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1-09-20 13:34:34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供货合同模板合集9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货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供货合同模板合集9篇

供货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拼装式不锈钢水箱二台,具体尺寸如下:

  1号水箱:L*B*H=8000*6500*4000,使用材质为:不锈钢3042B材质,底板厚度4mm,侧一厚度3mm,侧二厚度2.5mm,侧三厚度2mm,侧四和盖子厚度1.5mm(盖子为201材质,允许市场下差),价格:95200.00元。

  2号水箱:L*B*H=20xx*2000*20xx,使用材质为:不锈钢304J1材质,底板厚度2.5mm,侧一厚度2mm,侧二厚度1.5mm,盖子厚度1.5mm(允许市场下差),价格:7600.00元。

  合计价格:101800.00元(供方优惠1000.00元)。

  二、质量标准:

  中国建筑设计院12s101设计标准,质保期一年。

  三、验收方法:

  产品到需方工地后,由需方组织开发商及监理验收。

  四、安装方式、费用及运费承担:

  由供方负责安装,费用由需方承担,双方商定二台水箱的安装费合计17000.00元。运输方式:汽车运输,需方承担费用。

  五、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总价30%的预付款,支付35640.00元,产品送到需方施工现场外需方再支付到总价的90%货款,支付71280.00元,余款,水箱安装一半时,需方支付供方全款。

  六、合同工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制作加安装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数。

  七、供方责任

  1、水箱安装结束十日内供方有负责调试、测试之职责,配合需方测试水箱有无渗漏等质量问题。

  2、质保期内,如水箱出现质量事故,供方应在接到需方电话通知24小时内到达需方指定现场进行维修,所有维修的材料及人工费用由供方承担。

  3、供需双方如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每次违约都应承担违约金一万元。

  八、本合同双方签订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另立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以下空白

  供方:需方:

  地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银行账号: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买卖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订购事项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价格

  1- 1合同标的

  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货物供 工程使用:

  1-2合同结算总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1) 上列合同单价为货物运抵交货目的地价格,包括□玻璃材料费、□海陆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所有手续费、□关税、□卸车费、□国内增值税费等费用,即为结算价格。

  (2) 合同结算总价:以实际到货清单结算玻璃数量,乘以合同单价后即为结算总价;

  (3) 支付及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第二条 交货条款

  2-1.乙方负责自付费用及风险安排运输,将货物运抵交货目的地。

  2.2.交货批次顺序及配套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交货批次、交货顺序,配套进行交货。

  2.3.货运通知:乙方应在货物之原产地装运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包装件数、总重量、总体积及预计到货日期。

  2-3.交货目的地:

  2-4.包装:

  A、 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应采取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坚固的新木箱)进行包装,该种包装应适宜长途海运/陆运,具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的功能,并适合于吊装、搬运,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交货目的地。

  B、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不良或其防护措施不充分或不妥善面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就货物质量、数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检验,并随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

  第四条 支付条款

  4-1.货款支付方式:每次 ,剩5%等最后补片完付清。

  4.2.乙方如果不按甲方的交货批次、交货顺序,配套地进行供货,甲方将拒付该批货物的款项。

  4-3.税务发票: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

  第五条 乙方保证

  5-1.乙方对其按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及服务保证如下:

  ① 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采用优质材料及先进工艺所制造的;

  ② 货物在原产地、质量、规格及性能等方面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

  ③ 货物在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前提下,在寿命期内质量正常、良好;

  第六条 产品责任

  6-1.在质量保证期 年内,对于因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货物所导致损失,甲乙双方应按下述规定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 因不正当使用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所谓“不正当使用”是指未按乙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的要求或乙方的书面指示对货物进行使用;

  ② 因货物本身的质量缺陷或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或乙方的书面批示的错误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③ 甲乙双方的责任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界定。

  ④钢化玻璃的自爆率必须控制在5‰以下,否则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关损失。

  ⑤乙方必须保证玻璃不会霉变并提供玻璃存放保管的书面指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违约责任

  如发生下列情况,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按下述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 延迟交货: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期限及时间向甲方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a、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合同价款的 %的违约罚金。

  b、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及时付款,乙方交付货物的期限自动予以相应延长。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乙方迟延(交货)的期间未超过甲方迟延(付款)的期间,即不应视为乙方违约。

  ② 货物不符

  a、 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数量、质量、规格及原产地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在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采用最快的运输方式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更换质量、规格、原产地不符的部分。

  b、 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性能/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在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自负一切风险予以更换。

  c、 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决定选择对货物作报废处理或要求乙方将合同价格在合理的幅度内予以降低。

  d、 在乙方对质量不符的货物予以补足更换完毕并达到合同有关规定之前,视为乙方迟延交货,乙方还应承担本合同条款第1、2条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如甲乙方货物是否符合本合同有关规定看法不一致,以毕节市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必要时可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权威检测确定)。

  ③ 货物不符合甲方的批次、顺序和配套,甲方将不会按第四条的支付条件付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8-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预计影响的天数用特快专递给对方审阅确定。

  8-3.但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预计将持续60天以上,受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的一方容许另一方单方终止合同,同时进行结算,双方均不得违约。

  第九条 保险

  9-1.乙方负责自负费用办理全部货物从 发运至到达交货目的地全过程的保险及保护事宜。

  第十条 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0-1.修改:经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才可得以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本合同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本合同得以终止:

  ① 如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终止本合同;

  ② 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其合同义务超过60个公历日,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因迟延而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

  ③ 至办完货物交接手续与货款结算后,本合同终止。

  10.3.对本合同任何单方面的终止均应以提前三十个公历日向对方发出书目通知为前提。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凡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在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及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及分包行为不解除本合同一方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任何责任。

  12-2.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予以解释。

  12-3.计量单位:本合同买卖双方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任何计量单位均应使用国际计量单位。

  12-4.生效:本合同自甲、乙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3

  编号:日期: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乙方:有限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在充分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将在业务方面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甲方将从乙方购买甲方自用的(不少于300吨/每年)(指标见附件);

  3.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到货预计以集装罐方式向甲方供应(货到海门港);乙方收到甲方合格的信用证起45天内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

  4.甲方采用信用证方式以美元向乙方支付货款;

  5.每批货物到港后,甲方应在港口官方规定的期限内提货,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滞港等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前至少一周书面通知甲方每批货物的到港日期;

  6.甲乙双方将按季度定价,并参照台州市场价格(指中国主要供应商);乙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海运提单日起90天信用证付款;

  7.乙方将根据甲方工厂现有生产装置和技术要求,设计并提供一个储存集装罐以及一套与之配套的送料系统,包括称重仪,空压机,吸收系统和连接装置等(下文中简称为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但是,乙方不负责甲方工厂生产线的整改;

  8.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将在乙方的帮助和监督指导下并根据甲方现有工厂布置及技术要求于20xx年上半年尽早安装在甲方工厂;该系统将符合双方的安全标准,并在首次安装后由双方共同签字验收;

  9.甲方将负责在设备安装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必要的基础准备工作如土建等,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0.该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不包括储存集装罐)的预算总投资约为29万人民币,包含相关成本如设备,材料成本,运费及技术服务费,实际投资额将在安装完成后以实际总投入为准。双方将等额(50%对50%)分担实际总投资。本协议一经签署,甲方将立即汇款14.5万人民币至连云港化物有限公司账户作为50%的预算总投资,安装完成后双方再调整具体金额;储存集装罐将始终作为乙方的财产,系统的其它部分将在一定时期内由双方共同拥有,具体的投资分割单将在项目完成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将保留在任何情况下合作终止时撤走其所属财产的权利;

  11.合作期内,甲方将拥有对全部系统(只要甲方连续地从乙方购买)免费适当(按照乙方要求的规程)使用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及对系统损坏负责,乙方将负责年度的养护及定期的检察;

  12.甲方只能将基本储存及送料系统用于乙方供应的货物的储存和传输,不能用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其它用途以及任何擅自的改造;

  13.乙方将负责储存集装罐的更换和年度检验;

  14.每个货罐的货物重量溢缺(提单重量与甲方卸货重量之差)在不超过0.5%时将被忽略不计,溢缺超过0.5%时甲方应予记录并立即通报乙方,并按照乙方建议的方案处理和解决;

  15.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1000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一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当甲方购买的量累计达到20xx吨时,乙方将把所拥有该系统份额的第二部分(占总投资的25%)转让给甲方;届时该基本送料系统(集装储罐除外)将归甲方全权所有。

  16.协议书双方签字后自上述第一日期起一年(12个月)有效,并且有效期将不断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度除非任何一方要求终止;

  17.若一方想要提出终止该合作,则该方须提前9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8.事先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泄露给第三方。

  19.该协议中任何未尽适宜,双方将以友好方式解决;

  20.此协议的英文版本内容应与中文版本内容一致,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签字:签字:

供货合同 篇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1、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2、 乙方提供的商品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关规定。

  3、 凡给甲方的价格在本合同区域内保证是最低价。

  4、 乙方新条码从入场之日起与同类商品淘汰竞争,三个月后出现以下情况之的乙方商品条码退出甲方卖场,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不退还乙方。

  (1)、出现质量问题。

  (2)、在同类商品中销量排名末位。

  (3 )、销售额排名在百川所有商品销售额排名倒数20%以内。

  (4)、进货价高于市场进价或其他卖场售价(乙方向甲方五倍补足价格差)

  (5)、如乙方原因商品断货超过15天时间。

  5、结算方式:实销实结;

  付款方式:(网银“汇款”转账或现金,每月15日结上月销售货款);乙方开户行:农行;户名:张瑜;账号:62284815;

  6、 经协商百川为供应商提供如下促销服务,供应商支付如下服务费:

  (1)、促销员管理服务费50元/月/人。

  (2)、每店免费长年给乙方提供二个堆头。

  (3)、每年免费给乙方免费提供五期快讯。

  (4)、入场费(一万元)10000元,扩张到3000平方后销售量达到5万元以上(包括5万)乙方再交入场费10000元,(否则乙方不须再交)。

  7、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商场经营范围:洗发水、沐浴露、护肤护发、膏霜、杀虫水、蚊香、牙膏、香水、牙刷、香皂、化妆品、家居用品等所有三线日化产品(指乙方代理终端的自有品牌),但新增品牌或条码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入场上架。

  8、甲方只按销售提点40%作为甲方利润,特价在4-6折的扣20%,特价量不能超销售量的15%(超低价另议),包含正常陈列费用,甲方对乙方商品有监管义务,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甲方必须点货盖章为准确无误,不负其他责任。

  9、以上所涉及的商品品项促销员全部由乙方安排,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要求促销暂时调离岗位,每次轮班,每班只能抽出一个。

  10、乙方供货商品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份之一,特价的不得超过二份之一。

  11、乙方的商品需要甲方配送,甲方按商品金额的1%收取配送费用。

  12、甲方接到乙方的客户投诉,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调查处理和监督;因乙方所经营商品存在缺陷给消费者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13、以上所列的三线产品在本商场只允许乙方全部经营,(原有品种除外)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增加产品或促销员。

  14、甲方同类商品如有近期和积压,乙方要求承担销售责任(但甲方提15%给乙方)

  15、乙方每年按上年实际销售平均数递增5%,否则甲方有权回收乙方的经营权。

  16、补充:乙方所有商品必须设置会员价,会员价在零售价基础上,下调2%以上。

  17、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5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送货

  (2)乙代运

  (3)甲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提出书面异议,甲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可拒绝提货。乙逾期交货的,乙应在发货前与甲协商,甲仍需要的,乙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的违约责任

  1.甲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 供货单位:(乙):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供货合同 篇6

  灯具销售合同要如何确定各项指标,如何确保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的商品。

  3.经销地区

  只限在……。

  4.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1.1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供货合同 篇7

  托运方(甲方):编号:

  承运方(乙方):合同签署地: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双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双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x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x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x‰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来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20xx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8

  需方:北京市花木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材料供货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规格数量及价款:

  主要材料汇总表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方式、时间

  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货时间配送石材。货物及缺补量货物由供方负责免费运输及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其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末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给予合同总价款的1%罚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负责加工,供货期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无预付款。单价为固定综合价格,中途不得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第一批货需在支付预付款后十五天内到场,自第一批到货起,供货周期必须在60天内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第二日结算货款的80%。全部供货齐全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维护修复完成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以甲方确认样品为准,破损负责更换,并提供现场损坏石材的修复。

  第五条:货物验收交货地验收。随货带有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同时需保证石材色差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货合同 篇9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就甲、乙双方的大米购销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生产年度、品种、数量、金额:

  供方向需方提供20xx年早产稻,数量约1000吨,单价 50元/吨, 年安徽产早籼稻谷.

  二、质量标准:

  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需方在竞买前已到现场仔细查勘标的物,表示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

  三、交货地点及提货时间要求:需方取得购买资格后,应在中标之日起 10日内提清货物,超过期限未提清货物的每天收取代管费20元/吨。

  四、包装物:包装物为标旧麻袋或编织袋,不扣重量不计价。

  五、费用的承担:装卸运输的组织及费用、过磅费由需方负责。

  六、交货数量:按实际出仓地磅数量为准。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提货前需方应缴交中标金额的30%为第一期货款,提30%后再交付中标金额的30%为第二期货款,提货60%后缴交中标金额40%为第三期货款。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履行,需方应缴交中标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肆万元整(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不用于抵交货款,在提货完毕结算结束后如数退还。

  九、违约责任:

  1、供、需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均应向守约方支村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凡需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清货款、提清货物的,属需方违约,所有到其未提清货物供方有权收回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出需方自行承担。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决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经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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