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0-05-13 16:30:01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服务合同3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服务合同3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 就乙方代理甲方公关事务,提高甲方产品知名度和企业形象,支持和促进甲方产品销售及各 项业务发展,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理事项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全面公关事务,代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关策略服务、公关传播与媒 介关系、分析家关系、政府关系、公关活动策略与实施、公关培训、危机关系管理。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公关代理服务,保证满足甲方公关要求。

  (1)固定公关服务即第一条第1 款所述服务事项。

  (2)随机公关服务:固定公关服务不能完全满足甲方的公关需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合同未包括的随机公关服务,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3、乙方超出代理权限,所产生的与代理本合同无关言行,甲方不予承认,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代理期限

  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公司战略、市场策略、产品及技术信息、行业竞争等有关资料, 以及公关事务涉及甲方的事件背景、甲方立场和利益认识,以及其他相关专门知识。提供的 方式包括纸面文件、电子文件、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电话会议或其他口头表达。甲方保 证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知识的准确性、完整性。

  (2)甲方有权获得品质优良的公关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策略服务、公关传播与媒 介关系、分析家关系、政府关系、公关活动策略与实施、公关培训、危机关系管理。

  (3)甲方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公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公关代理项目组,并向甲方提供所 有项目人员的背景、联系方式、工作关系及工作方式。项目组代表乙方提供公关代理服务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策略规划、季度策略规划、月度计划等;安排各种涉及双方的工作会 议;提供各项公关服务,乙方对项目组成员的行为负责。

  (2)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公关代理服务的质量和合法性。

  (3)乙方根据甲方所提公关代理服务质量的意见,改进代理方案及其执行的有效性,不断 提高公关服务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四、服务费用

  甲方支付采取月费或者年费加发生的固定公关服务费或随机公关服务费方式。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付费用的 70%即 元以支票或者现金形式支付给 乙方;余款则在合同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

  1、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 方泄露。

  2、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

  七、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动乱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之内 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八、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赔偿。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间提出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 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经对方签署 终止协议后方可终止。

  如果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15 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作 为违约金;违约金必须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逾期七日不支付的,应按照银

  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如果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 日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作 为违约金;违约金必须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逾期七日不支付的,应按照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交还甲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完成的各项工作的发生费用。

  九、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向合同签约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并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 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 方: 地 电 传 户

  址: 话: 真: 名:

  乙 方: 地 电 传 户

  址: 话: 真: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公司代表: 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公司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服务项目内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对乙方的具体委托项目:

  1.项目市场调研

  2.踏勘现场

  3.可行性研究制作支持

  4.项目规划设计支持

  5.日常会计帐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

  6.财务管理制度咨询。

  7.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咨询。

  8.投资融资咨询。

  9.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咨询服务。

  10.企业总务管理工作咨询服务。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间自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

  三、付费金额及付费时间:

  本协议约定的专业咨询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应以货币资金形式在20xx年11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一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五、违约责任:

  合同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属于甲方违约,服务费不予退还;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不能履行的,退还不能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由于乙方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做好货物配送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货物配送业务合作达成以下条款。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相互间的协作,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配送范围及货物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同意将 市及其周边地区的货物配送业务委托给乙方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并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及甲方制定的《销售配送管理制度》。

  2、乙方为甲方承运的货物主要是空调器,另外还有小家电、广告物料等物品(以下统称“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随车装运。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 若乙方全面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配送费用。

  2、 甲方须提前1小时以上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向乙方下达配送指令,并简要说明承运货物的型号、数量、体积、装货地点、卸货地点及车辆要求,并且明确乙方车辆需要在什么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的装货地点等相关信息。

  3、 甲方在装货之前有权对乙方的车辆进行检查,如果车辆不适合甲方货物的装运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车,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经甲方检查后的适运车辆,乙方不得再作出更换,否则即为违约。

  4、 甲方应保证配送货物中不得私自携带国家违禁品和危险品,由于货物本身缺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送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有权详细知悉乙方配送服务过程中任何环节的真实情况。

  6、 甲方(包括甲方授权的客户)有权变更送(到)货地点或者收货人,乙方应积极配合将货物安全送到变更后的指定地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函的方式确认。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 乙方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有权以自己名义从事本合同各项业务的经营活动,并以自身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2、 乙方应复印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给甲方存档,同时办妥业务经营活动所需的委托书、证明等全部手续。

  3、 乙方应派出专职人员与甲方办理日常配送业务,同时出具委托书以证明其合法性;若专职人员不能来办理,乙方必须出具相应的委托证明,以证明提货人员的合法性,以便保证与满足甲方的正常业务联系和服务要求。

  4、 本合同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贰 万元的货物押金,若乙方无违反本合同且本合同不再续签的,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业务帐款后,乙方出具收据给甲方,甲方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5、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配送指令后必须在1小时内回复甲方,在2小时内将车辆开到甲方指定的装货地点,乙方应按甲方配送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保证甲方的用车。如出现不能满足甲方用车时,乙方应在接到配送指令后2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6、 乙方调配的车辆及驾驶车辆人员的'证件必须齐全、合法,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 乙方有权向甲方获知配送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装卸要求、放置要求、到货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货物装车完毕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手续进行审查,双方当场办理好交接手续,货物自离开甲方仓库至到达收货人所在地所发生的雨淋、污染、破损等一切损失无论是否获得保险赔偿均由乙方负责赔偿(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8、 乙方应保证资源专用,为甲方配送货物的车辆不得擅自倒货、调换货物、拆改包装等。

  9、 乙方自行购买货物保险。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配送时间将货物安全送到甲方(包括甲方客户)指定的地点并且办妥货物交接签收手续,配送回单必须有有效收货人的签字及加盖收货单位的有效印章(如果没有印章的则要写明收货人的身份证号码);如果有货物短少或损坏的(含货物包装),收货人在运输回单上写明货物短少或损坏的情况后,乙方司机必须签字确认,如果不签字则默认以收货人的签收情况为准;若遇到甲方客户拒收的情况,乙方不得离开货物及客户现场,应即刻如实向甲方反馈,由甲方与客户协调,乙方按甲方最终协调解决的办法处理(如果货物损坏的则由甲方人员出具鉴定报告),属于谁的责任造成货物拒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则由谁承担;货物卸完后,乙方必须马上向甲方报告货物的验收情况。

  10、 乙方应负责装、卸车过程中货物的监控工作,确保装卸货物完好(含货物包装)、数量准确无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 在运输服务过程中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件等,乙方应于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四、配送价格、配送时间及配送费用的结算

  1、 配送费用以客户或者用户签收的实际货物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2、 甲方客户发生退货的,由乙方负责承运。随当次送货车带回的:单次承运量在5标准套(含)以内的由乙方免费为甲方承运,超过5标准套的按合同单套的价格计算配送费用。

  3、 随货发送小件物品,如物料、宣传促销品等,乙方应免费发送,需要计算运费的按《配送价格及配送时间表》执行。

  4、 空调实体机及空壳样机的配送价格包括货物运费、货物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发票税费等,具体的配送价格及配送时间详见《配送价格及配送时间表》(附表一),此表的配送价格都是指门对门的服务价格,即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装货,并负责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

  5、 配送费用的结算周期为月结。乙方将上月的配送费用按时间顺序填写好《配送费用结算表》,并附上配送回单原件统一按表格顺序整理好与甲方于当月3日前对帐,双方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确认。乙方按双方人员确认后的配送费用开具国家统一的运输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40天内将配送费用电汇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五、其它

  1、在本合同期内,如果甲方临时有其它异地配送业务委托乙方办理,则配送价格及运输时间由双方临时协商,并且以书面函的方式签字、盖章确认,其它条款按本合同执行。

  2、乙方必须出具委托书传真给甲方(原件必须在20天内送交或邮寄给甲方),以证明其派去办理配送业务人员的合法性。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配送费用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但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除外;逾期三个月未支付配送费用,乙方有权暂时中止配送甲方的货物,但甲方仍有义务将应付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第3款及第4款的任何1款,甲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将运输业务委托给其它公司负责,乙方不得有异议。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5款,未能按时将车辆调配到位,每延迟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扣罚100元人民币;无法按甲方要求调配车辆,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告知甲方调车情况,第一次扣罚200元人民币,第二次扣罚500元人民币,第三次扣罚1000元人民币,若累计四次,甲方将无条件解除合同。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8款,每次扣罚300元人民币。

  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9款,未能按规定时间将货物送达目的地,每延误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扣罚100元人民币;造成货物短少的,由乙方按甲方出厂价进行全额赔偿;造成货物损坏(含货物包装)的,则由乙方按甲方“鉴定报告”列明的配件明细和维修费用进行赔偿,价格按甲方当年度制定的标准计算;对客户拒收的货物,乙方不向甲方反馈,或者不按甲方的要求处理,每次扣罚500元人民币;将货物送错地点的,乙方应无条件将货物重新送到正确地点,如果因此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未办理好交接签收手续的,不予结算配送费用。

  5、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1款,每次扣罚300元人民币;配送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事件,均由乙方解决与承担责任,若乙方未按时告知甲方且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每次扣罚100元人民币。

  7、 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监督与检查或者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与信息的,每次扣罚500元人民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8、 乙方对其工作人员(常驻代表、承运司机等)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9、 凡是乙方赔偿的费用,甲方可以从其配送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在接到甲方赔偿通知后的6个工作日内必须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默认从其货物押金中扣除。

  七、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并且无异议的,则本合同动顺延一年。

  2、如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经过双方协商后签字、盖章确认才可以终止。合同终止后对于在合同期间发生的业务仍然适用于本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及承担本合同条款的责任和费用。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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