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06-02 21:15:16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服务合同范文7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服务合同范文7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间服务费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xx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xx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xx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xx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xx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xxx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xxxx公司单位进行居间服务费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xx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xxx公司单位进行居间服务费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xx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龋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居间服务费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xxxx公司在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xxxx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xx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xxxx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居间服务费合同。

  七、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居间服务费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居间服务费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居间服务费合同目的。

  八、居间服务费合同终止

  1、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居间服务费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居间服务费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居间服务费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地:

  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日:

  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旅游者或团体等)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分别是(人名) 。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一 人成行为报价基准。

  (二)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计算在内)

  (三)出发地点及时间:

  (四)返回地点及时间:

  (五)旅游路线:

  (六)交通工具:

  (七)住宿标准:

  (八)餐饮标准:

  (九)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得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十)出发前应付请全部旅游费用: 元/成人,元/儿童。

  合计人民币(大写)万千百十元整¥ 元。

  (十一)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二)旅游意外险:甲方(同意 不同意) 委托乙方办理旅游意外险。

  第三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出发前,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

  1、旅游者承担

  2、第三人承担(需第三人签章确认)。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合同

  1、出发前,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行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三日(不含)通知旅行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者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改变旅游路线,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游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三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甲方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提供下述产品和服务:(未说明货币种类,则为rmb)

  一、服务描述

  服务(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费用总计

  二、服务内容及目标

  1.服务内容:实验过程和结果分析。

  2.预期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总金额: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期限

  1.乙方须将合同总金额的20%(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定金,于乙方确认发票收到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同时通知甲方。

  2.乙方在确认甲方提供的实验结果报告后,甲方提供剩余应付款项的发票,乙方于收到甲方发票起8个工作日内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若有异议,须在其接收到甲方实验报告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签字的函件或传真)。(超时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五、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供待分析数据及样品,并配合甲方完成分析任务。

  2.乙方提供待分析数据及样品时,需通知甲方并按后续实验要求进行样品及数据的准备。

  3.乙方应对实验设计及工作路线有必要的认识;若由于乙方的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实验方案失误导致实验无法正常继续,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确认乙方付款到达指定帐户后,开始接收乙方样品进行实验。

  5.甲方因质检而引起的对乙方样品的合理使用,不承担赔偿责任。

  6.由于实验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甲方不能保证乙方实验100%的成功率,双方愿意达成下述共识。若样品质检合格,实验意外失败(未达到甲方对实验结果的质控标准),甲方为乙方继续进行重复试验,不另计费用,但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样品。若重复实验成功,乙方应将剩余应付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若乙方不能继续提供样品,则乙方可以选择要求甲方退款,或将已付款项转入下一次服务。

  六、保密条款

  1.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原始数据、实验设计及分析结果保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公布上述信息。

  2.同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分析思路和操作步骤进行保密。未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公布上述信息。

  七、履行时间

  1.若乙方所有样品一次质检合格,甲方一般将在样品质检合格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果报告,并送达乙方。

  2.若有重复实验,则合同所定期限以新提交样品质检合格时间起算_________个工作日内。

  八、履行地点

  本合同的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

  九、结果报告

  实验和分析全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完整规范的结果报告,内容包括:____________。

  十、知识产权

  1.甲方所进行的生物信息分析以及数据处理的方法及技术均为自主开发,原则上不进行成果转让。如果需要学习掌握或者获取与翔公司自主研发软件的源代码,则需另行商榷。

  2.所取得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主要工作人员不参与文章作者分配及申请课题标书,不参与该研究成果所产生的奖金分配。乙方需要在相关发表文章的“致谢”部分注明:“感谢‘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协助进行数据分析”。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由于自身问题未完成所承担的分析任务,或者出现其它违约行为,则由甲方支付双倍定金给乙方;如果乙方单方面中途毁约,或者出现其它违约行为,定金不予退回。如果出现第三方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延续,由双方共同商定解决。

  2.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以每逾期1天以合同总价的1‰计。逾期超过30日,未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违约方索赔的权利。

  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服务合同 篇4

  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运输管理局

  XX市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

  XX市一日游包车客运服务合同

  客运企业(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XX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XX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包租甲方客车组织一日游活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客运服务内容

  单位:个、辆、元人民币/日。

  车辆厂牌型号

  座位数

  数量

  费用标准

  其他要求

  甲方负责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客车包租给乙方用于组织一日游活动使用,并配备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

  二、包车客运服务期限

  包车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包车客运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包车客运服务费(含驾驶员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结算期限为第_______种:

  1.当日结清;

  2.三日内结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二)应当按照约定在包车客运服务期限内为乙方提供车辆,保证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车辆均具有相应的营运资质,并为车辆投保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

  (三)应当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四)车辆因年检、维修、保养、故障等原因不能出车或中途不能运营时,应当负责安排车型相同或相近的车辆替换,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五)应当为其提供的车辆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在发车前由该驾驶员与乙方指派的导游员对《一日游行程单》进行核对确认,并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业安全服务规范要求的客运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六)应当在车厢内明确提示乘车人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应当按照约定使用车辆组织一日游活动,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二)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车辆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三)除另有约定外,车辆使用期间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组织一日游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支付。

  (四)应当至少提前一日预定所需车辆,并同时将加盖旅行社公章的《一日游行程单》(应当与告知游客的相一致)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五)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一日游业务规范合法经营,随车配备持有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的导游员提供全程服务。

  (六)不得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或强行要求驾驶员驶入危险地段。

  (七)不得将甲方车辆转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六、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

  (一)一方违约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一方违约造成投诉、新闻媒体批评、提起诉讼等事件并给对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的毁损或灭失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毁损或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乙方迟延____________天以上支付包车客运服务费用的;

  2.乙方故意毁坏甲方车辆的;

  3.乙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甲方

  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车辆和服务,造成当日旅游行程延误或取消,或经乙方催告,甲方迟延_______天以上仍未提供或未纠正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存在影响运营安全问题,经乙方要求,甲方当天不予调换的;

  3.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一)《一日游行程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的驾驶员和乙方的导游员应当认真填写,随身携带,并由乙方向其组织的游客公示说明。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一日游行程单

  日期

  合同编号

  旅行社名称

  运输企业名称

  导游员姓名

  驾驶员姓名

  导游证编号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

  导游员电话

  驾驶员电话

  行程安排

  时间安排

  活动内容及地点

  备注

  上午

  中午

  下午

  旅行社联系人

  旅行社盖章

  旅行社联系电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某某个人/企业/单位/团体

  乙方: 某某旅行社/会议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有关会议(活动),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会议(活动)时间:年 月 日——年 月 日。

  2、活动安排: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由授权代表盖章,作为本协议附件。

  3、活动人数: 人(具体人数按照实际人数计算)。

  4、活动地点: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 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接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方应严格执行。

  三、费用

  此次会议单人活动费为人民币 元/人,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会议(活动)费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费用明细见行程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款项 元人民币;本委托事项履行完毕后,乙方提交实际费用明细表,甲方在收到费用明细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会议(活动)期间,应甲方要求或客观情况变化,在不增加乙方损失的情况下,上述费用因会议(活动)有增加或减少时,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如果该项变化要求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乙方提出该项变化给甲方造成损失,并且该项损失无法挽回时,提出方应当对此损失予以赔偿。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会议)活动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授权代表的同意;如甲方在上述方案确定后提出取消或增加等更改服务项目的要求,乙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若该等取消或变更产生实际损失时,则该损失由甲方承担。

  2.完成甲方要求及前款方案确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前款方案要求,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未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3.为保障参加人员在会议(活动)期间的安全,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甲方的义务

  1.事先明确对活动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会议(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2.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尽到管理职责。因非乙方原因,参加会议(活动)人员的行为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时,应当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3.按照约定支付活动费用。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费用 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六、协议的变更

  1.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但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需要将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完成的不在此限。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行为而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七、第三方责任

  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前款所述的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不包含负责运输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从居住地(或出发地)到会议(活动)地,以及从会议(活动)地返回居住地(或出发地)的航空、铁路、轮船及其长途汽车的承运人,乙方只是代购此项运输的相关运输服务,不产生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因提供此项服务的承运人的责任,造成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人身、财产损失时,甲方及其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运输票据向责任人及相关保险机构行使赔偿主张,乙方不负任何赔偿义务。

  八、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守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赔偿。

  九、免责条款

  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1、成团人数为参考人数,具体旅游者人数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单人数计算,但甲方最迟不能晚于 20xx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人员名单。

  2、活动费用单价为固定价格,即 元人民币/人;暂估总费用为 元(具体金额按照实 际人数*固定单价的方法进行核算)。

  3、如遇到住宿需要住单人房间,每个住单间者需要补 元/人的住宿差价;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补充协议可以由双方授权代表或会议(活动)负责人签署。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之前甲乙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 就乙方代理甲方公关事务,提高甲方产品知名度和企业形象,支持和促进甲方产品销售及各 项业务发展,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理事项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全面公关事务,代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关策略服务、公关传播与媒 介关系、分析家关系、政府关系、公关活动策略与实施、公关培训、危机关系管理。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公关代理服务,保证满足甲方公关要求。

  (1)固定公关服务即第一条第1 款所述服务事项。

  (2)随机公关服务:固定公关服务不能完全满足甲方的公关需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合同未包括的随机公关服务,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3、乙方超出代理权限,所产生的与代理本合同无关言行,甲方不予承认,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代理期限

  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公司战略、市场策略、产品及技术信息、行业竞争等有关资料, 以及公关事务涉及甲方的事件背景、甲方立场和利益认识,以及其他相关专门知识。提供的 方式包括纸面文件、电子文件、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电话会议或其他口头表达。甲方保 证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知识的准确性、完整性。

  (2)甲方有权获得品质优良的公关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策略服务、公关传播与媒 介关系、分析家关系、政府关系、公关活动策略与实施、公关培训、危机关系管理。

  (3)甲方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公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公关代理项目组,并向甲方提供所 有项目人员的背景、联系方式、工作关系及工作方式。项目组代表乙方提供公关代理服务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策略规划、季度策略规划、月度计划等;安排各种涉及双方的工作会 议;提供各项公关服务,乙方对项目组成员的行为负责。

  (2)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公关代理服务的质量和合法性。

  (3)乙方根据甲方所提公关代理服务质量的意见,改进代理方案及其执行的有效性,不断 提高公关服务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四、服务费用

  甲方支付采取月费或者年费加发生的固定公关服务费或随机公关服务费方式。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付费用的 70%即 元以支票或者现金形式支付给 乙方;余款则在合同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

  1、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 方泄露。

  2、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

  七、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动乱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之内 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八、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赔偿。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间提出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 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经对方签署 终止协议后方可终止。

  如果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15 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作 为违约金;违约金必须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逾期七日不支付的,应按照银

  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如果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 日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作 为违约金;违约金必须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逾期七日不支付的,应按照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交还甲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完成的各项工作的发生费用。

  九、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向合同签约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并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 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 方: 地 电 传 户

  址: 话: 真: 名:

  乙 方: 地 电 传 户

  址: 话: 真: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公司代表: 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公司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7

  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_____月。

  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

  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口 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口 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_________频道。

  口 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

  _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节目单频道

  频道名称:

  频道性质:

  “频道性质”栏中请注明该频道系属基本、付费或计次付费频道。

  基本频道______个;付费频道______个,计次付费频道______个。

  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台。

  第五条 除特定频道外(购物频道、免费频道(公益性、文艺性及社教性)),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5天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应于播出前7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5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

  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 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甲方应安装完毕3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无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

  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井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应收费用

  第十五条 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如下:

  口 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季缴的,应于每3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半年缴的,则应每6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第十六条 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

  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

  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

  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

  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

  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行政机关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1/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二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

  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利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

  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

  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订户):(签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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