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

时间:2022-07-02 16:09:16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关于抵押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抵押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关于抵押合同

关于抵押合同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XX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XX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XX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抵押合同2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质人): , 身份证号码:

  丁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

  1.1 甲方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给乙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1.2 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由乙方无条件地将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

  2.2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 担保条款

  3.1 股权质押担保条款:

  3.1.1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为1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3.1.2 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1.3 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行为不违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连带保证担保

  3.2.1 丁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2 丁方的连带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2.3 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甲方在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向丁方主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丁方的保证责任消灭。

  四、声明与保证

  4.1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应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已说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企业破产审理程序。

  (4)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下列事实:

  a 、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

  d、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4.2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没有重大遗漏。

  (2)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

  乙方:

关于抵押合同3

  说明

  (1)下列房地产或权益可以设定抵押:

  ①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及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③依法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④在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2)抵押物价值以市房产管埋局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3)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4)本合同以中文书写。若用两种(含两种)以上文字书写的,应以中文为准。

  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或批文: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押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抵押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甲方为了_____________将自有___________抵押予乙方,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名称坐落权证编号面积评估价值备注 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经评估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甲方决定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________年(月),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用途

  甲方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__保证。

  第四条 抵押合同与___________的关系

  当上述抵押物作为获取乙方资金之债务担保物时,本合同则成为甲、乙双方所签订________的主合同,即只要甲乙双方签订_____成立时,本合同和___________同为抵押行为之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甲方法律责任

  (1)抵押期间,抵押物、产权证书或法律证件,由甲方保管,乙方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2)甲方保证先行足额投保,并将抵押物的保险单交于乙方,保险期须长于抵押期,抵押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则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3)甲方保证在抵押期间决不将抵押物部分或全部出售、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须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

  债务人如未能按___________之约定履行时,乙方可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特约说明或特别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抵押双方应到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进行他项权登记。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

  (2)本合同须经_____________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鉴证。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书写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两份,鉴证部门二份。副本若干份,有关单位各执一份。合同的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担保人:(第三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盖章)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

关于抵押合同4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__元,评估值为_________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_______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费 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____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 传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关于抵押合同5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抵押合同6

  抵押人(下称甲方)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

  鉴于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xxxx》(合同编号:xxxxxx,下称主合同),现债务到期,因债务人资金困难,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合同货款,甲方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担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产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并且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抵押房产。

  第五条抵押房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产,或在7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由乙方负责保管,除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办理房产抵押所需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则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产,清偿债务。处理抵押房产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除非另有约定,抵押人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包括税费、财产保险、公证、登记等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抵押期间,抵押房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债务,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产作重大改装,减损其价值或改变其用途。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和债务人各执壹份,登记机关留存壹份。

  甲方(签字、捺印)

  住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乙方(签字、捺印)

  住址: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关于抵押合同7

  缔约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元(大小写不

  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止,共1个月(借款依借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或者在三个月内(包括三个月)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

  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之必需确要提前收回贷款时,应提前15日书面告知借贷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承诺;

  3.借款人或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约 定

  第十条 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缔约人任何一方一般性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全部贷款金的5%的违约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当向借款

  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出

  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四条 缔约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借贷双方签订的原来只作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化为正式的购房凭证,所抵押的房产产权归出借人。

  第十五条 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缔约人、担保人签字、捺指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缔约人、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担保人: 借款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11月15日订立于

关于抵押合同8

  甲方(债权人):青海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乙方(保证人): 个人公积金账号: 联系电话:

  (保证人): 个人公积金账号: 联系电话: 为保证甲方与 于 年 月日签订的编号为: ,借款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住房公积贷款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甲方、乙方对使用乙方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约定保证期内: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偿还甲方贷款做保证。

  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合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乙方在保证期间不提取贷款担保额度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五、一旦发生贷款逾期,同意甲方从乙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还借款本息(含罚息;在协议保证期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债务时,乙方须在其保证范围内清偿债务。

  六、乙方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甲方损失;

  七、乙方在保证期间发生情况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重新落实保证责任;

  八、在本协议保证期间内,乙方不得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在甲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六份。中心二份,借款人一份,保证人二份,银行一份。

关于抵押合同9

  经(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至,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

  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

  金额(大写):

  利率:

  用途:

  日期:

  本金:

  第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 %。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 %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公证机关1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贷款方公证单位

  借款单位(章) 贷款单位(章)公证机关(章)

  负责人(章) 审批组长(章)公证员(章)

  经办人(章) 信贷员(章)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关于抵押合同10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鉴于:(以下称借款人)与甲方(以下简称抵押权人)于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民间借贷合同》,且借款人单方向甲方出具了《承诺书》。为保证借款人的能够按时足额将《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等费用归还给甲方和兑现《承诺书》承诺的内容,抵押人愿意用其有权处分的《抵押物清单》列示财产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民间借贷合同》条款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和兑现承诺内容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抵押物清单》,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违约金、复利以及实现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的费用和兑现《承诺书》承诺的内容。

  第二条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第三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补足责任,抵押人应在三日内或抵押权人规定的期限内向抵押权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五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毁损、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应提前履行《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若抵押权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协助。重新估价后,抵押权人认为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七条 设定抵押物若需要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无条件配合抵押权人。

  第八条 因发生《民间借贷合同》第十条所述情形,抵押权人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人须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

  第十条 《民间借贷合同》中的“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慎重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继续按照本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借款人和抵押权人协商同意变更借款期限、利率、违约金等借贷条款,但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抵押权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民间借贷合同》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抵押权人将《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

  第十二条 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慎重承诺,如因履行《民间借贷合同》而到法院诉讼的,抵押人不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法院适当降低惩罚性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协议各方同意交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抵押合同11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乙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方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拥有的位于 的 (房屋或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赋予乙方以第一优先抵押权,作为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的担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乙方可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偿债务(包括丙方末付而应付的货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引致的一切有关费用)。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合同债务的,乙方有权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记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抵押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丙方应提供协助;

  2、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有关该抵押财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正本交予乙方收执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记、保管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四、 抵押保险

  1、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长,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保险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险金的权利不受人的侵犯废止。

  2、 甲方负责缴付保险费;

  3、 抵押财产的损毁不影响甲方的担保责任减低。如因末获保险赔偿或保险偿数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险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赔。

  五、 抵押解除

  1、 当主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经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甲、乙双方即可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关系至此终止。乙方应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项30日内将抵押财产的证件正本退还甲方;

  2、 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财产的处分

  (一) 丙方有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即可对抵押财产进行处分: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 丙方发生解散、破产或被依法撤销而又无人代其承担债务的/

  (二) 处分方式:乙方可以选择如下之一的方式处分:

  1、 与甲方协议折价转让;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乙方^变卖或者拍卖该抵押财产,并以所得的价款受偿;

  3、 以乙方认为合适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财产,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偿;

  4、 乙方向乙方营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三) 处分抵押财产的受偿顺序和分配原则:

  1、 支釜底抽薪因处分抵押财产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 偿还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乙方须将余款交还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据上述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时,有权签署有关抵押财产的买卖、出租之文件和合约,有权出具收据或文件。

  七、 特别约定事项

  在下列情况下:

  1、 丙方违反主合同或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规定

  2、 甲方的财产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3、 丙方无偿还能力或可能破产;

  4、 甲方放弃该抵押财产;

  5、 丙方发生其它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约能力,乙方认为有必要时。

  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八、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保证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假造和隐瞒之处,所提供的抵押财产在本合同签订前,末转让、抵押予以任何单位或个人;

  3、 保证在占管抵押财产期间维护抵押财产的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财产发生毁损,无论任何原因所致,亦无论任何人的过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须向乙方赔偿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损失。同时,甲方须迅速将情况通知乙方,并应尽最大努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5、 因抵押财产贬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担保义务时,甲方有责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6、 末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可将本合约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财产再抵押、出售、出租、赠与、转让、抵销债务、托管、转借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7、 当甲方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抵押财产出租时,甲方必须与承租人认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甲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发函通告承租人迁出抵押财产日起计算30日内,承租人即须无条件迁出;

  8、 准许乙方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抵押物,以便查验;

  9、 在更改地址时应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时缴交有关抵押财产的任何税费;

  11、 倘有任何诉讼、仲裁或传讯,可能对甲方或其任何财产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乙方;

  1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13、 甲方如发生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如甲方发生分立,由变更后的机构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并承担连带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声明及保证,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条所述处理方式进行违约处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关税费,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给予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的许可,亦不能视作是乙方对甲方或/和丙方任何违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的弃权。

  十一、 违约责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从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2、 甲方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复财产原状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规定的货款,并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斩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十二、 本合同无论因何种情况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还款义务,乙方有权立即就有关欠款(以各种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偿。

  十三、 争议解决

  甲乙丙方解决争议的方式与主合同规定的一致。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关于抵押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______%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抵押合同1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本金(大写)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唯一受益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

  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事实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抵押合同14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

  3.价值:_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___银行______分行___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关于抵押合同15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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