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1-09-27 22:40:16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供货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货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供货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宗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电缆电线必须达到国家指定标准,并有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费用由乙方负责。供货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运输途中一切费用和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材料进入甲方工地,事前一定要得到甲方的认可;进入工地的材料,一定要达到甲方要求和数量。违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供货数量总价:以附表为准,并按实际到场签证为依据。

  四、供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完。

  五、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按质(按样板)、按量供应充足材料给甲方使用,违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货到齐后开一个月期票结清。

  七、本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诉讼事宜,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出售产品(详见清单),同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这些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供最终详细的竣工文档资料和图纸,以便将来的维护。双方同意按本合同条款行事: 合同总价大写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叁佰肆拾元整

  1、 交货及安装: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合同产品免费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负责安装并按期完工。具体交货时间及工期甲方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到货检验:

  产品到货后,甲方对产品的包装和数量进行检验并以此签发收货单;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与本合同要求不符,乙方应在3天内提供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在货物交付10日后,甲方仍未对产品内在质量提出异议,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3、付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共计RMB97,602.00作为预付款,在项目完工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并签字确认之后14个日内,一次性付清70%共计RMB227,738.00的余款。

  4.包装及质量保证:

  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的坚固包装,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最终用户所在地。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原厂设备,包装、质量、性能、数量符合原厂家规定。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乙方按照综合布线的施工规范执行。

  5. 保修期:

  项目合同中提供的材料乙方严格按照厂家的质量承诺执行,产品保修期为1年。乙方自项目完工之日起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现场维护。乙方应在甲方提交保修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完好的更换设备,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更换设备应为原厂设备。乙方服务响应时间为:6小时。合同编号:745-1874

  6.违约行为和罚金:

  a) 如乙方交付的产品为非原厂产品,除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更换外,还应支付该产品合同价值的100%作为罚金;

  b) 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发货。若乙方未按期交货,乙方应以如下方式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从延迟到货的第一天起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交货义务的履行。甲方若未按约定按时支付款项,从延迟付款的第一天起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逾期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5%。上述逾期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甲方付款义务的履行。

  c) 产品数量、包装、质量、规格不符合本合同要求,或保修期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0.5%作为罚金,同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更正其违约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7. 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有权将争议和纠纷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8. 其他:

  缩短订货期,甲方可以用传真方式订货,传真需要加盖甲方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理人签名。乙方在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真给甲方,即时双方网络布线合同成立。为保证合同的严肃和完善,甲方需及时将二份盖章合同邮寄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合同原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盖有甲乙双方合同章的合同邮寄一份给甲方。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将原件送达双方,此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品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详见附表。

  第一条 商品质量标准:所有商品均为没有使用过的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及人防验收标准的全新的产品。如达不到验收要求,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如有异议应在安装前提出,以便合理解决。

  第二条 售后服务:产品在正常调试、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因使用不当或货物转交需方后搬运造成损坏需方负责。所有商品质保期两年。

  第三条 产品品牌为“ ”牌,所有商品均配带相应的检测报告、合格证、河北省备案证及生产厂家相关资料一式四份,有特殊要求的要按验收规范提供相应资料。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日内。

  2. 交货地点:工地。

  3.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供方负担,需方负责卸货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本合同最终优惠价为 元整。合同签订后付预付款元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质保到期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不管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依法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

  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此页签署页)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xx年八月二十日至二○xx年十月十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合同履行地:台州黄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以下产品,其性质为委外加工,乙方在加工时所需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以及包装物等由乙方自行购买。

  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定价如下(具体见价格协议附件):

  三、成本费用计算依据:每一个产品的原材料重量为10只产品重量的平均数加上合理消耗,再乘以原材料单价则为材料成本,而外协外购件和包装物等均按照甲方买入价卖给乙方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处购买。

  四、如加工结束,模具回收,回料供应商自行处理。

  五、乙方可以自行采购原材料,也可因生产所需向甲方购买物料,向甲方采购的材料由乙方自提,材料款在当月月底即结算给甲方;

  六、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乙方供货的产品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封样件及相关技术要求为准,质量验收与追溯产

  品按最终顾客使用为最终验收,如果经分析由于乙方加工工艺问题和购置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零件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七、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模具应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模具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理或委托甲方有偿维修,且由此造成产品的不合格,则由乙方全部承担。如模具属于自然损耗,由甲方组织修理,由于尺寸变更所造成的模具修改,则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要货以传真或邮件方式下达采购订单,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备货,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到货,确保甲方的生产需求,因乙方的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的生产和交付的延误,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紧急损失(包括给甲方因此造成的甲方客户处的损失),甲方开具索赔单(附后)给乙方体现此损失;如因市场变化,数量增减急用等,乙方应予以配合; 若产生的额外费用特别巨大,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九、交货地点与验收:货到甲方仓库后,由甲方负责对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要求质量符合标准、计量相符、包装完好无损。如甲方抽检不合格,由于客观条件需要乙方配合人员进行全检,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因全检产生的费用;费用原则上按照工时费核定,但是有随着频次的增加会相应的增加;

  十、运输方式与费用负担:运输方式不限,所有运输物流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十一、货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入库,乙方在次月15日前与甲方进行对账,双方对账认可后在25日前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照发票日期120天后的月底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支付)。

  十二、甲乙双方本着积极合作的态度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生纠纷或违约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随即终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20xx年9月30日起---20xx年9月30日止执行(传真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日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7

  供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及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单位 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以及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供货合同 篇8

  需方:

  供方:

  现供方就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芝麻灰、中国黑、福鼎黑等花岗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供货清单、价款:

  (1)供货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3页);

  (2)总货款金额:535932·52元(暂定),提供与乙方抬头等额一致的发票。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整(暂定)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税金。

  二、时间及地点:

  供乙方确保在需方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及时供货,需方在采购本标产品前,须提前向提前1天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向乙方下订单,以便供方组织供货。供方收到需方下达的订单后3日内将该批石材送至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工地现场。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广州市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版”;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问题。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并作防震防损处理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售后服务:

  石材小范围或小面积(不超过总量或者单块石材1%面积的)因质量瑕疵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20xx0~40000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20xx~5000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xx0~50000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上述(3)—(5)项超过两次的(不含本数),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项目汇总审核双方签字退项目重审后再到成本部终审通过

  七、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订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须经双方同意后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方:供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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