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时间:2021-09-16 19:24:43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集锦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集锦15篇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额为人民币元整(¥:xx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计xx。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甲方以位于xx镇xx路xx号楼一、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办理完手续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四条本约办妥手续后,其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证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执行。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七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八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违约责任

  第九条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十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二条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新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2

  甲方:

  乙方:(借款人):__,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__,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__,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万元整。(小写:__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__分计算。

  借款期限:__个月,自__年__月__日到__年__月__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四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xx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_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六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

  2.制造厂家:___。

  3.型号:___。

  4.件数:___。

  5.单件:___。

  6.置放地点: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章) 乙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代表人:___(签字)

  地址:___ 地址:___

  银行及帐号:___ 银行及帐号: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 注: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4

  贷款人(甲方):

  住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住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 。 1.2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 1.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利息:利率为 %,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第二条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

  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争议解决

  3.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5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

  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丙方:(公章)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6

  贷款人(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借款人(乙方)1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借款人(乙方)2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名下房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大写)::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坐落地址:

  3、抵押物价值:经双方议定估价为

  4、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款。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还款,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或由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房屋过户至甲方名下。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订立时间: 年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7

  贷款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抵押权人)住所:

  借款人:姓名(名称) (以下简称为“乙方”)

  (抵押人)身份证地址: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

  居住地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为进一步明确当票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

  建筑面积:

  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结构(类型):

  抵押房地产价值:人民币 万元整

  权证编号:

  地号: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当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 (协议)。

  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具体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予以确认)。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和当票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压、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当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提供虚假文书,第二居住地灭失、破产、债务人死亡、动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合同作为乙方不可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委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委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公证处公证,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特别约定

  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须按借款金额的20%承担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续当凭证》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通知条款

  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当票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典当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二十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

  守。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 )。 借款用途:

  用于家庭生活理财。 借款利率:按每年20%计算,如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则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 2、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

  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

  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

  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条款 1、借款人以下房产

  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面 积:_________________;房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身 份 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于本借款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

  3、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

  4、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5、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法庭诉讼费、律师费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7、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9、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中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如借款人违约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小写: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借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计息,超过十天按借款实际期限计息。

  三、甲方将借款本金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____________(汽车登记证号)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____________。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应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时所造成的撞车,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则向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10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年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区(镇)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第十三条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第十四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抵押入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其他

  第二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

  传真:________

  账号: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记机关: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____

  抵押登记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 ,一九 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 。

  乙方(借款人):,男,一九 年月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公民身份证号码。 xxx,女,一九xxx年xxx月xxx日出生,现住台州市椒江区xxx,公民身份证号码xxx。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计 xxx万元整(¥xxx0000)。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经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月息按贰分半计算。

  第四条 借款期限: xxx 月,自20xx 年 xxx 月 xxx 日起至 20xx年xxx月xxx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日期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五。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

  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第八条 坐落在台州市椒江区xxx小区5幢东5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台字第xxx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台开国用(xxx)第xxx号」登记在抵押人名下,抵押人上述房屋已经于二00xxx年xxx月xxx日抵押给工行台州市分行,并取得贷款总计xxx万元,现抵押人同意以该房屋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个人抵押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作担保。

  第九条 抵押人保证该房屋目前没有对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为工行台州市分行,本《借款合同》的抵押权人为第二顺序抵押权人。该抵押房屋首先保障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十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个人抵押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权履行完毕止。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它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本合同字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合同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系经台州市正立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借款人及抵押人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执一份;借款人、抵押人执一份、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抵押权人):(签章)电话 乙方 ( 借 款 人):(签章) 电话 丙方 ( 抵 押 人):(签章) 电话 (签章)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二00八年xxx月xxx日

  合同附件

  抵押物清单

  经双方协商,上述抵押财产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照合同要求负责管理。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权人不得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赠与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甲方(抵押权人)(签章):

  丙方 ( 抵 押人)(签章):

  签字日期:二00八年xxx月xxx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12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抵押物涉及其他纠纷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1、双方确定借款利率为 2 %每月,利息从乙方实际收到借款之日开始起算。(小编提示:月利率2%以内受法律保护;月利率超过3%的部分,法律不保护;月利率2-3%的部分,已经履行的受法律保护,未履行的部分法律不保护)

  2、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 】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3、乙方返还的款项,应优先支付利息。

  第四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面积: 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 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双方因借款以及抵押合同引发的任何纠纷,均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清远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交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条、送达地址:双方的法定住所地以及约定联系地址均为合法送达地址,任何法律文件一经特快专递寄送,无论谁签收或退回与否,均视为已经送达;双方同意电子送达,任何法律文件一经发送到约定电子邮箱,即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由自己负担。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 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13

  贷款抵押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xxx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xxx(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xxx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xxx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xxx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xxx个月,即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xxx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xxx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xxx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xxx年xxx月xxx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xxx。

  2.制造厂家:xxx。

  3.型号:xxx。

  4.件数:xxx。

  5.单件:xxx。

  6.置放地点:xxx。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xxx。

  8.抵押期限:xxx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xxx,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xxx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xxx%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xxx%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xxx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xxx 乙方(盖章):xxx

  开户银行:xxx 开户银行:xxx

  帐号:xxx 帐号: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x 签订地点:xxx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14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经济赔偿金_________元,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其相应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的权利。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优先偿还乙方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抵押房地产,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涉。乙方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协商之后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总计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15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年月日

  住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元

  (大写) 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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