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06-19 12:44:53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服务合同合集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服务合同合集七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车供乙方使用。

  二、租车期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共(天、月、年),用车时间:北京时间点准时到达目的地接客人。用车联系人:先生/小姐,联系手机:

  三、用车行程:

  四、租车费: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元/天/辆;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天,总共辆车,总费用为元人民币。并在出车前付清全部车款。(含税价包油费包(高速低速)来回路桥;及包停车费),每天使用时间为小时;超时加收元/小时,已收定金:人民币¥元应收车费:人民币¥元租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元整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提前取消用车,则乙方所交纳的租车保证金不作退还。合同期满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则保证金全额归还乙方(不计利息)。租车过程中不能用保证金抵扣租金。

  五、乙方应合理安排甲方车辆的用车行程及司机休息与用餐,乙方如要外出过夜,司机的食宿由乙方负责,使司机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乙方的用车任务。如乙方需要改变行程,需双方协商后,才可改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的车辆必须安全、卫生、准点到达,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必须要有补救措施。

  七、若因司机或其他原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方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款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则应付元违约金给予对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制作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一、印刷印刷品概况

  印刷品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单价:

  合计总金额:

  上述价格包括材料费、印刷费、印刷胶片输出费、包装费、运输费。

  二、原材料的提供办法

  由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选用原材料,并经甲方检验确认。

  三、技术资料的提供及保密

  (一)设计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负责印刷品的印刷制作。

  (二)乙方在承印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各种数据、图片资料应严格保密,防止其内容泄露或扩散。乙方在完成制作工作后,应将各种资料完整返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留存原件和复制品等。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一)乙方送货,交货地点为

  (二)交货时间:

  五、运输方式和运费负担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要求、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一)质量要求:

  颜色:

  纸张:

  工艺:

  后加工:

  装钉方法:

  (二)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自之日起算):

  (三)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__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第__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__次确认稿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每页不超过___元的改稿费用。

  七、印刷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一) 包装标准:

  (二) 包装物为: ,由乙方供应,货物交予甲方后不再回收。

  八、验收标准、时间、手段、单位

  (一)验收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设计方案、包装标准和双方共同认可封装的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二)验收时间:

  (三)验收手段:由甲方随机抽检

  (四)验收单位:

  九、对印刷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处理办法

  (一)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印刷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二)如甲方未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提出书面处理意见,视为乙方交付的印刷品符合合同规定。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时,应立即做出书面答复,并在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四)如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就本合同项下标地物产生异议或纠纷,双方同意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检验,费用由过错方负担。

  十、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法:

  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以 (选择货币、支票等) 形式按甲方拨款程序据实结算。

  (二)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以形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总金额的 %作为定金。

  2、其余款项在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并办理结算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每笔付款时,乙方须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成本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

  (一)除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以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交付的印刷品印刷质量、数量、规格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三)如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承担责任;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确定的期限内无偿进行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按逾期交货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四)交货数量允许正负__%的短溢装。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 超装之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作其他客户印刷业务参考样本除外。

  (五)如短装在__%之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__%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六)乙方提供印刷品的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视为乙方违约。则乙方应以__%/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负责重新制作至印刷品质量合格。

  (七)乙方逾期交付印刷品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九)甲方中途变更印刷品的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中途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按未能履行部分的价款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价款的‰/天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十二、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十三、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4、 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因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如甲方认为本合同义务继续履行的必要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

  (1)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同时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履行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四、特别保密条款

  (一)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因泄密而导致合同对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对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三)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五、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合同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_________提起诉讼。

  十七、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十八、其他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文本中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手写项与打印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改动,须双方共同于改动处盖章确认。

  (四)其他约定:

  (五)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条款:在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洽商、谈判、协议签订、协议执行的各个环节中,如果乙方以任何非正当形式腐蚀甲方人员,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地 址: 电 话: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服务合同 篇3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也呈现多样化的形态,作为一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服务期制度也越来越广泛的出现在劳动合同条款中。作为对现实的回应,我国法律也逐渐完善了对服务期的规定,然而对于服务期的性质界定以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无论实务中还是学理上都争议颇多,本文对此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服务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一、我国法律中服务期制度的历史及概念考察

  1994 年7 月颁布的《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此前的国家和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也没有涉及。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背景中,用人单位固定劳动关系、限制劳动者恣意辞职的一种手段,服务期雏形首度出现在1995 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第264 号)文件中。该文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1996年10 月,原劳动部颁布《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其第6条承认,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或因单位提供培训、特殊福利而约定的服务期,可视为劳动合同中的专项条款或专项协议,只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相冲突,应当认定是合法有效。此后,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立法开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14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15条等。20xx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3个条款从法律层面对服务期做出了统一性的规定。20xx年国务院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17条对服务期制度做了补充细化。

  对于服务期协议的定义,法学界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有学者指出,所谓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

  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1]这也是目前相对流行的说法。也有学者认为,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基于和单位的特殊约定而必须为单位服务的期限。[2] 所谓服务期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先履行或承诺先履行相应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某种特殊待遇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对其承诺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作为补偿并在该期限内不另谋职业的特定契约。服务期协议属于一种特殊的双务性民事约定,它是在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所形成的,以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为前提,以劳动者承诺暂时不另谋他就而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提供工作义务为“交换条件”的民事契约。[3]

  二、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的考察。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就其内容来看,有着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的特征。首先,在劳动合同期限的管制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以不定期劳动合同为常态、定期劳动合同为特殊状态的劳动合同制度,并且大都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及续订次数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即实行的是短期限、严续订的制度;我国实行的则是将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均作常态施以法律规制的制度,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续订次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实行的是宽期限、宽续订的制度。其次,在合同履行、解除规则方面,因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均较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概率较低,当事人双方对自己能否完整履行一个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容易进行判断、评估,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一般都承继了民事合同的履行规则,对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均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而对不定期劳动合同,则采较为宽松的做法,仅引入解雇保护制度——特别是解雇禁止以及预告制度,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利益,除此之外双方均可相对比较自由地解除合同;我国劳动法因为视劳动合同的各种期限均为常态,因而对各种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规则均采用大致相同的履行、解除规则,即在不定期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解雇权的行使与定期劳动合同一样受法律规定的限制,而无论是定期劳动合同抑或不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均可以随便解除,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三,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多数允许当事人就定期劳动合同的履行约定违约责任;而我国的劳动法,就其立法精神来看,应当是排斥了违约责任对劳动合同期限的适用。第四,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对具有不同地位的劳动者,实行的是差异化保护的制度;而我国劳

  动法并没有将具有雇主特征的劳动者以及强势劳动者从普通劳动者中分离出来实行差异化保护,而是予其享受与普通劳动者同等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的这些特征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劳动者辞职权过于宽泛,部分强势劳动者毫无诚信,随意乃至恶意跳槽,造成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期限所期待的正当利益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途径只有两条,即或者不对人力资源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但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经营逻辑,盖因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不对人力资源投资,几乎等同于放弃竞争。因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第二条途径只能是寻找替代手段,而服务期正好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这一正当需求,从而成为用人单位乐于选择的方案。因此可以说,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4]

  三、服务期的法律性质

  实践中的服务期较之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承诺,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为条件; (二)是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 三)是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限;(四)是服务期由于同劳动者享受特殊待遇相对应,对劳动者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依《劳动法》第31 条的规定对劳动者几乎没有约束力。但是,当劳动合同一般期限被服务期所覆盖时,对劳动者也就具有了约束力,这可称之为劳动合同特殊期限。

  关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赋予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同样属性,当服务期长于原劳动合同期限时,可视为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在延长期间双方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义务,也可以约定变更原劳动合同义务。第二,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服务期尚未届满时,劳动者有义务在剩余服务期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而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新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5]

  立法对服务期的定性的选择,有两种模式:

  (一)是单一定性。法律作出强行性规定,只选择某种定性,即劳动合同期限或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

  (二)是组合定性。法律作出任意性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选择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在现行的地方立法中,已有组合定性模式的立法例。其中又可分为两种:上海模式。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14 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在这里,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江苏模式。《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5 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当事人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

  单一定性的两种选择的比较。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期限,表明服务期专项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的变更,其法律后果是原劳动合同的延期;在延期期间,如果符合法定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仍然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具有确定性,即可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继续运行。而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则不能当然确保劳动关系继续运行。这是因为,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条款仍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要求对方接受其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也没有应当接受对方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义务,在单方提出的条款不合法时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双方就新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是合法现象。如果强

  制性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新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尤其是强制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两种定性的比较表明:就服务期对劳动关系继续运行的保障程度和对劳动者的约束程度而言,劳动合同期限大于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就其法律后果的利益倾向而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中所得利益相对大于在劳动合同期限所得利益;就认定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难易度而言,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义务的认定相对容易,而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续订义务的认定相对较难。

  组合定性的两种模式的比较。在上海模式中,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兜底选择,强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且可以降低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劳动者相对不利。在江苏模式中,把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作为兜底选择,相对弱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相对提高了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用人单位相对不利。

  四、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概言之,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所必须约定的一般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它同时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其性质乃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共同达成的表明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有效存续的起止时限。服务期则是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已经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义务的情况下,单方作出的要求劳动者承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期间。

  第二,前提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在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前通常不存在劳动合同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该约定一般没有特定的前提条件。而服务期约定则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已经或承诺为劳动者先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为前提的,服务期约定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以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履行工作义务,同时承诺不到其他用人单位另谋就业,也不自谋职业,以此作为对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回报。

  第三,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法》第19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它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起止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人员指定

  为便于合同履行,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人员(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项目中各自的联系人,处理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事宜,包括进行协商,向对方作出同意、确认或认可的意思表示等,但本合同已指定其他特定人员行使的权利和义务除外;

  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应在第一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变动方通知前,有权拒绝变动方其他人员代为做出的意思表示;

  为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经一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发至对方的传真件同样视为发出方的意思表示。

  第二条、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 等服务工作(详情见附件)。

  第三条、合同费用

  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 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明细报价见附件),此总金额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第四条、合同期限

  自 年月 日始至年 月 日止。

  第五条、费用结算和支付

  1、费用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款□汇票

  首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按照实际站点的运营时间,乙方提前天开具内容相符之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单站 %费用;

  尾款,所有项目及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于甲方全年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产生

  费用,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结算尾款。尾款款项确认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内容相符之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2、所有结算按实际产生为准。

  3、甲方开票资料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4、乙方的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票内容:□会展服务费□展览展示服务费□服务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向甲方汇报委托业务履行情况,有权监督乙方业务执行。

  2、所有设计图纸及方案均应得到甲方的同意方可实施。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视为乙方提供服务的依据。

  3、如因第三方(如相关制作公司)提出项目策划执行的相关意见,无法和乙方达成一致,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或调配参加活动的第三方人员。

  4、有权对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调整。

  5、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进度、质量情况。

  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7、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必备条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费用。

  2、乙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委托业务所必须的相应资格、资质,并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不得使第三方承继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和义务。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方案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来自:www.zaidian.cOm 在 点 )不得自行更改。

  5、乙方应严格按照场地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

  6、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工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并保管。

  7、在乙方提供服务及被搭建物在使用过程中,须确保甲方及其人员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不受到侵害。

  8、乙方负责拆除并撤走已安装的搭建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费用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索拖欠款。

  2、乙方若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减合同款项,扣款情形如下:

  (1)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但甲方客户能够接受的,按单场次搭建费总金额的 %扣款。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甲方客户不能接受的,并按单场次搭建费总金额的 %扣款。

  3、在最终交付使用时,若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对乙进行扣罚。其扣罚比例如下:

  (1)乙方的搭建物料在开展时也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可扣除该物料制作费用的 %作为扣款。

  (2) 甲方客户方对整体搭建质量有投诉但无扣款的,甲方按相关单场搭建费用的%扣款。

  (3)甲方客户方对搭建质量有投诉并作出扣款的,并有扣款凭证(甲方客户盖公章),甲方可按客户相关制作搭建费用扣款内容金额 %作为对乙方的扣款金额。

  4、在乙方提供服务或被搭建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人员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受到侵害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含甲方向甲方客户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产生的损失)及受损害的第三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5、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保密义务

  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在本合同订立前和本合同期限内所获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技术、营销、发展规划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 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2、在合同期满之日起2日内,或经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除归还甲方的资料外,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其他保密资料销毁。

  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有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参与的工作,乙方必须与第三方签署项目的保密协议,如因第三方造成泄密,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的,甲乙双方免除相应的责任,但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发出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通知困难的,应在困难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结束后的3日内进行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有确切合法有效单据证明的费用后在3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合同正文相冲突的,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律师事务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解决西安XX公司职工上下班的交通问题,经公司与协商就租赁班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车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车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每天接送职工上下班(早接晚送)。

  2、用车线路如下:

  去:———————————— 回:————————————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

  1、租用座金龙空调车一辆,年租金壹拾壹万元整。(现油价按元测算,如遇油价上涨或下跌,双方可协商适当按公里数增减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现金 。

  3、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应预付乙方全年租车费的30%租金。满6个月时,付租车费的20%。余款到期后一次付清,付款时,乙方出具相应金额正式发票,甲方按时支付。

  3、由于客观原因(市政修路等)造成临时改线不另行增加

  费用。

  四、要求:

  1、乙方须按规定时间到达乘车点,将甲方上下班职工安全正点接送到地点。

  2、甲方的职工乘车时,必须遵守乘车规则,爱护车辆设备,保证安全乘车。

  3、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送甲方人员,乙方承担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甲方人员在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死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所派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能,并且是国家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所派驾驶员必须有驾驶证,为合格司机(附件:车辆保险单,行驶证复印一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

  5、所派驾驶员必须有相应级别驾驶证,为合格司机。

  6、乙方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车辆。

  五、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合同所需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甲方:

  委托代办人:

  乙方:

  委托代办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7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

  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 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

  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

  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

  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合集七篇】相关文章:

1.精选服务合同合集七篇

2.软件服务合同合集七篇

3.物业服务合同合集七篇

4.【推荐】服务合同合集七篇

5.咨询服务合同合集七篇

6.翻译服务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7.关于餐饮服务合同合集七篇

8.【推荐】服务合同范文合集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