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合同

时间:2020-09-19 22:04:54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保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安服务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安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________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四条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员提供伙食、住宿、水电费用的方式作为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则伙食、住宿、水电之总和不应低于_________元。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还应支付人民币每人每月_________元,合计为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银行托收□转帐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保安服务合同 篇2

  聘请单位:(甲方)

  服务单位:(乙方)

  为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工作,确保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本合同。

  一、保安人员数量和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 名保安队员。

  2、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年 月 日止。

  二、保安服务费标准和付款方式:

  1、按8小时工作制,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壹仟伍佰元整。

  2、如甲方有临时性执勤任务,需乙方增派保安员加班,按增加工作时间核算保安服务费,随下次预付保安服务费时结清。

  3、保安服务费实行预付款方式,由乙方指定专人到甲方领取。甲方按双方签约合同人数每季度第一个月初5日内预付当季全额服务费。

  三、保安人员的职责:

  1、负责甲方门卫和校园内巡逻。严格执行校内管理规定,对外来人员盘问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严格物资出入校门盘查手续,严把门卫关。

  2、维护甲方校门口的正常管理秩序。保持值班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3、协助甲方及时妥善处理发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

  四、权力和义务:

  ㈠、甲方

  1、甲方应为乙方保安人员保障工作必备的保安器械和照明等设备,提供必需的住宿和就餐等条件。

  2、甲方有权对保安员进行工作监督和指导,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3、甲方应积极支持保安员的工作,认真听取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及时整改问题。

  4、甲方发现保安员有不良言行时,有权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改正,将其表现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人员如不整改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当班人员按乙方规定处理。

  ㈡、乙方

  1、乙方负责发放保安员的工资和奖金,提供保安服装。

  2、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思想教育等事宜。

  3、乙方负责对保安员工作中的违纪失职行为处理。

  4、甲方师生员工及亲属在校内如发生打架斗殴或其它伤害事件等,乙方当班人员发现后应积极制止并协助甲方报公安机关处理,但所引发的一切经济赔偿与乙方无关。

  5、乙方有权提醒甲方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6、如由于乙方保安员工作严重失职为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负责协调补偿;损失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报公安机关立案按司法程序处理。如乙方保安员监守自盗甲方财物,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报公安机关立案追还赃物,一切经济损失由直接责任保安员承担支付。

  五、其它事项:

  1、自签订合同生效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乙方暂停保安服务或撤回保安人员;如甲方未按乙方指定的专人交付保安服务费;所述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2、合同到期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主动协商是否续签合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照劳动仲裁或法律解决。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受委托人)

  法人代表: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保安服务合同 篇3

  请方(甲方):×××大厦

  地址: 邮编:

  服务单位(乙方):××保安服务公司

  地址: 邮编:

  甲方为稳定本单位内部秩序,创造良好的经营、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特聘请乙方保安员,在不违犯《××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安全守护服务,经双方协商后达成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员完成有收费项目和车辆保管任务时,必须经乙方同意,另行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保安服务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面要求按时提供 名保安员给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区域执勤。保安员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执勤职责。

  定岗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

  责任段执勤具体任务要求:

  流动巡逻执勤的任务要求:

  2.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或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

  3.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送保卫部门。

  二、乙方对甲方要求

  1.保安员进驻后,甲方应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及“四防”检查情况的意见通报给乙方执勤保安员,使之能在执勤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2.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单位保安员或使用变相的“保安员”混合执勤。

  3.乙方已按规定为保安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甚至牺牲(致残者经中山医一院、省人民医院和经市法院法医鉴定),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乙方负担。如因甲方指挥保安员执行保安职责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员受伤,致残、牺牲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若保安员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甲方及时通告乙方,经调查核实后由乙方处理,保安员因事请假,应书面向班长或甲方人保部门签字同意并经乙方经理审批后方能生效。

  5.为有利于保安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乙方可适当调整保安员,但必须是在保证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进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保安员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一旦发生财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现象,由乙方公司负责财产理赔。

  7.禁止安排保安人员为个人人身保安服务,禁止保安人员处理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禁止使用保安人员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等与保安服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安排参与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违者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属保安人员个人行为,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甲方酌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9.甲方应经常对本单位的员工、家属、临时工进行守法和遵守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员共同维护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员违规而造成责任事故,财物损失,乙方执勤保安员不负责任。

  三、共同协商事项

  1.保安服务时间: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2.费用: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人民币×仟×佰×拾×元(¥××××元)全月×人,服务费合计××××元。

  3.住宿:由乙方解决。

  4.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五天工作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员加班时,加班费的计算则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规定的办理,即由甲方支付。

  周一至五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每小时工资150%,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12小时;

  休息日(即周六、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每天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如元旦、五一等)加班,支付每天工资300%工资报酬。

  5.付款时间及方式:

  付款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个月×名保安服务费××××元到乙方银行账户,以后按每壹个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当月五日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费用,付款方式:①支票。②现金。③汇款。

  开户银行: 账号: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甲乙双方3天内协商,协商后所立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某一方执行合同过程中遇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3天内协商,未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而单方终止时合同视作违约处理,由违约方支付3个月的保安总费用给对方作违约金。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议,另外协商的.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知照乙方是否续约。

  甲方:

  代表:

  时间:

  公司

  乙方:

  代表:

  时间:

  保安公司

保安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商定由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服务人员承担该项安保工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安服务范围

  (一)、门岗:(大门)实行24小时执勤。

  (二)、院内停车场实行24小时车辆秩序维持及保安巡逻。

  (三)、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内外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

  (四)、发生应急事件及纠纷时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维持及协调保卫工作,并报有关部门。

  (五)、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性警卫任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方案。

  (二)、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审定乙方提出的保安服务计划及经营目标。

  (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室用房、保安人员相关设备的配备。

  (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六)、医院在职工保安人员如有实施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应承担

  的相关法律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七)、积极采纳乙方相关合理化建议,以便更好地做好医院的安保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保安服务制度。

  (二)、按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服务,负责保安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的考勤、考核。

  (三)、自行负责本公司保安人员的服装,以及工资福利待遇。

  (四)、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

  (五)、乙方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出现人生伤害事故后果由一方负责协商解决。第四条 保安服务费支付方式

  (一)、乙方选派6名保安人员到合同指定区域内执行保安服务,费用按人均费用计算实行包干制。所派保安人员每人每月 仟 佰元/月合计元整),年合计。

  (二)、支付方式:由甲方按月向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形式于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保安服务费用。

  第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字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必须相互支持工作,不得拒绝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用。 第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一星期内,根据甲方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完善补充、变更、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诉或提交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保安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出资目的: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由甲方在遵义成立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各50% 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遵义市(包括遵义市管辖的区、县、市)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所有业务”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甲方负责出具成立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

  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对贵州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或不得单方对贵州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注册登记进行任何变更;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负责人;

  4、甲方负责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甲方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公司事务;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

  第八条 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和所有以贵

  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第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日常运作管理由乙方负责;但以下事项应经双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后方可执行: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 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 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

  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 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退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下时,出资人可以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 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 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第三十条 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 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 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 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 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 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 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间,因甲方的单方债务、单方行为或者履行合伙事务过程中的过

  错致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春艳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担保人: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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