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合同

时间:2023-02-25 08:27:53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居间服务合同精选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居间服务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间服务合同精选15篇

居间服务合同1

  甲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乙方:____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____

  今收到甲方委托乙方(【 】求购【 】求租)房屋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此款系付(【 】由乙方推荐的 省(市) 区 【 】委托乙方前往调查的 省(市) 区 )(【 】意向求购【 】意向求租)房屋的居间服务预收保证金。双方本着平等自原、友好协商及相互信任等原则,简要达成约定如下:

  1、在甲方预交以上保证金后,在乙方居间服务下,若甲方同意求购或求租以上物业,此保证金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转作以上物业方的定金,并由乙方通知物业方签收定金或另行签定《定金合同》。若甲方同意与以上物业方直接签定居间成交书面合同的,此保证金可直接转作成交价款,不足的部分由甲方补足,多余的部分由乙方退还。

  2、在乙方促成该物业经纪合同关系成立时,此保证金也可按相关协议约定转作乙方的'居间服务佣金,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多余的部分由乙方退还。同时在乙方促成该物业经纪合同关系成立时,乙方应将甲方此前支付的信息调查或信息咨询等服务费用抵作居间服务佣金,冲抵后不足部分由甲方补足。若乙方未促成该物业经纪合同关系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经纪服务佣金报酬,但乙方已按甲方委托要求提供或履行了信息调查、房屋带看、信息咨询服务或其他经纪居间服务等约定义务,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信息调查、信息咨询服务费用或居间经纪活动中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此保证金可按相关协议约定的标准抵作乙方的信息调查或咨询服务等费用,不足部分不要求甲方补足,多余的部分无条件退还。但乙方主动放弃或乙方此前已收取信息调查或咨询服务费用的除外。)

  请甲方认真阅读,向乙方了解清楚后签字付款。

  甲方: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 收款人员(签字):____

  联系电话:____ 联系电话: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2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在重庆市 银行,申请总金额为 1 亿元( 壹亿 元整)的抵押贷款,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乙方经本合同授权委托或确认后,与银行及时沟通协调,协助甲方完善贷款所需资料及手续,并协助甲方申请到贷款。

  2、 万人民币(万元整);

  3、支付方式:甲方申请贷款的'总额亿元(元整)中,其中,由甲方要求银行直接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剩余贷款支付至乙方账户,该笔款项不产生任何税费,乙方不承担该笔费用的任何还款责任,若该笔款项有税费及与银行产生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该笔款项导致乙方产生任何费用,甲方均应向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贰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3

  卖方:买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纪机构: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住所: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居间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码:;

  表征里程: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公务用车营运用车其他;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初次登记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驶证:有(证号)无

  年检证明:有(至_____年_____月)无

  购置税完税证明:有(证号)无

  养路费交付证明:有(至_____年_____月)无

  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有(至_____年_____月)无

  交强险:有(至_____年_____月)无

  其他相关保险:有(险种;至_____年_____月)无

  附加费发票:有(发票编号)无

  购车原始发票:有(发票编号)无

  质量保证:有(质保范围)无

  3.车辆配置

  燃料:;排量/缸径:;

  缸数:;发动机功率:;

  气囊:;驱动方式:;

  排放标准:;变速器形式:;

  ABS:有无

  其他重要参数:

  4.车辆事故和修理情况

  (1)车辆事故情况:曾发生未发生

  (2)车辆损伤和修理情况:

  5.车辆权属状况

  (1)车辆所有人姓名或名称:

  (2)车辆设定担保(抵押或质押)情况:□已设定□未设定

  6.车辆其他相关信息:

  车辆价款、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居间报酬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1)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小写:_____元)。

  (2)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______元)。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方承担,该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3)车辆成交居间报酬为车辆价款的_____%,即人民币:元(小写:_____元)。

  (4)居间报酬应在《二手车买卖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给经纪机构。

  (5)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全部由卖方支付全部由买方支付

  卖方支付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买方支付______%,即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买方、卖方及经纪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经纪机构以及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对于车辆出现的质量故障不得隐瞒。

  4、买方、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经纪机构支付居间报酬。

  5、经纪机构收取居间报酬后,应向支付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6、经纪机构应当向买方如实告知与车辆交易相关的重要事实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故障、重大事故记录等。

  7、经纪机构应当主动告知买卖双方办理车辆过户、转籍的有关程序并全力协助双方备齐过户、转籍所需资料。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经纪机构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和转籍手续的,经纪机构应在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日办妥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并将有关证件交付给买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经纪机构若与卖方恶意串通隐瞒该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经纪机构应当与卖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经纪机构逾期办理或不予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应双倍返还居间报酬。

  3、经纪机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买方或者卖方利益的,不得要求买方或者卖方支付报酬或双倍返还已支付的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三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经纪机构(签章):经纪机构(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4

  编号:20xx0111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个人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乙双方共管账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1、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公证费、共管账户开户费用(详见甲方与公证处、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3、居间服务费:税后元,甲方须在银行贷款审批成功,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

  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2、银行贷款审批完毕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后,甲方保证配合乙方从共管账户中提取全部居间服务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贷款项目银行受理审批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元劳务费,其余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 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目标投资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投资人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对甲方及目标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融资关系的文件,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 佣金与费用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投资人签署确定融资交易的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等),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在确定融资的协议签订的当日将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托期限到期时,融资居间服务事项正在进行的除外,双方应当就此合理延长委托期限。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计算。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 %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签订投资协议的一方系乙方引进的目标投资人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而另一方面为甲方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则该本融资交易协议视同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订,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2、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视同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成功,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

  付佣金。

居间服务合同6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居间方: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介绍服务等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方将中银路城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黄果树旅游文化商品博览底价交易中心工程项目部之建设居间服务介绍给委托方施工。

  二、委托方必须出示有关建设施工资质,具备该项目建设施工条件。

  三、居间方在委托方具备该项目建设施工的条件下,居间方提供准确信息介绍服务委托方将该项目承包。

  四、居间信息服务费:委托方按该项目施工土石方每立方支付三角居间信息服务费给居间方。

  付款方式:委托方承包该项目建设施工合同时,委托方必须支付居间方信息服务费贰万元委托方进场施工十天后,委托方须支付居间信息服务费贰万元,余款按委托方土石方施工进度支付给居间方。

  五、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字: 居间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7

  甲方(协助贷款方):

  乙方:证件号码:

  乙方因融资需求,委托甲方规划设计融资方案,甲方接受乙方委托,经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一致内容:

  一、合作内容:

  甲方协助乙方向银行(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签署的`银行为准)融资并完成客户的融资借款业务(包括个人/企业信用贷款,抵押贷款,信用卡等金融产品)。

  二、协助贷款服务费

  甲方向乙方收取贷款金额的3%作为贷款服务费,贷款成功后3日内支付,如贷款不成功不收费。协助贷款服务费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转账结算方式或现金方式结算。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违约责任

  甲方按约定为乙方成功获取贷款后,如乙方未按期支付协助贷款服务费,还应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每日1%计算,直至清偿为止。

  四、诉讼管辖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约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8

  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协议书(合同房)

  温玛字第:____号

  甲方(卖方):____身份证号:____

  乙方(买方):____身份证号:____

  居间人:____屋____店

  甲方出卖给乙方的房屋状况:

  1、出卖房屋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合同备案号______。

  2、出卖房屋总价款:______(大写:______)

  鉴于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该买该套房屋的定金且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现甲乙双方及居间服务方就买卖双方、居间服务等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居间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标准:

  1、居间服务费用总额是:______(大写:______);其中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

  2、甲乙双方支付上述居间服务费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且必须是一次性支付。

  3、乙方若需居间人协助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还需向居间人支付贷款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

  二、乙方支付给甲方房款的流程:

  1、乙方须将房款存入居间人指定开设的银行专户内(不计息)。银行专户的账户名称及账号: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支付该笔购房款时间和金额分别为:

  第一笔: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人民币______存入上述指定账户;第二笔: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人民币______存入上述指定账户;

  第三笔: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人民币______存入上述指定账

  三、甲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该套出售房屋的原始材料全部交存居间人处保管。

  四、甲方有义务在知晓可以办理或者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当日,向乙方及居间人告知自己已经取得或者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事宜。居间人在知晓上述事宜时,应合理安排甲乙双方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居间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并备妥有关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全部手续。经居间人电话或者书面告知后,甲乙双方或者一方仍拒绝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此导致诉讼等不利后果均由不配合方全部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等合理费用)。

  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时间为准。(房屋产权正常过户时间为5个工作日,甲方领取房款时间为银行放贷后,且甲、乙双方物业房屋交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

  六、待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和乙方物业交割、房屋交接完毕后,居间人于______日内将全部房款转交甲方。

  七、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______承担;办理贷款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办妥银行按揭的,居间人收取的咨询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乙方违约,并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及主权回转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居间人的'全部中介费用以及相关的各种行政规费等):在该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乙方提出不购买此房;不按合同规定日期及金额存入房款;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其他:(1)______(2)______

  2、自本合同签定后,若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为甲方违约,并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及产权回转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实际损失,居间人的全部中介费用以及相关的各种行政规费等):在该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甲方提出不出售此房;甲方拒绝提供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资料、证明或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实;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其他:(1)______(2)______

  3、违约金的赔付数额和赔付方式,甲乙双方一致认可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

  九、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房屋共有人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持异议,并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十、其它约定事宜:

  1、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且保证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此房产,该房产相关资料文件真实准确有效。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居间人作为中介,其收取居间费是为甲乙双方提供完成上述交易的信息(具体信息真实与否,由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承担)并签定相关协议。房屋买卖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约定解决。

  3、上述房屋以乙方实地勘察为准,一经交割,甲方不再承担房屋维修责任。房屋的交割时间为___年__月__日。房屋交割时,甲方须结清全部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屋内结构设施需按合同约定保持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交割时间以后,甲方房屋内下列物品属合同成交价格一并出让: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甲方、乙方、居间人均不承担责任。

  5、甲方及共有人(若有)接受房屋出卖款的账户及账号如下: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居间人签章以资见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居间人留一份存档。

  十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其它合同与该合同相抵触以此合同为准。

  十三、如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三方均同意提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管辖。

  补充协议:

  甲方及房屋共有人:乙方:______居间人:______

  签章:______签章______签章: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9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公司)_____%股份,引荐甲方和__________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____________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____________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____________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____________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____________公司将______%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____________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____________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_____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______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______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____________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____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xxxx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____________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_____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xxx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居间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10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甲方对室内装饰装修的需求,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修美化其自有(或与共有)房屋及委托出售房屋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委托乙方装修及居间出售本条所述房屋(下称“该房屋”)(实际情况以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1、物业类别:□住宅□别墅□商铺□办公楼□其他

  2、坐落:省市区路弄号室及号车位,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

  3、权属:□使用权□产权;房地产权证号:。

  4、是否设定了抵押:□否;□是,抵押金额抵押权人。

  5、产权人:。

  第二条 装修工程约定

  甲方委托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美化,以改善房屋性能与居住环境,便于甲方进行出售。

  1、承包方式:方包工包料,产生的费用由方先行垫付。

  2、施工期限:甲方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与乙方进行装修。

  装修期为天,自实际交房之日起算。

  3、装修费用:双方约定,该房屋的装修费用按照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计算,即总装修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定额)。

  4、装修质量保障:装修工程使用的设计图和工程材料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为准。

  装修后的效果按方的标准执行。

  5、工程竣工标准:以乙方完成该房屋的全部装修配置项目为准。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工程涉及的物业管理费由方负担,至甲方收回该房屋或者向乙方返还全部装修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之日止。

  7、装修施工期间,如因装修与施工队等发生纠纷的,由方进行解决,与方无关,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方应当配合方解决纠纷。

  第三条 委托约定

  该房屋美化后,甲方应当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屋,委托期限为装修完成之日起至房屋售出为止(即甲方与购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元(大写:)的价格(以下简称“委托售价”,该价格并未扣除甲方应向乙方返还的装修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委托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屋,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下调委托售价,但甲方应向乙方返还的装修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保持不变。

  2、甲方应提前在乙方提供的居间合同上签字,上面约定房屋的委托售价及其他具体交易条件,委托期内只要购买方接受甲方的交易条件并在居间合同上签字的,甲方应当履行居间合同的约定,同时视为乙方已完成了居间服务,甲方应向乙方返还装修费并支付居间服务费。

  3、委托期内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居间合同未能成功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其该笔交易得到的购买方的赔偿的%作为乙方该笔交易的服务补偿费,本合同继续履行;若甲方得不到购买方的赔偿或补偿等任何款项,则甲方无须支付乙方服务补偿费,本合同亦继续履行。

  第四条装修费及居间服务费的支付

  1、因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美化,增加了该房屋的.价值,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该房屋的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在委托期内成功居间出售该房屋的(甲方与购买方成功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即为居间成功),甲方应在签订并与购买方实际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当日,立即向乙方返还装修费并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乙方有权从代甲方保管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

  3、乙方在委托期内未能成功居间出售该房屋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装修费等在内的任何费用。

  4、该房屋美化完成后,甲方决定不再出售该房屋的,应当在书面通知乙方不再出售之日起日内向乙方返还装修费及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按期交房:甲方应当于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2、在甲方委托乙方出售该房屋期间,如该房屋为甲方自住,则甲方有义务每周向乙方提供次(每次不少于小时)以上的看房时间;如该房屋非甲方自住,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把钥匙,并配合乙方随时看房;

  3、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说清该房屋产权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等状况,并承诺在乙方对该房屋进行美化出售过程中不对该房屋重新设立抵押、担保等负担,亦不会出租该房屋;

  4、甲方应于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及时结清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该房屋的各项物业管理费,并与乙方做好对接;

  6、甲方签字人承诺其装修意见已经取得了其他共有产权人的一致同意,若因其他产权人提出异议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由甲方签字人本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在产权人出示的公证委托书到期之前,产权人必须出示新的公证委托书或者产权人签字;

  8、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好与物业和邻里的关系,并不得强令乙方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强令乙方违章作业;

  9、房屋在装修期间成功居间出售,甲方应立即配合签字并完成整个交易流程。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2、乙方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交纳;

  5、乙方应于开工前及时接收房屋,并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协调好与物业、邻里之间的关系;

  6、乙方应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7、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8、乙方需积极向甲方报告该房屋的装修及居间出售进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当立即返还乙方全部的装修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及其它费用(若有);

  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承诺将已经投入的装修费无偿赠与甲方,并赔偿甲方相当于居间服务费的损失;

  3、甲方逾期支付装修费用及居间服务费的,每迟延一天按应付费用的%计收逾期违约金;

  4、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损毁或房屋损失的,甲方无须向乙方返还装修费且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5、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维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档费等);

  6、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出现下列违约情形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甲方立即支付装修费以及居间服务费:

  6.1、甲方拒绝出售该房屋的;

  6.2、甲方拒绝履行《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

  6.3、因权属纠纷,导致该房屋无法出售的;

  6.4、因甲方原因连续周无法提供带看时间导致购买方无法看房的;

  6.5、本合同签订后,该房屋上有新设立的抵押的;

  6.6、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刻意阻碍乙方装修、甲方房屋被查封无法出售等);

  6.7、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甲方到手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且甲方不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税费;

  2、甲乙双方同意,成交价高于委托售价的,高出部分归方所有;

  3、自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甲方以元/月,(大写:)的标准向甲方预付该房屋租金,每月预支付一次,至甲方与购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类似合同之日止;

  4、甲方与购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之日,如有剩余时间租金,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

  3.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2、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居间服务合同11

  出售人(卖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买受人(买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居间人(居间方):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位于___________ 的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 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__ 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订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 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 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 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 。

  第五条 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知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 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 %,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居间人向买卖双方合计收取的佣金基准价格不得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 %)。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

  第九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一式_____ 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 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服务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承揽的工程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确认的事实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与(以下简称丙公司)所签订的工程合同系在乙方努力下促成的。

  二、劳务费确定

  甲方与丙公司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合同总价款的.%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加,增加部分甲方也依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三、支付时间及方式

  1.甲方接受每笔丙公司支付的工程款项后,在10日内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2.依据丙公司每次支付给甲方工程款项占总款项的比例,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期间所产生的手续费税率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乙方每笔的劳务费。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五、纠纷解决

  双方在履行该合同期间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合同附件

  由甲方给乙方复印一份“甲方与丙公司所签订工程合同”并加盖甲方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来确定具体的劳务费用、支付比例等。

  七、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合同13

  甲方(出售方):张三

  乙方(买受方):李四

  丙方(居间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第1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人身份信息】、【产权人的委托授权书】、【其他】以上所有涉及资料进行了审核。

  第2条居间服务确认

  本合同的内容均为甲乙丙三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确认丙方已按其委托销售并发布房屋销售信息;乙方确认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并带其查看了房屋;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并确认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了房屋地址为的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条居间服务费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元整(¥_×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

  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对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的未披露情形,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甲乙双方均认可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丙方居间服务已完成。甲乙双方应于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四条权利义务

  1、丙方有权接受甲方售房委托;丙方有权接受乙方委托购买房屋,并带看房屋;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信息和机会;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订立买卖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过程中如实向委托人陈述其所获知的关于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不得有故意隐瞒和误导。但基于丙方为民事主体,对于交易房屋及交易对象的资质情况,丙方只能进行形式审查,仅根据从业经验进行判断与预测,不作为丙方约束性义务。有关交易房屋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书面文件为准,甲乙双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相关查验;有关交易对象的资质及资信能力,有赖于甲乙双方自行判断,丙方不对交易任何一方的资信及资质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有如实向丙方及交易办理机关提供房屋交易资料的义务,丙方有审查双方提供资料的义务,但丙方该审查义务只限于形式审查,提供资料方应对资料的.真实及有效性负责。

  4、甲乙双方共同授权丙方办理房源核验、购房资质核验、网签及注销手续、资金监管、资金存管、物业交验等手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授权事项提出中止或终止,需向丙方出具书面告知书,如因此导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权事项,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认可网签合同价格以《买卖合同》销售价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需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署《买卖合同》,甲乙双方除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服务费之外,还应当向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20%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或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迟延违约金;延迟超过5个工作日的,丙方有权暂停办理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后续协助事项,并不承担因此导致的任何责任,上述责任及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由延迟向丙方支付费用的一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买卖合同》的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协助其办理买卖交易后续事项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和交易中已经发生的费用。如已交付的,丙方无须退还,如支付居间服务费方为守约方,支付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权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催促支付义务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六条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盖章对丙方不生效,但并不影响本合同中关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三方协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3、三方同意,任何口头承诺、未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任何书面承诺及合同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章):张三乙方(签章):李四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丙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丙方经纪人:

  经纪人注册号:

  (此2处分别加盖2个门店备案经纪人名章或者填写2个人的经纪人备案)。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14

  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受托人丙出售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萎托人乙是指委托受托人丙买入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受托人丙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三、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受托人丙)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时,委托人甲、乙双方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受托人丙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其它约定事项"予以补充约定。

  五、本合同由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监制。

  委托人甲(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乙(买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人丙(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并完成委托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位于_____市____区_____路(街)_____巷(里)____号(楼)__单元(门洞)_____层_____号_____权房屋,证号______,房屋结构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权转让乙方,乙方对上述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房屋面积与地址以产权证为准)。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______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___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自委托双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款项(含资金托管)齐备并置于丙方处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丙方将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除外)。

  第三条委托报酬

  1、甲方应承担的委托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承担的委托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委托丙方代办赎产权证及注销抵押手续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_______项:

  ①甲、乙双方各自承担;②全部税、费由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___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______)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_______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____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

  口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 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

  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贷款年限为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______) 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 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

  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元(¥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 口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

  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 元(¥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

  口 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五条赎产权证

  1、甲方以贷款方式购买其委托出售的房屋,现甲方尚欠银行购房贷款,甲方自愿出资赎产权证。

  甲方以贷款方式购买其委托出售的房屋,现甲方尚欠银行购房贷款,经协商由乙方出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为甲方赎产权证还清贷款(赎产权证金额以甲方贷款银行结算为准),赎产权证款冲抵房款。赎产权证后甲方需保证其房屋可以办理过户,否则由甲方退还乙方已付银行贷款,甲方按合同约定另行承担违约责任。

  2、待甲方还清贷款、房屋抵押注销后,甲乙双方办理过户(贷款)事宜。

  3、甲方委托丙方办理还贷款、撤抵押、房屋过户手续,并与丙方办理上述事项的委托公证,公证费由_____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_____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____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____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______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4、甲方取得全部房款当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不再承担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

  5、甲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

  6、甲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其向丙方出具的办理房屋权属过户及申请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于签订本合同____日内将所需文件资料送交丙方。

  2、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付款。

  3、乙方应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丙方通知的时间亲自到现场核验身份及有关法律证件。如果甲方满足第六条第一款第(5)项要求,乙方可接受其房屋并按

  _______及时支付购房款。

  (1)交纳完过户税费后(2)产权证办理完毕后

  (3)银行放款后(4)甲方倒房后

  4、乙方应对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第八条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示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委托丙方收取乙方缴付的购房定金及购房款,丙方在收款收据中应载明系代理甲方收取。

  3、丙方对甲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4、丙方收到乙方全部房款、部分房款或首付房款(含资金托管)及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三个工作日内,安排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按有关规定及丙方的通知,由______方陪同有关人员到现场验房。

  5、妥善安排甲乙双方进行交接,提醒甲乙双方结清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5)项约定的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三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委托方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或提供虚假的证件的;

  (2)委托方未按照丙方通知的时间到现场核验身份的;

  (3)委托方拒绝支付办理委托事项所需费用的;

  (4)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某方利益的;

  (5)其他过失影响某方交易的。

  2、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定金退还乙方,另支付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义务的,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款______‰的滞纳金,并支付丙方委托报酬。

  3、丙方履行合同第二条时,每逾期一日,丙方支付委托报酬的____%作为滞纳金,赔偿委托方。若因委托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误,丙方不承担责任。

  4、委托方因《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丙方应无息代保存房款及有关文件资料,直至委托方达成有关处理意见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做出生效判决、裁定,丙方将根据委托方的一致意见或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处理房款及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由三方协商变更协议。无法达成变更协议的,须继续履行本合同;若无法继续履行则合同终止,由违约方按合同第九条承担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解决:

  ①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地址: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居间服务合同1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现尚有大量流动资金,需投入市场刺激经济,并获知乙方能够为其提供商务信息咨询,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借款人并促使借款人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1.2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就促成甲方与公司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以下均简称“借款合同”)事宜介绍双方订立合同、促成双方交易,并为甲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现第三人需要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元),乙方将以该借款额度为基础促成借款合同的订立并使甲方实际发放贷款于第三人。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介绍借款人,并为甲方与第三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尽其所能促成上述借款合同的订立;

  2.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放款的相关情况。

  2.3乙方应当协助甲方与第三人就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具体事项进行洽谈、协商;

  2.4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及时沟通,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过程中需办理的手续。在甲方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到期后,乙方可督促第三人及时放还款;

  2.5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人居间介绍服务,对第三人的资产状况、偿还能力等不负有任何义务。同时,乙方对甲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和通知义务;

  2.6甲方应专项委托乙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的居间媒介服务,也不得事后不通过乙方而自行直接与第三人进行借款的洽谈、签约,否则,一旦被发现,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元(大写金额为:元)。若甲方通过乙方的商务信息咨询后避开乙方自行与第三人洽谈、达成借款合同的,仍将被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需要支付约定的居间报酬。

  2.7甲方应按约支付居间报酬费用,并全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8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并为其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若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9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乙方只要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即使对甲方造成一定的损失,甲方亦应按约支付报酬或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其支付时间

  3.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为第三人从甲方处获得的借款数额的 %,即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元),该报酬应当在借款合同签约成功时支付,若甲方支付

  3.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3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4.1若乙方促成甲方订立了借款合同,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放款或不能全额放款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仍须按照约定向乙方付清全部的居间报酬。

  4.2本协议订立后,乙方促成甲方订立借款合同之前,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须承担乙方已产生的居间服务费。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与第三方已订立借款合同的,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还需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3经乙方居间介绍,甲方未能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此后第三人又与甲方直接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五年内均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服务,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五条 居间活动费用

  5.1无论是否促成甲方与第三人借款合同的订立,除居间报酬之外的居间活动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因乙方为甲方居间服务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义务

  6.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有关商业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 元)。

  第八条:合同的有效期

  8.1居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8.2合同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将资金放款于第三人,甲方需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8.3借款合同期满,如第三人直接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或续借合同,甲方又未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的,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介绍服务。甲方应根据不同放款金额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9.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9.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9.3在委托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9.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给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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