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服务合同

时间:2021-02-23 18:29:08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车辆服务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服务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服务合同

车辆服务合同1

  甲方:

  乙方: 法人: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内容:

  甲方所代理汽车品牌的售后服务工作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管理、服务。

  二、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维修所需的场地,用于建设维修地沟,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所需的工具房两间,乙方所用水电费自理。

  3. 乙方售后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管理、以及薪酬发放,服务人员劳动保护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 乙方必须投入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因资金短缺影响到配件的供应,导致客户投诉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5.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要求标准建设配件库,由专人负责采购、管理、发放,并管理好索赔件。

  6. 乙方必须购置售后服务工作中所需的专用维修工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7. 乙方必须按时参加厂家的售后服务工作会议,不得借故缺席,必须配备专用的救援车辆,以满足售后服务工作的需要。

  8. 乙方所聘用的技术人员去售后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9. 乙方必须认真做好维修场地的防火防盗以及卫生工作。

  10. 乙方去售后服务过程中,因技师技术原因,工作责任心,态度等与客户发生纠纷或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1. 甲乙双方合作期届满后,如不能续签协议,乙方在合作期内购置原厂完好的配件由甲方按原进价收回。

  三、 售后相关费用收取的规定:

  1. 甲方与各汽车厂家的全年销售与售后服务挂钩的奖励均归甲方所有,售后单项奖归乙方。

  2. 各品牌汽车的首保费用均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必须对客户负责,认真做好车辆的各项保养服务工作。

  3. 售后服务过程中,工时及配件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照各厂家的收取标准执行。

  4.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件的价格。

  5. 售后服务中正常索赔的相关费用归乙方所有,非正常索赔的费用净利润甲、乙双方按1:1进行分成。

  四、 特别规定: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税务、厂家均以榆林兴源汽贸公司出面,涉及行业检查、管理均以乙方出面。

  2、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所经营品牌或总的销售量达到200台时,甲方向乙方以售后总利润的10%进行提成,由财务人员核对后按月进行结算。

  五、 合同期限:

  叁年,每年度新补充的业务分成内容在本协议框架内形成补充协议。

  六、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对汽车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共谋利益”的服务宗旨,依据《合同法》第三条、第五条和南充市交通局、南充市交生计(1995)字第12号文件之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车辆服务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自购汽车过户(上户)到甲方公司,由甲方统一提供服务,但车辆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经营性质为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合同规定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合同期限从签订本合同时起至乙方车辆报废时止。

  第三条: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按xx元/年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第一年的费用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以后每一年度的费用应在每年车辆年审时支付。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办理运输发票路单,除税费外,甲方只向乙方收取工本费而不得附加其他费用。

  2、办理过户到甲方的一切手续和证照,代办车辆的规(税)费的缴纳。

  3、应乙方要求,派人协助乙方处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违法违规产生的'各种纠纷。

  4、接受乙方委托办理车辆保险等相关事宜。

  5、组织对交通法规、安全常识、运输业务以及其他涉及运输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

  6、应乙方要求可为其收集提供货源信息和其他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拿到车辆过户手续证照后5日内付清甲方代办理该手续和证照的一切费用,在每月25号前将次月应交的各种规(税)费用一次性全部预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交付缴费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车辆的经营方式“自主独立经营”,其在经营中发生的运输等合同纠纷或相应的侵权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在运行中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责任应自行承担,如人民法院依法在裁判文书中确定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实行追偿。

  第七条:乙方车辆不幸发生第六条所载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处理,如乙方消极处理,甲方有权代为协调与处理,有权聘请诉讼代理人,同时还有权处分乙方的车辆或应获保险赔偿款以支付纠纷产生的赔偿和处理纠纷产生的所有开支。

  第八条:无论是甲方应乙方要求,还是甲方在乙方消极不出面处理第六条所载纠纷情况下参与纠纷协调和处理,乙方均应承担甲方为此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出差补助费、生活费、档案查询等费用)。

  第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合法出售、馈赠、转让等转移车辆的实际所有权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如以其车辆设定抵压等担保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的同意。客运车辆的线路牌属甲方公司资产,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挪用、出租、盗用等,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须委托甲方办理保险事宜,除法定强制保险外,乙方需投保其他险别的(如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应以书面形式特别告知甲方。保险费用在乙方车辆上户(过户)到甲方之前由乙方至少交付4000元,如乙方不预交,甲方有权停止代办理保险业务和车辆的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及其聘请的驾驶员是该车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的安全第三责任人,乙方应负责该车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车辆的安全隐患、上报安全预防计划、监督驾驶员安全行车;乙方及其驾驶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

  第十二条:乙方聘用驾驶员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伤亡均与甲方无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为了转移乙方的雇主责任,乙方应得为其聘用的驾驶员投保一定限额的人身意外保险,该保险由乙方为其办理。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如一方违约,如需继续履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如给对方导致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为其代缴的规费、管理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如因本合同引发诉讼纠纷。双方约定一律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但甲方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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