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1-04-24 08:28:51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服务合同范文集合6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服务合同范文集合6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医疗服务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视实际情况定),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 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在本院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类检查结果,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互相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追回相关的违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xx〕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十条 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准予开展的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五条 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合同范本《医疗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1.在诊疗过程中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相符合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的;

  4.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除按第二十条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医保约定服务项目或相关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对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其医保结算关系,或解除本约定书:

  1.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有关医保费用的;

  2.为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的;

  3.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许范围或执业地址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并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4.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且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5.未经许可或不按医保规定开展约定的服务项目,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6.通过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或凭证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7.无故拒绝、推诿病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8.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甲方若发现乙方的执业医师或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保规定的,可处以警告;对情节严重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处以警告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提供医疗服务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

  1.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作辅助性治疗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协助非参保人员冒充参保人员就医,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3.串通参保人员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约定书执行期间,乙方机构合并或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执业范围、核定床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或进行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可停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

  第二十四条 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在甲乙双方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 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贵州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六盘水久翔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爆破安全管理规程》GB6722-20xx、《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位于 花渔洞的“花渔新区”工程 爆破工程的经济责任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花渔新区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布孔、钻孔、验孔、装药、填塞、防护、联络网、警戒、起爆、爆后检查、解除警戒。(所有作业的施工机械、水电费及人工、材料费用)

  二、 工程单价和工程量:

  1、 工程单价:含税费)

  2、 工程量:以甲乙双方验收方量计算签字为准。

  三、 工程计价与结算:

  1、

  2、 工程款=工程量*单价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施工期间乙方应于每月最后一周的正常工作日内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甲方按乙方申报的进度在次月5日

  前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80%的进度款,施工中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进度款,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 工程计量及结算:工程计量以双方实测数据为准,即工程计价款=工程量*单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完成工程结

  算及支付手续,逾期不支付的,按工程款10%收取滞纳金。

  四、 工期要求:

  本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双方责权利:

  甲方责权利: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准确的项目立项审批文件、用地审批手续、中标通知书、设计图纸、地勘资料、爆破区域周边重要设施情况,

  并保证相关资料真实性。

  2、 甲方负责周边房屋现状调查(爆前调查资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协调四邻关系,因征地拆迁、堵工造成乙方窝工7个工作日以上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窝工7个工作日以内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应按时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相关手续,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的,按第三

  条相关规定执行。

  4、 每次爆破作业前,甲方负责清理施工便道及场地,为乙方安全运送民爆物品爆破提供必要条件。

  5、

  1、 乙方责权利: 乙方必须按照所取得的《工程爆破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并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进行爆破施工,不包括甲方设计的地下管线、地面建筑、国家一二级文物、极重要设施、极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建(构)筑物等环境负责特殊要求的爆破作业。如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涉及对以上情况进行爆破作业,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不在此单价范围内。

  2、 乙方负责编制《爆破设计方案》《爆破施工方案》费用乙方负责,办理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相关手续。

  3、 乙方须遵守爆破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根据经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由于爆破飞散物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及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 严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冒险施工,乙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5、 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安全作业证规定的作业级别进行爆破作业

  6、 按照《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及相规定,必须进行爆破安全评估和监理的爆破作业项目,由此产生的爆破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爆破施工方案》实施爆破,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

  9、 各单项工程施工的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由乙方自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出台新法律、法规,本合同与新法律、法规有矛盾时,乙方有权修改本合同责权利,乙方按新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 安全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 乙方根据爆破区域实际条件及时优化爆破参数,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确保爆破震动控制在国家规范允许范围内。

  3、 如发生重大爆破安全事故,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处理,承担一切责任。

  七、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原因不按期完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损失。

  八、 工程停建或缓建的处理: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是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由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九、 工程计量结算支付完成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服务合同 篇3

  合同范本一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新郎)和(新娘)的婚礼仪式提供相关服务。

  本合同中“□”后内容为可选内容,双方可根据实际需求以划“√”方式选定适用,可多选。

  二、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三、婚礼仪式举行地点:市 区(县) 路(街) 号。

  四、婚礼服务项目

  □ 策划服务 □ 主持服务

  □ 摄像服务 □ 摄影服务

  □ 化妆服务 □ 鲜花服务

  □ 乐队服务 □ 场地服务

  □ 推荐婚车服务 □ 代租婚车服务 □ 婚车租赁服务

  各个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费用标准由双方以附件形式约定。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各项服务费用合计为 元,大写 元。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务费用总额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定金和预付款可抵作服务费用;

  3、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 元。

  4、余款 元,应在 付清。

  5、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务项目的,相应费用应计入服务费用总额或从服务费用总额中扣除。

  6、乙方收到钱款,应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证。

  六、双方主要权利义务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

  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服务中所使用的各种产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有关规范确定的标准。

  □ 策划服务

  (1)策划方案为乙方智力成果,仅供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将策划方案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策划方案经验收合格,甲方应予以签字确认。

  □ 主持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合格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2)婚礼仪式举行当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于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亲自主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以上的主持人代为提供服务。

  □ 推荐婚车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为其推荐符合汽车运营管理规定的汽车租赁企业提供婚车租赁服务。

  (2)甲方应自行与乙方推荐的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签约。

  □ 代租婚车服务 □ 婚车租赁服务

  (1)乙方应保证婚车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db11/t475-XX)的要求。

  (2)乙方应保证每辆婚车配备合格驾驶员1名。

  (3)代租服务费是乙方提供婚车代租服务所应收取的报酬;婚车租赁费是甲方所应支付的婚车租用费用,其中包含车辆使用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车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

  □ 化妆服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试妆服务,以确定化妆师的具体人选和测试被化妆人员有无过敏反应;因化妆产生过敏反应的,应允许调换化妆品,如皮肤仍无法适应的,甲方可取消本项服务;对乙方提供的化妆师均不满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项服务。

服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116296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间服务费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X(以下简称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居间服务费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公司单位进行居间服务费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龋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居间服务费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公司在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居间服务费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居间服务费合同。

  七、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居间服务费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居间服务费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居间服务费合同目的。

  八、居间服务费合同终止

  1、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居间服务费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居间服务费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居间服务费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居间服务费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居间服务费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居间服务费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地: 居间服务费合同签订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单位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颁布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同和合同期限

  甲方向乙方聘用保安员陆人,对涡阳支行营业大厅及办公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保安员,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服务期限:自20_年4月1日起到20_年3月31日止。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续签保安服务合同,逾期未签,如因乙方原因,保安服务自动终止,如因甲方原因,保安服务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第二条劳动关系

  乙方依法与保安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保安员劳动合同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等法律规定的保险)。甲方应按照《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必备条款的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满足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内容的相关信息资料。乙方根据合同有关事宜与保安人员签订《保安员劳动合同书》,两合同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第一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乙方应确保聘用的保安人员严格遵守乙方各项保安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切实保障保安区域的安全,对所保安区域勤巡、勤查,发现可疑情况和事故隐患,做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对已发生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得拖延。

  2、乙方管理人员可以和甲方有针对性地与甲方保安区域实际情况协商制定规范上岗、安全保卫、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发现甲方保安区域不安全隐患通过管理人员或者保安人员应向甲方通报,可以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4、乙方负责对聘用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定期检查以及跟踪管理和考核,并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保安人员工作表现对其奖惩、轮岗或者根据需要更换所聘用保安人员。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l、甲方不得安排保安人员从事保安职责以外的工作。甲方应不断提高保安工作的物质条件,派专人与乙方协调工作,以密切双方合同,共同管好、用好保安人员。

  2、甲方对所聘用保安人员有管理使用、监督和批评教育的权利,有权向乙方建议对所聘用保安人员奖、惩、交流、更换,有权向乙方提出改进保安工作的建议。

  3、甲方有义务按照法律不规定确定所聘用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延长保安员工作时间的应按加班计算,报酬由甲方解决。保安人员因婚、丧、病等方面请假的甲方应于准予,但乙方应确保甲方安全保卫工作不能间断。

  4、甲方应当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用并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应和乙方协商制定适合甲方单位内部实际情况的保安工作制度并确保落实。甲方应教育职工尊重、关心和支持保安人员的工作。加强保安区域重点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各种不安全隐患以及乙方就保安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落实整改,确保保安区域安全。

  第五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甲方按照每名保安人员每月1850·00元人民币保安服务费用(包括保安人员工资、税金、社保金、管理费等费用)支付给乙方,甲方凭乙方票据,于每季度初月10日之前将上述费用转入乙方账户,每年保安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壹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133200元),(乙方开户行:中国银行涡阳营业部,帐号:5)如付现金,以乙方收款人签名为准,如从银行转账,以进账单为准。

  第六条社会保险

  1、乙方根据国家和本地有关规定为保安人员建立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2、保安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如甲方未及时给付保安服务费用,工伤待遇由乙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合同。

  2、保安人员有如下情况之一,且乙方不予轮岗或更换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被依法追究形式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业、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甲方安全保卫工作的;

  3、存在如下情况之一,乙方可解除合同:

  (1)甲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乙方书面提出,甲方拒不整改的;

  (2)甲方提供的保安工作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或安排与保安职责以外的工作,给乙方提出,甲方拒不改进的;

  (3)因情势变更,实际保安费用增加,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费用的协议请求,甲方不予协商或双方协商不成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处理

  l、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的法律规规定,切实保障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共同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利益造成损失的,违约方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甲方未按照约定及时将社会保险费用划交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拖欠达30日以上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并支付保安服务费用和利息。

  4、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甲方原因而故意或工作失误、违章违纪、玩忽职守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视其情节追究保安人员相应的责任。

  5、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提出交流、更换保安人员,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流更换,给甲方工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其他

  l、如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决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附则

  l、本协议与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双方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的,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共5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6

  主办方(甲方):

  承办方(乙方):

  本次会议的主办方(下称甲方)与承办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进行会议服务的内容如下:

  1、 会议名称:《“驾驭时代,快捷商机”客户推广会》

  2、 参加人数:预定200人

  第二条 会议服务时间、地点及服务要求:

  1、会议时间:从 20xx年11月8日13时30分始至20xx年11月8 日16时30 分止。

  2、会议地点:上海市汶水东路670号105室

  3、服务要求:

  (1)会议的各项服务要求以附件提供的具体内容为准(详见附件1)。

  (2)附加条款:无

  第三条 会议服务结算方式:

  1、合同金额:人民币 69492元(陆万玖仟肆佰玖拾贰元整)。

  2、在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会议服务且服务无争议后,将发票交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及时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如火灾、洪水、爆炸等);

  2、 本合同与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第五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2、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时间在乙方召开会议,乙方承担违约 责任,同时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 其它约定:无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会议主办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任何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服务合同范文集合6篇】相关文章:

1.有关服务合同范文集合8篇

2.有关服务合同范文集合5篇

3.有关服务合同范文集合10篇

4.有关服务合同集合8篇

5.有关服务合同集合六篇

6.有关服务合同集合9篇

7.有关服务合同集合7篇

8.有关服务合同集合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