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0-05-31 16:04:02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服务合同集合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服务合同集合7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双方共同利益,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以下条款:

  第二条、服务条件与服务模式

  1.甲方对乙方送餐服务的卫生、质量、标准负责实施管理。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标准、负责日常送餐服务的实施工作。

  3.甲方保证充足的用水、用电。

  4.现场散打式分餐或盒装式分餐。

  第三条、服务标准和供餐标准

  1.乙方必须具备完备的资质、资格证书及合法手续,并具备固定、合格的操作场地隔阂设备。

  2.乙方送餐人员必须定期体检,持有北京市卫生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身体健康证方能上岗。

  3.所提供的食品、餐具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法相关规定。

  第四条、供餐标准

  1.配餐标准

  中餐为 元/人/份。包括三菜(主荤、半荤、素菜)一汤及水果和小菜;

  晚餐为 元/人/份。包括三菜(主荤、半荤、素菜)一汤;

  夜餐为 元/人/份。包括三菜(主荤、半荤、素菜)一汤及水果和小菜;

  另提供一次性筷子与餐巾纸,为1套/人,如需其他另议。

  2.杜绝浪费、提倡解约、适量添加、随时加量。

  第五条、合同期限及订餐时间

  1.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试用期内不合格,将提前 天通知乙方,即可解除此合同。)

  2.每天订餐时间为商务9:00前,若甲方用餐人员变动较大在第一次订餐后1小时内通知,如未在次时间内及时通知乙方,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有甲方承担;若遇节假日及休息日需供餐,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六条、餐费结算方式

  1.餐费以月结为准,每月 日至次月 日为一个供餐结算段。

  2.餐费结算数量,以双方签字核对的用餐数量为准。

  3.经双方核对确认总餐费金额,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在次月 日之前一电汇或支票的形式将餐费支付给乙方。

  4.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未向乙方支付餐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每天按餐费的1%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就餐人数、发餐场地、餐桌椅等基本配套设施。

  2.甲方为乙方提供配餐服务时的用水、用电能源供应。

  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资质及合法手续进行核查确认。

  4.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考核乙方在餐厅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乙方有义务及时更换。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送餐标准、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乙方配餐操作场地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嫌弃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两次以上整改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出辞退或更换。

  7.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相关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出席。

  8.甲方设专人对送餐工作进行协调、管理工作。

  9.甲方按相关规定按时协调餐费交付工作。

  10.甲方有维持就餐秩序,并教育员工遵守食堂规章制度的义务,甲方员工应尊重乙方工作人员,不可对乙方工作人员提出无理要求。

  11.由于甲方员工在用餐过程中将餐具损坏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2.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获得的所有资料对第三方保密,此项义务到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将本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卫生许可证及个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体健康证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

  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乙方在甲方的管理范围内享有专业服务工作的权利。

  3.共餐期间乙方若需要调换送餐人员,必须先通知甲方,并出示新换工作人员的有效健康证,甲方认可后新员工方可上岗。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准时提供每天的餐饮服务。

  5.乙方在整个服务期内,有义务对配餐服务的质量标准做出书面承诺及保证。

  6.供餐过程中若发生投诉,乙方有义务听取甲方的意见,接受投诉。对于甲方的合理建议乙方应在24小时内做出整改,有使甲方满意的反应。

  7.乙方设专人做好订餐联系工作,确保送餐准时、饭菜及服务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

  8.乙方必须有完善的卫生及操作规范(包括人员、餐具等),并在甲方备案,乙方必须按照此规范运作并有相关检查记录。

  9.甲方责成乙方负责每天对食品进行监控,并对每餐的样品保存48小时,以便甲方在必要时候可以对卫生质量进行检验,检验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在配餐过程中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品霉变,若出现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对造成的人身病亡负责,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11.由于乙方的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等责任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损坏,或造成甲方人员的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刑事案件除外)。

  第九条、保险

  为确保甲、乙双方合作能顺利进行,乙方自资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以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及财产损失具有赔付能力。(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公众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应有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如有弄虚作假、私下交易涉及贿赂,一经查实,按违约处理,对方可立即终止合同。

  3.出现违约,甲、乙双方应协调解决或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协商进行修改或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书面文件为准。

  4.被合同正常履行期满前一个月互相通知对方是否续签事宜,否则合同将自动顺延,直至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再续签为止。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发展旅游事业,扩展业务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组织团队租用甲方客房、会议室等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合同有效期:自签定本合同之日始至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之日止。

  二、入住时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 日

  三、入住(会议、用餐)人数:

  四、费用标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预订用房,应在团队到达前 5 天,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电传等)通知甲方确切人数和会议日程;

  2. 乙方客人进房时间为12:00以后,退房时间为中午12:00以前,具体按入住酒店规定执行。

  3.乙方客人利用入住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 乙方客人不得在客房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严禁使用电炉等其它非酒店配套用电器设备,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乙方客人在入住期间,应遵守所住酒店的管理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人身或物品损害、损失及责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6.在乙方组会及会议期间不得以甲方酒店的名义从事招生、宣传工作,如果因此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7.甲方应保证乙方在会议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五、付款事项: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顺利入住,甲方应返还乙方预付款,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2. 乙方客人离开时,甲方会务人员核对帐目,由乙方签单人在结算单上签字,

  3. 付款方式为乙方在团队离开后 当日内付清所有费用,甲方将消费账目汇总交于乙方,由乙方于核对无误

  后付清该账款。

  4.乙方如对甲方所汇总的帐目有异议,应在接到帐目后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说明。

  如乙方在 3日内未对甲方所汇总帐目提出异议,则视同乙方认可该帐目,结算应按合同规定进行。

  5.甲方按照乙方实际的消费金额为乙方提供住宿、会议或餐费发票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方式: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任何

  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青岛海林山庄 乙方单位: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广告设计公司(中国______网)

  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签定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同甲方提供中国______网网络广告服务

  1、为甲方制作适合于发布在中国______网的图片广告;

  2、在中国______网发布公司广告图片,具体细节如下:发布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顶部广告□栏目广告□推荐广告□其他,请注明□图片□Flash□指定版位:_____规格:(宽*高:____*____)

  3、该推的广告为:□企业形象□企业产品

  4、广告提供方式:□企业提供□委托设计

  (二)双方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中国______网广告平台,确保平台的正确及合理性。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信息资料后一日内将广告发布并提交给甲方审阅,如是委托设计,则不含设计时间,并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

  3、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发布广告所需的审批手续,费用为人民币_____元。

  4、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如果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甲方承担。

  (三)费用及付款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服务费将由_____广告有限公司收取,并在收款后提供发票。如发票抬头与本合同之甲方名字不同,请注明:

  2、甲方应在乙方开始广告制作之前,即以下注明付款日期之前,将服务费付至以下帐户:

  中国农业银行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或: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荐)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保全服务消费者: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保全服务提供者名称: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就系统保全服务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

  为维护双方权益,乙方应向甲方解说本合同的主要条款、乙方因执行本合同保全业务所应负的赔偿责任后,双方才开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保全服务期间

  本合同的保全服务期间为________年____个月。

  本合同的保全系统与器材的装置施工期间为_______日,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

  第一款保全服务期间,自乙方的书面“保全服务通报”所定防护服务开始日起算。

  第三条 保全服务的标的物及范围

  一、标的物名称:

  二、地址:

  三、范围:如附图红线标示内区域。

  第四条 保全义务

  一、乙方应确保提供本合同所定的各种保全服务。

  二、乙方就各项安全配合防范注意事项,须对甲方尽告知说明的义务。

  三、乙方及其保全人员或使用人就所知悉的秘密事项,不得泄漏。

  第五条 保全服备作业

  一、乙方提供 口专线 口电话线 保全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所需的器材设备,并负责设计完成安装。

  二、本系统的功能为乙方在防护时间内,运用计算机或其他设备监视本系统的反应,在侦知有人或异物等侵人防护区域时,及时发出异常或警示信号,并立即派员前往标的物现场查勘。如确属有人或异物等人侵,即一面监视现场,一面通报公安机关与甲方会同处理。

  三、为维护标的物安全,履行防护服务的义务,乙方应执行下列事项。

  (一)每__________个月至少于通知甲方后,依约定时间派员检查标的物安全状况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二)每__________个月至少派遣巡逻车辆巡视标的物环境______次,并提供有关建议。

  (三)乙方应对甲方的保全系统运作,自装设开通日起算,至少每_____个月于会同甲方后做定期检修测试与保养,以维护运作正常。

  第六条 传讯方式

  由甲方口委由乙方向电信公司申请架设专线一条口提供一般电话线,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作为本系统由标的物连接乙方管制中心间的自动传递警讯的路线。

  第七条 防护时间

  一、本系统的防护时间如附表。

  二、乙方对甲方标的物的防护时间以甲方设定时间为准。防护时间开始时甲方将本系统予以“设定”,将防护责任移交乙方,至防护时间结束时,解除本系统的设定,由甲方将防护责任收回自行负责。

  三、甲方如有特殊情事需延长或缩短防护时间,或需将本系统予以连续设定或不设定,应于事前通知乙方。

  四、口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而有延后设定或提前解除的情事,其延后设定时间超过______小时(不得超过2小时),提前解除时间超过30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查询。

  口甲方未在约定的起讫时间将本系统予以设定或解除,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查询。

  第八条 保全系统与器材的归属及修复事宜

  一、保全系统与器材由乙方提供的,其所有权归属乙方。但另有约定者,不在此限。

  二、非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任意拆卸或改变在标的物内装置器材的位置。因房屋修缮等原因需移动器材的,甲方应于______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办理完成后,甲方应给付经双方约定的拆迁与改装费用。

  三、本系统器材的损坏失灵,由乙方免费修理。但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所致的,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本合同服务期间届满或终止后,甲方允许乙方进人标的物内拆回保全器材,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拒绝。但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所在、行踪不明的,甲方同意由乙方会同当地的村(里、邻)长进入甲方标的物内,拆回属于乙方的保全器材。

  第九条 紧急处置

  为便利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保全义务,甲方授予必要的权限,并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密封,交由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复制该钥匙。

  在防护时间内,乙方于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除即为紧急处置外,并即通报警方及甲方会同处理。

  甲方未将标的物有关房门钥匙,交由乙方保管的,在防护时间内,乙方在防护区域内有事故发生时,应即通知甲方紧急联络人及警方到场共同进人查看标的物,其情况紧迫的,乙方可采取必要方法进入标的物并为紧急处置。前两款情形,乙方应于事后将处理状况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条 协力义务

  一、为乙方设计与安装保全器材的需要范围内,甲方应依乙方的请求提供必要资料。

  二、甲方应协调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遇有紧急情况,大楼管理人员或驻卫人员必须于接到乙方通知在保全人员到达时立即开门,以便保全人员进入作紧急处理。

  三、凡装有紧急通报器者,如须试验机器性能,甲方应先通知乙

  方,并须在约定时间内试验。如因误触紧急通报器,而致乙方出动勤务时,甲方应按乙方出勤状况酌付出勤费______元(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元)。但甲方无过失的,己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于设定本系统前,应确实检查标的物内是否暗藏人员。

  五、甲方知悉或发现停电、停话或修理电话等通知或征状时,应即通知乙方。

  六、本系统无法设定时,甲方应速与乙方联络,乙方应即派员前往检修。

  七、甲方或甲方紧急联络人接获乙方紧急电话通知后,应立即赶往标的物现场,确认状况及会同清查有无财物损失。

  八、甲方如须迟延离开标的物时,应尽速通知乙方。

  九、甲方指定的紧急联络人、电话号码及标的物门锁,如有变更,应尽速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

  乙方就本合同防护时间以内,因本系统设计错误、器材或设备失灵、人员失误或泄漏秘密,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义务,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乙方依前款规定负损害赔偿的,以甲方因被盗所受的财物损失为原则,并以金钱赔偿为限。但原物寻获时,甲方可退还所受的赔偿金卜取回原物。

  甲方应在损害事故发生(发现)时起______小肘内报警处理,并于______日内以书面向乙方提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证明文件及附客户损失清单(记载损失财物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等)。

  为办理损害赔偿事宜,甲方应提供有关账册、凭证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请求方式

  乙方因前条第一款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一、甲方于损害发生后依第十一条第三项申报损失,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元的范围内,由乙方依据甲方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二、甲方主张其损害逾前项金额的,在甲方举证证明其损失财物的名称、数量、进价及总金额后,由乙方按甲方的实际损害负赔偿责任,其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但其损失财物为金钱、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其赔偿标准如下:

  1.金钱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

  2.有价证券、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每件价值在人民币一元以上的,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元,其未放人装有金库侦测器的金库(保险柜)的,最高赔偿人民币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情形,甲方能证明乙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三条 投保责任险

  乙方应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保险证明单影本并作为乙方应交付甲方文件之一。

  第十四条 免责事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一、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战争、交通管制等或其他人力不可抗的事由所造成损失的,但因乙方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二、在防护区域外或防护时间以外,所发生的损失。

  三、乙方于案发当时立即捕获主要暴徒窃犯送公安机关法办的。

  四、甲方将部分区域解除防护(旁路),而非因系统设计错误,

  并能证明与损害的发生有因果关系,并经乙方告知不得解除。

  五、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自行改装、拆迁、破坏本系统上的有关器材、线路,造成本系统未能依原设计侦测或传讯。

  六、甲方改变标的物所属门窗、墙壁,而未通知乙方配合变更设计或更换器材,但乙方知悉甲方变更的情事而未提供建议的,不在此限。

  七、因甲方发生债务纠纷,乙方已尽防范义务并报警处理,仍无法阻止债权人强行搬走的财物损失。

  第十五条 过失相抵

  乙方就执行本合同所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一、甲方或其代理人或使用人与有过失的,

  二、甲方未交钥匙给乙方,致使乙方保全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虽已及时赶至现场,但无法及时进入检查捕贼的。

  第十六条 电讯不能传递的处理

  因电力公司或第三人的施工、停电等外力因素,致保全系统电讯不能传递,在设专线的情况下,乙方应即通知甲方;在使用电话线的情况下,在定测时间_____内发现电讯不能传递的,应在发现时即通知甲方。

  乙方未依前款通知甲方,对因此所生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未采取必要的协力义务,而乙方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因此所生损害乙方免责。

  因电讯不能传递或其他情形,无法通知甲方时,或在定测时间前发生的损害,乙方就此已尽必要防范义务,对甲方因此所受损害,每一事故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但同一事故赔偿不超过人民币______元。

  第十七条 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_元(不得超过每月保全费用之两倍)作为保证金,交付

  乙方。

  前款保证金于本合同期满服务终止时,应由乙方在(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同时,原数无息退还甲方。

  第十八条 保全费用

  自乙方“保全服务通报”所定的防护开始日起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应按月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__元(内含服务费______元、专线月租金——元及营业税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个月为一期,

  口于每期开始前_______日内

  口于每期届满前_______日内,以下列方式之一给付;

  口由甲方以现金或即期支票自行缴人乙方所指定的账户

  口由乙方派员前来收取

  口其他方式

  第十九条 保全费用的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全费用可以经双方书面同意作适当调整:

  一、自乙方开始服务日起,每逾一年,遇有物价重大变动的。

  二、因扩大、缩小保全防护范围的。

  第二十条 施工费用

  本系统第一次设计、器材及施工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嗣后如有必要变更原设计时,施工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前二款所需费用及合同终止后的拆除费用,应由乙方开列明细表,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施工。

  乙方应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甲方并应配合办理。

  第二十一条 续约

  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

  口甲乙双方未以书面通知他方不续约者

  口乙方应通知甲方合同期满,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继续有效自动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第二十二条 暂停服务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在通知到达时生效。乙方不得收取暂停服务期间的服务费,但专线费用仍由甲方负担,乙方应代甲方缴交。

  暂停服务期间累计超过_______日者,乙方可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曾因故暂停服务,应于恢复服务期间,按暂停日数延长本合同的执行,以抵补中断的时日。

  第二十三条 甲方终止合同

  甲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后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者,在通知到达乙方后30日生效。甲方亦可支付上述预告期间的服务费,实时终止本合同。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本合同者,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不得逾一年应收保全费用与终止前已收费用的差额),但合同已履行逾一年以上的;不在此限。

  第一款情形,乙方应将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连伺保证金,在终止日起算10日内返还,拆除器材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以书面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乙方后生效。乙方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未到期的服务费用及保证金,并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如受有损害,并可依本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一、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的器材的;或甲方有其他违约事由的。

  二、因天灾、地变;台风、洪水、空袭;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对甲方继续提供防护服务的。

  三、甲方积欠第18条应缴的费用,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催收仍未于7日内缴费,而无正当理由者,乙方可随时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停止服务,并拆回所装置的器材

  四、乙方有其他正当事由的。

  乙方依前款第一至三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生效。依前款第四项终止合同时,在通知到达甲方后14日生效,但其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在通知到达甲方后30日生效。

  乙方依前两款终止合同时,应在终止日起10日内返还已收甲方终止生效日后未到期的保全费用及保证金,并在终止日起7日内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自行负担拆除器材的费用,甲方不得拒绝乙方拆回本系统的全部器材。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损坏乙方器材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可以甲方的保证金抵偿损害,如有不足并可另行求偿。

  第二十五条 其他协议事项

  一、本合同书后附的装置器材数量表、保全系统设计图、保全系统开通时由乙方送交甲方的“保全服务通报”及其他相关附件或协议书,均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如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无法送达时,即以紧急联络人为代收人。

  第二十六条 诉讼管辖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法规及诚信与平等互惠原则公平解决。本合同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于甲方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并各执一

  份正本,以资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杭州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劳务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接待浙江省省长一行领导莅临视察工作事宜提供相关劳务服务。

  二、视察接待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视察接待地点:。

  四、服务项目及收费(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一)设备租赁与物料购买服务:

  □租赁备用麦克风3只 180元/天 预定天

  □租赁备用音箱、调音台一套 3000元/天 预定天

  □租赁专业照相机一台 200元/天 预定天

  □租赁专业摄影机一台 500元/天 预定天

  □订制领导座次牌 每个5元 预定个

  □大型鲜花若干盆 1500元

  □印刷品(含横幅、文化墙印刷、会议资料打印)元

  □租赁对讲机3个(领导随从、会议室、电梯) 150元/天 预定天

  □无忧医保纪念卡大卡+小卡 制作设计元

  □红地毯 20元/平方 预定天

  □高级文房四宝租用 200/天 预定天

  (二)制作设计费用:

  □ppt制作(标准:首页、内页、尾页、板式) 1500元

  □flash电视动画演示 150-500元/秒 预定秒

  □文化墙设计 xx-3000元

  □活动全程后期剪辑制作: 1000元/5分钟 预定分钟

  (三)服务费用:

  □活动前期服务: 1000元

  包含场地测量,人员交通餐补,预演人员到位

  □活动期间服务: 5000元

  包含模特聘请,摄影师聘请,摄像师聘请,现场调控人员劳务

  □活动后清洁服务 500元

  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和预定天数、数量、时间进行初步核算,本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接待劳务服务费用预计为元。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高于预定的,按照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进行结算。

  五、费用支付方式、期限

  1 本合同生效后即日内,甲方应按总服务费用的% 即元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2 接待策划方案完成并通过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即元;

  3 余款应当在本次接待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4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税后劳务报酬(扣除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乙方无需提供发票。

  5 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6 其他约定

  六、合同的解除

  (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同时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的`劳务的费用:

  1 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的;

  2 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的;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退还已经收取甲方的费用。

  七、不可抗力的发生

  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履行的部分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相对方支付;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接续履行。

  因一方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对方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甲方在15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照服务要求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原因而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乙方在15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选择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服务合同 篇6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于______________将当_______(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月嫂): 身份证号: 电话:

  丙 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 服务内容:甲方同意由丙方委派的乙方为其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乙方、丙

  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 甲方家庭住址 。甲方在三天之内如觉不满意,可由乙方再另

  行调换一名“金牌月嫂”,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内最多调换一次。

  第三条服务期限:在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派遣月嫂进入甲方家庭之日起连续服

  务 天或月,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服务地点(家庭住址):

  第五条服务费:

  1、短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元

  人民币在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嫂正式上岗三日之内甲方需支付剩余的全部服务费 元,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甲、丙双方进行适时结算,所有费用款项均由乙方委派专人收取,不得由月嫂代收。

  2、长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个月支付一次,定金为元,定金从初次服务费中冲减。初次支付费用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甲方初次支付金额为 元,以后每 个月应支付一次费用,金额为,甲方须在每个周期结束前一周支付下一周期服务费,否则乙方可提前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本合同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若对乙方安排的月嫂服务不满意,如月嫂工作能力差或态度散漫恶劣、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 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2. 甲方有权拒绝月嫂在其住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

  3. 甲方应向乙方月嫂明确其生活习惯、家庭禁忌、母婴状况等,合理安排日常护理事务;甲方应保障月嫂白天时间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的休息调整时间;甲方应每周安排月嫂休息一天时间,

  即30天之内休息4天(如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月嫂休息期间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员照料,月嫂

  应在休息之后的次日上午8点之前到达甲方住所。如甲方另需乙方在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工作

  的,需另支付 费用给乙方。

  4. 如发生因乙方月嫂造成甲方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时,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有权向乙方和乙方月嫂提出赔偿;乙方月嫂在甲方处工作时甲方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乙方月嫂在甲方住所内

  遭受人身、财产等损害时,甲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5. 不得与乙方月嫂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无续约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嫂继续服务;不得不经乙方同意安排月嫂到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诱乙方月嫂违反乙方和月嫂之间劳动合同,导致月嫂从乙方辞职而为甲方服务;否则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5倍的经济损失。

  6. 甲方及其家属应尊重月嫂人格,保持与月嫂良好的互动和沟通,甲方有义务向家庭成员申明月嫂只听从于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7. 甲方对月嫂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及违法工作;如遇月嫂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嫂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8. 甲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付清相应费用,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应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9. 甲方有义务保守合同内容中包含的各项商业秘密,如约定的服务费用、交费方式、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否则赔偿乙方3000元的损失费,损失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认真履行义务,督促和指导月嫂做好服务工作。

  2.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经常的联系,有义务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甲方的反馈意见;乙方客服主管姓名 电话座机 。

  3. 为甲方委派经身份验证、体检合格、诚实可靠、技能过硬的“金牌月嫂”,并按时进入甲方家庭服务。

  4. 乙方月嫂有事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

  5. 乙方月嫂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包括为甲方的家庭成员服务,有权拒绝甲方的家务劳动,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母婴需在外治疗的或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6. 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 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需向甲方主动出示乙方公司营业执照,乙方月嫂的身份证、健康证、育婴师资格证等有效信息。

  8. 乙方有义务对月嫂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义务对甲方进进定期不定期地回访、慰问,了解乙方月嫂工作和服务情况,及时解决甲方投诉和合理要求。

  9. 因乙方月嫂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嫂不能继续服务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月嫂,本协议继续有效。

  10.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月嫂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甲方费用,如发生不尊重月嫂人格、打骂月嫂、多次重复让月嫂从事《服务内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嫂拒绝的;不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等。

  第八条 其它约定

  1. 服务期满甲方若延长服务期,应征求乙方同意并提前7天与乙方续签合同。

  2.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续约,合同双方应于当日确认各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是否完毕,认真检查

  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确认无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3. 合同的附件《服务内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月日

  年月日丙方: 年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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