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03-06 19:03:25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服务合同汇总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服务合同汇总8篇

服务合同 篇1

  当事人:

  消费者姓名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出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父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母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万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_元整(非会员免)

  美容中心名称: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美体瘦身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美体瘦身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美体瘦身,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美体瘦身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七) ________;

  (八)________等。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美体瘦身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一)。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美体瘦身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美体瘦身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美体瘦身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美体瘦身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美体瘦身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美体瘦身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美体瘦身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费用增减的限制

  本合同的美体瘦身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二、附件三。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美体瘦身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

  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 (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 (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 (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美体瘦身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美体瘦身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昌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美体瘦身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四。

  第十六条 担保条款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末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消费者的变更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业者的变更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美体瘦身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十九条 合同代为履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美体瘦身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店,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美体瘦身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馀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第二十条 业者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的美体瘦身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纪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的资格

  依本合同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合法的专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服务处所的选择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美体瘦身之服务。

  第二十三条 订约后双方合意变更合同

  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合同书的分执保管

  本合同一式二份,应由甲乙双方分执保管,乙方不得借故收锢

  第二十六条 其他协议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消费者姓名) 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 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

服务合同 篇2

  一、定义及解释

  1.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中指______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代理商:指已预先获得甲方授权向客户销售______竞价排名,并代理客户向甲方进行竞价排名申请及支付费用的服务商。

  3.用户: 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并已通过其代理商或直接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使用“______竞价排名”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 “乙方”)。

  4.______竞价排名: 指甲方向乙方提供在甲方搜索引擎网页搜索结果页面中,以关键词在线竞价方式展示乙方网站信息的一种有偿服务,该服务遵循同一时间价格优先,同一价格时间优先的原则,具体服务内容由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规定。

  5.“推广费”的预付款: “推广费”是为乙方购买“______竞价排名”服务中关键词所产生的点击费用,“推广费”最低的预付款为rmb____元,不设上限。

  6.“专业服务费”: “专业服务费”是指用于购买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竞价排名”的专业服务,“专业服务费”的最低付款为每年rmb____元,乙方向甲方支付“专业服务费”后,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以下四项专业服务:

  1)咨询服务: 甲方将帮助乙方根据其业务领域,推荐与乙方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关键词。

  2)开户服务: 甲方帮助乙方注册“______竞价排名”的管理帐号,指导乙方使用管理帐号中的相关功能。

  3)管理服务: 甲方协助乙方进行“______竞价排名”的管理帐号日常维护,协助乙方撰写关键词对应的网站信息描述和调整每一个关键词在搜索结果中的位置。

  4 报告服务: 乙方可以随时查询关键词点击量统计和费用统计报告,并可以得到定期的分地域统计报告。

  二、合同的确认与接受

  1.乙方必须完全同意甲方在 网站上公布的所有服务条款,自行或授权其代理商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______竞价排名”的正式用户,按照服务条款使用该服务。

  2.乙方使用甲方“______竞价排名”的行为将视为乙方对本合同全部内容的接受。

  3.乙方使用甲方“______竞价排名”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

  三、甲方“______竞价排名”的服务内容

  甲方于收到乙方直接或由通过其代理商向甲方全额支付的“______竞价排名”相应的费用并且审核通过乙方提交的关键词后,依本合同提供以下服务:

  1.乙方的网站信息将出现在甲方搜索引擎的指定关键词网页检索结果页面中。

  2.乙方可以随时调整所提交关键词的每次点击单价,以控制自己网站或网页在指定关键词检索结果的排名。

  3.乙方可以根据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______竞价排名”的管理帐号,查询自己提交的关键词查询信息的点击量统计报告、费用统计报告。

  4.在甲方提供的搜索引擎中,网民每点击一次搜索结果中乙方提交的关键词信息,系统自动从乙方的“______竞价排名”推广费的预付款中扣除一次点击费用,每次点击价格起价人民币______元,以1分为竞价单位,无上限。

  5.当乙方“______竞价排名”的管理帐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其关键词的点击费用时,乙方或其代理商应及时向甲方续费,如因乙方或其代理商没有及时续费而造成乙方关键词下线导致乙方无法享用“______竞价排名”服务,甲方不承担责任。

  7.乙方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得不终止“______竞价排名”服务,当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后,甲方可以向乙方退回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的余额,但不退回“专业服务费”。

  8.“专业服务费”在乙方“______竞价排名”的管理帐号生效时起一年内有效,如乙方愿意在“专业服务费”有效期结束时继续享用甲方提供的“______竞价排名”服务,乙方应在当年“专业服务费”有效期结束前向甲方支付或通过其代理商支付第二年“专业服务费”,以此类推,如乙方或其代理商在服务期满后的 7 日内仍未向甲方支付“专业服务费“,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专业服务”,但乙方可以继续使用“______竞价排名”服务。

  四、付款

  1.乙方享用“______竞价排名”服务的,需按本合同第一条列出的“专业服务费”、“推广费”的规定向甲方付款。(另可参见“竞价排名服务收费标准”)。

  2.乙方或其代理商需按照甲方认可的方式,在注册管理帐号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______竞价排名”的“推广费”及“专业服务费”的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但调整前乙方已经支付(无论自行或由其代理商支付)的款项不受影响。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不公开乙方的用户信息,除非乙方授权甲方透露这些信息,或者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甲方提供乙方的用户信息。

  2.甲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为乙方提供“______竞价排名”服务,如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在本次乙方交纳“推广费”及“专业服务费”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有权在甲方的服务器上保存乙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注册信息)。

  4.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注册信息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乙方联系有关“______竞价排名”的事宜。

  5.甲方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保证和承诺乙方提交的网页和信息符合注册标准,乙方自行对其网站提供的内容、产品、服务等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有损他人名誉、利益、侵权等违法或有违公序良俗的信息或链接的网站,如果乙方的网站因为以上原因,被甲方删除,乙方已支付的“推广费”和“专业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7.甲方有权修改乙方提交的与其网页和信息内容不相关的关键词查询信息。

  8.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 3 个工作日内,审核乙方提交的信息。

  9.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调整、行政执法机关的命令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变化相应调整竞价排名关键词的审核标准,如系前述原因导致乙方的关键词无法再次通过审核的,该关键词下线,乙方停止享用“______竞价排名”服务,甲方向乙方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余额,但不退回“专业服务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交的网页不能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违法、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利益以及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电话、邮件、或上门拜访等方式确认与“______竞价排名”的相关事宜。

  4.乙方的网站必须有一定有益的实质内容,此项标准由甲方全权决定。

  5.乙方尚未开通的网站将不能使用甲方“______竞价排名”服务,乙方必须保证提交的网站或网页可以正常访问、网站内信息、网站服务或其它网站功能可以正常使用,不能正常访问的网站,甲方有权暂时终止“______竞价排名”的服务。

  6.乙方通过甲方“______竞价排名”服务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其他“______竞价排名”用户的搜索结果付费条目进行恶意点击。

  8.乙方对其在甲方“______竞价排名”服务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乙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______竞价排名”管理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

  9.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______竞价排名”服务,同时甲方有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第三人投诉的解决

  鉴于互联网服务具有的跨地域、新权益等特殊性,且“______竞价排名”服务实行按点击付费制度,双方同意,在双方对第三人有依据指控乙方关键词侵权一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现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暂时将该关键词(包括含该关键词的字词组合)下线,同时通知乙方,直至乙方与第三人协商一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明确要求停止“______竞价排名”服务的,甲方向乙方退回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余额和“专业服务费”余额,本合同终止。

  八、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书面资料及其它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第三方;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九、合同的修改和解释

  1.甲方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会按乙方注册信息中载明的联络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甲方“________竞价排名”服务时,有必要对最新的“__________竞价排名”的合同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合同为准。如果乙方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乙方可以主动取消“________竞价排名”的服务,甲方向乙方退回未消费完毕的“推广费”余额和“专业服务费”余额;如果乙方继续使用“________竞价排名”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改变。

  2.如发生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乙方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范围,在受影响的一方加以合理的注意之下仍不可避免的任何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力、火灾、爆炸、风暴、洪水泛滥、地震、潮汐、闪电或战争;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不可抗力还包括骇客攻击、网络中断及其他非因甲方过错产生的服务器故障等;但是,资信、资金或融资不足不得被视为是超出了一方所能合理控制的事项。

  十一、免责条款

  1.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甲方只对“______竞价排名”的结果负责,对下列情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并非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竞价排名服务未能注册成功;

  (2)由于乙方或代理商的故意或过失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

  (3)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不能履行其义务的。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时,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乙方有关______竞价排名当年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竞价排名热线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网站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尊重、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的网站上刊发广告的服务合作业务,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下述版面、位置、篇幅和设计效果向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广告刊登服务

  刊登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刊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刊登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客户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广告以简明醒目为宜,突出宣传效果,由甲方提供广告的原稿,由乙方代做具体美工设计,完成制稿,不另收费。

  三、根据《广告法》的要求,规范广告行为以防虚假广告,请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出具客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广告上刊有“获奖、优质、商标、鉴定、专利、生产许可证”等字样的,应提交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四、为保证广告能按时刊登,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在广告刊登前前_________天,将所需资料寄到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刊登期限作出调整。

  五、甲方向乙方索取“广告合同”后,按要求填写一式二份,盖章后一并寄回或传真至乙方,待乙方盖章后,即向甲方返回合同一份。

  六、凡在本网站刊登广告的客户,本网站将免费为客户向用户宣传、咨询客户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七、关于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将广告费用支付给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聘请方(甲方): 物业 地址:

  服务单位(乙方):

  地址:

  甲方稳定本单位内部秩序,创造良好的经营、生产、生活和学习环境,特聘请乙方保安员,在不违犯《湖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安全守护服务,经双方协商后达成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员完成有收费项目和车辆保管任务时,必须经乙方同意,另行协议)。

  一、甲方对乙方保安服务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面要求按时提供名保安员给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区域执勤。保安员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执勤职责。

  定岗执勤的具体任务要求:

  责任段执勤具体任务要求:

  流动巡逻的任务要求:

  2、做到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四防”或发生在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

  3、把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送保卫部门。

  二、乙方对甲方要求

  1、保安员进驻后,甲方应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门的防火安全检查及“四防”检查情况的意见通报给乙方执勤保安员,使之能在执勤过程中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2、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后,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单位保安员或使用变相的“保安员”混合执勤。

  3、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若保安员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甲方及时通告乙方,经调查核实后由乙方处理。

  4、禁止安排保安人员为个人人身保安服务,禁止保安人员处理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禁止使用保安人员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等与保安服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安排参与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违者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属保安人员个人行为,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

  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甲方酌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6、甲方应经常对本单位的员工、家属、临时工进行守法和遵守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员共同维护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员违规而造成责任事故,财物损失,乙方执勤保安员不负责任。

  三、共同协商事项

  1、保安服务时间:

  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月。

  2、费用:拾全月 人,服务费合计元。

  四、待遇福利

  1、食宿、服装:由甲方解决。保安保险费用由甲方给予支付。

  2、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8小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员加班时,加班费的计算则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办理。国家法定休假日(如五一等)加支付每天工资300%工资报酬,由甲方支付。

  3、付款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第五天,甲方先付一个月名保安服务费 元到乙方银行账户,以后按每壹个月付款一次并在付款当月五日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费用,付款方式:(1)支票。(2)现金。

  开户银行:

  账号: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议,另外协商的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能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知照乙方是否续约。

  甲方:

  法人代表:

  时间:

  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时间:

  保安公司:

服务合同 篇5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间人居间促成位于的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拟购买位于 宗土地,现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促成该宗土地权属的成功交易。

  第二条 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的相关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第三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该宗土地使用权属的成功交易。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为确保成功促成该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间人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取得居间报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应向第三方重庆学苑律师所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信誉保证金,并委托该所 律师作为该信誉保证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甲方交纳的信誉保证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无息返回给甲方,剩余部分继续由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代为保管,并按约定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1、居间报酬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项居间服务的报酬按照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金额 ﹪的标准收取。

  甲方、甲方股东或甲方关联公司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即视为乙方已经按约完成居间服务。之后,无论土地转让协议各方是否再变更、终止合同,甲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

  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第七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2、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服务合同 篇6

  合同编号:20xx—

  专业气象信息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许昌市风云广告有限公司

  随着全球气候环境恶化,近年来各种极端恶劣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目前我市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正逐步完善,为有效避免或减少恶劣天气给交通、旅游、生产调度、建筑施工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许昌市气象局针各行业的特点,开展了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气象信息服务。甲乙双方本着有效利用资源、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气象信息服务合作意见(本协议中预报及实况范围均为所辖区域内):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气象信息服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向甲方提供有偿专业气象信息服务。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专业气象信息服务内容

  1.气候可行性论证

  3.精细化天气预报服务 5.未来七天滚动天气预报服务

  7.短期气候预测 2.常规天气预报服务 4.短时临近预报服务 6.气象灾害预警服务 8.气候评价

  9.其他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气象信息服务的方式

  1. 电话

  3.电子邮件

  5.电子显示屏发布

  6.其它

  三、服务费用

  气象信息服务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 年月 日前将气象服务费付给乙方,付费方式:。

  四、甲乙方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维护气象资料的安全,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仅限于在甲方内部使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提供它方使用;

  乙方责任:保证气象资料及时性、完整性;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按照合同内容规定搜集各种气象资料,及时制作、传输相关的各种服务产品;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手机短信4、纸质材料

  五、对本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项,经双方沟通与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签字:

  甲方:乙方:许昌市风云广告有限公司 邮 编: 邮 编:461000

  电 话: 电 话:0374-2660944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字日期: 年

  盖 章:

  月日签字日期: 年 盖 章 月日

  代表人: (签字)代表人: (签字)

  年月 日年月 日

服务合同 篇7

  为维护电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基于客户在本登记单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客户提供电信业务的相关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本公司已开办的电信业务;

  (3)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二) 义务

  (1)应当在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地交纳电信费用;

  (2)申请办理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应使用国家批准入网并具有入网标志的用户终端设备;

  (4)应配合本公司实施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和功能调整;

  (5)管理使用本人的电信业务“业务密码”及用户终端设备,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6)办理过户手续时,新客户必须重新签定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2.本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电信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电信业务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本公司有权回收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进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费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权拒绝其申请其他电信业务服务项目;

  (5)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二) 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信服务规范》为客户提供电信服务;

  (2)在营业场所公布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资费标准、使用规定、缴费规定,并以多种方式为客户缴费提供方便;

  (3)提供电信业务受理、咨询、查询、障碍申告等服务;(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的需要),在电信客户要求提供长途话费清单时,予以免费提供(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及信息产业部的电信资费计费政策,固定网本地电话只记录用户通话次数,无法提供详细话单),并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4)本公司一般不为住宅客户在电话号簿上刊登资料,除客户本人提出申请外。

  (5)因电信业务发展或电信技术的需要,而引起的电信业务服务变更(包括变更已分配给客户使用的业务号码)或影响客户使用的,应提前通知客户;若是更改客户电话号码的,应至少连续______天免费播放改号提示音;若是选号被更改的,将以同档次的号码替换(不含局码)。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客户在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客户选择按年(或季度)包干的电信业务有效期内不能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客户交清所有费用后可申请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有效期满如不办理停止使用手续,本公司视同客户继续使用,并按月收取相应的月使用费(通信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暂停向客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务:

  (1)客户提供的客户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擅自在已装的通信线路上装、移各种无进网许可的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室内移机除外)的;擅自改变电信业务使用性质的;或擅自利用已享受的电信业务服务非法进行电信业务经营的;

  (3)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未缴纳电信服务费用的;

  4.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中止本协议:

  (1) 利用已享受的电信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三个月以上未交电信业务服务费用的;

  (3)以保证金、担保人等方式取得租赁权或使用权的客户,违反保证条款或担保人撤消保证的;

  (4)依照法律规定符合中止服务的其它情形。

  三、违约责任

  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断通信,阻断时间连续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个月的基本月租费;阻断时间连续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当月的基本月租费,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一个月以上以此类推。阻断时间的计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信时为止。

  2.客户逾期不缴纳费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费用的3‰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客户因欠费终止服务的,本公司不退回相应电信业务的安装费或移装费,月租费不计,但继续累计客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依法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3.客户拥有本公司多项电信服务的,其中一项电信服务欠费经催缴仍不缴纳费用的,本公司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暂停其它的电信服务。

  四、 证明资料

  1.客户的身份证

  明,如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工商客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本人委托书或单位证明。

  3.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证件的住址为准)或法定所在地(营业执照上单位注册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单位提供担保,并如实填写担保资料,同时由担保人签字认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费用预付,预付的最低额度根据不同业务而定。如果担保人要求撤消担保,客户应提供新的合同担保人,并到本公司营业场所协商解决。

  五、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

  本协议所述的各种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本公司可以采取电话语音、广播、电视、公告、张贴、信函、报纸或因特网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时(以邮戳为准)即视为客户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发出后24小时即视为客户已收到。无论客户知悉与否,均视为通知有效,若客户对业务通告及业务变更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本公司协商,否则本公司将认为客户已得知并同意协议条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八、附则

  1.“电信业务登记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变更电信业务服务项目时,本公司与客户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变更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电信业务租用权的协议,对本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电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消费者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会员编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联系电话:_________

  入会费:人民币_________(大写)(非会员免填)

  乙方:_________(提供美容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职员: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第一条 瘦身美容的定义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第二条 权利义务的依据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第三条 未成年人的订约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第四条 会员权利义务的说明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第五条 课程及附属商品的说明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第六条 业者的询问及处置义务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第七条 收费标准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第九条 卡券的使用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第十条 实施前,消费者任意解除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第十一条 实施后,消费者任意终止合同的退费标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第十二条 实施前,业者任意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业者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事由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第十四条 终止合同后业者的附随保护义务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第十五条 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方式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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