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03-17 20:01:17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服务合同范文集锦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服务合同范文集锦5篇

服务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 市区(县) 路(街)号。

  四、婚礼服务项目

  □ 策划服务 □ 主持服务 □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

  □ 化妆服务 □ 鲜花服务 □

  □ 乐队服务 □ 场地服务 □

  □ 推荐婚车服务□ 代租婚车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确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元,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定金和预付款可充抵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即元。

  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5、余款元,应在付清。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行业相关规范确定的要求。

  乙方应保守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隐私。

  □ 策划服务

  (1)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

  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于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经验收合格,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

  □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 推荐婚车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为其推荐符合汽车运营管理规定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婚车租赁服务。

  (2)甲方应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签约。

  □ 代租婚车服务

  (1)乙方应保证婚车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DB11/T475-20xx)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每辆婚车配备合格驾驶员1名。

  (3)代租服务费是乙方提供婚车代租服务所应收取的报酬;婚车租赁费是甲方所应支付的婚车租用费用,其中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

  □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对乙方提供的化妆师均不满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项服务。

  (2)化妆师人选及使用的化妆品一经确定,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换。

  □ 摄像服务□ 摄影服务

  (1)甲方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

  (2)甲方应于拍摄前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

  (3)乙方应为婚礼仪式配备符合约定的摄像、摄影师和设备。

  (4)除署名权外,乙方对于摄影、摄像作品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只有在取得甲方

  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应妥善保管,并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七、双方主要违约责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于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于婚礼仪式7日之内要求取消具体服务项目的,应以该项目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应支付乙方实际支出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应退还该项服务费,并按该项服务费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原因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代租婚车服务违约责任

  (1)婚车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乙方除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约定的备用车辆外,还应退还差额婚车租赁费。

  (2)实际婚车低于约定级别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3)实际婚车数量少于约定的,乙方应退还代租服务费和相应的租赁费用,并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4)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起始地点超过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婚车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婚礼仪式举行地点超过 分钟以上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租赁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婚车毁损或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维修费、罚款及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 摄像服务违约责任□ 摄影服务违约责任

  (1)摄影、摄像师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供摄影、摄像服务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及时安排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摄像师;乙方未做出替换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换安排的,乙方应按该项服务费用的倍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并按相应服务费用的 倍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中缺少约定必拍场景的,应按每个场景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拍摄成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1)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全部义务或主要义务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增加服务费用,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

  3、在婚礼仪式举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解约方在 日内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选择适用定金规则:甲方违反约定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甲方已经购买了XX公司开发生产的企业管理软件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软件),为了保证软件的正常使用和各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______软件服务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软件的售后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责任与权利

  1、乙方须设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Ea等方式提出关于______软件的技术服务咨询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响应。

  3、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________年服务(电话咨询,远程协助),解决使用______软件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如实填写《服务回执卡》,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的服务人员不能用磁盘、互联网、纸张等任何方式抄录、记载或复制甲方的数据。

  6、乙方如遇到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应及时反映给______公司技术支持部,并了解解决方法,以及时解决甲方的问题,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

  二、权益

  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协议条款的行为向XX公司投诉。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协议规定之外不合理的服务请求。

  3、乙方不承担因甲方人员进行非法操作、感染计算机病毒、硬件错误等非______软件故障导致的数据混乱、数据丢失的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传真件有效,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________年内有效。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盖章)(盖章)

  代表:_______代表: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快递服务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是中通快递在金乡的唯一授权的区域代理商,享有在金乡区域的一切相关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标识使用权、品牌拥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人要求在金乡加盟中通速递,均需签订本合同。

  2、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从事中通快递服务经营活动。

  3、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区域加盟代理商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二、加盟条件。

  1、乙方应自行设置符合甲方要求且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人员、办公场所、仓库、交通工具及办公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其它设备设施中包含至少一台可正常上网的电脑、一把无线扫码枪;

  2、风险保证押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缴风险保证押金元,用以保证派件安全和时效。特别说明:遗失罚款1000元/票(如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值处罚),延误罚款100元/票。

  3、网络加盟费:乙方以下列条款中的第种加盟方式加盟。加盟费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加盟方式(一):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网络加盟费人民币元/年。乙方有权续签约,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乙方未续签合同,甲方可以在该区另招加盟商。

  加盟方式(二):乙方买断永久加盟区域的经营品牌使用权,需一次交纳加盟费 元,乙方有权转卖经营权。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中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网管条例)行为按照《网管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缴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发件费用及乙方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条款受到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2)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回风险保证押金,保留对甲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偿权:

  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③乙方严重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且给甲方带来经济上较大损失的。

  ④协议期内乙方加盟其他物流、快递公司网络的。

  ⑤乙方损毁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条款规定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规定为乙方提供速递网络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的网络资源,获取甲方分派的快件派送业务;派送费用:0.8元 /票(以客户签收计数)

  (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物流快递业务,并自行决定快件收运价格及与客户间的结算方式;甲方按公司统一价格的6.8折收取乙方的发件费用(甲方提供面单)。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每日准时到甲方收发件,运费自理。严格按照《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当日支付应付甲方的全部费用;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另外自营或者以其他公司名义经营其他快件业务;无论因任何原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清单等各种物料;

  (4)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时,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声誉及形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接受甲方营运指导,允许甲方或者甲方派遣的人员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内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情况;

  (6)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行为受到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约束,任何违背《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标准一律遵循《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六、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及延续。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再续约,乙方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延续至下一期协议期满;

  2、甲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须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待双方财务对清账目并结算完毕后,方可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交纳的押金、风险保证押金;

  3、如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甲方只退还乙方所风险保证金的50%给乙方;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以下简称:本项目)营销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服务方式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按月为本项目提供营销服务,并按月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 至 (共计个月)。

  三、服务内容

  根据项目开发的进度及目前的市场环境,制订总体及阶段营销推广的工作,包括:项目营销计划、定位调整和宣传推广建议,各阶段的销售计划安排等,为销售的开展提供可实施的指导性的总体战略和策略,为各阶段的工作确定方向。

  具体内容如下:

  1. 营销主题设定

  根据市场环境、产品特征、目标市场需求特征、目标消费者特征和企业特征,制定出能贯穿始终的营销主题,提炼反映项目核心价值的卖点,提升项目的形象价值,使整个推广活动具有核心和主线。

  2. 整体营销推广策略

  根据项目具备的内外部资源,制定控制全局的营销策略,包括对项目诉求方向、表现基调、整合营销推广、销售节奏等各环节工作的整体控制。

  3. 各批次入市时机建议

  根据对市场的变化预测、项目工程进度的安排和企业回笼资金需求,确定项目各批次的入市时机。

  4. 营销阶段策略

  根据客户的认知规律、对市场的变化预测,将整个营销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使每个阶段各有工作目标、侧重点,使工作思路更为清晰、更有针对性。

  5. 价格策略

  制定销售价格策略,使之更具有市场的竞争力,更能体现项目的价值。

  6. 整合推广策略

  制定促销、公关宣传策略;根据媒介的特点,制定媒介投放策略;制定推广初步预算。

  7. 各阶段销售计划安排

  制定项目销售各阶段的工作和计划,贯彻和落实项目各项策略方案,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产品和消费群。

  8. 营销执行计划制定

  结合项目的定位和营销推广策略,制定项目整体营销推广工作计划和各阶段营销工作计划,协调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媒体制定的推广计划、推广主题、公关活动计划、媒体计划等。

  9. 对营销推广服务供应商的选择建议

  协助发展商选定营销推广服务供应商,并提供相关的专业意见。

  10.协调项目进度计划和实施

  协助发展商协调工程、设计、广告、公关等公司的进度计划与销售工作计划的关系,并提出建议,以利于销售计划的按时实施。

  11.配合和监督广告公司制定的广告策略计划及执行

  在广告策略计划制定及执行过程中,协助甲方监督和审核相关的内容,包括广告策略和广告创意,广告计划,广告预算,宣传和销售资料等,并提出相关建议。

  12.销售价格的拟定及调整

  包括对价格表制定,付款方式的制定,价格优惠方式制定提出相应的建议;

  在销售过程中,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销售情况的变化,提出价格调整的建议。(所有价格的制定,最终以甲方审核确定为准)

  13.销售现场组织包装建议

  布置销售现场建议,组织设置销售路线;对销售中心的设计及装修方案的建议;销售资料准备建议,销售相关配合单位、人员安排建议等。

  14.销售阶段的监控和管理

  对销售现场及外出行销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根据市场的反应情况及时有效的调整营销策略等,最终实现项目的`销售目标。

  15.销售现场的辅助管理

  包括销售现场的组织,客户访问接待,营销活动的配合执行;现场销售人员辅助;即时事件的处理;

  16.销售控制

  协助甲方做好销售进度监控、即时对推售情况(户型与价格)的控制,并及时调整;每天进行内部销售总结,检讨销售情况,及时反馈销售信息;

  17.广告执行监控和调整

  包括广告品质监控;投放效果监控;广告策略调整监控;月度广告预算监控。

  18.客户跟踪

  协助甲方销售人员做好到访客户的跟踪;客户来源及构成分析;客户意见分析及处理。

  19.竞争对手跟踪分析

  对竞争对手的新推的产品、价格、推售方式进行跟踪分析,提出应对策略;对新增的竞争对手调查分析。

  20.制定短期的促销方案

  根据市场特殊变化,制定短期促销方案,并落实执行。

  21.市场跟踪及分析

  跟踪和调查市场变化、每月提供市场变化分析报告。

  22.策略调整及建议

  根据市场变化的情况,对销售的策略进行及时调整,根据前期销售情况,对后期产品的营销提出相关建议。

  四、服务收费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含税)小写: 元。

  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营销服务费: 元整(¥ )。

  2、付款方式:

  服务正式开始后服务费用每月底结算当月服务费,并于下月5日前支付乙方。(如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甲方将服务费及时付给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正规的服务发票。

  五、服务方式

  为服务路通·沁园项目,乙方实行项目小组工作制,小组的组成由乙方负责,报甲方确认,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小组主要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实行驻场服务,驻场人员如下:

  上午10点,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乙方项目组主要工作人员、驻场工作人员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周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如因特殊原因实在无法出席的,需提前一天告之甲方。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乙方修正。乙方提交策划作品及工作成果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时间提交,乙方所有即将执行的策略文本、市场报告资料等,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对乙方项目小组人员不满意,有权提出更换,直至双方认可为止。

  3、乙方完成的所有方案,经甲方签字认可并付清应付款项后,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为提高工作效率,甲方与乙方第一对接人为

  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资料,但乙方不得将此类文件被泄露给第三方,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交给第三方。

  6、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款项,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7、由于甲方工作需要,需乙方配合出差或指定乙方单方出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但所报费用必须合情合理。

  七、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甲方第一对接人为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的驻场人员及人数驻场,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如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以上人员,乙方工作小组其余人员不驻项目现场,但应甲方要求,需积极配合,要及时掌握项目风格、工程进度及销售进度。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作出调整、修改,直至双方认可为止。乙方提交的所有方案须征得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如未得到甲方确认,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并积极主动地参加双方约定的工作沟通协调例会,并于每月最后一周向甲方提交上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表,并按计划提交相关方案,以便更好地推进服务工作。

  5、乙方需提交的所有方案等资料必须经过自行审核、校对、打印并由项目总监签字认可后,方可提交给甲方进行沟通。

  6、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对外宣传资料上享有署名权。

  7、合作期间乙方协助甲方对广告推广合作单位进行管理。

  8、按甲方要求参加各种方案论证会并及时提供客观意见及建议。

  八、保密条款

  1、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项目的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泄漏。乙方因自身宣传之需而采用甲方资料(含图片、文字等)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合作期间,双方都不得传播对对方不利、不友好的言论。

  3、如乙方违反保密条款中的项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该合同的履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

  九、违约和解约条款

  1、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本合同附件约定的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则视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违约金的额度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5%;

  2、非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服务期未满,但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解约。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方必须赔偿另一方的违约金额为本合同营销顾问费总金额的10%。

  3、服务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4、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5日内返还甲方所有相关资料及设计、方案。

服务合同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____月。

  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

  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

  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口 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口 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_________频道。

  口 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

  _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节目单频道

  频道名称:

  频道性质:

  “频道性质”栏中请注明该频道系属基本、付费或计次付费频道。

  基本频道______个;付费频道______个,计次付费频道______个。

  甲方依

  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台。

  第五条 除特定频道外(购物频道、频道(公益性、文艺性及社教性)),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5天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应于播出前7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5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

  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 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甲方应安装完毕____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无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

  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____日内处理,井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应收费用

  第十五条 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如下:

  口 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季缴的,应于每3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月)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半年缴的,则应每6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月)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缴付。

  第十六条 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

  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

  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

  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____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

  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____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

  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

  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

  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行政机关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

  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1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二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

  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

  第五条

  第二款、

  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第二十四条第

  一、二款、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

  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利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

  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

  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

  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

  第四条、

  第十九条或

  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____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

  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____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订户):(签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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