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0-07-25 08:02:25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供货合同合集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货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供货合同合集9篇

供货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经长期来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了确保后期供销的正常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所需塑料再生料等产品供货事宜达成以下供货协议:

  一、产品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塑料再生料应先提供样品,经乙方检测或试车使用进行确认,并保留送样标准,作为后期供货验货标准。

  二、产品价格、品种、数量

  产品品种按以上标准执行,数量以乙方订货单或电话通知为准,价格随行就市,每期经协商后开具送货单,注明价格、数量、金额。

  三、供货方式及时间

  乙方若需货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可用订货单及电话形式进行,需注明品种、数量,价格及到货时间。

  四、结算方式:鉴于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关系,乙方以滚动付款方式对甲方进行货款结算(后一批货到结清前一批货款,时限不超过半个月)。

  2、货到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订单送货到乙方仓库,付款后卸货。

  3、月结方式:即当月底结清全月所供货款。

  产品供货合同 产品供货协议

  4、垫资方式:甲方以所供货物款项超过以上数额,货到付款,年末结清全额货款。

  五、其他约定: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产品质量(符合前期送样及送货标准),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若出现产品问题必须及时停车并通知甲方,甲方在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确认,若确认为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作退货、换货处理。

  2、甲方负责货源充足供应,按以上约定的时间甲方若不能正常供货造成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该产品由甲方优先提供。

  2、乙方保证货款按第四款方式结算,若因价格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七、合同期限及终止: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可续签,若因故终止合同乙方在壹个月内结清全额货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供货合同 篇2

  甲方:XXX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1、甲方所供酒水饮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标准,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按时送货,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送货时间。

  3、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定价,在同等条件下以优先、优质、优惠的原则。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责任:

  1、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2、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二、结算方式:

  以甲方送货单为准,甲乙选择:□现结;□周结; □月结;为甲乙双方结算周期。甲乙双认可若选择周结,则每周二结算上周货

  款,若选择月结则每月10日结算上月货款。

  三、供货种类: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甲乙双方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若和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 乙方:X商贸有限公司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合同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供货合同 篇3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项 目的和背景项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挤塑板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项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甲方项目工地。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项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单价(元/m3) ;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含运费。

  第四项 结算和资金支付项款

  4.1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使用方把款打至供货方指定帐户)。

  第五项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

  第六项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项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如材料检测报告。

  第八项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项款

  8.1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

  8.2 双方约定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九项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0%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项 争议解决项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项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供货合同 篇4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 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

  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 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章) 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1. 涂料品牌:涂料

  2. 涂料品类:

  1).弹性涂料

  2).防霉涂料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标准。

  2、乙方提供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 供货地点、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合同价款:

  1. 供货地点: 3区、8区、9区、11区

  2. 外墙弹性涂料数量(暂定) 295吨 .合同单价:贰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 2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柒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7375000.0 元。

  3. 防霉涂料数量(暂定) 105吨.合同单价:一万五千元/吨(大写),人民币(¥) 15000.0 元/吨,合同金额 壹佰伍拾柒万伍仟元整 (大写).人民币(¥) 1575000 .0 元。合同总金额(暂定)捌佰玖拾伍万元整 (大写).人民币(¥) 8950000 .0 元 。最终的供应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第四条 涂布量

  1、经甲乙双方确认 涂料的涂布量如下:

  1).弹性涂料:2.5OM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防霉涂料:3.5OMkg成活(理论涂布量)

  2、甲方施工过程中实际用的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应数量时,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补充供货的时间和数量。

  3、乙方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的涂布量,则甲方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方余剩的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方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10 天向乙方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 7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方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甲方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方在乙方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方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方所供产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甲方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甲方在乙方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方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5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方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2、乙方将每批产品运到合同约定的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的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的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货款的70%.

  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三个年10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15%.

  4、剩余5%的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方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 15 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甲方对乙方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方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100%赔偿)。

  2)甲方延期提货,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6%计算;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6%的支付。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2)乙方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5%计算;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4)乙方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甲方必须提供因乙方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方必须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将变更后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方。否则,对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 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 单价 元 吨

  二级钢 单价 元 吨

  三级钢 单价 元 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吨,水泥产地××××。

  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元 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 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

  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元 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元) 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货合同 篇7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

  2、1、2 生产厂商为: 。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货合同 篇8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建筑砂浆采购事宜商定订立本合同。

  一、使用砂浆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

  5、建筑面积:

  6、供货时间:

  二、材料价格明细计算表

  备注:乙方保证所供材料在施工当中不出任何质量问题。

  三、双方职责:乙方供料及时不影响施工进度。货至甲方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装卸。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收货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代表甲方公司行为。

  四、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25日甲乙双方核对当月供货量及金额,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货款的100%。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供方):

  乙方 (需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供货至本合同终止时停止供货; 数量以乙方实际装车重量。

  二、交货地点:甲方煤矸石场

  三、煤矸石装车时间:按甲方装载机的作业时间。

  四、质量要求:煤矸石为煤矸石,装车时不得混装入泥土、建筑废渣等非煤矸石物质。

  五、价格及金额

  甲乙双方协商后,煤矸石定价为 元/吨。

  六、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磅称重为准,每车都必须空、重车各称一次,双方派人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七、付款方式及时间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一次给甲方 元预付货款,按称重每车结算一次,预付款余额不足时由乙方再次给甲方交一次预付款。

  八、双方责任

  1、运输由乙方自己负责,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入甲方货场后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不得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煤矸石场内的煤矸石装车服务。

  九、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部门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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