托人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根据担保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且保证人认为债权文件、凭证或凭证符合担保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时,保证人被迫履行保证义务,或在向贷款人偿还本金预付款的债务后,保证人对委托人、其继承人、受让人和参与保证的第三人拥有绝对追索权,且该追索权不受任何其他限制和影响。保证人有权从预付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客户收取除预付款之外的每日预付款金额的5%(百分之五)的罚款。委托人必须在收到保证人的预付款后七天内,无条件向保证人清偿预付款的全部本金、利息和违约金。

  八、修订本

  委托人要求保证人修改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或保证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内容时,必须向保证人提交书面修改申请和贷款人的修改批准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担保,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调查费、评估费等。)由于担保金额的增加或延长而必须支付给担保人,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变更申请。

  九、相关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订本担保合同时,将按照以下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1、担保费:

  (1)保证金额和保证期限的确定。根据委托人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为保证人的保证金额和保证期限;

  (2)担保费收取标准的确定。根据担保人对本金的担保总额和期限,以及担保费的年利率,确定为担保人对本金的最终担保费。

  (3)根据委托人和担保人确定的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委托人在担保人出具担保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人民币10000元。

  2、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支付担保费和其他费用。担保人未同意延期支付相关费用的,担保人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天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3、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逾期应向担保人支付逾期担保费。逾期担保费按本金逾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的5%年利率按月收取,不足一个月的按一月计算。未经保证人同意延迟支付逾期担保费的,保证人应按逾期保费金额每天向委托人收取5%的滞纳金。

  4、其他费用

  担保人因出具超出正常情况的保函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十、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除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本担保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保证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保证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保证合同一式两份,委托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后失效。副本按需准备。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在开头所述的日期正式签署。

  客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授权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授权人: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担保合同 2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

  名称: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帐号:________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

  名称:________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帐号: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甲方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乙方向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务种类及数额

  根据乙方与(贷款方)签定的《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为准)。

  第二条保证期间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第三条保证范围

  具体保证范围以甲方与贷款方为主合同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等法

  律文件约定的保证范围为准。

  第四条保证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规定就甲方担保金额和期限内款项如期偿还。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偿还甲方担保金额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扣减,同时相应解除甲方的担保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2、保证期间,贷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甲方按下列顺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贷款方支付;通知反担保人支付;甲方代偿。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履行义务,则甲方可以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偿贷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

  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4、甲方依法享有与乙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甲方的此项权利不因乙方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

  5、乙方出现不利于债权清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其履行债务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东)在贷款期间发生重大合同纠纷(为诉讼被告方的)、诈骗、非法(传销)集资、偷漏税、携款出逃、其他贷款逾期导致丧失银行信用等违法经营情况,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权通知贷款方并与贷款方协商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其债权的实现。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叁天内向甲方清偿甲方为乙方垫付的金额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违约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和损失。

  2、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4、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甲方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担保抵(质)押的财产。

  6、乙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

  7、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8、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对主债务的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9、主债务的反担保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

  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

  10、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11、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并、申请停业整顿、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情形,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12、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行为、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13、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如投资、借贷、出租、出售、转移、转让等行为,均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将所获收益用于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14、乙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有关的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5、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而造成的甲方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1、本合同项下各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定任何协议、文件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更名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按违约数额的日5‰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反担保措施

  为甲方提供之担保,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济南签订,在反担保手续完备之后与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同时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如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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